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的周记推荐

03-29

现在作文在语文学科的分数占比还是很重的。通过作文,我们可以把零散的想法聚集在一起。优秀的作文通常会被老师当成素材,写作文到底难不难?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看书的周记推荐,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看书的周记 篇1

我们学校新建了一个阅览室,听说阅览室的书种类繁多,有科学类、文学类、故事书、作文书,我很想去一饱眼福。

今天阅读课,终于可以如愿以偿。同学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兴致勃勃地来到阅览室,首先看见三个醒目的大字阅览室。

走进阅览室,里面的书崭新,而且排放得整整齐齐,看上去一尘不染。我们按小组坐在一张张桌子前,选好爱看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选了一本故事书《安徒生童话》,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叮铃铃!过了一会儿,下课铃声响了,我把手中的书小心翼翼地放回原处,恋恋不舍地回到了教室。

阅览室里的书就像知识的海洋,让我们的大脑不断地增长知识。阅览室令我流连忘返。

看书的周记 篇2

嗨,大家好!我叫陈睿璿,我身上最显眼的就是一张月牙似的小嘴和一双仿佛装着一汪清泉的眼睛。我比较矮,所以三年以来一直在第一排吃老师的粉笔灰。(握手,老师也从小吃到大,说起来一把辛酸泪)至于名字的由来嘛,“睿”是聪明,“璿”是美丽,我觉得爸爸妈妈是想让我既聪明又美丽吧!我不仅聪明,还经常看书呢,不信,我说给你听。

我很爱看书,特别是那种冒险小说,有时刚好赶上吃饭,而我正看到最精彩的部分。我请求妈妈:“再让我看几分钟嘛,我已经看到最精彩的地方了!”“再不吃,饭就凉了!”传来的却是妈妈略带生气的声音。我不情愿地放下书,慢吞吞地走到餐桌前,心里还想着主人公到底赢了还是输了?宝物会重新回作文到国王手中吗?就这样,我心不在焉地扒了几口饭,就嚷道:“我吃完了,先去看书了!”爸爸妈妈看见我津津有味的样子,不禁异口同声地说:“哎,小书虫,难道你以吃书为生吗?”

不仅爸爸妈妈说我爱看书,小伙伴们也给我取了个雅号——“书呆子”。有一次,我和朋友们一起聊天,嘟嘟先起了个头:“小书呆……啊不,是陈睿璿”——从此我便得到了这个称号,虽然不想让这个外号传进我的耳边,但还是越传越广。我陪你们玩那么多年,你们居然给我取外号,呜呜……不过也是,我每次一看书就是一两个小时,看看如痴如醉,爱不释手,连出去玩的时候也抽空看书。

你看,这下领会了我的本事了吧,这就是我——爱看书的“小书虫”!

看书的周记 篇3


这周,我有幸读了一本非常精彩的书,名为《时间的秩序》。这本书由一位知名心理学家撰写,他通过对时间概念的探索,引发了我对时间的深思。


在书的开头,作者提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似乎总是感觉时间过得飞快,尤其是当忙碌的时候。我也深有同感,每天都像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时间在我身边飞逝而过,而我总是追不上它。于是,我好奇地开始思考:为什么总感觉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呢?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一个现象,称之为“时间落差”。他解释说,感觉时间过得快的原因是因为的大脑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重复和乏味的事物没有特别的印象,而只会关注那些新鲜和有趣的事物。这就好像是乘坐一列快速移动的列车,周围的景物在眼前迅速闪过,无法捕捉到每一个瞬间。而当经历一些特别的时刻,比如度过一个精彩的假期或者参加一个难忘的活动时,会对这段时间有更深刻的记忆,因此感觉时间过得更慢。


这个观点引发了我对时间感知的思考。我开始更加关注每一天的生活细节,尝试在平凡的日子里挖掘出一些独特的瞬间。我意识到,生活中的美好蕴含在每一个微小的瞬间中,只要用心去发现。于是,我在每晚的睡前,都会静下心来回想一天中那些温暖和快乐的瞬间,然后记录在我的“快乐日记”中。


这周的快乐日记里,记录了很多值得留念的瞬间。比如,昨天我和朋友们一起去看了一场音乐会,那些美妙的音符在耳边回荡,我仿佛置身于一个完全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我看着舞台上那个充满激情的指挥家,他挥动着指挥棒,带领乐团奏响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那种感觉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仿佛时间在音符间停滞了一秒钟,然后以更美妙的姿态继续前行。


还有一个让我难忘的瞬间是,我和家人一起烤了一顿美味的晚餐。平时,因为大家都很忙,很少有时间一起亲自下厨。但这一次,在厨房里聚集在一起,共同准备食材、调配香料,然后一起坐下来品尝共同努力制作的美食。在那一刻,我觉得一世的时间都不够用,我希望这个美好的时刻能永远延续下去。


通过这本书的启发,我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时间本身并没有快慢之分,而是对待时间的态度和感知让它变得快或慢。只有当用心去体验每一个瞬间,才能真正感受到时间的存在。


这周的阅读体验让我收获颇多。我不再是被时间奔跑的人,而是主动应对时间的主人。我开始珍惜每一个瞬间,尽情享受生活的美好。同时,我也愿意主动创造一些特别的时刻,让它们成为我记忆中的亮点。


通过阅读《时间的秩序》,我对时间有了更深层次的体悟。时间无法停止,但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态度和感知,让时间变得更丰富、更精彩。希望我能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保持这种积极的心态,活出一份丰盛而有意义的人生。

看书的周记 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享受读书的`乐趣。书让我们找到一个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它永远不会抛弃你,也不会背叛你。无论我们是在欢乐或痛苦中,还是在寂寞或彷徨时,书总会静静地伴在我的身边,分享我们的喜悦,抚慰我们的心灵。

古人说:“天下之事,利害常相半;存全利而无少害者,惟书。不问贵贱,贫富,老少!观一卷,则有一卷之益;观书一日,则有一日之益。”书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

读书让我告别了平庸。古人有“不读诗,无以言”,今人有“不读书,何以言”的论调。确实是这样,读书可以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情感,提高我的阅历,自然也就与平庸绝缘。读书可以让我发觉世界的精彩与生活的美好;读书可以让我在阅读中相互融合,而又相互分离。这就是一种快乐,一种沟通的快乐。无论在清晨,还是在黄昏,手捧一本泛着清香的书,坐在沁着凉意的草地上,让碎碎的阳光懒懒地撒在身上,然后在青草与阳光的味道中,用长着触角的心灵抚摸和领略书中的奥秘,领略在其他地方领略不到的快乐与安谧,充实着平乏的大脑。书真的让我告别了平庸。

看书的周记 篇5

自古以来,书被人们喻为可口的面包,通向成功的必经之路,又是黑暗中的一丝光亮,而我就是这样一个小书迷。

要说爱看书这个习惯可是从小培养出来的,可能儿时的你们捧起玩具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已经初识了书,这正是妈妈买的。从陌生到熟识,从2、3页的绘本到一百多页的故事书,从妈妈讲到自己看,直到上学。书使我沉迷其中。

上学可就不同了,我需要更多的知识,妈妈就从网上、书店购买了童书,有冰心、金波、杨红樱……每当放学做完作业,我总会拿上一本书仔细研读,可是因为识字不多,顶多看几页,有些根本不认识,也有讨厌的想法。妈妈告诉我:书是一个人永远的朋友,每一个人都应与她结识。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作文注音书,这下可方便了,我常常在那一个人研究大半天。书使我乐于其中。

随着年龄增长,妈妈给我买了历史文学典著……他使我结识了许多文学人物,有精忠报国的岳飞、有聪明机智的刘备、有力大无比的关羽。我会每天晚上在家人面前演讲一段,他们会给我修正不足,我的演讲也越来越好。书使我得益于其中。

书,一个真正的良师益友。当我生气时,会一头扎进书堆,阅读着书,使我忘记烦恼;当我开心时,书好像为我演奏着快乐的歌,当我伤心时,书会教我接受挫折,让我顽强面对……书使我成长于其中。

书,真的教会我很多,以后我一定如饥似渴地攻读更多的东西,长大后为祖国作贡献。同学们,让我们在读书中奋进!

看书的周记 篇6

偷东西、偷零食吃、偷看书,我想大家都干过吧。偷这个字确实不太好听,但这一次,我也当了一回偷看书的小偷。

一天,我正在无精打采地写作业,妈妈在一旁用刀子似的目光盯着我。这时,嘀、嘀两声,这是洗衣机做完妈妈给它的任务后发出的声音。妈妈跑到洗衣机跟前,拿出洗衣机完成的任务洗完的衣服,把它拿去晒了。看妈妈走了,我暗暗高兴,妈妈终于有活干了,不管我了,太棒了。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橱旁,从书橱里拿出一本书,又像小偷一样悄悄回到座位上。我刚翻到想看的那一页,传来啪、啪、啪的声音,顿时家里屋摇桌晃,妈妈晒好衣服过来了。唉,没办法,我只好把书藏到桌肚里。啊!糟糕,我还没写一个字呢!于是我赶紧奋笔疾书。妈妈走到门口时,我已经写到我用正常速度那么长时间写到的地方,可我的手快累得拜拜了。我不停的鼓励着它,兄弟,一定要坚持住啊!给点力吧!可手就是不听我的话,我不管怎样鼓励它,它就是不肯听,非要对我说拜拜了才行。可恶,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呀!我用最大力气甩了甩手,它现在终于听我的话了。不过,我甩手时,妈妈已经站在我的书桌旁了,妈妈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警察。妈妈看见我甩手了,就作出分析,我甩手,是因为手太累,手太累,是因为写字速度太快,写的太快,是因为前面有一段时间没写,没写,那肯定是在偷看书。妈妈分析完之后,用红外线一样的目光扫描了我的书桌,可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只好垂头丧气地坐到沙发上去看手机了。过了一会儿,妈妈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换了个衣服,跑到书桌前,对我说:我要出去扔个垃圾,你在家好好写作业!说完,妈妈就匆匆的跑出去扔垃圾了。妈妈一出门,我立刻蹦了起来,妈妈终于出去了,我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看书了!我欢快地喊到。我光明正大地走进厨房,拿了一大堆零食,又大步流星地迈着步子走回了书桌前坐了下来,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看起书来。这时楼道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不会是妈妈回来了吧,我赶紧把零食和书藏了起来,装模作样地写起作业来。这时脚步声停在了楼下,嗨,原来不是妈妈,真是虚惊一场。拿出零食和书,我又看了起来。

又过了一会儿,零食被我吃完了,我把零食袋扔了。突然又有一个脚步声出现在我的耳朵里,还越来越大,妈妈不会这么快就回来吧,这一定还是别人的脚步声,不管它,我继续看了下去。这时,脚步声越来越大,当声音大得不能再大时,脚步声停了,不会是妈妈吧,这正在猜时,咔嚓一声,门开了,被我猜中了,真是妈妈。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我连忙把书继续藏到桌肚里,手忙脚乱中之时碰着了桌子,发出了咚的一声,然后我装着哼着小调,脚打着拍子,写了起来。可妈妈好像听见了那个声音,飞了过来,又扫描了我的书桌,把手往桌肚里一伸又一抽,一本书被妈妈抽了出来,妈妈怒气冲冲地用9999分贝的声音喊杨天宇,这是什么!,我吓得只说出是是是,可这是火上浇油,是什么?妈妈一把我的书撕成几片,然后让我面壁思过。

通过这件事,我吸取了教训,也得到了惩罚。我的书呀!

看书的周记 篇7

晚上,我和小伙伴一起去新华书店看书。

在路上,我们有说有笑。走了一小段路,就到了崇和门。崇和门广场上,人山人海,灯光闪亮闪亮的。广场上跳舞的人,他们舞姿翩翩。走到喷泉那里,我就想起了,我跟戴天音玩水的事。再往前走一会儿,就到了新华书店。

走到新华书店门口,我,刘芷伊,李佳轩三个女生一起跑了上去。我在那里找了好长时间,终于找到《淘气包马小跳》看哪一本好呢?正好,刘芷伊也看,她选了《侦探小组在行动》我也学她拿起来了。我们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津津有味地捧起来。正当,看到老杜在人间蒸发了,我的脑子出现了一个问题:人怎么会蒸发呢?我决定继续看下去。把下面看下去,终于知道答案了忽然这一幅情景出现在我的面前:最后老杜出现了,他和马小跳去黄菊家集合。最后,我知道这本书的“答案”黄菊的爸爸是被好心的老杜撞得。当我看到“答案”,简直不敢相信。

我希望我每天都能去新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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