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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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1】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对标国际前沿和国内先进水平,从市场主体需求出发,持续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重点领域改革

1.持续简政放权,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做好国家出台简政放权决定的衔接落实,开展我省自设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推行“一事一次办”改革。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减少额外证明和重复提交材料。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20年年底前,企业开办时间力争压减到2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方压减到1个工作日以内。持续压缩市场主体注销时间,降低注销成本。

3.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改革,积极借鉴试点地区改革经验,大力精简审批环节、材料和事项,分类优化审批流程。2020年年底前,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类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间,力争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压减。

4.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和税收征缴实行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线上“一网通办”。2020年年底前,各市(地)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各市县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压减。

(二)持续降低市场主体综合成本

5.助力市场主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支持和组织推动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各项服务保障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努力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降到最低。

6.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持新增市场主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健增长。

7.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年底前,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再压减30%,80%的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严格执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持续整治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2020年年底前,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到400美元以内。

8.有效提升民营企业融资便利度和获得率。全面落实《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二十项政策措施》,推动“政银企保”合作,积极扩大融资供给规模,改善融资结构,提高金融信息服务水平,强化考核激励,提升融资服务效率。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减少附加费用。

9.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持续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10.促进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实行一体化通关和“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通关模式。加快推进“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和区域拓展,逐步覆盖跨境贸易管理全链条。2020年年底前,无需安全保密的监管证件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联网核查,全面实现无纸化通关作业,推行减免税审批无纸化。

11.有效降低企业“隐性成本”。从严规范涉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禁止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业摊派费用、乱收费。最大限度减少涉企调研座谈的数量和时间,能够通过行政机关内部了解的不得开展,能够联合开展的要联合开展。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审批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三)持续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12.持续提升服务企业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质量,推进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管理,优化“一窗”分类受理和“一站式”功能。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在省市县乡四级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确因场地限制、安全等特殊原因暂不能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须报同级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实行“好差评”;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政务服务专区或者服务窗口。

13.深入推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提供统一便捷的智能化政务服务。建设智慧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全面设置自助终端区,逐步实现“不打烊”的政务服务。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国家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清单,梳理、注册和发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资源;2020年8月底前,建立省市级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清单并提供数据共享,基本满足“一网通办”数据需求。中省直部门和单位负责省级垂直业务系统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重点业务系统对接,各地各部门完成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系统(包括网上办事大厅和面向企业、群众提供服务的业务系统)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事”APP对接;2020年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政务服务系统“应接尽接”,政务服务数据“应汇尽汇”。

14.推动“办事不求人”长效化机制化常态化。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让不求人就能办成事成为新常态。

15.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优化投资项目服务保障。利用市场化手段,强化产业招商、重点招商和精准招商。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力争实现投资项目线上核准。全面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各级项目保障服务专班或者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全流程关键点控制,监督相关部门落实落靠服务保障责任。

16.提升公用事业服务企业质效。对标国内先进水平,优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服务报装流程,降低报装耗时和费用,推行网上办事,优化企业办事体验。2020年年底前,以市(地)、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并公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报装流程、时间、费用和办事指南;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的低压小微企业办电平均时间力争压减到15个工作日以内。

17.切实提升涉企政务公开质效。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便捷的涉企政策信息获取渠道,推动涉企优惠政策“一窗通办”。2020年年底前,省市县乡四级政府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18.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制度机制,落实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

(四)持续提高监督监管质效和水平

19.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整顿重点领域市场秩序。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20.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推进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2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等机制。按照“共享即惩戒”原则,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公示。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力度。2020年年底前,市(地)信用信息平台全部建成,并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完成省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建设并上线应用。

22.积极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强化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提高涉企纠纷处理效率。提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合同和企业破产等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质效。

23.强化营商环境监督。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的难点痛点堵点,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清赖行动”,治理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坚决杜绝新增“新官不理旧账”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事项。2020年年底前,“清赖行动”实现存量问题清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现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持续强化营商环境巡视巡察。大力开展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五)持续强化保障引领

24.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清理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25.强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加强营商环境目标考评。组织开展对标对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推进工作。推动营商环境评价向市县延伸,开展市县营商环境试评价。

26.充分发挥改革“先行区”引领示范作用。大胆先行先试,打造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新区一流营商环境,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提升全省营商环境的牵引作用。

三、组织实施

27.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中省直部门和单位要研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推进系统延伸、基层拓展。各市(地)党委和政府(行署)要研究制定系统集成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充分发挥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强队伍建设,保障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28.强化监督激励。通过巡视巡察、督查、营商环境监督等方式,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适当方式通报工作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和政策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研究制定更为完善、可操作的容错免责制度机制。

29.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和制度文件,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措施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3】

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都联结着广大老百姓,司法行政系统的行风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政府机关的形象。因此,自去年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扎实推进,以行风评议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以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推进行风评议工作深化,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我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以行风评议为契机,创优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环境,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 行风建设事关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前途。我局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行评伊始就明确提出,要以行风评议为契机,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着重解决影响事业发展的突出行风问题,优化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环境,树立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针对有的同志认为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较好、不需评议的抵触情绪,行风建设是搞形式、走过场的麻痹思想和我行我素、一切照旧的消极情绪,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使行评工作始终沿着良性轨道向前推进。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自去年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方法步骤、内容、重点等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的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即坚持“三为民”的目标: “行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民”。在行风建设中努力达到三个提高,实现两上两出两突破:即克服通常观念,努力提高领导班子自觉抓好行风建设的整体功能;克服松懈观念,努力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自觉参与行风建设的整体合力;克服应付观念,努力提高全系统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投身行风建设的整体水平。要在实际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上下功夫,增强行风建设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使参评人员工作上台阶、能力上水平;政绩出成果、队伍出标兵;实现行风建设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双项突破。

工作思路和目标确定之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了“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市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动员会”精神,动员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会上印发了《关于开展“树立行风新风,优化发展环境”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评议对象、内容、标准、时限、程序和实施步骤。会后,全系统各个单位均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运用以会代训、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就开展行评工作进行了讨论。通过学习,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到了思想统一,认识一致。大家一致认识到,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客观要求;是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司法行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司法行政事业各项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重要制度。由于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充分,宣传广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迅速掀起了一个人人关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人人参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高潮。

(二)加强领导,建立专班。为了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局党组提出了行风评议要“有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有专门记录,有专项总结”的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淑君任组长,副局长曹连心、王芝爱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任成员的行风评议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局党组经研究决定,从本局有关科室抽调了六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行评专班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行评日常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起了灵活高效的行评工作网络,为抓好行评工作做好了周密的组织准备。

(三)畅通言路,虚心纳谏。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让各行各业的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我们的工作提意见,出主意,我们采用了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采取了三种形式。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咨询活动。2003年9月6日,我局在泽州县北义城镇举办了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行评活动的有关内容。各县(市、区)司法局也纷纷开展了咨询活动。高平市司法局利用农历九月初九的传统物资交流大会,设立了三个咨询点进行了行风评议咨询活动;二是召开群众对话会。2004年3月15日、10月11日,我局先后两次在市中心华街广场和沁水县召开了声势浩大的群众对话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淑君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和解决。两次对话会共接待群众万余人,社会反响很好;三是召开座谈会。2003年12月12日,我局结合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的“诚信建设管理年”活动,召开了“诚实守信与管理”座谈会,与会人员就行风评议中反馈和揭摆出来的问题、采取的方法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研究。2004年3月6日,在行风评议工作第二阶段工作结束之后,我局及时邀请了部分离退休的老干部、部分法律服务顾问单位和一些群众代表对我局的行风建设进行了公开的评议。2004年9月23日,我局又召开了规模较大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座谈会,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检委、政法委、公、检、法等单位的代表30多人参加。 此外,我局还多次开展了行风评议社会调查,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表500多份。9月20日,我局在《太行报社》登载了《晋城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评议调查问卷》。2004年7月23日,我们又在《太行日报》上公开登载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评议表》。通过走出门、扎下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我们广纳群言,使行风整改工作有重点、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了增进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自行评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自编发行了《晋城市司法局行风评议信息》36期,及时宣传报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评工作动态,发动社会各个方面帮助我系统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淑君还代表市司法局在电视台作出了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高平市司法局在《高平日报》刊登了“行政评议六项承诺”,设置意见箱30多个。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了我系统的行评工作有章法、上轨道,良性健康地向前推进。

二、以改进工作方法为核心,推进了行风评议建设向纵深发展 行风评议,思想统一是前提,宣传发动是条件,广纳群言是基础,自查自纠是核心,而关键是要有可行的工作方法,搞好整改和纠错。我局在严格自查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类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归纳,通过分析研究,查找根源,区分责任,做到了评议主题鲜明,查找问题准确,整改内容明确,纠错措施有力,工作方法可行。主要是做到了四个结合: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4】

一、发展现状

提供网上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已普及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本系统网上公文传输系统、公文电子公章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均已完全开通使用;市司法局开通门户网站。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1、发展思路。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政府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带动信息化发展,面向政务要求,服务人民群众。

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完善外网门户网站在线服务和互动功能。加强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机关内部办公信息化。

三、重点内容

准确、便民。

信息报送、业务数据管理。

3、提升网站服务水平。3完善外网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面向公民的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

集约化的协同办公平台和信息共享系统。实现各部门间的数据资源共享,把各个部门孤立的信息系统联系起来。高效传输各种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公文传输、信息共享和交换、政府部门间审批等功能。

四、保障措施

资金投入、工作环境等方面给予鼎力支持,并设立专管或兼管部门;加大组织、协调和建设力度。帮助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

2、加大经费投入。将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加大投入力度。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电子政务应用技术培训。提高电子政务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和维护人员的培养。推动电子政务又好又快发展。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文明结对帮扶,使村达到“六个有”的要求:有一个能够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本村经济、建设本村文明的坚强领导班子;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定期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多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形成提高农民素质的长效机制;有图书阅览室,基本满足村民的知识需求;有基本满足农村文化生活需要的文化活动场所;有一支素质好、有一定文体和组织能力的骨干队伍;有管理有序、活动规范、经费保障的组织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是帮助村支部建设,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着力推进村规民约和村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建设;二是向村里输入信息和技能,帮助村里研究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发展现代农业,开辟致富之路;三是每月到村一次以上,力争建好村民学校,采取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形势政策、文明礼仪、健康生活、法律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向村民传授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四是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壮大村文体骨干队伍,每年与村选择开展篮球比赛、爬山比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等活动,活跃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五是每年为村里提供生产、生活方面的书刊100多种;六是根据村的实际,每年为结对村办1—2件实事,其中包括联系有关部门做好村的健身路径建设,开展好村庄整理和穿衣戴帽工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违法青少年帮教,开展慰问党员贫困户活动,开展村文明户评选活动等;七是通过多种途径,帮助村里筹集资金,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确保上述活动的正常开展。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6】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工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检查工作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公证管理类

1.检查对象: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

2.检查内容:公证文书质量及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

3.检查时间:全市公证处的文书质量年中检查于本年度第二季度进行,文书质量年末检查和全市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检查于本年度第四季度进行。

(二)律师管理类

1.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

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

3.检查时间:二季度。

(三)司法鉴定管理类

1.检查对象:市属机动车类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检查内容:司法鉴定机构对于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落实情况;

3.检查时间:年内。

二、检查方法

(一)抽查有关文书、卷宗。

(二)听取机构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

(三)现场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检查前需制作《行政检查通知书》,到法制处领取《省行政执法证》。

(二)各有关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检查内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填写市局制定的行政检查制式文书。

(三)行政检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检查材料的存档工作,相关文书的副本送法制处备案,并交还执法证件。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7】

司法局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造就“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司法行政队伍,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实际,现就xx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级队伍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平安沾化、法治沾化建设和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为我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服务的思想,把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及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

(二)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

(三)突出重点,按需施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不同内容和不同要求的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问题为导向,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教育培训各环节各方面,注重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三、培训对象及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培训内容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切实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法治沾化、平安沾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二是进一步学习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把握丰富内涵,深刻把握鲜明特点,自觉用以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8】

根据省委办(**)9号关于《云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现提出二0**年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二0**年泼机镇社区矫正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和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主题,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为方向,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促进泼机镇经济平稳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基本工作思路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完善教育监督管理机制,抓好矫正工作者教育管理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遏制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根据上述矫正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二0**年泼机镇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做好“一次培训、二个活动、三项完善、四点落实”。

一、一次培训

行刑社会化是社区矫正的本质特点,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保障。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就必须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工作。拟定上半年组织全镇村主任、管教干部、社会帮教志愿者的专业业务培训,聘请上级领导授课,提高村社区矫正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使社区矫正工作者做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

二、二次活动

司法所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参与社区矫正的各项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拟定今年在“清明”、“十二.四”节前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体活动。活动内容:①参观镇雄县革命烈士陵园;②参加司法所主办的法制讲座专题培训会。

各村监管小组应当组织本村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村公益义务劳动,并做好记录报司法所备案,存入个人矫正档案。

三、三项工作完善

1、日常报到工作完善

日常报到是指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其他活动情况。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日常报到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检查、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履行日常报到的法定义务和管理规定,积极开展个别谈话教育,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日常报到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因身体状况、文化素质以及其他特殊的制约因素,客观上造成社区矫正对象无法履行正常的日常报到。经司法所批准同意:无书写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存入个人矫正档案;身体状况原因,不能到司法所报到,可以委托其家庭监护人或社区矫正志愿者递交书面思想情况汇报。对未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和递交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书面汇报的矫正对象,司法所以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形式督促报到并做好记录存入个人档案;如无故不报到和书面汇报,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

2、分级管理工作完善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教育和分级处遇,既是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严格、科学、文明、人性化的管理原则的具体要求和体现,也是坚持从矫正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矫正对象刑罚类别及构成特点出发,进一步增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司法所根据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奖惩情况,把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级别分为三级四等。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犯罪性质、刑罚类别及现实表现,司法所与村帮教小组共同确定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级别。

3、请假销假工作完善

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必须向司法所请假,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经公安机关批准,方可外出。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司法所可用通过电话或书信等方式联系,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情况。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时间较长(暂定6个月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固定住处,司法所可通过委托监管的方式,请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协助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需要续假的,可由监护人或亲属代为申请并办理续假相关手续,并承担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按时返回居住地报到的相关责任;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返回居住地后应立即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报告外出期间的情况,收回《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准假通知书》,并将销假情况记入档案。社区矫正对象未及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规定区域的,司法所应当及时会同公安派出所对其进行治安,直至刑事处罚。

四、四点制度落实

1、落实接收谈话制度

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坚持实行集体谈话制度,参加对象有: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村主任、管教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责任人等。谈话内容:了解相关情况,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宣读有关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社区矫正管理等级和有关规定,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对象家庭亲属签订监护责任书,与社区帮教志愿者签订帮教协议书。力求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集体谈话、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特点和实际的矫正方案。

2、落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列席会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指示精神,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则、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村管教干部、社区帮教志愿者季例会制度①汇报矫正对象基本情况②考核评议矫正对象奖惩分值③修正个别矫正对象矫正方案④研究制定监管措施。

3、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教育,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改造成为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

教育内容:政治思想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政策时事教育、认罚服法教育、法律知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观念教育等。

教育形式:集体教育、个别谈话教育、走访回访教育、亲属规劝教育、心理咨询教育、社会活动教育、社会志愿者帮教教育等。拟定今年由司法所组织两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①参观镇雄县革命烈士陵园②邀请泼机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邓书文同志讲法律知识。

4、落实矫正帮教志愿者报酬

为充分调动和保护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社区帮教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落实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的补助,确保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的稳定性。积极探索通过组建“泼机镇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会”,加强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提升帮教者的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的为泼机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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