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电影观后感热门9篇

06-03

我们编辑了“法律电影观后感”以满足您的实际需求,你真的了解作品名观后感该如何写吗?写观后感时要把握文章要点,才能写出真实的感触,想要了解更多请您继续阅读下文!

法律电影观后感 篇1

《法官庭审行为规范、行政诉讼》观后感

这周思修课学习的是与法律有关的内容,在老师的安排下,我们观看庭审现场的视频,可以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去接触真正的司法实践。通过观看,我了解了一般的司法诉讼程序,也领略了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的风采,增长了许多法律知识。

第一个庭审案例讲述的是:两个从事文化管理相关工作的职员,甲方在相关文化部门工作,拥有一定职权。乙方在广告公司工作,熟悉营销制作。甲在工作单位有参与决策权,当他看到邀请相关企业参加学术交流性的会议可以收取许多费用时,就心生贪念,想通过自己的虚假策划来骗取钱财。于是,他就找到了有策划经验的乙方,二人假借国家某些协会的名义发布邀请函,伪造印章,诈骗钱财。

这个案例的两人犯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又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另外,模仿有权签发公文、证件的负责人的手迹签发公文、证件的,亦应以伪造论处。所谓变造,则是对真实的公文、证件或印章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进行加工、改制,以改变其真实内容。所谓买卖,即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印章实行有偿转让,包括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至于买卖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伪造或者变造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个庭审案例:春节联欢晚会中剧本、音乐等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较多案例,如李丽霞诉李刚、陈红、蔡国庆侵犯邻接权、录音制作合同纠纷案,李丽霞认为她作为那一年春晚作品《常来常往》伴奏录音制品的共有人,对该伴奏录音制品的编曲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曲作者李刚未经同意,将该伴奏录音制品转让给他人使用并从中牟利,陈红、蔡国庆明知该歌曲伴奏录音制品存在权利瑕疵,但仍使用和播放,侵犯了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法院最终认定李丽霞所主张的编曲权即是著作权法中的录音制作者权,虽然李丽霞确曾为伴奏带的制作投入资金,但该出资并不是获得制作者权利的对价,而是合作参选、分担投资的方式,法院最后判决李刚退还李丽霞制作费4千元,驳回了李丽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与著作权有关。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当然,通过观看我也了解庭审的程序:首先,审判长询问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其有申请回避权、辩护权、最后陈述权等权利和如实陈述事实,遵守法庭纪律等义务。其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公诉人、辩护人、法官依次向被告人发问,对起诉书的内容逐项核实。再次,由公诉人出示证据,包括公安机关的抓获经过,证人证言,由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被告人及律师出示证据,然后由公诉人确认证据。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最后,由被告人做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审判结果。

经过这次观看,我学到了不管是法官还是当事人应当注意的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十分重要,要有严谨的逻辑,抓住关键点。同时我增长了相关法律知识,清楚了庭审的基本过程。我想这对增强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大有益处的。

法律电影观后感 篇2

观《杀戮时刻》有感

李家琦***

物流工程

《杀戮时刻》影片以一个案件(一场官司)为线索,揭露和批判了美国种族歧视和3k党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电影本身的情况并不复杂。在美国南部,对有色人种的歧视仍然存在,电影的拍摄地是南部的一个小镇。并且,因**黑人而臭名昭著的3k党的残余势力仍然在四处秘密地进行活动,并随时准备重整旗鼓。

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这天镇上突然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刑事案件,两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有着强烈种族歧视的白人青年男子,绑架了一位年仅10岁的黑人女孩小唐亚,他们不仅对她用尽了各种残酷的、非常的刑罚,还令人发指地对之施以**,最后惨无人道地将她**起来,然后从30英尺高的桥上抛进下面的河中。小女孩最终尽管奇迹般地大难不死,却已被蹂躏的永远失去了作母亲的能力。更为严重的是,当地种族偏见根深蒂固,而且在此之前就发生过白人男子**黑人女孩被无罪释放的事情,因此,这两个**犯很可能会被无罪释放,或者只是判处十分轻微的刑罚,这是受害者的父亲卡尔-李绝对无法接受的,于是最终他铤而走险,实施他心中真正正义的法律——在警察提嫌犯进入法庭之前,于众人眼前用机枪射杀了两人。

不幸的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押送犯人的警察也被子弹击中腿部而不得不进行截肢手术,最终导致终身残疾,再也做不了一名警察。雄心勃勃的杰克·布里根斯被指派为辩护律师。此案在当地引发骚乱,三k党趁机死灰复燃。

当杰克最需要帮助时,女大学生艾伦·罗克坚定地站在他一边。当杰克为赫尔利辩护时,他自己的生活、家人和同事都陷入了困境。在资深律师劳森·韦板克(lawson verbank)的帮助下,杰克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面对无情的检察官。

其实在接此案时,杰克布里根斯并不是完全抱着帮卡尔-李洗脱罪名并无罪释放,他也想借此案在法律界一战成名,而卡尔-李也深知此事,并将此成功地作为了反击的秘密**。在最终判决的前一晚,卡尔-李告诉了杰克此事实,并指出美国正处于战争状态,即白人与黑人的种族主义战争,但是卡尔-李仍直言不讳的指出,杰克尽管经常在黑人区就餐,并会给黑人打官司,但是在这场战争中,杰克却仍是属于另外一边的(白人),并且,他们两家的孩子也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玩,更不可能成为朋友。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关于法律的电影。成功地探讨了道德良知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困境。

下面,谈一谈我个人对于《杀戮时刻》的一些主观看法。

首先,关于种族主义,我是亚洲人。我在一个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国家长大。我不对黑人或白人有偏见。当我看这个电影的时候,我不太会感到种族歧视。

卡尔-李得到公正的判决,其实,他是特权。监督警官奥齐,给他特殊治疗,卡尔李可以看电视,看报纸,甚至秘密从监狱医院。这是因为奥齐认为卡尔-李作为一个英雄。

我也认为由陪审团决定是无效审判。陪审员显然被成千上万的黑人聚集在法庭外。这是一种白人陪审员试图形成和离开所有愤怒的黑人一个人。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伦理群体政策。中国有56个伦理群体。主要民族人口占90%以上,其余55人占10%以下。

**给这些未成年人一些特权,希望他们与主要群体保持团结。结果,小道德团体的孩子在国家考试中获得了额外的分数。有一次,在交易会的外面,我看到一些小团体的人在没有牌照的旁边开始了一个站在警察旁边。

各大集团的人都很生气,并试图与警察争论。警察说,哦,让他们这样做,**不想麻烦他们。今年早些时候(一群武装杀手),一些从未成年的道德团体发动了几起骚乱。

从卡尔李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如果我是黑人,其实对卡尔李是有好处的,他的黑人同事太喜欢打架了。白人想要避免**,他们并不真正在乎有罪或自由。这样的压力下,陪审员被迫判处卡尔-李无罪。

法律不应该只有服从而更应该让人对此产生敬畏。卢梭对社会契约的计算指出,每个人都失去了同样数量的合法权利权威,每个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保护,需要遵循同样的规则。只要一个人遵循法律,他是一个自由的人。

另外,可以选择违***契约(即违反法律),其结果将是法律的判决。

因此,如果卡尔李认为复仇是一项更重要的法律,他准备接受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然后我会尊重他是勇敢的。但事实是,在他参加十字军东征之前,他和律师谈过,并计划走向自由。

他想杀人,但不想得到惩罚。他践踏法律制度。

例如,如果犯罪分子真的有亲密的朋友或家人,他们感到痛苦并杀死卡尔·李,卡尔·李一家的心就会再次破碎,然后他们就会杀死杀害卡尔·李的人。这样,复仇似乎永远不会结束。这意味着,如果我们试图通过自己的手来执法,法律体系将被彻底打破。在这里,讽刺的是尽管卡尔-李杀了**犯之前,他们的判决,他被保护的法律制度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和不被愤怒的人们而杀害。

卡尔李认为他是一个负责任的父亲,但实实上他不是。他的小女孩的悲剧已经发生了。杀死**犯不利于他的小女孩。

一个负责任的父亲应该把他的责任放在他的家人身上,通过安慰他们,支持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创伤,而不是选择去做一个疯子,开始杀戮**犯们,而最终冒着离开家人**入狱的风险,让家人们担心,恐惧,绝望和没有家庭收入而成为穷人。

如果卡尔-李没有杀人,他的孩子长大后会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但现在由于他们的父亲,他们会被父亲的“正义”而变的混乱;如果卡尔-李没有杀死**犯,他的女儿终于解除了痛苦,没有人会知道她经历了可怕的事情,但现在她被暴露于整个国家,每个人都知道她是被**,这便是对她心灵的重大伤害。

我们都同情卡尔·李,我们可以通过判处他短期徒刑、五年而不是永久监禁或死刑来帮助他。最糟糕的事情就是把错误的东西和对的事情混在一起。卡尔·李的案件将在历史上,也可能在未来得到跟进,这远不如他所信仰的结果。

我个人希望卡尔·李的惩罚将适用于他造成的伤害(警察因为疯狂失去了一条腿,不能再当警察)。我不认为失去一条腿比不能有孩子好。我认为这本书对卡尔·李的女儿有很大的伤害,但对那些失去一条腿的人却没有。

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问题。结果,卡尔李被无罪释放,他的孩子们可以再次拥抱他们的父亲。现在轮到卡尔-李来弥补家人们了,尤其是小唐亚。我认为能够原谅是人类最好的美德。

法律电影观后感 篇3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每一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所以每一个区域也有属于自我的独一无二的独特法律,因为区域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生活习俗不一样,所以制定的法律必须具有自我的特性。如果人人都能够认真的按着贴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法律来进行社会生活,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完美很多,生活的环境也会美丽很多。

可是,总有那么一些人,那么一些机构,为了短期的利益而去违反法律,侵害他人权利,损害众多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劳苦大众的权利,这个时候,为了维护自我合法的生存权利,总是有灵魂上的巨人出现,以弱小的身躯为自我的权利进行合法的抗争。

电影《永不妥协》中,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饱经沧桑,毫无背景的年轻母亲为了维护的一群饱受污染之苦却浑然不觉的居民们的合法权益而努力维权的故事。

尽管维权之路异常艰辛,可是经过自身努力及在一家大型法律事务机构的帮忙下,主人公埃琳最终帮忙别人解决了当地社区隐藏着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并使此事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赔偿,创造了美国历史上同类民事案件的赔偿金额之最--3.33亿美元。此事改编自一个真实的故事,在现实生活里,类似电影中的种.种困难情境比比皆是且层出不穷,这些都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我们人是群居类的高级生物,然而,无论人再怎样有智慧,总归是要生活在大自然里的,所以,为了我们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敬畏自然,保护自然理所应当成为我们社会生活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我们人类也要充分运用法律,在保护自然,社会大环境的同时,还要兼顾好自身的权益。

在电影《永不妥协》中,当女主人公察觉到污染问题的时候,她没有选择忽视或者避重就轻,而是果敢的去深入调查,直至揭开真相,她仍在奋斗,仍在为居民维权,为保护环境努力。这给了我们很深刻的启示:在事实面前,在法律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坚持内心的严肃,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对所有看到的线索都倍加留心,揣摩,这样,才会让自我的心中充满正气,才会一向坚守法律与道德的底线。

众所周知,社会的稳定,法律的威严,并不是只靠普通大众自觉维护就能够的,那里也需要政府的力量。在影片中,我们不难发现,当时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并不是那么尽职尽责,当政者并没有及时起到监督和调节的作用,我们能够这样假设,如果剧中的主人公并没有去调查事情的真相,那么按着事物总是向前发展的规律的来说,尽管污染事件总有一天会浮出水面,可是那会是多久的时间呢在未知的时间段内又会产生多少不一样方面的污染呢这些是无法用确切数字来衡量和预测的,因为,我们永远不明白下一秒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所以说,政府的监督检查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因为政府本身的权威性和巨大的执行力远不是社会的单独个体所能比拟的,它的本事更加的强大,最重要的是,它背后的法律支撑和社会支撑,是我们社会的大多数个体共同认同的,这种能够称之为可信度,权威性高的政府,正是人们所信赖的,依靠的力量。没有人能够挑战法律的权威,也没有人能违反法律,利用法律为自我谋利。

法律始终是正义的,无论影片中的主人公在取证过程中,在利用法律维护权利的过程中遭受了多少的困难和挑战,最终的结局终归是令人满意的,也就是说,虽然维权之路道阻且长,可是,终归会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那天,法律,最终还是会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个人觉得,法律更是一种手段,一种守护私人利益和群体利益的公平性较强的手段。现实生活里,也有人这么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这也是有深刻的现实意义的。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相信法律,理解法律,遵守法律,既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也要学会保护自身的权益以及社会的秩序。仅有人人守法,并且敢于运用法律与社会的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才能最终迎来人类礼貌的真正曙光。

法律电影观后感 篇4

当妈妈的都是多么的辛苦啊!不仅要照顾孩子,还要养口糊家。更何况是一位要同时照顾三个孩子的妈妈,是多么的辛苦,多么的累啊。但是,上帝还在继续为难这位妈妈,艾琳找工作一直都没有成功,总是失败。然而,一次意外的车祸,让一直很沮丧的艾琳,更加的生气和不满了。

艾琳在无奈之下,只是勉勉强强找到了一个不是很好的工作,其实艾琳是非常不愿意的,但是自己的内心还是战胜了自己的不情愿。她忍了!

不知是上帝自有安排,还是艾琳的运气较好,一次偶然的事情又转变了整个生活的安排。

太平洋电力公司卖的房子里面的水有毒!一个惊人的消息,让艾琳的心里又不安的起来,她慢慢的,一步步的调查这一切的一切。去寻找当事人,了解所有能知道的情况。可是,她一个小小的老百姓又能怎么样呢?连所有的人几乎都不相信她能够成功的打败这场官司。但艾琳并未因为大家的不相信而放弃打官司的想法。她没有上过什么学校,但是他感动了所有人,得到了大家的肯定。面对身家280亿美元的太平洋电力公司,她的不懈努力,最终赢得了这场官司!

一个不同的,坚强的,不屈不挠的妈妈,证明了弱小女子的价值,证明了永不妥协的力量!

法律电影观后感 篇5

艾琳在片子的序幕中是个大倒霉蛋。于是,艾琳开始了她的奋斗。她撞进了受理她官司的律师事务所赖住了经理艾德,一个不乏正义感但又一心想赚大钱的老律师,说“我聪明你为什么不给我工作,别逼我求你!”从而得到了一份档案员的工作。艾琳在一次为老板找资料的过程中,无意发现当地居民诉讼电力公司的房地产案件档案。其中的电力公司给居民开的医药费报销单引起了她的好奇。她开始调查,由此发现了电力企业为谋取巨额利润使用超标水防锈因而污染地下水源,使当地居民致病的机密。艾琳不顾老板反对,丢下三个孩子只身深入居民家中调查。调查过程中她发现了这些因地下水污染而受害的家庭为此而承受的肉体与精神上的苦难,并被深深打动。原本只想赚钱付帐单的她决定为正义而战。

她说服了老板艾德,联合小镇634位居民团体签名上诉,最终告倒了电力公司。辛克利地区居民为此获赔三亿三千万美元,为美国诉讼史上获赔金额最大的案例。而这巨大的胜利都源于艾琳这个没有上过法学院没有理解过高等教育动辄“我干你”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风风火火与永不妥协让我着迷。我觉得这才是美国女人。当自认为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女律师为艾琳在5天之内收集起634名居民的签名而感到怀疑时,艾琳反讽到:“我没有上过法学院,我只能出卖我的肉体,5天之内我为634人吹大喇叭。”言语粗俗,但绝对是绝妙的回击。

其实这只是一部普通可是的美国故事片,虽然朱丽娅为此而一炮走红,但我仍然不认为片子的摄影与剪辑有什么出彩的地方。承袭好莱坞一贯的风格,流畅自然但缺乏新意。我喜欢的是艾琳这个人物以及他身上那种绝不妥协的精神。她从不形而上地思考什么,甚至“说话不经过大脑”,她只是挺着性感的双峰撇着两条长腿“做做做”,绝不妥协地做,对一切障碍她统统说“我干你”。我敬佩同时也畏惧这样的女人。

法律电影观后感 篇6

金融1311313315宋新宇

《法官庭审行为规范、行政诉讼》观后感

这周思修课学习的是与法律有关的内容,在老师的安排下,我们观看庭审现场的视频,可以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去接触真正的司法实践。通过观看,我了解了一般的司法诉讼程序,也领略了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的风采,增长了许多法律知识。

第一个庭审案例讲述的是:两个从事文化管理相关工作的职员,甲方在相关文化部门工作,拥有一定职权。乙方在广告公司工作,熟悉营销制作。甲在工作单位有参与决策权,当他看到邀请相关企业参加学术交流性的会议可以收取许多费用时,就心生贪念,想通过自己的虚假策划来骗取钱财。于是,他就找到了有策划经验的乙方,二人假借国家某些协会的名义发布邀请函,伪造印章,诈骗钱财。

这个案例的两人犯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又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另外,模仿有权签发公文、证件的负责人的手迹签发公文、证件的,亦应以伪造论处。所谓变造,则是对真实的公文、证件或印章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进行加工、改制,以改变其真实内容。所谓买卖,即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印章实行有偿转让,包括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至于买卖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伪造或者变造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个庭审案例:春节联欢晚会中剧本、音乐等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较多案例,如李丽霞诉李刚、陈红、蔡国庆侵犯邻接权、录音制作合同纠纷案,李丽霞认为她作为那一年春晚作品《常来常往》伴奏录音制品的共有人,对该伴奏录音制品的编曲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曲作者李刚未经同意,将该伴奏录音制品转让给他人使用并从中牟利,陈红、蔡国庆明知该歌曲伴奏录音制品存在权利瑕疵,但仍使用和播放,侵犯了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法院最终认定李丽霞所主张的编曲权即是著作权法中的录音制作者权,虽然李丽霞确曾为伴奏带的制作投入资金,但该出资并不是获得制作者权利的对价,而是合作参选、分担投资的方式,法院最后判决李刚退还李丽霞制作费4千元,驳回了李丽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与著作权有关。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当然,通过观看我也了解庭审的程序:首先,审判长询问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其有申请回避权、辩护权、最后陈述权等权利和如实陈述事实,遵守法庭纪律等义务。其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公诉人、辩护人、法官依次向被告人发问,对起诉书的内容逐项核实。再次,由公诉人出示证据,包括公安机关的抓获经过,证人证言,由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被告人及律师出示证据,然后由公诉人确认证据。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最后,由被告人做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审判结果。

经过这次观看,我学到了不管是法官还是当事人应当注意的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十分重要,要有严谨的逻辑,抓住关键点。同时我增长了相关法律知识,清楚了庭审的基本过程。我想这对增强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大有益处的。

金融1311313312刘彤彤

《法官庭审行为规范、行政诉讼》观后感

今天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课基础课,老师带领我们观看了法官庭审过程的视频,这些视频给我印象很深刻,我第一次了解到法官是如何执法、评判的。

一打开视频呈现的场面就给人一种严肃而庄重的感觉。一上来是法官上场,然后就是法庭审判,首先法官让罪犯自我介绍,接着问了罪犯有关案件的具体过程,当罪犯回答问题模棱两可时法官会及时提醒,让他们说关键问题,当一切问题询问清楚,各项证据齐全,经过公诉人与法官的商讨,最后依据我国法律对罪犯进行定罪。这一切说起来轻巧,但实施起来却不容易。

法官的高效办案,科学合理进行询问,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职责,不无故拖延时间、浪费资源,这种办事认真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他们对工作一丝不苟,认认真真,清正廉洁,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没有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他们一心为民,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了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了“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他们严守纪律,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泄露个人隐私,他们敬业奉献,热爱人们司法事业,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无私奉献,他们遵守司法礼仪,执行着装规定,言语文明,举止得体等等,他们身上这些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今后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像法官一样,对待自己份内的事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并且也要学会奉献,不要斤斤计较,并且也要有职业节操,不能利用自己的职位做一些损害集体利益的事,一定要严于律己,秉公办事。

在庭审过程中,罪犯主动交代了自己犯罪行为,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罪犯想要多赚一些钱使得自己的生活过的好一些,因此才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了一个同乡,说是有一个发财的好机会,那个人听了之后也心花怒放的,因此两个人决定获取不义之财。主犯利用自己的职位多次用低价采购商品,然后和同乡一起以高价卖出,以此来赚取差价来获得利润。两人一见钱来的如此容易,便一次又一次利用职位之便来获取更多钱财,不料,事情败漏了,两人相继被抓。

在法官审判过程中,两人如实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在最后的陈述中忏悔到:他们自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们会努力改正,希望法官给他们这个机会,争取给他们宽大处理。虽然罪犯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罪行是多么的大,但这也于事无补,他们将要接受的是法律的审判,他们要为自己的罪行负责。虽然法官很同情他们,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要你犯错,你就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应有的惩罚,因此,经过商议,法官按照国家宪法给他们定罪。

法官在审判过程里,一直严格遵守宪法纪律,将个人感情埋藏在心中,秉承着一颗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的心,对罪犯、对案件进行严格审理,不掺杂一点私人情感,最终做出了公正的审理,给罪犯,同时也是给受害人,更是给社会大众还原一个真实的真相,让大家了解事情的原委。

通过视频让我见识到法官的重要性。法官是评判一个片案件的关键人,如果法官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会给使得受害人得到不公平的待遇,因此,法官一定要秉公办事,收起自己的同情心,严格按照司法程序给大家一个交代。

法律是公正的,是严明的,同时也是不可侵犯的。我们的任何社会行为都受着法律的约束,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那么这个世界是怎样的一锅粥?抢劫,杀人,绑架,防火……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

我们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讲道德,守法律的好公民,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帮助的人。

法律电影观后感 篇7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故事:经过6天冗长的听审,法官终于向陪审团作出裁决。被告是一名18岁的男子,被控半夜杀害父亲。

法庭上提供的证据也极具说服力: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被告声称,他关于在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甚至不能说出他刚看的电影的名字。

全片只有一个房间的场景,对白中一共出现了五个合理怀疑(reasonabledoubt),分别为:

一。住在对面的女证人说,她看到男孩抬起头,用刀捅他父亲的胸口。当时,有一列六节车厢的火车经过。她在火车的最后两段看到了那一幕。但八号陪审员曾经住在铁轨旁,他认为火车噪音极大,跛脚老伯不可能清楚听到少年说“我要杀死你!

”这句话。

2.跛脚老伯说他听到少年说“我要杀死你!”后隔了一秒,听到有物体倒下(研判是其父亲),他花了15秒从卧室穿过走廊到大门后,看见少年仓皇逃逸。

但经由八号陪审员模拟发现,跛脚老伯根本无法奔跑,以他的走路速度,大约需41秒才能达成,他却谎称15秒。九号陪审员是十二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个,他最了解老人,他的见解为:跛脚老伯穿着破烂,这辈子一事无成,没人在意他,但他在这案子中却是主要证人,他享受这种被瞩目的感觉,因此他说了谎。

三。年轻人说他去看电影了,但他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因此,所有的人都研究和判断这个年轻人说谎。但八号陪审员认为,少年与父亲争吵后,情绪不稳定,回家后发现父亲已身亡,警察已守株待兔,父亲的尸体在前,警察在旁,少年情绪太过紧张,才会脑袋一片空白。

为了证明这一点,8号陪审员一直在问4号陪审员他在过去几个晚上做了什么。结果,前几天4号陪审员去看了这部电影,但他也记错了电影的片名和演员的名字。4号陪审员毫无压力地回答了问题,犯了一系列错误,更别说青少年了?

4.少年的父亲身高较少年高七吋,若是要杀一个比自己高的人,一般人是不会高举刀子再刺下。有位陪审员幼时常看人械斗,他清楚知道,拿弹弓刀砍人时一定不是高举刺下,少年本身对刀子极为了解,也不可能用这种手法杀人。

5.对面的女证人说他晚上辗转难眠一个小时,在午夜十二点十分正好瞥见少年**;但该女证人有戴眼镜,出庭时鼻梁上也有眼镜压痕,正常人不会戴眼镜睡觉,合理推断她瞥见少年**也是在没戴眼镜的情况,只能看到模糊的身影。

对于这个铁证如山的案件,裁决有罪应该是板上钉钉。但根据法律,只要他们一致投有罪票,他们就可以完成任务。驱使他们尽快作出裁决的更重要的理由是:

这些陪审员已经受够了审判;他们被关在这间闷热的小屋里,汗流浃背,焦躁不安;有些人晚上还在考虑他们的生意或游戏。总之,这些更重要的理由归结到一点就是,这时的他们还没有真正进入“陪审员”的角色,所谓以公正法律的名义、所谓根据证据,不过是他们只想例行公事,然后赶快回家的托辞。

已经有十一名陪审员裁定疑犯有罪,只有一位觉得事态可疑,虽然他自己也没有清晰的为男孩洗脱冤屈的思路,但是他坚持已见提出异议,提出了一种会冤枉嫌疑犯的可能性,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整个过程跌宕起伏,中间经历了七次表决,表决方式有写纸条、举手、口头表示,其结果分别是:11比1;10比2;8比4;6比6;3比9;4比8;1比11,同意有罪的人越来越少,最后顽固坚持被告有罪的陪审员终于放弃立场。

被告终于被宣判无罪。

电影在对这一制度的展现过程中提醒我们要注意民主社会中的“多数人的暴力”。民主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赋予任何人发言权、服从事实和理由的权力,即使真相只掌握在少数人甚至一个人手中。在影片中,第八任陪审员戴维斯凭着自己的良知和对他人生命的珍视,几乎一个人开始与其他11名陪审员抗争,最后说服大家救出一名少年。

当然,这个过程是严格的程序和公平的。每当有人要求投票时,主持人组织投票。由于对方的数目差别很大,不必省略必要的步骤。

当然,陪审制度也有其缺陷。如果电影里没有戴维斯,结果可能会大不相同。假如戴维斯的怀疑是错误的,那样就会放走一个罪犯。他们基于对同理心的合理怀疑而押注于移种可能性。尽管他们可能会犯错误,比如辛普森案的陪审团,但他们可以避免更大的错误。

正如剧中人物所说,一群陌生人决定了一个陌生人是否一起犯罪,这是民主社会的优势,是一个国家强大的原因,是司法公正的保障,也是现代社会司法制度的保贵组成部分。

法律电影观后感 篇8

谈到这部电影,法律是无法回避的话题之一,因为一方是600多人的诉讼团体,而另一方是身价达200亿美元的太平洋电力公司,而向当地居民支付的3亿3千3百万美元的赔偿,成为美国迄今为止同类案件最大金额的民事和解。说来奇怪,虽说是部准法律电影,但涉及到庭审的却寥寥无几,本来等待最终判决那种荡气回肠的一幕却最终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判决结果出来后Erin带着她的男友驱车来到了欣克利小镇,来到了第一个接触的家庭——也是本片着重描述的受害者,将好消息带给她,而她也是本次判决中得到赔偿金最多的一个家庭。

可是之后揣摩,这也许是导演为了更加突出本片主演罗伯茨的地位;原型人物Erin在律师事务所能够说是半路出家,严格来说,甚至没有一点法律知识基础,大多数行动都是由Ed指派——只可是她做的比很多那些律师更加出色,甚至在之后又安排了一个女律师做了比较,如果进入法庭,那一切就仅有陪太子读书的份,而Ed就会成为聚光灯的焦点(影片最终Ed登上了人物杂志封面,说明在公开场合,Ed才会是真正的主角),导演也很巧妙的处理了这方面的关系,淡化了法庭戏,而更多了突出了寻找证据,联系诉讼者,与太平洋电力公司的代理律师对峙的场景,异常是在协商过程中,Erin的毒舌和智慧被完全释放,每每于此,对方律师都被说的无言以对,悻悻而逃。而他们的不放弃和不屈服于大公司的挑战和威胁,也最终为她们争取到了公正的赔偿。

Erin性感高挑,但绝不是那种胸大无脑的女人,虽然开头的出场实在有够狼狈,给人一种失败者的感觉。但后面描述Erin对证据追索,却完全将之前她的形象完全颠倒。她细心,是她从一堆和污染案没有一点关系的(准确说是有关房产购买的)文件开始,一点点揭开电力公司污染的内幕;她好学,对法律一点不懂的她虚心理解Ed的指示,甚至为了了解到有关铬的知识,亲自去附近大学寻求教授帮忙;她聪慧,她善于利用自身的优势,应对有些对女色没有抵抗力的水利局的工作人员,她成功经过她的诱惑力让她对水利局的资料任意取阅并打印;她刻苦,多少个日日夜夜她读资料读到下班后,或是一手抓着晚餐,一边议论是她与生俱来的善良和亲和力,让欣克利小镇很多对律师都心存抵触的居民和她站在了一齐。

最终简单说说这部案子。Ed和Erin采用的是直接诉讼的方式,这意味着6百多名身体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必须每人签名支持才有期望赢得诉讼。而他们的事务所为打这场官司几乎破产,最终不得不与另外两家律师事务所合作,才得以继续把这场官司打下去;当然,最终Ed律师和Erin最终得到所有当事人的签名支持。在权衡了利弊之后,他们决定选择仲裁解决争议,仲裁是和提出诉讼的一方迅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这也是双方自愿的行动。

Ed选择仲裁,是因为如果进入陪审团诉讼,拥有巨大财力物力的电力公司完全会经过不断的文件往来和上诉申诉,让结案的时间不断的往后推,这样,欣克利居民拿到钱将会变得遥遥无期。而仲裁将是一局定胜负,判决下来后将不再有上诉的机会,当然这也是一步险棋。一旦选择仲裁,就等于是让仲裁人来决定案子,欣克利一案最终是由3名退休法官裁定的。最终的结果也选择了受害者的一方。

法律电影观后感 篇9

今日,以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为原型拍摄的《知心法官》在福建首映,黄志丽在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总结出的“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方法赢得观众热烈的掌声。

电影《知心法官》是一部法院题材的主旋律作品,塑造了法官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感人事迹,展现了新时期党员法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据介绍,该部电影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和华派影业(深圳)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福建省委宣传部、政法委、福建高院、漳州市委联合摄制。

该部电影已于4月14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了首映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亲切会见黄志丽同志和影片主创人员,并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在今天福建首映前,省委书记尤权、省长于伟国等省领导亲切接见了电影《知心法官》的'主创人员代表和黄志丽同志,尤权作了重要讲话,对电影《知心法官》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电影创作团队和演职人员的辛勤付出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组织观看好电影《知心法官》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省上下进一步掀起学习詹红荔、黄志丽等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的热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电影《知心法官》的组织观看工作,让典型精神在全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近期,省直有关部门将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观看电影《知心法官》,为深入开展向黄志丽学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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