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种植实施方案汇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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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编辑的不懈努力我们最终推出了最新的“种植实施方案”,如果有需要可将本文作为参考。不打无准备之仗,提前制作方案就是为了更好的合作,每当自己变得软弱时。都需要制定方案,方案制定有利于理清思路,明确具体工作开展。

种植实施方案 篇1

一、专用小麦生产现状及问题

小麦是我市仅次于水稻的第二大粮食作物,常年的种植面积在130万亩左右,亩产250公斤左右,产量水平在省内处于中低水平。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小麦面积、单产、总产减幅较大,小麦面积稳定在60万亩左右,品种主要为扬麦158和宁麦9号,其中饼干专用小麦种植面积占20%以上,主要分布于锡山、惠山和宜兴的部分乡(镇),由于专用小麦种植分散,专用品种因种栽培的技术措施难以到位,专用小麦的专用品质难以保证,给农民和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优质专用小麦的分区依据和原则

1.生态环境因子对小麦品质的影响

1.1降雨量我市小麦全生育期常年降雨量437.6mm,灌浆期常年(1960-2000年)平均在140mm(幅度56.4-371.5mm)左右,占小麦生育期降雨量的三分之一,较多的降雨对小麦籽粒中蛋白质含量和硬度有较大的负面影响,收获前后降雨还可能引起穗发芽,导致品质下降。

1.2温度前人研究表明小麦灌浆期的温度对于灌浆期长短有明显影响。较低的温度能延长籽粒灌浆时间,粒重较高,高温加速籽粒灌浆进程,缩短灌浆持续期,降低千粒重,尤其是夜高温,昼夜温差小,对粒重影响更大。此外,灌浆期温度过高或过低都影响蛋白质数量和质量。

1.3光照光照对小麦粒重影响的关键是影响了光合作用,较充足的光照有利于蛋白质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2.土壤类型、质地和肥力水平对小麦品质的影响在气候因素相似的情况下,土壤类型、质地、肥力水平和施肥技术就成为决定小麦品质的重要因素。

3.小麦的消费习惯、市场需求和商品率面条和糕点是我市小麦消费的主体,而且,我市小麦商品率较高,因此,我市小麦生产应以适合制作面条和糕点、饼干的中筋和弱筋为主。

4.小麦品种现状和发展趋势在相同的条件下,小麦的遗传特性是决定小麦品质优劣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市小麦品种中筋主要以扬麦158、低筋主要以宁麦9号为主,但这两品种在我市种植已有数年,应进一步加强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现有品种的提纯复壮。

三、优质专用小麦区划

1.宜兴、锡山、惠山优质弱筋麦区主要包括宜兴市环太湖的白土圩区和锡山的锡东片。该地区小麦生育期降雨充沛,特别是籽粒灌浆期,不利于籽粒中蛋白质的合成,该地区土壤主要是潮土和黄泥土,保肥性差,适合发展低筋小麦。而且该地区有主要以生产低筋粉为主的江苏南顺面粉集团和农业产业化实施较好的金谷粮油集团,有弱筋小麦订单种植的基础。

2.江阴、宜兴优质中筋麦区包括江阴沿江及长泾片、宜兴万石、和桥片。该地区小麦群体质量栽培技术落实较好,小麦产量水平较高,适宜发展中筋小麦。

四、优质专用小麦发展战略和对策措施

发展专用小麦,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牵涉部门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社会性工作。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各部门的协调,涉农部门要转变观念,增强市场意识,做好服务指导。

1.依托科研单位,加快品种更新优质专用品种是市场竞争制胜的关键。目前宁麦9号已具备了生产饼干类专用粉的条件,其品质指标已达到或接近进口面粉的标准。但我市已种植数年,目前种性有所退化,需要依托科研单位,做好提纯复壮,加快良种繁育和品种更新的速度。同时,要加快引进省内外专用小麦新品种,组织品质比较试验,筛选出“专用性强、商用价值高、综合抗性优、适应性广”的新品种,为下一轮品种更新作好储备。

2.发展订单农业,实行以产定销发展“订单农业”,做好产销衔接工作是抵御市场风险最好办法。饼干类专用小麦,如果不能加工利用而由农民留作家庭制作馒头、面条等,那就由优质小麦变为劣质小麦。因此,农业部门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品种宣传力度,积极提供产品样品,联系国内外食品加工企业,做好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工作,努力促使产销直挂;专用小麦生产者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依托,根据订单要求种植;加工企业或粮食购销企业必须履行合同,按品种、按专用小麦的类型分收、分贮,并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收购。只有这样,才能实行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确保专用小麦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建立生产基地,实施统一供种生产专用小麦容不得其它类型品种的混杂,而保证品质一致性的最好途径是建立生产基地、实现统一供种。由于我市人多地少,各家各户经营规模较小,插花种植现象十分普遍,极易造成田间和机械混杂,降低品质,所以开发专用小麦,必须要建立生产基地,实行集中连片、区域化规模种植,提倡一乡一品种,或数乡一品种,防止不同类型品种的混杂。但建设基地应本着对生产者负责,对企业负责。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以产销衔接、合同种植为前提,避免盲目种植,造成损失。目前来看,比较可行的方法就是通过龙头企业、科技推广部门、小麦生产者联手建立基地。

4.调优栽培技术,提高专用品质国内外研究表明,小麦品质不仅依品种、环境和生态条件而异,而且与栽培措施有密切关系。改进耕作技术、改善施肥方法是提高小麦产量和品质的有效途径。为此,对现有的专用品种也不能盲目乐观,对其配套技术必须进一步试验、示范。据前人试验,有利于提高饼干类小麦产量和品质的栽培技术要点是,播期宜适当早播(以10月下旬为宜),播量宜适当减少(控制在6公斤左右),播种方式应采用稻田套播,适当减少氮肥增施磷钾肥,并控制后期氮素用量,中后期氮肥比例以不超过20%为宜。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套与专用品种相适应的优质配套技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品种专用化生产的优势。

5.增强服务意识,营造发展氛围发展专用小麦是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各级政府要把发展专用小麦作为建设农业产业化的重点,摆上位置,列入议程,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为企业和农民牵好线搭好桥。要加强专用小麦及专用粉的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和优质优价的落实工作,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研究制定加工企业直接收购专用小麦的扶持政策,如解决企业收粮的贷款问题。要增加开发专用小麦的投入,为发展专用小麦创造有利条件。

种植实施方案 篇2

根据《贵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好贵港市下达到我县的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构建起我县结构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绿色惠民的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健全的森林支撑保障体系,推动平南生态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目标,完成平南县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任务,统筹推进城区绿化、通道绿化、乡村绿化美化等生态工程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建设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

按照《广西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XX-20XX年)》《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工作安排,围绕重点工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美丽宜居贵港”主题,广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共建共享氛围。

(二)称号复核阶段(20XX年6月-9月)

对照《广西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20XX-20XX年)》要求,开展自查验收,各责任单位对20XX年5月前开展的各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资料进行汇总报送至县创森办、由县创森办进行整理,形成自查报告,6月30日前将复核材料提交贵港市创森办。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12月)

根据贵港市创森办的意见进行整改,继续大力开展森林生态建设,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四、任务分解

20XX-20XX年主要任务如下(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

(一)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1.城区绿化提升工程

(1)公园绿地建设。主城区:平南县通过“一江两支、三大公园、纵横交错、一环多点”的布局结构,点线面有机结合城市绿地,打造西江两岸景观林带,并依托乌江和下渡河两岸营造城市滨水空间,重点改造提升江北公园,扩大城区中部组团的绿化面积,同时注重对现有公园、街头绿地等景观质量的改造和提升,优化绿地空间布局,让市民500米出门见园。至20XX年改造江北公园、龚州公园绿地17.37公顷,新建社区公园、街头绿地、游园等8.7公顷。到20XX年,主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民出门“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平南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

(2)林荫大道建设。结合贵港市城市特色要求,注重对环城路、朝阳路等城区重点道路两侧景观带提升,按照“一路一景”的要求,打造丰富多样、具有贵港特色的林荫大道。到20XX年,完善提升林荫大道6千米。(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

(3)森林单位园区建设。按照“广西森林单位园区”评选标准,对各县建城区内绿化现状较好的单位、居住区、学校、园区等进行绿化提升。采用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的方式,并融合单位、社区、学校等周边环境进行景观改造,优化树种配置,打造高品质的“广西森林单位园区”。到20XX年建成森林单位园区9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城区内各学校、县直各单位)

(4)地面停车场建设。改造和新建地面停车场,使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新建地面停车场960平方米,改造地面停车场1500平方米。(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森林村镇建设

(1)乡镇建设

一是乡镇公园。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至20XX年,新增乡镇公园3个,主要分布在大新镇、六陈镇、同和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大新镇、六陈镇、同和镇人民政府)

二是广西森林乡镇建设。按照“广西森林乡镇”建设标准及要求,加大对乡镇绿化美化力度,提高乡镇绿化覆盖率,增加休闲广场等设施,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树种多样、景观优美、生态宜居的“森林乡镇”。至20XX年创建“广西森林乡镇”1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2)村庄建设

一是广西森林村庄建设。按照“广西森林村庄”建设标准及要求,对可绿化用地较少的村屯,在村屯周围、道路两旁和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增加绿量;对面积较大、人口集中和条件允许的村屯,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和自家庭院发展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茶园等“微田园”,栽植经济林树种和珍贵树种,如龙眼、荔枝、沃柑、降香黄檀等。至20XX年建设广西森林村庄5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二是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按照《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根据平南县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宜居的国家森林乡村,到20XX年,建设13个国家森林乡村。(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3.通道绿化建设

水系绿化:继续完善提升乌江两岸防护景观林带建设,结合乌江综合治理工程,在河堤及护岸上种植草皮护坡,保持水土并提高城市绿化率,在河段具备用地条件的地段,种植水生植物营造滨水景观,为城乡居民提供滨水绿色空间。至20XX年,改造提升水系绿化长度4.5千米,2.7公顷。(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4.绿道建设

新建平南龚州公园绿道0.5千米,完善绿道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建立健全标识系统;完善出入口、停车场、环境卫生、照明、通讯、防火、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考虑实际使用需求、后续管理条件等因素,尽可能利用现有资源,灵活设置绿道驿站,完善科普教育设施、游憩设施、管理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等,促进绿道游憩休闲活动的开展。健全绿道管养机制。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落实绿道的养护管理,及时维修受损的绿道、标识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绿道的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森林营造与提升工程

生态修复:在剩余宜林荒山荒地开展绿化攻坚工程,着力解决造林难问题,不断提高绿化面积,切实提高全市生态防护功能。受损弃置地以矿区开采及自然灾害造成的受损地为主,与荒山绿化相结合。至20XX年,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50公顷。迹地人工更新: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其他无立木林地上开展迹地人工更新,到20XX年开展迹地人工更新500公顷。中幼林抚育:实施中幼林抚育面积5000公顷,改造桉树纯林面积30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

将大五顶自治区级森林公园晋升国家级森林公园,编制《广西大五顶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并在一般游憩区内建设露营仿木平台、休闲亭、木栈道、停车场等。(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大五顶林场、县财政局)

(二)森林产业体系建设

1.丰产林建设

结合《贵港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大丰产用材林培育力度,培育中径材为主,增加本地木材的有效供给。到20XX年,新增丰产林面积130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森林旅游建设工程

根据贵港市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现状及实际落实能力,重点建设平南雄森动物大世界景区,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服务设施,增设科普、历史文化等宣传标识。(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平南雄森动物大世界、县财政局)

3.名优经济林培育工程

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名特优品种,强化品牌意识,建成一批优质高效的玉桂、油茶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全面提高经济林的产量、质量和效益,增加林农收入,逐步实现兴林惠民。至20XX年,新建名优经济林基地面积60公顷,以玉桂、龙眼、沃柑、油茶为主。同时,强化品牌意识,加强经济林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科学评选等活动,以原产地域产品认证打造,例如平南石硖龙眼、玉桂桂皮等知名品牌。积极举办各种区域性节会活动,扩大对外宣传,全方位地推动经济林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工程

一是持续发展林下经济。推广“林业龙头公司+生产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发动林农参与和发展林下经济,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到20XX年,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4.6万公顷,涉及林农人数50人。同时鼓励农民合作组织、国有林场、农(林)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申报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推进贵港市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建设。到20XX年建设2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是产业品牌化建设。引导分散的小型生产、加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组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广西林下经济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加强宣传推介,打造名牌产品,带动平南县林下经济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花卉产业建设工程

持续推进全县花卉产业基地和特色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培育和发展以兰花、茉莉花、罗汉松、金花茶、茶花、特色盆景等大类的特色花木产品,扶持市场需求量大的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和林苗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先进实用生产栽培技术,培育差异化的花卉精品,打造以国有林场和现代特色农业林业(核心)示范区为主要载体的花卉产业基地集群,促进花卉生产种植规模化、集约化。至20XX年,完善花卉基地95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大鹏镇人民政府、上渡街道)

(三)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工程

(1)生态标识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各风景区、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科普解说标识、动植物科普标识、多媒体互动解说设施等建设;以各类公园和绿道等生态服务设施为节点,设计制作具有指示标志功能,方便公众亲近自然、接受自然教育的森林城市生态导向标识系统。(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2)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完成上级每年下达的全民义务植树指标任务,保持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逐步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建设“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丰富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营造浓厚的义务植树活动氛围,鼓励更多的人加入义务植树行列中来。(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生态文化保护工程

(1)古树名木保护。继续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力度,完善现有古树名木档案资料,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意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并结合古树的分布特点和实地条件,建设以古树为特色的主题公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市民对古树名木的了解和保护意识。至20XX年,古树名木保护率保持100%,建设平南县中学古榕树公园。(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平南县中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森林支撑体系建设

1.林业科技研究与推广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目标,培训林业科技人员,吸收和引进森林培育保护管理和林产工业科技创新人才。

二是林业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以林业技术推广站等科技单位,开展油茶、高脂马尾松、铁皮石斛等引种试验工作,做好新品种引种试验研究跟踪调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为新品种大面积推广应用奠定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密切结合,开展林产品加工、精细木工和高档家具生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广实施一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林产品加工业科技成果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县林业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继续实施科技下乡等活动,为广大林农传授实用技术。(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林政资源管理

(1)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水平。加强林地保护,将森林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清理和排查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林地管理措施,特别是对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实行重点保护,长期跟踪监督和管理。将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等约束性指标列入政府年度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建立破坏林地问责制度,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国有林场、水源保护地范围的林地保护管理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强化规范执法理念,积极开展“绿盾”等各种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和违法破坏林地的行为以及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加强林业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林业执法工作规范化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林木采伐限额、凭证采伐制度,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建立健全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制度,提高林木采伐审批效率,坚持实行林木采伐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林长制建设

以平南县林长制试点示范带动,统筹推进贵港市林长制建设。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健全林长制制度体系,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林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森林资源监测建设

(1)完善林地“一张图”。开展林地和森林资源年度变

更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拓展林地“一张图”的内容和应用范围,切实发挥林地“一张图”和森林资源数据库在林地和森林资源管理与经营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进一步加强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为科学评估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成果提供基础数据。依据相关资源调查设计,建立以森林资源统计表、消长变化统计表、档案卡片和经营规划图等为主要内容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体系。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及时修订、逐年统计汇总上报的管理制度,保证贵港市森林资源档案的科学性和连续性,及时反映资源消长情况,逐步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森林经营

活动的管理监督。通过森林生态效益监测台站建设,逐步构建全县森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价与研究体系,转变森林生态系统管理模式,及时掌握和评价森林生态状况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效。(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一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和督查机制。

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能力。

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贵港电视台、贵港日报等平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印发林业工作宣传册、森林防火宣传图册、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推动森林防火群防群治。严格野外用火控制和管理,在春节、清明节、“三月三”、“国庆节”、“重阳节”等防火重点时期,需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力度和火源管控措施,严禁或减少火源进山。(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设施。制定常年监测与定期普查方案,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园林绿地等重点区域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每年飞防一次,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能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有害生物来源监控。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对外来物种的引进、木材调运、种苗调拨运输进行严格的检疫,防止外来有害物种进入平南县。(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编印预防手册、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及防治宣传活动,使公众了解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平南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措施。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对创建工作负总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创森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运同志兼任,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制订创森实施方案、落实贵港市创森办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档案收集建档、进度上报,工作的督查、迎接考核和检查验收等。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建设成效。县财政部门要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保障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对年度工作任务要优先安排资金。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各成员单位要以月报形式及时向县创森办上报,上报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资金落实、工程进展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问题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要给予黄牌警告。县创森办要加大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落实的检查督办力度,对于无合理理由不完成建设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管理,规范档案记录。各有关单位要规范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建立和健全完善工作台帐机制,积累反映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过程、实际效果、经验体会及日常管理的文字、音像资料等有关材料,形成系统、全面、完整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档案材料,为迎接20XX 年国家级专家组复核提供详实的材料支撑。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电、报纸、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电话彩铃、大型广告、宣传牌、横幅标语,以及开展现场观摩、专题讲座、互动节目、科普活动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大力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营造“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种植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由我局牵头起草了《xx区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赣农规计字〔20xx〕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赣州市下达我区20xx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和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为推进全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根据赣农规计字〔20xx〕1号、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通过对部分蔬菜基地企业的调研,征求区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和区蔬菜产业协会意见建议,形成本《工作方案》。

三、文稿主要内容概述

方案明确了全年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需要说明注意的情况如下:

(一)目标要求:全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改造提升现有规模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高运营和种植水平;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发展壮大职业菜农队伍;推进蔬菜保险投保工作,提高基地防灾抗风险能力;加快补齐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精深加工和销售体系等短板,推动服务体系向产前产后延伸。

(二)重点任务:包括扩大蔬菜基地规模、提升巩固现有基地、大力培育职业菜农、补齐产业发展链条、拓宽市场销售渠道等。

(三)扶持政策:主要是对新(扩)建大棚设施、喷滴灌设施、新建规模露地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大棚修复、引进市外职业菜农、蔬菜基地认证、蔬菜保险等进行奖补。

(四)保障措施:主要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指导、严格督导考核等措施。

四、需说明事项

文稿与20xx年我区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已用下划线标注,主要为:

(一)总结近几年蔬菜发展实际经验,今年主推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按建设主体分二类进行奖补:一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相对集中连片20亩及以上的.,按验收面积区级奖补45500元/亩,按基础设施建设实际验收情况进行奖补(奖补金额最高10000元/亩,包含土地平整,喷滴灌设施,水沟,水电到棚等);二是企业等其他主体建设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按区级奖补标准的60%给予奖补。

(二)企业等其他主体新建基地采用喷灌设施的,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新建50亩及以上规模露地蔬菜基地采用滴灌设施的,给予200元/亩的奖补。

(三)对新建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区级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

(四)因材料上涨,调高了棚膜更换奖补标准,奖补类型分为二类:一是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200元/亩;二是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400元/亩。

(五)增加了受自然灾害损坏的设施蔬菜基地的修复补助,钢架大棚棚架倒塌的按8600元/亩的标准,棚膜破损的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棚膜破损的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因我区蔬菜基地产权属村集体的比重大,乡村较难筹集运营维修资金,今年重点推广村集体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此棚型造价较高),为不影响乡村发展蔬菜产业积极性,奖补比例相比企业等主体更高,奖补标准有升有降,但奖补资金总量可控且不会超出财政预算。

种植实施方案 篇4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我省大豆播种面积347.6万亩的目标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大豆种植农民(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包括流转土地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全部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集中优先用于大豆种子补贴(含农民自留种),对具备供种能力的县,可采取“统采统发”方式使用补贴资金,其他肥料、农药等物资补助各地结合实际按要求使用。

四、补贴标准

(一)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安排,我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按2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共计2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元/亩、资金16500万元,省级配套补助50元/亩、资金5500万元(见附件1)。

(二)大豆净作种植补助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粮食大豆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号)要求,大豆种植任务347.6万亩中,结合前期已下达国家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折算大豆种植面积为55万亩),剩余292.6万亩大豆种植任务按1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除净作外、其他间套作方式按折净作后的面积进行补贴),共计29260万元(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规范化开展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发放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资金要严格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一旦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制定的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种植台账、核实种植面积,确保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村、组要采取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对象为种植大豆的生产者。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措施,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组及乡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五)做好资料报送。各地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6月中旬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各县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发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种植实施方案 篇5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xx〕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种植实施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更新市种植业面源污染调查数据库,全面掌握20XX年度全市各类种植业源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流失)的数量、地区分布和排放去向等情况,分析我市种植业面源污染动态变化,为全市种植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提供支撑。

二、调查对象

20XX年度全市种植业面源污染调查包括十二县、五城区农业种植生产主要措施、环节。

三、调查方法

20XX年全市种植业面源污染调查以全面清查与典型调查为手段,在全面采集全市农业县(区)种植业源的相关数据的基础上,依托20xx年度筛选确定的典型县(区)、典型地块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建立全市种植业面源污染长期定位调查网络。

(一)全面清查

以真实、客观、全面为原则,以县级行政单元为基本清查单位。清查内容包括市17个县(区)的耕地面积、园地面积、主要种植模式名称及面积、地膜用量、地膜覆盖面积和地膜回收利用情况等。各县(区)须填报《种植业基本情况清查表》。

(二)典型调查

1、典型县(区)选取

突出代表性、典型性、集中性原则,按照县级数量与规模,选取以种植为主的县(区)作为典型调查县,原则上与20XX年度调查情况一致,龙胜县确定为我市典型调查县,调查任务见附表2.

2、典型种植地块调查

20XX年度典型地块调查全区共涉及22类种植模式、800个典型地块。我市在选取的典型县中筛选150个典型地块,依据种植业源调查表附表2种植业源调查任务分配表。典型地块调查内容与20xx年度一致,包括典型地块位置、面积、种植模式、覆膜情况、全年作物施肥状况等。负责县(区)根据典型调查结果,每一地块填报一份《典型地块调查表》。

(三)调查年限

本次调查年限为20XX年9月30日~20XX年9月30日。

(四)时间进度安排

20XX年6月20日制定并下发市种植业源污染调查工作方案;

20XX年6月20日起,各县(区)组织开展清查,填报种植业基本情况清查表;市级单位负责督促有典型调查任务的县(区)开展典型地块调查,填报典型地块调查表。

20XX年9月15日前各县(区)上报所辖种植业基本情况清查表和典型地块调查表,由市级单位进行审核。

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市数据审核,统一上报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0XX年10月,各县(区)完成20XX年种植业面源污染调查工作报告。

种植实施方案 篇7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的生动诠释,是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工程,对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根据上级国家储备林及林业扶贫项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交城县社会经济情况和林地资源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国家木材安全战略,以多功能森林经营和森林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理念,以提高森林培育质量为抓手,采取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方式,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及其大径级用材林,同时发展林下经济、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森林康养和种苗基地建设,提升林业多功能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建立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坚持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政府通过完善金融、

财政、林业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储备林基地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破解林业融资难点,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培育原则。立足本地立地条件和自然气候特征,坚持良地良种良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为重点培育对象,采用先进适用的培育技术,科学分类经营,合理安排规模,确保建设质量。

(三)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注重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一批规模较大、示范水平较高、地方特色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不同类型示范区、示范基地。

三、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交城县林地资源,选择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相对集中连片且符合国储林区划条件的区域建设储备林基地,全面完成经我县申报由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历年下达的国家储备林任务。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载体,通过项目实施,利用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在交城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生产力,增加木材资源储备,推动森林资源培育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内容

(一)人工林集约栽培:以培育高质量、大径级木材为主。

造林地类主要选择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其它无立木林地并避开风口或霜害严重地点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块。树种选择:结合《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和当地自然条件,兼顾彩化、财化要求,主要从适生乡土树种中优选油松、侧柏、白皮松、辽东栎、白蜡、国槐、柳树、杨树、元宝槭等大径材、长寿、珍贵树种和沙棘、山桃、山杏、文冠果、金银忍冬、丁香等小乔或灌木经济树种的良种壮苗。

(二)现有林改培:指对林分采取更换树种、间伐、冠下造林、修枝、割灌、施肥等综合技术措施,改善林木生长条件,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生长量和生态功能的森林经营活动。分为间伐改培和综合改培。

(三)中幼林抚育:抚育对象包括幼龄林和中龄林。遵循“留优去劣,留强去弱,分布均匀,疏密适度”的原则,对有培育前途、木材增产潜力较大的中幼林,根据林分发育、自然稀疏情况确定森林培育目标。对郁闭度大于0.7的'幼龄林(以油松和刺槐幼龄林为主)、中龄林开展疏伐、生长伐、卫生伐等,结合修枝、定株、扩穴、补植等抚育措施,补植珍贵树种,改善林分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培育优质林分。选择生活力强,干材质量好,没有损伤,实生起源的林木作为目标树,按照保留目标树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伐后郁闭度应保留0.6以上的原则进行抚育管理。

(四)林下经济:以“林-药”、“林-菌”等模式为主,综合考虑自然条件适应性、市场需求、经济价值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依托干果经济林地、其他乔木林地,利用林荫自然条件,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价值高、前景好的药用植物种类(柴胡、党参、板蓝根、生地、猪苓、金银花等),进行合理种植和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优势互补,提高林地利用率,协调发展。

(五)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以高接换种为主,辅助以土、肥、水综合管理将其打造成为高标准示范园。项目地点要选择在交通便利、地块典型、分布相对集中连片的垣面、滩地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结合实际,我县主要对树龄为8-25年的核桃林结果树,通过采取整形修剪、高接换种、土肥水管理、有害生物防治等综合管理技术措施,推广应用配套实用技术,提高产量和效益。

(六)森林康养:充分利用卦山、玄中寺、庞泉沟风景区等重点部位、重要区域周边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资源,规划和打造康养村庄、康养步道、森林游憩区(点)等内容,将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原生态有机融合,统筹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复疗养等产业。

(七)种苗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国有苗圃、国有林场、科研机构等国有经济组织,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经林业、行政审批部门确认审核的苗木经营大户开展。育苗应选择地势平坦、灌溉方便、排水良好、交通便利、土层深厚肥沃的中性(PH6.5-7.0)沙壤土或壤土苗圃地,通过引种、驯化、移植、嫁接、组培等手段,改扩建种苗基地,订单生产,确保苗源质量。

五、组织实施

(一)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

由县林业局组织专业人员编制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作业设计,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其中: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林下经济、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种苗基地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时,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编制森林康养项目的作业设计时,需具备风景园林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园林相关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森林康养项目需要进行建设工程勘察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生产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实施单位)要按照市级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负责。

1.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森林康养项目的施工,县林业局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由代理机构组织,通过相应的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为施工单位,其中:森林康养项目施工单位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

2.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由村集体或经济林流转主体组织实施,也可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由代理机构组织,通过相应的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实施。林下经济由土地流转主体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有经营能力的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实施。

3.种苗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国有苗圃、国有林场、科研机构等国有经济组织,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经林业、行政审批部门确认审核的苗木经营大户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加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业、自然资源、林业、行政审批、审计、扶贫、国有林场和项目乡镇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交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负责建立有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负责项目的整体协调、推进和具体任务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项目实施乡镇、村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搞好项目实施、协调配合、保证项目零干扰等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牵头负责项目资本金的落实及还本付息,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杠杆作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资金缺口部分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及时予以补足。要根据财政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挪用、截留和滞留。

(三)强化技术支撑

以技术示范、成果转化、辐射带动为目标,通过打造示范基地、加强林农培训、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聘请林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等措施,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强化对项目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各环节的技术支撑,做到全程跟踪、全面指导,确保将先进适用的林业新技术、新品种运用到项目建设过程中。

(四)严格规范程序

按照市级下达年度计划任务,结合项目实际,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章制度。项目实施实行先设计后施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采购发包严格根据财政相关政策规定,选定施工单位和建设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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