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总结(精品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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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总结(篇1)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提高业务水平

以学习贯彻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政工作宗旨,坚定做好民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抓住机会,多次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完善机制,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完善了农村低保对象审批机制。按照农村低保政策的相关规定,严格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和审批程序。为使审批认定程序合法化、规范化,真正做到让最贫困群众能享受生活救助,我们采取了通过村民小组召开群众大会评议,村委员会进行核实后报镇民政办审核的方式进行逐级审定。

(二)加强基层联系,倾听群众心声,努力构建高效工作机制。为充分掌握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民政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向村委会了解情况的方式,对各村遭受自然灾害及因突发事件致使贫困现象等情况做到及时掌控,使救灾救济及时准确到位。

(三)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形成规范的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截止8月,共发放民政各类补助185.51万元,其中农村、城镇低保金 57.7万元,民政定补资金57万元,发放危房改造资金16户10.8万元,发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6万元,春节为1359户特殊困难户发放慰问券47.93万元,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助10.23万元,空巢老人服务费0.25万元。为低保户发放电视机279台,发放春荒救济粮2吨。

三、深入群众,体恤民情

本着心系群众,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职责,使广大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民政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村组,体恤民情,对各类优抚对象、农村低保户、弱势群体、特困户逐户进行排查摸底,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每个民政对象的真实情况。全镇现有老复员军人65人,革命伤残军人8 人,烈属 4 户5 人,带病回乡复退军人19人,参战复退军人55人,五保户48 人,农村低保375户756人,城镇30户46人。

四、发挥职能,努力实现民政工作新突破

(一)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化。为了严格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我们采取了专项管理,专项发放的办法,杜绝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现象的发生。

(二)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有新突破。为进一步做好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切实解决弱势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民政工作人员积极深入群众家中,倾听群众心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丧失劳动能力和遭受自然灾害袭击的困难家庭,及时为他们发放衣被、大米等生活救助物资,帮助群众克服困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端正态度,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做好民政工作是党心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的充分体现,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始终保持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以耐心诚恳的心态接待来访群众,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坚持做到事事有答复,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质量。

五、残联工作

(一)认真开展春节慰问残疾人活动,对24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确保他们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二)按时足额为53名特困残疾人发放专项资金补助21200元(每人每月50元)。

(三)为9名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使其恢复视力,重建光明。

(四)为63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用品用具。

(五)为30名贫困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六)为10名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资金8000元(每人每月100元)。

(七)完成20户因“5.12”地震造成房屋严重损毁或倒塌的残疾人家庭 享受“灾后重建——助残安居”上报工作。

(八)对全镇残疾人进行调查走访,为有需求的73户残疾人家庭安装了居家无障碍设施(如浴凳、扶手、马桶等)。

(九)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1人。

(十)对6名残疾人发放甘露医疗援助卡。

(十一)完成 5名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学生的“自强助学金”上报工作。

(十二)对8名地震受伤、致残人员进行走访看望。

六、存在问题

1、自身学习仍需加强,业务素质、工作效率仍需提高;

2、对民政对象的具体情况变动掌握的不够及时、不够全面;

3、工作思路不清,导致工作盲目性大;

4、工作力度不大,业务开展不到位。

七、整改措施

1、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2、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在资金发放上坚持三证合一(存折、低保证、身份证),严防冒领、误领,同时建立城乡低保核查长效机制,做到“有出有进,应保尽保。”

3、做好汛期的救灾应急工作,保证第一时间到灾区,保证第一时间上报并统计灾情,并积极协助上级部门搞好救助工作。

4、积极做好社会救济工作,把党的温暖送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手中。

5、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教育和说服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更好地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到勤跑、勤问、勤汇报。

民政工作站是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服务平台,党群的纽带,我们将本着“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克服工作中的不足,保持工作中的优点,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圆满完成下半年的民政工作任务。

民政工作总结(篇2)

在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中国张维新表示,民政工作在国家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各项民政职能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民政政策法规,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发挥民政优势和优势,不断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为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认为,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各级党政领导以及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归还了民政工作的重点,归还了民政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我们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全年的工作情况

一)全力做好民政工作

1.民政工作。全年完成各类民政救灾工作1500余次,救出重病农户3170人,救助金额3750元,救助金额2430元;为1730户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救助10650元,为982户农村困难老人发放养老金3540元,为210户困难农户发放医疗救助金额4780元;做好新农合参合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共发放补助13958元,发放补助金额27940元;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的接收、审核、报账工作;协助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账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手续。

2.民政服务工作。全年完成新农合118288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252484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0.61%。

3.低保金、五保户补助金的发放

我办按照“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低收入户”的发放标准,全年发放低保金313980元,发放补助金额47730元。

二)完成民政工作

4.低保工作。全年发放低保金94870元,共44863元;发放残疾人救助金24790元;发放五保户救助金24080元;发放五保户慰问金6200元;五保户医疗救助金400元;发放五保户住房补助金5900元;五保户医疗救助金3000元;五保户住房补助金6500元。

5.低保金发放工作。全年发放5979550元,共118555元;发放51095883元。

6.五保户救助金发放工作。发放2128692元,共1145820元。

7.农村低保工作。全年共发放39197人次,发放金额39790元,发放金额118670元。

8.残疾人救助工作。全年发放243920元。发放2479220元,共11146380元,发放金额1992200元。

三)全力做好民政救灾救济工作

全年发放5270820元,发放金额38204920元。

9.重阳节慰问金发放工作。全年发放292902元,发放金额372300元。

10.老年人慰问金发放工作。全年发放82700元,发放金额3849020元。

四)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民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民政工作的重点。民政工作是我们民政工作的重点。xx年来,我办民办各项工作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全体民政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受到了县民政局的表彰和奖励,为我县民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保障。

五)全力做好民政工作

11.重阳节慰问工作。今年我办在民政办的指导下,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办在重阳节期间发放慰问金3450元,对重阳节的来往群众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慰问金4300元。

12.低保金的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273112元。

13.重阳节期间慰问工作。全年发放低保金139000元。

六)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全年共发放社会保险金33500元,共52460元,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50500元。

七)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全年发放低保金26741元。

14.低保金的管理工作。全年发放低保金31500元,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低保标准的任务。

15.积极开展了送温暖工作。全年慰问困难户4户,

民政工作总结(篇3)

2020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关心支持下,镇民政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改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一)2020年10月-2020年2月为235户76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648980元;2020年3月为233户751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27878元;2020年4-5月为260户774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66624元;2020年6-7月为265户774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68780元;2020年8-9月为265户76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66072元;2020年7-9月为265户768人发放农村低保提标资金82285元;合计:1660619元。

(二)2020年3至5月为4户5人发放城市低保金5247元;2020年6至8月为4户5人发放城市低保金2793元;2020年9至11月为4户5人发放城市低保金4645元(已包含7-9月提标资金);合计:12685元。

二、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各项政策,足额发放定期定量补助

(一)足额发放定期定量补助

2020年1至4月为207人发放民政定期定量补助362230.8元;2020年5至7月为199人发放民政定期定量补助264830.5元;2020年8至9月为200人发放民政定期定量补助168113元;2020年10至12月为197人发放民政定期定量补助251609.5元;合计:1046783.8元。

(二)2020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

准确掌握义务兵家属户家庭情况,核准新入伍家属户数。发放2020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3人120887元,9299元/人/年。

(三)2020年“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工作

认真谋划2020年“八一”建军节活动开展方式及资金预算。

三、定期摸底调查高龄老人现状,及时发放高龄补贴

(一)2020年1至8月为363人发放高龄补贴145400元;2020年9至12月为347人发放高龄补贴69900元;合计:215300元。

(二)为565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保险。

四、及时掌握孤儿生活动态,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费

2020年1至10月为1人发放孤儿生活费10694元;2020年11至12月为1人发放孤儿生活费、7-12提标补助及医保补助2386.4元;合计:13080.4元。

五、提高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提升分散供养质量

2020年1至9月为105人发放五保供养金439445元;2020年10至12月为100人发放五保供养金141780元;2020年1-12月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99人,56160元,合计:637385元。

六、做好救灾救助工作、确保第一时间送温暖

(一)救灾物资发放工作

2020上半年发放救灾大米22吨,共880袋,已分配到各村委会。

2020下半年发放救灾棉被350床、救灾衣服180套,已分配到各村委会。

(二)临时救助金发放工作

2020年春节前代市发7户临时救助金7000元;2020年第一季度为28户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15500元,代市发2户临时救助金2000元;2020年第二季度为24户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21000元,代市发5户临时救助金5000元;2020年第三季度为17户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13900元,代市发5户临时救助金5000元;2020年第四季度为49户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45800元;合计:115200元。

(三)医疗救助金发放工作

2020年上半年发放2020年第四季度医疗救助金288人591939元;发放2020年第一季度医疗救助金135人303284元;发放2020年第二季度医疗救助金178人380867元;发放2020年第三季度医疗救助金215人369254元;合计:1645344元。

(五)春节慰问工作

2020年2月上旬在春节前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共向167人发放慰问金16700元。

七、及时核对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信息,足额发放医疗救助金

2020年1月下旬为130人发放2020年建档立卡户住院民政回补资金245168.18元;发放2020年第一季度健康扶贫民政回补资金3人14648元;发放2020年第二季度健康扶贫民政回补资金6人15044元;发放2020年第三季度健康扶贫民政回补资金6人17639.75元;发放2020年住院建档立卡户民政困难补助61人(不符合转诊转院)142923.89元,合计:435423.82元。

八、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依法进行婚姻登记

2020年1月1日至目前为止办理结婚登记102对,补发结婚登记27对;离婚登记21对,合计:150对。

九、民政工作存在的不足

由于XX镇地理条件的限制和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加大了民政工作难度。一是有待于加大民政工作的投入;二是管理体制和工作体系有待加强,一些工作还需进一步理顺;三是民政工作业务繁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民政工作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每一项工作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努力。

十、2020年上半年工作计划

(1)加快救灾救济时间,及时做到灾后救灾款物齐备。

(2)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完善1990-2020年之间的婚姻档案管理。

(3)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4)核实情况,认真做好老龄、儿童福利及五保户工作。

(5)强化双拥管理工作。

(6)积极组织做好2020年春节前困难群众慰问工作。

(7)认真管理好新建敬老院建设项目及公墓建设项目。

民政工作总结(篇4)

   ××年,在区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立足现实,开拓进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民”为主线,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紧紧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在大局中定方位,抓住机遇,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赢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步,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月份,共审批了户申请户,清退了户,变更了户。    ⒉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元;清退了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元。截止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户人。常补对象户人,非常补对象户人,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    ⒊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⒋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⒌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元、元、元、元四个档次,全区户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⒈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

民政工作总结(篇5)

20__年,全街共有常住人口万,低保户1044户,1936人,新__年,全街共有230人次申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98万元;开展临时救助21人次,救助金额3万8仟元。

3、灾害救济工作进一步深入。

积极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加强灾害天气值班,及时有效报灾核灾、开展救灾工作。社会化发放冬春荒等救灾资金14万元。

4、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

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推行遗体火化、改革土葬、建立殡葬惠民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殡葬改革新风。殡葬改革平稳顺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共办理了火花费报销46人,并保证了火花费发放及时到位。

二、双拥优抚和维稳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

1、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全街共有重点优抚对象86人,及时了发放参战、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资金,建立人员沟通平台制度,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共发放金额180万元。

2、开展优抚安置宣传、慰问工作。

积极宣传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相关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继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优抚各项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有利于优抚工作的更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群体稳定。做好了春节、八一节期间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密切加深了军民关系。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1、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了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创新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机制,积极筹建了街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

2、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敬老月、节日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工作

1、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公共租赁房申报,对象户资格审查工作扎实开展,着力推进保障住房工作。今年共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报52户。

2、积极参加重点工程工作,全力投入到南正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街党委、办事处、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各项临时性工作。

五、民政工作20__街道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局机关的业务指导下,全所人员积极努力,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对各村居进行了任务分解,严格奖惩措施,我们继续通过张贴标语,挂横幅的形式,深入到各个村、居,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社保所为辖区内的17261人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__区企业退休人员指纹认定和人脸识别工作。人脸识别是今年一项新开展的业务,从接到上级的通知,到安装、熟悉软件的过程,再到张贴标语、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截止到目前我社保所对本辖区内的230人进行了指纹认定和人脸识别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上级布置的任务。

十、为就业援助对象申报社保补贴65人;补贴金额近7万元,把党和政府优惠就业政策及时贯彻落实。

十一、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讨回120多万元,调解劳动争议案件5起。

十二、追缴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户口重户或已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追缴33人;追缴金额元。

十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我所对辖区内本年度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跟踪与帮扶。共计22人。

十四、城乡劳动力资源完整率。是10月底下达阳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对我辖区内年满16周岁、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具有劳动能力的城乡居民信息完整率。使城乡居民信息真实、完整。变更人数24085人、点击变更信息共计:144510次。

十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资料整理;

社保工作作为一项社会工作,所面对的不是某个特定的社会群体,而是社会的各个阶层,我们如何把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就需要我们把党的政策领悟好,宣传好,贯彻执行好,这也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的。

民政工作总结(篇6)

我区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财政投入力度大,重要问题处理妥善,使退伍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人员情况稳定。现将退伍安置工作汇报如下:

一、至退役的待安置城镇士兵情况

全区共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136人;其中,三、四级士官29人,义务兵(含一、二级士官)107人。

截至目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21人(三、四级士官),安置到民营企业49人(其中,三、四级士官8人,义务兵41人都不愿服从安置),选择自谋职业66人。

二、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及未安置处理办法

(一)、区安置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0号)文件精神,关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区委、区政府曾有相关会议和文件明确一些措施和办法。区委常委会[]1号会议纪要明确指出:要落实安置上岗政策,优先安置三级及三级以上士官、立二等功及二等功以上士兵、伤残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安置、扶持就业、自主择业相结合,鼓励自谋职业。区委常委会[]16号会议纪要明确指出,拿出3-4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三四级士官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区财政支付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相关补助。为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1月,区委、区政府还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未安置处理办法

1、凡父母或配偶有工作单位、且该单位有接收能力的,一律开出介绍信,办理安置手续,并督促接收单位尽快安排退役军人上岗。

2、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的,均鼓励其办理自谋职业。

3、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且不愿意办理自谋职业的,由区政府统一安置到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对三、四级士官优先安置到乡镇、街道、社区工作。

4、凡符合我区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登记在册,按照当年的'最高低保标准及时足额给他们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5、凡已安置多年因企业经济效益差、濒临破产、停产而下岗的士兵,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将其本人或家庭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关于安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置政策和精神,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后法权益和全区社会稳定大局,特提出以下几点请求和建议:

(一)、积极倡导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

对城镇义务兵原则上全部实行自谋职业。鼓励三、四级士官实行自谋职业。改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负担方式,建议由市、区财政两级负担。

(二)、积极妥善、科学确定重点安置对象的范围。

对服役满三期以上的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城镇退役士兵给予重点安置;建议采取市、区两级协作调配,多结点为转业士官畅通安置渠道。

民政工作总结(篇7)

一、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认真做好低保工作,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继续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精神,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多渠道协调解决好五保户的医疗费用问题,探索解决城市“三无”人员的养老问题,组织开展为“五保”和“三无”人员夏季送“凉爽”冬季“送温暖”活动。

3.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和慰问活动。

二、慈善救助工作

1.组织开展春节前夕大病救助活动。

2.组织开展了5.19慈善一日捐和助团活动。计划5.19慈善捐款全街道为万,助困救助金发放万左右.

3.组织开展助学活动。继续对新入学的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开展助学活动,确保辖区内的所有困难学生能按入学。

4.组织开展临时大病救助及助困活动。对一些确因身患急病而导致家庭贫困的实施临时救助。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在做好正常工作的同时,结合双桥的实际,探索双拥结对帮扶新路子。与妇联、计生等部门共同配合,对困难双拥对象进行结对帮扶。

2.挖掘和培植双拥先进典型,全年力争培植1个双拥新典型。

3.组织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活动。

4.组织开展春节、“八一”慰问活动。

四、老龄工作

1.继续为辖区内广大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敬老优待证。以90岁、100岁老人的登记和“尊老金”的发放工作,以70岁“三无”老人的登记工作。

2.“重阳节”开展敬老助老慰问活动。

3.规范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和“托老所”,完善内部及确保正常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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