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民工自查报告

04-17

这份“农民工自查报告”是作者的心血之作期待它能够被您喜欢,这可以帮助你解决困惑。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当我们结束一项工作时。我们平时都会用到报告,写好报告,有利于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团公司《关于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学习和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公司在收到《集团公司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先由公司内部相关室开展学习工作,再以oa的形式将《条例》相关内容下发,要求各所属企业开展学习工作,同时要求各在施工程单位一并开展《条例》学习,并将学习情况以照片的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切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落到实处。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含所属企业)自有员工中具有农业户口的人员***名。公司对此部分员工,并未与其他员工区别对待,均一视同仁,按其所在岗位发放工资,并按其上年月平均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和漏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险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含所属企业)共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名,其中具有农业户口人员***人。在人员使用过程中,与劳务派遣服务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双方责任,同时留存劳务派遣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备案,确定该公司具有劳务派遣资质。

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均按其岗位和合同约定发放,社会保险按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缴纳,无拖欠工资和漏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险情况。

公司及所属企业中,共计使用外包公司**家,分别从事保安、保洁、收费等业务,在签订外包合同时,留存相关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备案资料,确定外包公司具有相应的资质。

公司每月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外包公司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督促外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落实员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相关要求。为避免劳动纠纷,在签订外包合同时,同时要求其签订不欠薪承诺书,同时各公司不定期对外包人员进行抽查,询问其上月工资是否发了、发了多少钱。

公司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在合同执行和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中,我们按照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不拖欠劳务分包方工程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督促施工单位清理“三角债”,确保不出现合同纠纷。在工程款拨付时,分出农民工工资部分,将此部分金额拨付到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中,用以发放农民工工资。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不发生拖欠工资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汇同**部、**部、**部、**部等五部门组成了农民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队,并抽调专人历时2天对正在施工的**个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完全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所列内容。

经检查,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均配备了劳资管理人员;员工花名册、考勤、工资表和劳动合同,均能保持一致,未发现未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考勤表和工资表均有施工队长、专职劳资员签字,并有农民工本人签字,并附有考勤表和工资表公示照片;均已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支付过程中,未发现低于最低工资支付情况;各单位均已设立维权公示牌,用以工资、考勤等相关内容的公示。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门禁打卡记录不全,个别单位已安装门禁打卡但尚未使用;存在分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未由总包代发工资情况;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个别分包单位提交不齐全;个别单位未全员缴纳工伤保险。

1、公司已于10月底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并于12月份开展对各在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

2、公司在近期正在对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情况进行排查,已起草《关于在施工程缴纳工伤保险的通知》,拟要求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于本月底前完成缴费。待排查完成后,下发通知。

3、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公司计划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出台针对中标施工单位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针对在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在履约评价上设扣分项,直至影响以后投标的信誉得分。同时公司财务部加强对施工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督管理,确保在施工程总包单位设立农民工专用账户,且保证专款专用。合同部通过中标清单在源头上掌控农民工数量和农民工工资相对合理的数额,项目部加强在施企业的分包管理,保障农民工备案数量的相对准确,切实将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迎接国家、省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迎接国家、省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会议精神,事业部对xxx项目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经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不存在欠薪情况,全员足额发放工资。

2.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漏发或发放不够情况。

3.已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登记工人信息,并开展工人考勤发放工人工资。

4.有收到平台信息预警提示,但均已及时完善资料处理预警提示,没有因预警提示而出现扣分情况。

5.均要求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制定工人花名册。

6.已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从工人工资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

7.已落实在建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8.项目没有被列入工程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不存在因欠薪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并且项目部已建立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事业部将继续加强项目工人工资管理,落实工人工资支付制度。

xxx事业部。

2021年9月8日。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3

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自查报告

团市委:

根据团市委《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团区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并认真做好督查自检,现将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 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服务体系

年初以来,团区委按照工作要求及时补充调整了我区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及时召开了由王婧同志任组长,各团(工)委副书记、关爱行动专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专题工作会议,重点研究部署2012年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各级班子组织高度重视,按照会议要求和有关工作目标认真组织,抓好岗位和制度建设。团区委依托城西区志愿者协会办公室,积极组织动员各镇、街道志愿者服务总队和检察官、禁毒、法律、医疗等专业志愿者服务队加入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组织体系,通过统一阵地标识、制定工作细则,与各服务阵地签订结对服务协议,规范结对服务登记表,健全服务工作台帐,并在部分社区设立服务工作咨询点等方式,实现了对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的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 深入学校调研,掌握实时情况

上半年,团区委对区属各小学农民工子女进行了全面摸底,统计了各校学生总数、农民工子女数、已结对农民工子女数及未结对农民工子女数,及时整理数据并录入数据库,保证数字准确性。通过调研摸底获悉,区属13所小学中农民工子女较为集中的共7所,其中:张家湾小学中农民工子女总数占学生总数80%以上;桃李小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总数占学生总数的70%以上;西建中英文学校中农民工子女总数占学生总数50%;另外5所小学有100多名农民工子女。

截至目前,我区农民工子女总数为1912人,其中结对1126人。

三、紧抓项目专员,服务关爱行动

2011年年末,团区委贯彻落实团**书记处会议对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近期工作部署,建立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队伍,从我区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中选拔出马国东、郎悦两名项目专员,切实加强基层志愿者团队管理、培训、服务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着力把关爱行动打造成“信得过、可持续”的品牌项目。2012年2月,关爱专员个人微博建立,团区委及时督察个人微博建设情况,注重信息时效性,抓好基层关爱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带领青年志愿者团队根据团**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策划、组织开展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五项服务内容。年初,团区委向团省委推荐我区检察官志愿者服务队以“自护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七彩课堂示范课程。

四、强化“七彩课堂”,推进关爱行动

“七彩课堂”是学校教学的有效延伸和有益补充,是推进关爱行动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强化服务成效的工作手段。团区委重视“七彩课堂”建设,有效依托已建成的“七彩小屋”、“共青团青年志愿者关爱之家”等活动阵地,逐步建立了“七彩课堂”志愿者的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完善“七彩课堂”志愿者档案信息资料库,对志愿者的个人信息、活动档案等及时更新备份、规范整理,做到整齐、有序、规范。团区委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与项目专员沟通,了解农民工子女生活、学习现状,不定期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前往街道、社区利用志愿者服务站、七彩小屋等阵地资源开展学习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等服务项目。

5、 整合社会资源助力岗位建设

截至目前,我区共有阵地4个,包括医财西社区“七彩小屋”、冷湖路社区、海晏路社区和公园巷社区“共青团青年志愿者关爱之家”,并依托在各社区建立的“社区青年之家”、志愿者服务站、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共青团阵地,积极开展各类关爱活动。其中:公园巷社区共青团关爱之家于2012年初挂牌成立,2011年至今先后为关爱行动阵地建设争取资金45000元,每个阵地均配备了配套硬件设施,涵盖了1000余册图书,1台彩电,2台电脑等,制定了关爱阵地管理制度,下拨了团省委拨付的运行维护经费。

6、 结合自身实际,打造关爱品牌

2012年,团区委按照“紧贴中心、突出特色、打造精品、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和团省、市委的总体要求,积极打造具有西区特色的关爱行动品牌,利用现有特色亮点活动将关爱行动与共青团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创新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一是将“七彩课堂”与其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青少年维权等工作有机结合,与城西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推动“模拟法庭进社区、进校园”品牌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将品牌活动的生命力无限延长,获得良好反响。二是结合各类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主题团队日等契机,组织农民工子女参加丰富的文艺娱乐活动,在扩展视野的同时培养情操,健康成长。

六一期间,带领区属各校农民工子女开展各类团队组织主题活动,如参观科技馆、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积极组织辖区小学大队参加团省、市委组织的“我们手拉手,共同快乐成长”——关爱留守流动少年儿童活动,并与区妇联联合在桃李小学开展了情暖童心主题大队活动,向桃李小学农民工子女及留守儿童捐献了价值3000余元的红领巾图书角。

下一步,团区委将依托暑期社区夏立营、暑期第二课堂、少年军校等青少年喜闻见乐的活动,有效发挥辖区高校及社会志愿者组织资源,进一步拓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空间和活动思路。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4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5

今年以来,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委结合自身职能,围绕关爱青年农民工群体、帮助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注重调研分析,充分认识农民工群体现状。

围绕重点青少年群体、“新扬州人”现状、青少年网络教育、青少年自我保护、青少年心理健康等专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大调研,形成了《20xx年共青团扬州市委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等11篇调研报告,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角度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等进行剖析,为做好服务、管理该群体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组织“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

通过统一组织发动、深入走访调研、集中有序推进、落实有效服务等方式,在全市有效开展了20xx年度全市“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明确将“新生代农民工的健康成长与社会融入”作为主题,市、县层面全面启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的领导及市政协共青团、青联、工会、妇联界别组部分委员参加座谈会。为配合此次活动,团市委开展了“全市新生代农民工集中大走访”活动,下发调查问卷1400份,回收有效问卷1120份,形成了《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健康成长与社会融入情况的调查报告》,对我市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生活、职业发展、精神文化需求和权益保障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反映出我市新生代农民工的四种主要特征,融入城市的四方面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和解决办法。《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生存发展及融入城市的建议》已被立为第287号提案,年初召开的市人大、政协会议共收到涉及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提案、议案、建议共4件,全部办结,并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大走访的基础上,面向80、90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开展了“新扬州人”流动课堂,邀请专家进工厂、进工地、进园区等新生代农民工的聚集地进行授课,为他们提供专业技能、法律常识、心理健康、文化娱乐等内容实用的培训服务。

三是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等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

四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与农民工子女结对活动。

全面梳理排查了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自“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得全国、省、市、县(市、区)四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精心选取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截至目前,我市创成国家岗4个,省级岗17个,市级岗137个,今年又成功推报扬州市育才小学、扬州市邗江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省级岗。充分发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示范作用,联合“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对农民工群体给予特别帮助。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两个关爱”活动的通知》,号召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社区、进农村,与农民工子女结对。截至11月底,全市较为集中的182所中、小学中44331名农民工子女,结对率已达95%以上。

五是创新拓展农民工子女假期自护教育。

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自护教育,利用暑期组织20xx团市委博闻自护夏令营,丰富、拓宽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见闻视野,提升他们的自理自护能力。围绕平安自护、法律自护、火灾自救、自然灾害自救、网络自护、心理自护课题与市消防、供电、卫生、急救等部门联合,组织同心、向往等农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参观开发区消防大队,学习了消防常识,观看了消防演练;在市供电公司参观了吴州路电动汽车充电站和营业大厅,感受了科技与生活的密切结合并学会了基本的用电知识;赴市120急救中心、110指挥中心了解了急救、治安方面的知识。

六是打造品牌,全力形成扬州特色工作模式。

今年以来,团市委开展了“阳光接力·爱心传递”主题活动,将其作为团市委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品牌工程和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模式。具体是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化工作对象为工作力量,把有能力的青少年聚集起来,志愿帮助曾经有过类似经历的孩子。例如“接力棒”爱心社是由扬大一批受过社会资助、品学兼优的学子发起的社会团体,首批成员33人,旨在关心特殊少年群体、传递爱心信心。团市委了解到志愿者的意愿后,加以引导、大力支持,为他们提供活动阵地,动员美程国际旅行社对社团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自今年6月份成立以来,对口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扬州市向往学校、同心学校举办了一系列牵手、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活动,形成了“三个一”模式。即“依托一个阵地”,依托“接力棒·青少年关爱工作室”开展活动;“建立一支队伍”,成立以扬大受助学生为主体的“接力棒”爱心社;“立足一个支撑”,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商业机构美程国际旅行社加入,为爱心社的运作提供一定的物质支持。通过三方的共同努力,长效地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形式丰富、充满人文关怀的志愿服务。团市委将继续以“阳光接力·爱心传递”主题活动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工程”,扩大关注群体,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近期,团市委、市综治委预防办还将联合有关部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开通电视在线服务、市区消费优惠服务等内容。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6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于***月***日至20***月***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目前排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上报区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会,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普及《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要求被检查用人单位应对年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察力量。首先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络邮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上访事件,劳动监察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其次,确保将拖欠工资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清欠台账,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台账,(

截至目前,检查***家建筑企业用工单位,涉及农民工***余人,责令补签订劳动合同***余人,下达责令整改指书***份,协调解决***起拖欠工资案件,共为***余名民工清欠工资***余万元。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7

2月27日,参加了我国创新理论研究专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与创新发展》讲座以后,我深受启发,充分认识到了解放思想对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研究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对我县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状

(一)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民合同制职工;二是“包工头式用工”,为建筑业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劳务企业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劳务企业数量较少,这种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率。总体来说,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据统计,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20%。我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对农民合同制职工,企业大多与之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包工头式用工的,包工头与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劳务企业式用工的,总包、专业承包企业与农民工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也很低,从调研情况看,仅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随着任务的完成,合同关系自动终结。

2、劳动合同内容。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等;多数只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约定;个别的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建筑业企业对农民工普遍实行日工资制。绝大多数企业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在工资水平的确定上,大多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一般工人日工资在50-60元之间,技术工人在80-100元之间。建筑业企业直接招用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月足额发放。通过劳务企业或包工头使用农民工的,主要由承揽施工任务的劳务分包公司或包工头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每月支付工资数额一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农民工急需用钱时,可以向企业预借。

(四)建筑业农民工工会组建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组织结构松散,组建工会难度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比例较低,对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缺乏了解,参会积极性不高。

调研中了解到,企业和农民工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较高,而对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则普遍缺乏积极性。

问题

(一)拖欠工程款、通过包工头支付是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建筑业企业由于拿不到工程款,无法保证职工工资的足额支付。工程款分“步、项”结算的方式,导致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难以按月足额支付。而包工头参与劳务分包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无法人资质的包工头参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最终导致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混乱,用工不规范。有的包工头领取工程劳务费后,先用劳务费垫付辅料费,剩余部分发农民工工资;有的包工头拿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难以及时足额发放。

(二)用工主体不合法,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缺失

目前,建筑劳务队伍“有资质无人员、有人员无资质”现象较为普遍。注册成立劳务企业必须纳税,而建筑劳务分包利润率很低,另因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较高,组建难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场上承揽工程的大多数劳务队伍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大量无合法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和包工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尤其是一些承揽工程的包工头直接从社会上招募农民工或从农村家乡带出一批亲朋好友,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导致农民工劳动合同不规范。同时,由于无组织的`零散用工无法实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数包工头有机可乘,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工资追讨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行业特殊性和企业、农民工缺乏积极性,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建筑业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企业与农民工多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大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的随意性流动不能加以制约,还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样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担心要求签订合同会影响工作机会的获得。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

企业与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建筑业企业普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是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会相应提高劳动力成本,粗略计算几项保险全部参加后,将使劳动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业企业,特别是劳务企业利润很低,社会保险推行起来非常困难。二是农民工务工收入不高,除保证自身生活外,几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条件和家人的教育、医疗等各项支出,难以承担各项保险费用,参保热情不高。三是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单位、地点变动频繁,社会保险异地接续尤其是跨省、市接续问题难以解决。

建议

(一)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积极引导、扶持劳务队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劳务分包企业。一是与有关部门协商,在税收政策上对劳务企业进行扶持,一定时期内适当减少税种,降低税率。二是适当降低劳务企业资质标准。对目前包工头形式劳务队伍中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要鼓励其注册为劳务企业,获得依法用工权。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劳务分包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禁止包工头式用工。对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应视同为企业直接用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应联合下发文件,提出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针对各行业特殊的用工模式和农民工临时性、流动性的就业特点,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劳动合同内容不全面、不规范问题,对完善劳动合同内容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逐项加以说明,特别是对劳动报酬条款,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促使农民工和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一是对企业依法推行工资月支付制度,对因特殊情况执行月支付有困难的企业,在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实行按月部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做法,但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实行工资优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劳务费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实行发包方对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督义务的制度。严禁包工头代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四是全面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参保办法

企业要根据要求,为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证农民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要从当前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和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研究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办法,逐步推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8

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现将我乡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1-10月份,我乡组织开展培训共培训创业农民工50人,开展培训项目主要有种植、养殖、商品营销、餐饮服务等,创业带动就业231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其中省内转移2500人,省外转移500人;有组织输出1390人,其中新型住宅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34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90人;发放小额担保650万元,主要开展的自主创业项目为养殖业、服装零售、日用百货、电机维修等项目,相关企业带动就业400人,同时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进农村活动,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一是积极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做好我乡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为随迁家属提供城镇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农民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住房保障,有力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方便服务群众。二是积极配合推进农民在城镇落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需要在当地落户的,协调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对有意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符合条件的提供支持,维护农民工权益。三是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化下乡入村活动,每村每年一场电影,对留守困难家属进行慰问,确保农民工无后顾之忧。

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掌握人员情况不准确,管理难度大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综合平台管理,探索掌握农民工工作规律,实行动态管理,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尤其是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配合上级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为广大农民工创造良好就业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以打造城乡一体化劳动保障体系为目标,做好农民工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9

今年以来,澄城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农民工工作会议精神,将农民工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着力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关心、关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我们的做法是:一、以落实优惠政策为主线,着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二、以就业创业培训为抓手,着力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三、以农民落户为重心,强力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生活;四、以劳动执法为核心,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五、以目标管理为统领,强化农民工工作督导检查。

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民工自主创业意识不强,技能水平较差,就业质量普遍不高。二是培训师资力量薄弱,硬件设施相对滞后,培训覆盖面不广。三是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企业用工行为还不很规范,加之就业竞争压力大,违反劳动法、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监察执法任务。为此,今后我们要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形成环环紧扣,紧而有力的农民工工作网络体系;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农村劳动转移就业力度,实现劳动力深层次、特色化、品牌化转移;提高劳动执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体系。

总之,严格按照中、省、市农民工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10

一、我公司目前在建工程有产业花园和江滨花城。

二、施工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既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的改革成果,也为形成更加和谐、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我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三、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措施如下: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根据登录的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每月由计划部统计、汇总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

3、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4、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四、我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

五、我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农民工自查报告 篇11

,在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以深化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以全力打造阳光人社为目标,认真做好局系统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000余条,接待政策咨询0多人次,网上咨询500人次。现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要求,及时调整健全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局一把手亲自担任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研究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不同时期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更新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局机关及各直属机构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通过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不仅作为各科室各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而且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以及评优争先的考核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四是加强对全市人社系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使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

为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明确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解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防止走过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在全面梳理和审查的基础上,及时补缺补差,明确行政执法依据,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行政许可、便民项目的办事指南,公开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窗口权限。强化窗口“首席代表”制度,优化窗口与后台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公示,窗口办理的,由窗口发布;单位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发布。三是强化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定出台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政府信息发布程序等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信息查阅制度,明确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优化公文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文件上网。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保障制度的落实。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局属各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采集、编撰、报送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员培训,提高了信息的采编数量和质量。四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规范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互动,认真解决信息更新较慢、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不多、服务跟不上的问题。制定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有关单位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了网站内容,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方面,查找自身不足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整改,形成门户网站信息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有利于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建设,扩大公开途径,更大范围的'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做好“蚌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设工作,全面深化网络公开内容,加大网络公开容量,科学设置网络公开栏目,方便网络查阅内容,全力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服务网络。二是紧紧抓住“金保工程”建设这个机遇,加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建设,充分利用“12333”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系统,充实增加人工智能服务内容,大力增强一线服务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人性化全面咨询服务,有针对性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广泛联系,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新闻媒体的辐射面、冲击力,广泛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政务信息,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服务信息,通过对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市民热线节目及市政府连线平台、人社网互动平台等媒介,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和《关注》节目现场解答咨询提问,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企业走访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等措施,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使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经常化、长效化,提高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使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经常化、长效化。

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建立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是做好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局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实施20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推行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做到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在已有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的修订、充实、完善工作,加大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了解,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感情。

以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为突破口,进行政风行风评议,一是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实际,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制定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按照“该公开的内容公开了没有,公开的内容执行了没有,违反公开规定的问题查处了没有”进行考核评议,开展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和政风行风评议调查,提高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把推行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创“三优”文明窗口达标的重要条件,进行考核,使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方便基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加强监督,遏制,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开展机关效能民主评议活动,规范工作行为和行政复议程序,使管理相对人了解行政复议的目的、程序和方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定期组织抽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促使机关文明服务更加规范。四是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以及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对科室和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营造争先进位、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推进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南,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的学习贯彻,一是继续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通过学习,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消除认识误区,更新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经常性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计划。各直属事业单位也都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编码、数据维护、用户权限管理、联络等工作,为有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从政府信息公开依据、内容、对象以及形式、程序、时限等方面明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需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四是按科室、单位职能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利用各种途径及时公布和更新。全面细化清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并纳入目录对外公开。同时,按照省、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格式要求,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公开主体的目录和指南格式,做到规范、明确、简要、全面。

综上所述,一年来,虽然我们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开、更加优质、更加便捷、更加全面的服务,为我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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