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读后感

红颜读后感 01-23

红颜读后感九篇。

你曾否纠结过如何撰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必须耐心地品读作品,这样才能获得更多感悟。通过撰写读书笔记,我们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展和水平。因此,笔者特意搜集整理了《红颜读后感》。

红颜读后感 篇1

我在电视上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红颜》令我印象十分深刻。

阴森的古宅大院,各怀鬼胎的各位姨娘,永无休止的明争暗斗。这种种排上那阴暗紧张压抑的气氛,令人毛骨悚然的音效。整个气氛都是配合的天衣无缝。这部剧就是——《血色残阳》。

《血色残阳》的演员表演、制作的是身份精良的。故事的北京是这样的。

民国初期。江南古镇陶家大院出了一件怪事,后院古井突然冒出绿水,伴着浓浓的腥气。大院里的人个个胆战心惊,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谁都知道,过犯了家法家规的陶家主仆,有好几个被扔进这口井里。大太太在井边敲山震虎,旁敲侧击。这时,在上海做生意六年多没回过家的陶老爷家书到了,信上说他的六十寿辰要在家中过。这消息让所有人惊恐大太太掐指一算,二天后就是老爷生日,于是,陶家上下忙成一团。除了忙着迎接老爷和准备宴,更忙着掩盖这六年多的是是非非。生日这天,日上三竿,仍然不见老爷回来,家人正在着急,突然家丁禀报,老爷回来了。众人慌忙出来迎接。大门打开却令众人大惊。一位身着孝衣的纤细女子出现在众人面前,自称是陶老爷的五姨太。众人忙问,既是陶老爷的五姨太,老爷现在何处?五姨太还未开口,已是珠泪成行。五姨太说,她和老爷在回来的船上遭了土匪,土匪砍死了老爷,劫走了财物,并糟踏了她,如果不是老爷生前对她有恩,她就自逃生路了,可老爷在世的时候对她恩宠有加,她才念着这份情义把老爷的尸首运回了家中。这时众人才注意,五姨太身后的大车上躺着血肉模糊的老爷,人早已经是僵尸一段了。

陶家大院顿时一片混乱,表面好像悲哀,内心却迥然不同。所有人匆匆的脚步,好像欢呼庆幸的鼓点。没人张罗准备丧事,大家却对五姨太提出了疑问。倒是听说老爷在外面娶了一个五姨太,可这个陌生的女子是五姨太吗?还有,这个血肉模糊的尸首,是老爷吗?大太太说,老爷身上有个标记,众人急忙把尸体翻过来,尸体的后背有块红痣,众人松了一口气。虽然这个尸首上有着这块红痣,那就能证明这是老爷吗?经大太太这样一提醒,众人觉得这事情确实蹊跷,开始怀疑这个自称是五姨太的女子有诈。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很熟悉。这部《血色残阳》就是和最近上映的《笑红颜》的故事如出一辙,从剧情到人物关系没一个细节都是一模一样。与《血色残阳》不同的是,《笑红颜》的这部剧颜色基调抛却了过的阴暗,变为了鲜亮。使原本的悬疑恐怖的气氛变得不伦不类。

也许是因为先入为主,《笑》从演员到制作我感觉都比不上《血色残阳》。

红颜读后感 篇2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颜读后感。《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红岩》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记叙革命烈士为了新中国而努力奋斗的书,名叫《红岩》,读后感《红颜读后感》。《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这就是那个刚强的江姐,她的意志永磨灭的。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这就是革命带给他们的力量,是一般人想不到也做不到的,他们也是这样才获得了新中国的胜利!或许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更应该想想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怎么来的,要知道来之不易,在好好想想我们的革命先烈是怎么在热血中得到永生的吧!反之,我们把那些叛徒、走狗和烈士想比较,真是鲜明的对比啊!如果我们在困难面前退缩,也就说明了我们的意志是多么的不坚定,这点小困难在我们伟大的革命烈士眼中是那么的不堪。我们应学习那种精神!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难道不是吗?

读《红岩》有感

《红岩》这本小说在我未详细阅读之前就已经留下了几个深刻的印象:江姐受尽敌人的严刑拷打,但从不畏惧;成瑶在共产党的影响下,学会了处理各种各样的事;那一块被鲜血染成的红岩…我完整地看完了《红岩》这本书的梗概,初步地了解到了这一本书。在《红岩》里,我最敬佩的就是江姐。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任务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在我看到江姐不幸被捕的时候,她关押在渣滓洞里。在狱中,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禁打了一阵寒,想到那种十指被人都差穿了十指的痛苦是多么难受!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一句话我很深感触,江姐竟然能在毒刑拷打面前那么坚强!试问我们又有多少人能做到为了党可以失去生命呢?国民党对这些忠心为共产党的党员似乎不成任何威胁,虽说共产党员们的肉体受到了折磨,但心中的精神始终没有动摇过。现实生活中,多少人都是因为面对着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理想,包括我也是,往往都是因为一些小挫折就放弃了理想。但现在长大了,渐渐地改变了这种坏毛病。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前一个黎明的描写。看着这一个描写,我不禁浮想联翩: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正因为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所以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今天,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把握好学习的机会,好好学习好每一门知识,奉公克己为国家做贡献!这是600多字的

红颜读后感 篇3

但凡说故事说言情故事,大概都要有一点侥幸,女主角美丽但未必聪明,男主角英俊但一定不会是聪明却好算计的人。这是青春的**的基本元素,需要无脑的美丽脸蛋和乱弹的粉色剧情。但是在茫茫人海中徘徊,于尘世之中慌乱地爱,大概不能不带着一点江湖气,不能不提及自己的身世背景。

聪明的女人说:“嫁给一个人,等于嫁给他的家庭。”言简意赅,王子和灰姑娘的漂亮故事,也不见得没有风险,灰姑娘未必每一次都能够穿得上水晶鞋。

关于美女与野兽的故事,美女不一定能让云开看月亮有时间看玫瑰盛开。

但是说故事,说言情故事,大抵要是有了背景,有了季节变换有了时代更替有了时光流转,不得不多出一种沧桑感来,离广大读者要求的美梦和欣喜感差别太大。如果是喜剧结尾也就罢了,更多人的梦想有了更具体的实现方式,总是幻想如果我是某某某就好了,如果能和某某某恋爱就好了。但是如果是悲剧呢?

就更加不讨人喜欢,现实总是不讨人喜欢。观众会想,我们在现实中受苦,为什么不在故事中找到快乐呢?

但是快乐总是短暂的,大一点的孩子都会知道,哪一天自己吃到了梦想了很久的雪糕或是得到了橱窗里心仪已久的玩具,很快就会被自己抛诸脑后,但是悲伤呢?为什么一直记得在自己在橱窗口踌躇,甚至在被父母在打骂之后强行拖走,你熬红了眼睛的事情,他们第一次打得你满身都是红色的印记,还有第一次失恋,更大一点,你第一次失去亲人,为什么痛苦的事情,总是比快乐来的记忆深刻?

我不是说悲剧是珍贵的,喜剧是肤浅的。相反,我认为喜剧更有趣,甚至我认为创作喜剧比悲剧要困难得多。但是我站在新华书店看完这一整本书,张小娴的《红颜露水》已经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还是夏天,我还穿着高跟鞋,身着墨绿色的露背连衣裙。

我穿着高跟鞋在空调书店里站了四个小时,看了整本书。起初,我能发几条信息,但读完原著后,我完全沉浸在情绪之中。可以说,这让我陷入了困惑的状态,尽管当时我不明白为什么。

在今天这样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想起了他,在网上搜索别人的评论,惊讶地发现几乎没有什么好评。张小娴的书我算是看过一点,但是对那些令人深刻的名言警句也记不住多少,故事曾经感动过我的,也只有一本《卖海豚的女孩》那一本书我在高二的时候捧着它度过很多时间,我记得他浅蓝色的书皮和残破的扉页。还有哪一个蝴蝶一样的女人。

那时候,我知道美丽并不总是有好的结果。灰姑娘很多,但是像样的王子非常少。更何况你遇见仙女的系数并不比总是数学不及格的你突然拿到奥数一等奖来得大。

我总是记得这个故事,因为我有我想表达的意思。很多时候,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甚至个性经历和生活方式都会影响我们自己故事的结局。红脸露珠,像晨露的爱情,像她晶莹剔透的生命,美丽却短暂。

可惜没有人纪录下她的美丽,也没有人想记住她。幸运的是,这只是一个故事,我们愿意看到它,可以反复阅读,所以它有存在的价值。但是这样的人生,美则美矣,惊险刺激,还有才子佳人,但是发生到自己身上,未必能够做到邢露这般,坚强决绝。

人们一直认为,做坏人需要勇气、智慧,甚至是极大的忍耐力。不仅坏人,想得到什么,没有捷径。有时,当你认为你得到了它,你总是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甚至不是你所希望的。

这一点从各种姨太太身上可以看出来,总以为一无是处只要美丽就能够获得优越的生活,其中的屈辱与挣扎,恐怕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的。比起自己奋斗努力脚踏实地的安稳人生,显然没有什么可比性。但是人唯一不能自我选择的是家庭。

家庭是根,人心是生在在之上的叶片。邢露有这样的家庭和这样的生活经历。她没有理由选择这样的生活方式。

在任何时候,贫穷的家庭往往有非常可怜的感情。她那微薄的母爱早已经被现实瓜分得干干净净,能为了母亲做一点也是好的吧,只是不知道终于看到这么多钱的母亲,终于失去了自己女儿的母亲,这个时候有没有一丝快慰。爱,每个女人都渴望成为宝藏,即使她被折磨和欺骗,邢露的悲剧可能只在于她的真诚,如果他知道了,他会回头,可怜她,愿意原谅她。

或者,她仍然坚持自己内心的尊严。她觉得如果她爱他,就没有错。他也应该是一个勤奋的财团经理。她已经知道失去一切的痛苦,当然,她不想让她的爱人去尝试。

说到底,还是爱,害了她。还是相信爱,害了这个抱着梦想的女孩子。为了赌一口气,为了所谓的爱情,她把自己推到了一个孤独的地方。

也是因了这些丑恶的人性,在她年幼时候伤害过她的那些人,她的心里一点点的更加坚定,更加相信爱情,她相信有爱,如果别人不能够,那么她自己或许能够把,哪怕守住一点,也是好的,哪怕就剩下这个戒指,这个承诺,这个谎言,这个善意的欺骗。

尘世如浮云,情感如朝露。可是有人寻着雨声而去,游至白云深处任然不愿回头,情泪清浅,朝露一般风吹即散,即便是掌握着世界权柄的人,他们朝生暮死的感情,也像露水一般,总是成为权柄的牺牲品。爱,对于年少轻狂的你,对于历经世事的你,又有什么不同呢?

反正,我们寻着雨声而去,兜兜转转,还是要随着雨水而落,白霜冷露,凝了一辈子心血的故事,残破不堪打满补丁的心,也只有偏门的**家和心理学家愿意一窥究竟。反正,故事总还是会说下去,这条路也会有人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之后前路茫茫,人生海海,每个人总会给出自己的答案。这一抹朝露,我之所以记得,不过因为朝阳偶然的眷顾,浮云中好似红尘世界的出口,读明白了几分爱恨,没有情仇,只有枉然的叹息和命运悲剧的影子。

红颜读后感 篇4

我读过的古典小说是很少的,四大名著尚有一本未看过,《论语》《庄子》更不过是在初中老师一再要求下读过。对于《红楼梦》,心里谈不上痴迷,甚至也未曾买过所谓红学家写的红楼评析,所读过的不过最近才读的张爱玲的《红楼梦魇》。所以很多看法仅仅是自己感受到的,未曾受红学家的影响。

这形形色色的胭脂群粉,围绕在这一方小小的大观园里,演绎着平凡而不平淡的故事。

古代的女子是什么样的形象呢?首先是宫怨诗,入宫十六今六十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这些都是我读过的句子;这些女子怨的是青春辜负,或是白白辜负没有遭到君王的玩弄罢了。再看那三寸金莲,裹得畸形的小脚,便想到女子为了美丽宁肯这样残损自己的肉体博得男子的爱怜。更有堂而皇之的正史上字字泣血的写道,古时围城,守城将帅便带头杀了自己的爱妾分给战士吃,然后是全城的妇女,杀光了才是老弱的男人。他们不知道她们的美,被杀的女人里,有聪慧可人的,有温柔体贴的,有才华横溢的这些他们都不知道,通通像杀猪一样杀掉了。

红颜薄命。古时崔莺莺,霍小玉,再到民国时孙曼娘,冷清秋,如今风行网络的各大写手更不惜用最狠的笔调写女子悲惨的结局。即便如此,因为她是女子,我依然为她们惊心动魄的美而欣喜,而落泪。

剧中

红颜悦己,记忆伴随流转一生,这是《红楼梦》红颜如花十几载给我最深的感受。

红颜读后感 篇5

我只想说,我们在中国电影的发展上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否则演员有演技是徒劳的。还有就是编剧些不要天天整些20年不变的情节,或者是看了第一集就知道大结局的**来糊弄我们这些已经成熟了的学生了好吗,毕竟我们现在还能看国产剧,国产电影也是蛮拼的,这证明我们还是很爱国的。

好了,就这么多了。

露水红颜观后感(二):

对爱的祭奠 ——《露水红颜》影评 by朱金晶

标签: 堕落**露水清冷疏离

分类: 我思故我在

love covers over all wrongs.

——《holy bible》

蓝色,黑暗和光明,光明和黑暗,偶尔的阳光在深蓝色中悄然消失。

白衣飘落,衣裳如花,在水中荡漾,仿佛天使落在人间,也落下。

美到极致,悲到极致。

她的眼中有什么还在光影中潋滟不能闭?

——影片的开头。

我很早就想看这部电影,不仅因为我喜欢刘亦菲,还因为它是由张小娴的**改编的。据说释迦牟尼说:“无论你遇到谁,他都是你生命中应该出现的人。这不是意外。

'我觉得文字也是一样。有时候一句话,会让我爱上一个作家,愿意关注她的作品。

“我只是娶了她,她父亲的一切都是我的,这比我个人奋斗十年更有效。'

'谁说金钱换不来爱情?没有例外。如果你是例外,那是因为价码还不够高。'

电影不同于字斟句酌的**、不同于少则十几多则几十集的电视剧,它没有时间和空间细细地将一切都层层深入地展现在观者面前。尽管我也不喜欢这种直截了当的方式,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些话语是真实存在多数人心底最不愿被提起的角落的,而这部电影,就是将这些用以遮蔽的外衣全部剥去,淋漓尽致地扑头盖脸地把这些真实全都丢到你的面前,让你看得清清楚楚。

很久没接触这样的直白,在不适应之余更多的是震撼。它毫不避讳地将爱与金钱联系在一起,谈论孰优孰劣孰是孰非,看起来就像是没有内涵的老套低俗的表现形式——这也成为它被大多观影者所诟病的重要原因——但这样的抹去雕饰一针见血,却已越来越少。恐怕我们会迷失在那些朦胧的薄纱里,因为它的缺乏。

所以偶尔也需要这样不让人喜欢的真实来时刻保持清醒。

为了更好地理解与感受,我去看了**。“记忆中的幽香偶尔还飘在我的鼻子上,仿佛在提醒我,她是一个误入人间的天使,原本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这样的话曾多次以不同的形式出现。你应该知道她有多美,她的心有多纯洁。

'刑露,露水的露。'她的>自我介绍,一如她的人一样,带着清冷与孤傲。她也曾是被捧在掌心珍之重之的公主,如今却在现实的贫穷里挣扎。

她并不看重钱,但她需要钱。一千五百万,可以做什么?可以为父亲治病,可以做她任何想做的事,买漂亮的衣服,住豪华的别墅……至少她不用再在贫穷中苟延残喘。

所以有了这场交易。

像所有的庸俗爱情一样,她爱上了他,欺骗他,不愿意再接受这笔钱。而他在伤得彻底后离开了她,得知了真相也没有再挽回她——这却是不同。在她夺走1500万的小公寓里,他看见她,冷冷地嘲笑她,报复她,对她说:

“谢谢你让我知道金钱不是罪恶,贪婪是罪恶。'她呢?苍白的脸色在看到他的那一刻似乎有些色彩斑斓,眼里流淌着太多我无法理解的东西。

她小心翼翼地用他给她的戒指把手藏在身后。

她太骄傲,太高傲,所以她堕落得更深,所以她选择了以一个谎言结束另一个谎言。现实似乎已经告诉我们,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以毁灭告终,就像昙花一现。花开几秒钟后,它们就会枯萎,恢复沉默。悲剧就是将美的东西毁灭了给人看。

曾经她是多么高尚的疏离与现实不相适应,现在她又是多么深陷泥潭不能自拔?

家庭的衰落,男朋友虚假奉承的背叛,你看到她的灵魂被失落和欺骗侵蚀,你看到世界的丑陋和卑鄙掩埋了她的心。让她抛却了美好、选择去用对另一个人的欺骗来逃离现在的生活——她可能真的以为用钱可以逃离这一切,或者让这一切隐于拥有金钱的满足感,变得不值一提。你看着她一步一步地倒下,你想伸手去抓她,但你发现,即使她在绝望中也不忍自救,甚至她也嘲笑自己骨子里所谓的骄傲和自尊。

他离开了,她却像是不愿再失去一般,抛开所有的骄傲与顾忌,发了疯一样一路拼命紧追着他的车子。

他掉头返回,不见她却见到幕布后遮着的他的画作,脑中嗡嗡作响:

“上个月,你把画给我们卖了。很快就有人感兴趣了。谁会想到对方买了1500万。'

曾经被视为生命之画的我宁愿身无分文也不愿**,但为了给她准备最好的惊喜,我把它卖给了别人。(刑露走之前,她替他换了画。她希望他能继续绘画,追求自己的理想。)

如今他以一元标价欲售出,或者说贱卖,是绝望、是失去、是痛苦、是不想回忆。

此刻,他看到了她房间里的画,想到了这些画的**是1元,但卖了1500万,想到了母亲送给她的1500万,想到了她绝望的苍白脸庞。

天旋地转。

--有人说,艺术是爱的永恒生存,而镜湖的浓密画作是活的。

——原来她收下的一千五百万,早已没有了其他的意义,只是她对爱情的一场盛大祭奠。而她自己也是祭品。

他在街道上寻找,来不及刹车撞上扑到车前的她,她在小巷中被歹徒刺伤的右腹涌出的血晕染在她米白色的长裙上,显得格外刺眼。她跌落水中,蓝色的水与红色的血交融成诡异的紫色,画面极美又极伤。我终于看懂她眼中饱含了怎样的不舍、怀念、不甘、悔恨和……爱。

我希望它就这样画上句点。我出于私心依旧固执地认为这就是结局。而她的一生就如她的名字一样,露水的露,美而短暂。即便其中不可避免地有这样那样的污浊,也无法完全掩去其折射阳光的美。

我一直不忍怪她,或许真如《圣经》中说的那样:'爱能遮掩一切过错。'

这部影片在>故事本身并不出众,但对于人性挖掘的深度确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红颜读后感 篇6

今天晚上突然兴起,就拿出电脑来看了一下《露水红颜》这部电影。其实已经很久都不看中国电影了的,记得上次看还是看的《亲爱的》,那回真是把我感动的稀里哗啦的,觉得那部电影还不错,每个人都把各自的人物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好吧,还是谈谈对于《露水红颜》这部电影的评价吧!

这部电影其实是改编自张小娴的小说《红颜露水》,20xx年出版的。按我们现在的看法,情节其实很老套。其实讲述的就是一个生在富豪家庭却甘心做穷画家不愿相信金钱就是全部的富二代,爱上了一个因为金钱却有不得已的苦衷存了点小心思去接近他,但最终又发现自己爱上他了的空姐美女。好吧,我其实觉得我的概括很具体,但是我相信你们可能已经被我绕晕了。电影的整个流程变化的很快,我觉得情节真的是很狗血,但是演员的演技还是值得肯定的。

首先呢,是女主角邢露,刘亦菲饰演的。虽然说从仙剑一就认识她了,但是总感觉大部分人都说她是个花瓶,没有演技。但我觉得这次那么说她的人肯定要再回家好好思考一下了。可能真的是为了寻求突破演技吧,反正我觉得这次她在里面演的挺好的,人物性格反应的挺全面,声音也好听,唯一觉得郁闷的就是她里面的每一场戏好像是哭戏啊!这样突破演技而把眼睛??弄伤了怎么办?但是,她这种为艺术而献身的精神还是值得鼓舞的,还有就是她演的活真的挺不错的,我还蛮喜欢她所演的这个角色的。

男主角是由韩国明星rain演的,好歹他曾经也是我的男神,在剧中当然也很帅啦。当然,男神的演技绝对没有问题。只不过,口型不一样看起来真的好捉急。在现实生活中,也好希望有一个能够像他所演的角色的那样的人,不顾一切的想要对女主角好的男生啊!

剧中其他人物好像都是来打酱油的,没什么镜头。不过有我喜欢的唐嫣在里面客串了两场。虽说是客串的,但表演的很自然。

唯一觉得不足的就是剧情了,虽然说小说是20xx年的,但是编剧和导演感觉都没动什么脑子一样。好吧,我看到一个人是这样评论的,演技都有,就是编剧和导演该换人啦。好吧,看了之后我觉得我想说我内心想法居然和他一样,这说明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是吗?

只希望说我们中国的电影在发展的道路上还要更加努力啊,要不然演员有了演技也是徒劳啊。还有就是编剧些不要天天整些xx不变的情节,或者是看了第一集就知道大结局的片子来糊弄我们这些已经成熟了的学生了好吗,毕竟我们现在还能看国产剧,国产电影也是蛮拼的,这证明我们还是很爱国的。

好了,就这么多了。

红颜读后感 篇7

《红颜》是一部来自中国的电视剧,讲述了一个女人被爱情缠绕,最终遭受痛苦的故事。这部作品既有文化内涵,又有艺术精品,令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人生的无常和爱情的复杂。

首先,我想谈谈这部电视剧的文化内涵。作为中国的一个传统文化国家,我们的文化中有很多包容、纯真、善良等美好的品质。但是,在现代的社会中,这些品质往往被磨灭了。《红颜》通过一个女人的命运,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了一个人应该有的品质,比如坚守自己的原则、珍惜身边的人、懂得自我反思等等。这些原本是我们文化中的优秀品质,在这部电视剧中得到了充分地展现和弘扬。

其次,我想谈谈这部电视剧的艺术精品。作为一个电视剧,必然要有一定的表现手法和手段来引导观众进入剧情。《红颜》除了剧情上精心设计、扣人心弦之外,还有很多在艺术方面的的创新和突破。比如,这部电视剧的音乐非常到位,背景音乐和情节的衔接无形之中让我们更加地投入了情节,深受观众的欢迎。再比如,这部电视剧的画面设置,每一个镜头都极为精致,不光美到极致,而且能够突出情节要素,让观众在观看的时候不会产生视觉疲劳,提升了整体欣赏体验。

最后,我想说的是,《红颜》的主题很值得我们深思。这部电视剧让人感受到了人生的无常,让我们明智地认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应该更加珍惜当下的时光。同时,这部电视剧也让我们认识到了爱情的复杂性。在爱情面前,有时候我们会陷入深不见底的懊悔之中。这一点在剧中表现得非常到位,让我们在观看的时候深刻地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和无奈。

综合来看,《红颜》是一个非常值得观看的电视剧。它以深刻的内涵,精致的艺术和无悔的主题践行了中国传统文化,让我们在欣赏中获得历史感、现实感和未来感,值得我们去深入挖掘和感悟。

红颜读后感 篇8

古语有云:自古红颜多祸水,奈何“英雄不过美人关”。还有,拥有一方土地、三座宫殿和六个庭院的君主?他们怎会不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美色而动容?

头说的便是褒姬。她是个孤儿,被抚养长大。她有如花如月之容,倾国倾城之貌。

褒人在偶然遇见,用此赎罪。哎,这是赎罪,还是得罪?这周幽王可谓是爱她之深。

她的倾国之貌,让他当场拜倒。唉,褒姬别无选择,只能做王宠。既然她给他生了个儿子,当然,她得想办法让申户**。所谓“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她设计害得申后母子闪边,自己贵为人后。可是却从为展露她的一抹微笑,弄得幽王为博那笑,烽火戏诸侯。更因此闹到最后国也没了,命也没,美人被别人拿去取乐了,没法一起上黄泉,讽刺呀。

真是陪了国家又折爱姬。

“良夜骊宫奏管簧,无端烽火烛苍穹。可怜列国奔驰苦,止博褒妃笑一场。”烽火戏诸侯成为千年之笑柄。

褒姬笑你是王痴,国痴还是游戏痴?红颜祸水,夏因妹喜,商为妲己,今因褒姬。倾国之笑,它没错;倾国之美,它更没错。

错在它们都在褒姬,褒姬在皇帝身边。

再说文姜。她和同父异母的兄弟**,是一切的开始。因为这,她嫁给鲁公,然后鲁公因此被杀,而后若不是后因帮助自己的儿子管理国家,成为出色的政治家,那她的评价只有一个淫荡之名。

她的美貌,并非比得上褒姬;她的生活,可能还没褒姬来得干净;而她的才智,却比褒姬有过之而无不及。褒姬的智慧是用来寻求地位的,文姜却以此来保护**,这似乎是注定的。褒姬被指骂恶妇,文姜却有点名气。

说到为了太子之位不惜一切的还有一位,那便是骊姬。而她更被比为妲己第二。她用计,使蒙冤太子自杀。

更是将重耳和夷吾“吓”回边城。终于将自己的儿子捧上太子之位。曾有人如此评论:

“夏伐施,施人以女妹喜归之,因宠妹喜,遂亡夏。殷伐有苏,有苏以女妲己已归之,因宠妲己,遂亡殷。周幽王伐褒,有褒人以女褒姒归之,幽王宠褒姬,西周遂亡。

今晋伐骊戎而获其女,又加宠焉,不亡得乎?”哎,即有前车之鉴,为何是“前人不遐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人矣。

”骊姬可谓褒姒呀,她们出生于同一时代,也因赎罪,更因此被遗臭万年。她们,为了自己在宫中的地位,耍阴谋诡计,为人所不齿。而同样因为“赎罪”而献给夫差的西施,却有四大美女之美誉。

西施的行为,被越国称为是牺牲小我完成大我,而被吴国不是也是同样骂成妖女吗?西施不同于骊集和保西。也许是因为她和文姜一样,为国家做了一些好事。在他们眼里,骊姬和宝石不过是为了迷惑君主。因此,西施是赎罪的天使,她们只有魔鬼的份。

但是,她们的美貌有错吗?红颜祸水是因为她们的美貌而使一个国家灭亡吗?她们在出生的时候都只是希望可以嫁户好人家,平平静静地过日子。

为了取悦国王,谁愿意和一个不爱的男人**?谁希望为了不被抛弃在一边凉着,铁石心肠害人?她们,只是女人。

当时,女人只是玩偶,而美女只是几个人争夺的玩偶。她们有错?错只错在她们听从命令去迷惑君王,错只错在她们的美貌是让君王神魂颠倒。

她们并没有错。红颜祸水,更是一些人的欲加之罪。

骊姬、褒姒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当上太子费尽心机,这更是没有错。为人父母的谁不希望他们的孩子能有美好的未来,他们的父亲帮不了他们,她们的母亲再不帮他们,他们只有以后随意**的份了。虽然她们也用卑鄙的手段,但你我死在后宫是不可能改变的。

她们的错,是毒心之错,还是爱孩子有错?

美丽,因为她们的轻蔑的外表,送她们到审判席。她们无权声辩,只能听那些旁观者说的风凉话作为宣判——“红颜祸水”、“最毒妇人心”……

红颜读后感 篇9

初三作文读后感:笑妒红颜,梦断魂离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围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

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题记

作为《红楼梦》中的关键人物,曹雪芹先生自然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薛宝钗。薛宝钗,金陵十二钗之一,是薛阿姨的女儿。她的家庭有数百万的财富。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是标准的封建时期的淑女。

他从小受封建礼教的影响,热衷于封建礼教中的“三从四德”,是封建礼教的典型信徒、执行者和牺牲品。

薛宝钗,其实才是红楼中最可悲的人。她的生命注定要像李纨一样埋葬在这个大花园里。我过去认为她冷酷自私,但现在我不得不同情她。

进驻大观园、二奶奶的宝座……一切的一切,从没有人问过她愿不愿意,即使问过,也只不过是个形式而已,就算她一哭二闹三上吊,又能如何?其实,她需要得是非常简单的,只是自由!她的一生都被别人的一见和教育所支配。

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路走下去。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

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尊重。这样冷酷的认知,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宝钗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处世方法。她很圆滑,几乎被大家所爱,但难免会让人觉得有点虚伪。她对所有人都是如此,从不轻易向他人吐露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

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保全自己的主子地位,或是想得到人心才这么做的。在妈妈面前,她是最体贴的,在外人面前,她是最懂事的。也许正因如此她招人喜欢,可同时又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

看着红楼,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但我总觉得她背叛了自己的心灵,还有什么是完美的?但是她的掩饰却非常成功,贾府上上下下没几人说她不是的,就连顽固派的贾母,对她也是张口闭口一个“宝丫头”叫着,喜欢得不得了。虽然如此,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封建礼节最终伤害了她,她成了大观园里最毒的人。为了自己的命运,她无权控制。大观园里的女人注定要这样做。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也应该感叹!

薛宝钗对自己的结局,只是服从了。人生本是空悲切,何怨世人痴嗔癫。

――后记

初三: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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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红岩》读后感九篇


推荐你看看以下的“《红岩》读后感”,期待这篇文章能够让您更加深入地了解某个领域。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当阅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大家都会新的见解。 每个人的读后感都是个体化的,不存在完全相同的。

《红岩》读后感 篇1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五星红旗为什么这么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

火红的年代,赤胆的忠诚,革命者穿透一切的目光,这是我读完《红岩》之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镜头。与电影《建党伟业》相似,《红岩》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中国共产党热血沸腾,火一样的革命热情。“斧头劈翻旧世界,镰刀开出新乾坤。”他们有着共同的信仰,怀着共同的情感,不惧敌人的枪口,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染红了我的心。

《红岩》描写了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屈的斗争。

《红岩》塑造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不论有多疼,都一声不吭。还有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出他是那样机智勇敢。

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不,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有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

还有一个让我震惊的人物:小萝卜头宋振中,一个十岁的孩子,虽然他的亲人都被敌人杀害,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还加入了共产党,凭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共产党员,为革命做出了贡献。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刚、陈瑶、双枪老太婆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啊!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红岩》读后感 篇2

那是一个浮动着桔黄色光影的黄昏,我终于在书房里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主要记述了解放战争时期,以江姐为代表的一批中共重庆地下党员**之后在狱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的可歌可泣的斗争。从日上三竿到日落西山,我始终稳稳地坐在书桌前,聚精会神地阅读,书中那惊心动魄的事件描写紧紧牵动着我的心。

革命者**后,敌人用**厚禄收买他们,他们不为所动,用亲人的性命威胁他们,他们也不为所动,丧心病狂的敌人对他们施以种种酷刑,“竹签刺指,灌辣椒水,火烙电击……”那情景令人毛骨悚然。然而革命者依然不为所动。我想如果我面对这些,说不定早就妥协了。

我曾问妈妈,江姐他们为什么能如此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妈妈说:“因为他们有无私所以无畏的红岩精神。

他们有崇高的理想。他们要解放全国劳动人民,使他们过上好日子。他们流头颅和鲜血不是为了享受财富,而是为了人民和下一代的和平与幸福。”我想那时的江姐以及无数的革命战士,就是用热血与这红岩精神在编织着他们的中国梦。

当时,他们以自己的毅志力渴望所有被压迫人民的和平与解放,所以他们不断为自己的中国梦而战。

我感叹说,现在能有向他们这样的能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终生的人又有多少?妈妈说:“我们国家任何时代都有很多舍生取义的志士。

比如钱学森﹑邓稼先等科学家,为了新中国变得强大,放弃美国优越的生活环境,历尽磨难回到中国,长期呆在人迹罕至的戈壁滩、大沙漠搞试验,为祖国的国防事业献出了毕生精力乃至生命;被誉为草鞋书记的杨善洲为了改变家乡贫瘠缺水的状况,在退休后放弃在大城市养老的安逸生活,在秃山野岭植树造林,一干就是二十多年,在临终前又把面积达几十平方公里,价值3亿多元人民币的林场无偿献给了国家……

听完妈妈的讲述,我被震憾了。邓稼先和钱学森为了国家的不断繁荣昌盛,扎根戈壁沙漠,不断学习和探索,十年内终于研制出两颗炸弹和一颗星星。这是他们一生的梦想,他们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最终完成了这个梦想。

杨先生一生种了这么多树,最后他免费送给了国家。我觉得这也是他的梦想,为不让土地沙漠化,为保留水资源而不懈奋斗的中国梦。现在想来,世世代代人都在不断延续着中国梦。

我们新一代要致力于各领域的发展,使我国在各领域走在世界前列。不说空话大话,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我们应该更加努力地学习,为日后实现我们的梦想打牢坚实的基础,比如平时上课积极思考问题,养成不懂就问的好习惯,广泛学习,博览群书,这样才有利于实现中国梦。

每到浮动着橙黄色光影的黄昏,总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江姐,想起那些为了中国梦不断奋斗的烈士,心中泛起的又是不尽的感叹。

《红岩》读后感 篇3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红岩》。它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生活在今天的我们是多么幸福,也让我明白了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许多为了革命事业宁死不屈的英雄人物,心里充满了对他们的敬佩。其中小萝卜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红岩》里小萝卜头是个9岁多的孩子,看上去却像个五六岁的孩子。他的手又瘦又小,较也只有一点点大,可是他的头却发育的比较大。和身子很不相称。看见他的人都爱摸摸他可爱的小脑袋,叫他小萝卜头。小萝卜头遇害时年仅9岁,他在敌人的监狱里被关押了8年,他的童年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他完全失去了自由,就像关在笼中的一只小鸟。而小萝卜头是多么向往自由啊!他多么想自由地奔跑,快乐地玩耍;他多么想尽情地享受阳光,呼吸新鲜的空气;他多么想看看小花、小草、小鸟和小虫啊!然而,这些再平常不过的愿望,对小萝卜头来说,都是无法实现的。小萝卜头被关在白公馆里吃不好穿不暖,没有父母的呵护,也没有自由,真让人难过呀!我想我的生活跟小萝卜头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学习时有窗明几净的教室,在家里有妈妈、爸爸、爷爷奶奶等人帮助我,闲暇时还有小伙伴陪我玩,多么幸福呀!

最让我佩服的还是小萝卜头热爱学习和勇敢、乐观的精神!小萝卜头家境贫寒,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一直没能读书,但他又非常渴望读书。后来在监牢中,小萝卜头白天干活,晚上读书,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向解放军叔叔请教,以此来满足对知识的渴求。而我们现在的人呢,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学费全免,安心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有知识丰富和具有教学经验的老师为我们引领,学习用品现代而高档,但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懂得好好珍惜这快乐而又幸福的时光,在学校时常有不守纪律的学生,有的甚至连基本的作业也不能完成。平时物质丰足的情况下,我吃饭不好好吃,经常浪费粮食,不知珍惜农民伯伯辛勤劳动的果实,而小萝卜头吃得却连猪食都不如。反思自己,我的脸上不禁发起烧!

掩卷沉思,书籍真是传递思想的纽带啊,让我们精神上得到了充足。我将继续与书,与书中鲜活的人物为伴,丰富自己的人生

《红岩》读后感 篇4

胜利的花朵,在烈士的血泊中蓬勃开放。——《红岩》

《红岩》是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的长篇小说。我怀着十分忐忑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其中许多情节还历历在目:甫志高的叛变、“监狱之花”的诞生、成岗狱中印刷《挺进报》、江姐惨遭严刑毒打……这些情节有的让人欢喜,有的让人气愤,有的让人悲伤。

在这众多情节中让我最难忘的一次就是成岗在敌人面前傲然写出“我的‘自白书’”那一段:“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的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多么令人热血澎湃的诗句,成岗面对敌人数不胜数的毒刑,也没透露党的任何秘密,他的心像是被一个铁链紧紧锁住,一刻也没有动摇,他宁愿自己的鲜血一滴滴地往下掉,也不愿更多的同志暴露,甚至死亡,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身为一名共产党员的革命精神,成岗用这种精神捍卫了同志们的秘密,捍卫了党的尊严。

伟大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用他们坚贞不摧的意志为我们点亮了五颗闪闪的红星,他们的精神一直深深地鼓舞着我们,作文让我们更加努力地学习,不能辜负他们对我们的期望,我们要铭记这种期望,砥砺前行。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们要铭记革命烈士们的艰辛与牺牲,虽然他们已经成为了历史,但我们会传承他们的精神!我们要让国旗在世界东方上更骄傲地飘扬!

《红岩》读后感 篇5

小学作文频道小编[橙七の]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二年级读后感:《红岩》读后感》的优秀作文,这篇二年级读后感:《红岩》读后感共有500字,是一篇优秀的原创作文,下面我就一起来阅读一下这篇二年级读后感:《红岩》读后感吧。

如果有一本书记述了中国近代革命史,无疑就是《红岩》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解放前的重庆革命史。在本书中,描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人物,他们意志的坚定,让我敬佩的同时也望尘莫及。

在许文峰被捕,被徐鹏飞审问时,他没有只顾一时的安危,而是拒绝了,他将目光放在了长远的未来,放在了整个国家的前途。当时如果是我,我不敢说,我一定会拒绝,应该是所处的社会不同,我们从小就没有遇到太大的困难,意志并没有那么不可动摇,但是在读完《红岩》后,我知道那些老共产党员为了国家的利益奋不顾身,那些严刑拷打对于他们坚定的意志来说不堪一击。

江姐算是《红岩》中一位具有代表性的女性了,他与其他共产党人都有同样的特征—对同志热情,对敌人冷酷,有着坚定的意志。在红岩中,我最佩服的就是江姐,她本是一介女流,却加入了共产党的队伍,为国而战。在她被抓走后并没有就此屈服。她为了机密,在接受那些惨无人道的酷刑时,即使浑身出变了冷汗,也始终一声不吭,我觉得她的意志并非为钢铁而胜过了钢铁。

《红岩》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并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所以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年代,应该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

《红岩》读后感 篇6

《红岩》是一本耐看的书。它刻画了众多革命英雄的形象——有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的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后的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依然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们的团结奋斗,令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志士们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都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悲愤、感叹而倍受鼓舞的画面!

在全国解放末期,重庆的地下党联系员余新江找到甫志高,按照党的指示,开了一家伪装成书店的联络站。可由于领导人甫志高的大意,让两个特务探寻到了党的秘密。敌人奸滑诡诈,威逼利诱,迫使甫志高叛变。与此同时,地下党的许多同志因此入狱。在监狱里,他们也展开了斗争。

刘思扬与余新江、许云峰等人被关进渣滓洞。在敌人故意断水的情况下,人们齐心协力,挖性了山泉;特务屠杀了人民解放军战士龙光华,监狱代表团带领全狱展开英勇的绝食斗争,最终取得胜利,还开了联欢会。可好景不术,在特务徐鹏飞的迫害下,刘思扬被假意放出,可又被追捕。这次,他来到传说中的魔窟——白公馆。

在白公馆里,刘思扬得知这里的人们在压迫下还在狂热学习,于是也加入其中。几天后,白公馆又来了一位高深莫测的同志,他被关在地窖中。急切的人们让一位受特殊优待的小孩“小萝卜头”去打探,可一无所获。最终,一位同志打探到了地窖中同志的情况——他是许云峰。打探到的人是华子良,是位忍辱负重装疯卖傻几十几年骗取敌人信任的老同志。作文此时,解放军南下的脚步正在接近,党组织决定与自公馆、渣滓洞里应外合,组织越狱。渣浑洞中被关押的人先走,有许多人牺牲,不过还是有人跑走。白公馆里的人听到渣宰洞的枪声,也从秘密通道走出,并与敌人展开殊死搏斗。解放军已在华子良的带领下赶到重庆支援,这更让敌人手忙脚乱,抱头鼠窜。

黑暗过后,必有黎明。山城与监狱里的同志们一起,迎接了解放后最亮眼的黎明。

每读完一遍,我都会想,是什么样的精神让这些志士们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里,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的残羹冷炙,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强忍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剧痛,并且还禁锢着沉重的手镣和脚镣还坚持着?是爱国的精神,是为人民的利益而无私奉献的精神。正是有了他们的抛头颅,洒热血,今天的我们才有这样的幸福生活。

新时代的我们,应将这“红岩“精神传承下去,为祖国的明天不断奋斗!

《红岩》读后感 篇7

 《红岩》是一本长篇小说,是一块文化瑰宝,是一本鼓励千万人的小说。在这里有坚强的共产党员:许云峰江雪琴刘思扬成岗成瑶余新江毕子良双枪老太婆……。。江姐是一名女共产党员,她让我知道,什么是坚强,在敌人的严刑烤打下,毫不害怕,没有半点背叛党的私心,并坚强的说出一句让人热血沸腾的话“竹签是用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许云峰在敌人用名利、金钱的诱惑下,毫不动摇在白公馆的地窖里,漆黑一团,忍着窒息的折磨,还用自己的手挖地道,为千万人的逃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小萝卜头宋振中,在走前不忘党的任务,虽然年龄小,却同样有着一颗火热的心,但为自己没有完成任务而难过。在渣滓洞、白公馆中他们写着一句动人心弦的高亢的句子,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的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太阳出来又落山,监狱永远的黑暗,守望的狱卒不分昼和夜,站在我窗前,高兴的监视,你监视………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每当我读到江姐受刑时,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深深的感到惭愧。平时一不小心跌一脚都哭的和梨花雨似的;同学一不小心踢了我一脚,我就来个兔子眼;在家里,姑姑逗着我玩,我却来个鬼哭狼嚎;在学习上总是偷工减料;爸爸一说,我就哭。从读了《红岩》,我懂得了一定要坚强,幸福的生活不之不易,是成千上万个战士用身躯换来的,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把握住未来的美好时光。

写作一直是语文中重要的一项,是对学生综合能力,语言应用的考察,也在考试分数中占有较大比例,但是如何才能写好作文,在考试中取得高分,对同学们来讲却一直是个难题。

专家指出老师们应该教学思路灵活,关注学生个体发展,注重学生语文能力的培养,注重从根本上改变学生对语文的认识:

分数固然非常重要,但同时应当也是能力的提高,靠一次、两次的押题或许一时能取得一个好成绩,但学习成绩的决定因素:学习习惯、思维习惯的培养及形成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一个老师辅导一个学生,老师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教学,或补差,或提优,进行个性化教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因材施教。为此,老师教你用独特的方法学好初高中语文。

要关注生活,博采众长。古人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可见广泛阅读的重要性。老师应当有计划地引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例如,在教学中,鼓励学生每天写日记,可写身边的人或事,也可摘录一些名言警句、优美的段落,或介绍一部生动的有趣的影视剧作;规定每月读一本优秀期刊;每个假期读两本名著,如学了《美猴王》《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后,建议学生读吴承恩的《西游记》和施耐庵的《水浒传》,让他们领略作者刻画人物的手法,反映社会生活的方法。

我们只有“行万里路”——广泛深入生活,只有“读完卷书”——博采众长,才能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  

《红岩》读后感 篇8

这个寒假我通读了《红岩》,血红的封面,感人的插图,严谨的文字,把一场正义反抗战争描绘的淋淋尽致,同时也给予我许多启示;中国人就应该有钢铁般的意志。

这本书讲述了我国共产党为了祖国利益,遭到国民党残酷的打击,依然坚信党的目标,从不屈服,低头。在共产党解放重庆今夕奏响一首“命运交响曲”—国民党把捕抓的人全部杀死了,大约有200人,其中包括共产党,工人,妇女,甚至老人小孩。

《红岩》中,我最佩服的是江雪琴,江姐。书中的江姐的丈夫为了革命牺牲,江姐亲眼看到他的头颅被挂城墙。江姐一次又一次的晕眩过去那种悲伤我一个初中生怎能描绘出来呢、但是,江姐并没有想其他妇女一样沉浸在悲痛中,江姐化悲痛为力量,全心投入革命斗争中。当江姐被国民党用竹签扎她的手时,她坚定的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这就是红岩精神!

革命虽然成功了,但革命的道路并未走完,发展国家的责任就落在我们二十一世纪青年身上。作为祖国的接班人就应该具备江姐那种不屈不挠,视死如归的英雄品质。读完红岩后,我知道越是困难的道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难的任务我们越要坚定不移。

我们要勇于拼搏,要像海燕一样,在暴风雨中高呼“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读红岩,品人生。

《红岩》读后感 篇9

我们的责任——读《红岩》有感我们的责任

——读《红岩》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部长篇**《红岩》,这是一部著名的红色经典作品,作者罗广斌、杨益言。**以新中国成立前后重庆的地下斗争生活为基础,塑造了以江姐、许云峰为代表的共产党员群体形象。读了令人潸然泪下,同时更令人热血沸腾。

我想到了我们的责任。从出生到现在,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幸福和自由的和平时代。父母的关怀,社会的关怀,让我们一直过着舒适的生活。

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一点生命,更不用说生死考验了。正是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有时让我们忘记了自己的理想和责任。孟子说: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话一点也没假呀!

在《红岩》里面,除了家喻户晓的江姐之外,其实还有一个我们学生并不陌生的人物,他就是陈然烈士。陈然生前是《挺进报》的特支书记,1948年4月**。在渣滓洞集中营里,他写过一首撼人心魄的诗歌---《我的“自白书”》:

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

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

我不需要自白,

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

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

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

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

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

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

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

这是一个共产主义者的供词,

高唱凯歌,

埋葬蒋家王朝。

首诗歌早就收进了课本,可今天读来,却又别有一番感受。正如《红岩》封面所写“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新中国的不易,感受到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想想过去,无数革命先烈,为了理想、正义,为了世界上勤劳的人民过上美好的生活,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抛头颅洒热血。今天,我们生活在用烈士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幸福生活中,难道不应该饮水思源,感恩图报吗?

那么什么是对先烈最好的报答呢?这让我又想到了我们的责任。烈士给了我们江山,我们要负责把祖国的江山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美好,这是值得烈士牺牲的。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今天,我们虽然已经远离了硝烟弥漫的战场,已经告别了枪林弹雨的年代,但振兴中华、建设祖国美好未来的使命将历史地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不能贪图享乐,更不要贪玩。在竞争激烈的今天,丝毫的麻痹都会使自己后悔终身。

同学们,让我们努力学习,开拓进取,用我们的优异成绩报答先烈、报答祖国和人民!

——愿先烈精神永垂不朽!

兴化市李中中心学校9(3)班吴云义

红楼梦读后感推荐九篇


时光煮雨,我们会将心事藏于笔尖。写作文可以发挥自己的长处,增强自信心。一篇好作文除了用华丽的辞藻堆积外还要有明确的中心思想,那些值得搜索的作文都是什么样的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红楼梦读后感推荐九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红楼梦读后感 篇1

《红楼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我利用这个暑假,观看了新版电视剧红楼梦。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著名长篇小说。它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纲,以贾府盛衰为主线,以贾宝玉、林黛玉的恋爱婚姻悲剧为主要故事情节,展现了我国封建社会末期的广阔生活画面。同样是电视剧,依旧情节生动,人物演绎得惟妙惟肖。

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初秋时分探春起,海棠诗社那集。黛玉被誉为“潇湘妃子”,这真是再恰当不过了,充分体现出黛玉的伤感之情。在后面作出的诗中,黛玉的别有韵味,充满了深深的思乡、思人之情。反映出林黛玉的才华横溢、不紧不慢,探春的诗没有多加点缀,但却自然地流露出她那心直口快的性格。所以那集体现出了宝玉的率真叛逆;黛玉的专情缠绵;宝钗的圆通灵巧;探春的心直口快。

红楼梦的创作是在当时一个封建社会下的。林黛玉用她的生命演绎了一场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但贾母在不经宝玉与黛玉的允许下,自作主张,让宝玉跟宝钗成了亲,从而导致黛玉的悲剧,贾母是个自私的人,时而想过黛玉?黛玉死的时候是多么凄凉!《红楼梦》活生生的反映了当时社会上得腐败、不成体统、落后。电视荧屏上演员将每一个细节演绎得出神入化,仿佛自己就是当中的一员。

红楼梦集集精彩,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一览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座高峰,品尝到文学殿堂中最华丽的圣餐。

红楼梦读后感 篇2

红楼是一本大书,包罗万象。从* *说起,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天。 让我们从贾元春开始。因为贾元春出生在大年初一,所以叫元春。

然后,按着这个顺序,会有贾迎春、贾丹春和贾惜春。她出生在一个非常好的日子,一个举国欢庆的日子。她的未来和她的出生有关系吗。

元春十几岁时便已入宫做女史,23-24岁时加封贤德妃。后来的薛宝钗也去参选妃子,没有被选中,所以才有人撮合她与贾宝玉的婚事,如果选上了就没有贾宝玉的什么事了。我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元春可以选择,宝钗不能?

一是他们都是四口之家,薛家仅次于贾家。第二个是关于外观。薛宝钗是金陵、黛玉十二钗中的第一个,远远超过元春。第三论才华,宝钗琴棋书画无所不通。

第四,在性格上,宝钗很随和,对人很好。第五,管理能力高于姐妹。综合考虑,选择贵妃是对的。为什么皇帝不选呢?

了解一下清朝的选妃标准才知道,上面的五个优点都不是最重要的,原来皇帝不仅仅看个人优劣,还要考察其家人品性端正与否。必须根红苗正。我们知道宝钗有个哥哥薛蟠因为抢夺英莲打死冯冤,这是有案底的,官方都有记录。

所以宝钗受其连累,才没选上。当然,也有人分析政治原因。我不懂政治,不谈。

继续说元春。

为了迎接元春的亲人,贾府建了一座大观园。元春24-25岁回娘家省亲,热闹欢腾,同时又表现出她在深宫高处不胜寒的辛苦。元春的命运与贾家的兴衰有关。元春晋封妃使贾贾府活。她也是四个家庭中最大的支柱。

前八十回,戏份不多,后面四十回,有可能是扯淡。

高鹗续书的后四十回她与王子腾先后暴卒,贾府失去了靠山,很快就获罪抄家。(根据第五回的判词,“虎兕相逢大梦归”,还有脂砚斋在元春点的一出《乞巧》中批:‘《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可以判断,贾元春应该是怀孕后牺牲于政治斗争。

注:《长生殿》中杨玉环与唐玄宗,杨玉环死于太子政变。)

有生就有死,死在大年三十。生于初一,死在大年三十。正好一年的头尾。

太极图里面鱼头对鱼尾,表示万物周而复始。一切都是美好的日子,作者刻能会故意安排,以增加悲伤感。也可能是解脱以后的重生。

只能问作者了。

红楼梦读后感 篇3

贾妃荣耀归省,却是泪痕点点。处是和贾母王夫人相见时,贾妃满眼垂泪,一手挽贾母,一手挽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来,只管呜咽对泣。半日贾妃安慰贾母王夫人道:

“当日既送我到那见不得人的地方,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句,不觉又哽咽起来。

第二处是贾妃见父亲时,又隔帘含泪谓其父曰:“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第三次流泪,是关于宝玉的,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进前,携手揽于怀内,又抚其头颈笑道:

“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第四次是太监要回銮时,贾公主忍不住又哭了起来。

却又勉强堆笑,拉住贾母王夫人的手紧紧不忍释放,再四叮咛。重读这四滴眼泪,让我更深入袁公主的内心,体会她内心的喜悦和悲伤。

一、孤独与忧伤。元春虽是公主,却处处受限,没有自由。根据皇家规定,这是不允许出错的。即使是元宵节也只能节省几个小时,而且还要陪皇帝看元宵节。

在皇宫的规矩里,她不敢跨过雷池。更何况每天还要应付宫廷里尔虞我诈的内斗,她身心疲惫无处诉说,满腹的委屈都化作滚滚泪珠在亲人面前肆意的流淌。亲人相聚时的天伦之乐也要受到尊卑等级制度的约束,生身父母和老祖母也得给她跪拜。

在这种礼仪面前,我们感受得到的更多的是皇权的威严,人性的压抑,亲情的距离皇宫在贾妃眼里就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地方”,一个“终无意趣的地方”。“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虽令世人羡慕,但这却是以牺牲元春的青春为代价的,贾妃内心是苦是甜,滚滚的眼泪足以说明一切问题。真是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

贾公主的眼泪是对她的青春的祭念,是她家人离开时的孤独和悲伤。

二、牵挂与喜悦。

贾妃对宝玉的手足之情令人感动。从昔日的手引口传,亲自教授课本,到入宫后时时带信叮咛“千万好生抚养,不严不能成器,过严恐生不虞,且致父母之忧。”待宝玉来到面前,又是携手怀内,又是抚其头颈,又是轻声念叨”比先竟长了好些。

“喜爱之情溢于言表。宝玉做诗之后贾妃又是欢喜倍至。由此看来,贾妃是一个有格局有担当的女子,其才华眼光更在王熙凤之上。

她并不是贪恋荣华富贵的小女人。她把振兴贾家的希望寄托在宝玉身上,精心培育宝玉。但宝玉的性格决定了他难以担此大任。

他也无法挽救贾府衰退的命运。

三、对家族命运的担忧

贾妃省亲,是贾家权势的一次亮相,修建大观园,极尽奢华,连贾妃也觉得太过奢糜。贾妃明白,极盛过后必是走向衰退,而现在贾府上上下下,没有忧患意识,这才是贾府走向衰亡的根本原因,但对这大厦将倾的局面,贾妃又无可奈何。临死前他托梦爹娘,警告家人“须要退步抽身早”。

这般见识与格局,堪与秦可卿比肩。也和秦可卿死前托梦王熙凤一样让人感动。元春可卿这样冰雪聪明,有格局有远见的女子,也注定了他们有着多于常人的忧思,有着多于常人的眼泪。

贾妃之泪,让我对她多了一份喜爱,多了一份理解,也多了一份景仰。

红楼梦读后感 篇4

纯洁,天真,不谙世事复杂,内心顽强反抗封建主义,热烈大胆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黛玉是水做的,纯洁的水做的,但是能冲击岩石的峭壁,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直向前流动的水。

叹只叹那旧社会的大网给了林妹妹太多的压抑和沉闷,叹只叹上天捉弄人,有情人却不能在一起,美丽的黛玉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了,尽力了。

在贾府这个大房子倒塌以前死去或许是上天对其薄如纸的命的一种补偿,她用不着看房子倒下来的那一幕,她用不着经历那种痛苦,她也不能再经受痛苦了!上天给她的最大恩赐是留住了她的美丽,尽管带了些凄凉。王熙凤工于心计却被一张破席给卷走了。宝钗也只能独守空房……

林妹妹不是只会哭泣的一无是处的。相反,她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反抗这封建礼教的束缚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她的的确确是一块纯洁的,无瑕的“通灵宝玉”。

红楼梦读后感 篇5

觅入红楼的辛酸,融进太虚的真假,探破风月宝鉴的无奈,泪感木石前盟的真情。愤慨金玉良缘的诛心,力受曹先生的茫然。似苍穹无怜悯,恶毒地演上两位情钟人的痛苦与绝望,一个家族的甘辛与兴亡。

书中人物对风月的沉沦与迷陷,痴情与惘怅,终未了,命还早。风月宝鉴神现,道出多少人悲剧的迷恋,徘徊于情与命的抉择。择命保全万境,只是丢下了最不愿撒手的夙愿与挂怀。择情,故然了解一厢情愿,只是豁了命,即是舍了情。正照风月鉴,一美人即让人神魂颠倒。照反面,一骷髅,恐吓反是镇魂之宝,让己从迷魂圈中逃出,此物无它用,只警世人莫妄动风月之情,否则跌入深渊百般不得一现。看此书亦当从背面看,虽不明全意,倒有三分解了。

飘飘然乘云步入太虚幻境,却见金玉良缘,木石前盟等字眼,逐令人缱绻难舍,含英品悟,一丝潸潸的泪挤满了眼眶。木石前盟,乃黛玉与宝玉前世之会,绛珠下界赴约,还泪以报灌溉之恩,本欲为眷属,无奈金玉良缘的强迫使其心绞。看似金玉其外,实则败絮其中,让多情者心夹杂,紊乱。曹先生更是借此叹息,“无材可去补苍天,枉活人世许多年”的惭愧。更是对当时封建礼教社会的痛恨咒骂,以及其给百姓带来的压迫,更兼必将走向灭亡的趋势。

太虚幻境融入梦,述尽尘寰多许愁。多情人心述衷情,倾情意女锁阁楼。高浪腾卷一厢愿,为寻此愿踏小舟,木石前盟终不忘,金玉良缘淙淙忧。风月宝鉴怜正照,赔了性命失情柔。何苦生至官宦家,日日琐事眉头皱。潋滟天光凝万物,多番滋味聚心头,宝玉无可补苍天,绛珠多感情万种。封建力催人憔悴,先生欲向天阙走。普及众生捐国力,奈何此路终甚陡。抱恨著此红楼梦,辛酸泪缀眉头皱。

红楼梦读后感 篇6

《红楼梦》,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吧?对了!这就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古代悲剧小说。它的原作者是曹雪芹。

《红楼梦》主要讲述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悲惨爱情故事。最后,林黛玉死了,可悲剧却一发不可收。随后,贾府遭遇了查抄,贾宝玉却……当了和尚,(注:当和尚之前还中了第七名举人!)说到这儿…,我心酸了。

是啊!贾宝玉他们遭遇连连不幸,悲惨啊!

读了《红楼梦》我感受到了无比的伤心与惋惜。

《红楼梦》又称《石头记》,曾被评为“中国最具文学成就的古典小说及章回小说的巅峰”之作,被认为是“中国四大名著”之首。

当代红学家周汝昌教授曾经说过:“要想了解中国古代文学,那就一定要读红楼梦,读懂了红楼梦,也就了解了中国古代文学。”

当我读完《红楼梦》时,几乎发了半天呆,而且,我也为红楼儿女中的悲惨下场深表同情与惋惜。

读《红楼梦》,不应该被一个框架所限制,人云所云,没有自己的见解。

红楼梦读后感 篇7

昨晚第四遍完整地读完《红楼梦》,算来差不多对应少、青、中、老四个年龄段。期间还有无数次只问开头,不及结尾的泛泛,就不足道也。

以前读《红楼梦》,读就读了,合上书,除了对里面的诗词多有青眼外,心中再无更多波澜。说它是宝黛的爱情故事吧,其实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朝代,宝黛之间的交往仅仅发乎情、止于礼,甚至还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孩子气,完全谈不上缠绵悱恻、荡气回肠的爱情。倒是认可它就是一部涉及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建筑园林、烹饪药理的百科全书。

昨晚当我看到最后一回,在一个乍寒飘雪的清净渡口,宝玉光头赤脚,身披大红猩猩斗篷,笑着无言向贾政稽首拜了几拜,与一道一僧相携登岸飘然而去之后,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并悟出了答案。

曹雪芹为什么要把宝玉设计成一个富家公子?为什么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要把这块顽石放到诗礼簪缨之族,钟鸣鼎食之家去历劫?为什么不是贫寒小户?那是因为放弃贫穷容易,放弃富贵艰难。

《好了歌》唱到: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宋真宗《励学篇》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五更勤向窗前读。

由是从古至今,天下士子或众生将能出人头地、荣华富贵作为终极的目标。曹雪芹也不另外。所以他把宝玉直接放到人人梦寐以求的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耽溺。是想告诉我们,越难拥有的东西,越难堪破舍弃。

红楼家们诟病,高鹗续的后四十回无论从境界还是语言,都不能与前八十回相提并论。但我觉得结局安排贾兰中举,贾赦、贾珍大赦,重袭爵位,宁荣两府中兴,还是颇有深意的。

宝玉了悟,红尘一游,不过是一曲金悼玉的红楼梦,所以抛下一切回到来处来去处去的青梗峰下。而懵懂不知天机的贾家又开始上演新一轮的红楼梦。

书外的我们似乎旁观者清。其实,同处红尘中的我们,何尝不是一样当局者迷?

凡人如我们,哪有机会梦游太虚幻境知你我来历?如何知道我们的前世、今生和来世?即使有一天明白这不过是一场梦,我们还是得在这梦中继续做着,醒了也无处逃避。

红楼梦读后感 篇8

红楼中的女儿们

读《红楼梦》第49回有感

《红楼梦》第49回题: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曹雪芹所著前80回到这里已经过半,各种背景已然交代清楚,呈现在我们眼前的赫然是一座无比尊贵,享尽世间富贵荣华的大家世府,而第49回描写无疑是把贾府无比显赫无比热闹的生活描写到了极致。

第49回写到,香菱学诗已然有所成,香菱做的第三首吟月诗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好评。邢太太的姐夫带着女儿岫烟来北京投邢太太的票。李纨的寡母和两个女儿也去了北京。宝钗的表妹宝琴也去北京结婚了。大观园里有了新姐妹,更加热闹了。众人商议在芦雪庵赏雪作诗。

宝玉第二天起床,出去看白雪。他在栊翠寺欣赏梅花。湘云和宝玉向贾母要了一块鹿肉。众人吃鹿肉,平儿丢了一个镯子。

首先来谈谈香菱的诗。香菱原为甄士隐老爷家的小姐,原名甄英莲,三岁走丢,被人牙子拐卖,后被薛蟠看中做了妾室,,夏金桂进门后,百般折磨香菱,香菱心里有苦无处诉,只好寄情诗歌,所以出现香菱作诗之说。香菱本有智慧,受黛玉指点。不久之后,她写了一首又一首好诗。这是香菱第三首朗诵月亮的诗

精华欲掩了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鸣五更寒。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栏。

博得嫦蛾应借问,缘何不使永团圆!第一联写的是,年少是写得香菱单纯可爱,精华难掩,所以才被人贩子带走散步。颔联描写明月照千里,这本是诗人雅士所喜的自然世界。

但在香菱的眼里却依旧是凄凉的。这影射出了香菱在贾府里的生活,为正室所陷害刁难,又暗示表面上贾府殷实豪奢,但实则却已如“五更鸡鸣”般将沉沦毁灭。颈对联描写秋笛声,萧索的神气跃然纸上。可见,香菱的心是悲凉而孤独的。

尾联道出了“缘何不使永团圆”的哀叹。可见在曹雪芹的预期世界里。香菱注定是一个漂泊无依的流浪符号。

这也就难怪众人都纷纷认可香菱这首诗作的好了。

这时,丫头的到来打断了大家评诗,原来是大观园内又来了好些姐妹,使平素热闹的大观园更加热闹。这里作者写到亲戚进园的主要作用还是突出贾府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特点,任何一个大家族都会有许多外亲,更何况贾府这四大家族之一的望族,之前虽已多次进行描写,但终有如邢夫人这样尚未有亲戚出场的人物。所以这一次一次性写入这么多人物,大大弥补了原有人物在家族上的单薄。

这一回重点推出了一位佳人,这就是薛宝钗的妹妹薛宝琴。这位小姐总共说了一句话,却受到所有人的喜爱。这里,曹雪芹用侧面烘托的手法表现薛宝琴的性格和才华,从宝玉见到她以后对袭人的“魔意”感慨;到贾老太君的爱好而逼迫王夫人认她作干女儿;从探春的不吝赞美到宝钗对亲妹妹的自我观赏;以至于素日心高气傲的林黛玉,喊起宝琴妹妹的亲热劲,连姓都省了。

在这样一群高贵富有才华的美丽小姐们面前毫不逊色,甚至得到了小姐们和长辈们的一致喜爱,薛宝琴不可谓不气质高雅,不可谓不满腹诗书。

这一次,又有一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我是史湘云。本回中她和宝玉两个人商量着烤鹿肉,举止行动竟全不像女儿,倒像风度翩翩的公子,及至她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其坦荡顽劣的气度竟是寻常男儿所不能比的,更无论一众娇滴滴的小姐。史湘云是我在《红楼梦》中最喜欢的角色。她朴实直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红楼梦》有一个特点,这就是无论女儿们在**,都会出现主人公贾宝玉的身影。作为大观园中唯一的公子,他极为敬重体贴女子,甚至曾说:“红楼梦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

第49回中,贾宝玉继续做他的“富贵闲人”。兴诗社社长探春什么也没说,他急的像只猴子,还没知道自己急了就被探春批评了。他对黛玉百般体贴,看到众姐妹进园,自然体会到黛玉孤身一人的苦痛,百般安慰,又不放心黛玉和宝钗的关系,着意提醒,及至黛玉醒悟方罢。

在整个花园里,最能照顾黛玉的就是宝玉。黛玉说:“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却像比旧年少了些的。

心里只管酸痛,眼泪却不多。”这句话很有深意,既指黛玉看到别家团圆心中酸涩,又暗示着黛玉身体大不如从前,很快便将大去,我们知道,黛玉前世为一株绛珠仙草,为报宝玉前世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投胎转世,此生便是为了宝玉流泪,泪流尽了,生命也就消逝了,这句话是对黛玉未来命运埋下的伏笔。

本回另有特色的就是曹雪芹拿手的暗笔手法,侧面烘托了书中人物的性格与关系,例如凤姐安排刑岫烟与迎春同住,然后凤姐发现“岫烟心性为人竟不像邢夫人及他的父母一样,确是温厚可疼的人”,因此凤姐又怜惜她“家贫命苦,比别的姊妹多疼她些,邢夫人倒不大理论了”。这里就几句话看看迎春的好脾气谁都能和她相处。即使刑岫烟是一个如邢夫人那样刻薄多事之人,与迎春住也是不能惹出事的。

而且还看出了凤姐的心机缜密和她与邢夫人的不睦和岫烟的为人确实温柔可人。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贾府便是如此。大喜之后必是大悲。往日繁华如浮云,转瞬而逝,《红楼梦》前头交代: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这是贾府最终的结局。同样是雪天,大观园中众姐妹吃鹿肉评雅诗的日子仿佛还在眼前,却早已人去楼空,死死伤伤,徒惹得一片心酸无处诉。

个人不太喜欢高鹗版结局,私以为曹雪芹开篇便写出贾府的最终结局正如当年曹府,一朝破落,再无翻身之地,但是不幸无法看到曹版结局,此乃憾事!

红楼梦读后感 篇9

第52回:红楼梦里的人物太多,小人物更多,你不能一一记住谁是谁,但当曹雪芹花了重墨去写的人物,你得细心去研读一下。于我看来,只要了解那几个高主身边的就已经很有意思了。

比如袭人、晴雯、平儿、鸳鸯等等,这一回就写了晴雯和平儿。平儿是凤姐的丫环,也是贾琏的妾,她要在凤姐两夫妻间站住脚根有一席之地是不容易的。平儿心地善良,从理解了邢岫烟的难处可以看到。而回过头去看她赢得凤姐的心那一幕更是难得的。我觉得平儿没有什么心计,她就是这样,用自己的善良与平实去一点一点改变身边人的态度,不论主仆。她有她的长处,而事实上要能够成为贾府的侍仆也肯定有一些本领才行。

这回我算是领略晴雯的真本事了。她病了,心情烦躁,本来就很难受,知道自己内院出了贼更是气上心头,但也无妨她护主心切,为宝玉缝贾母给他的那件独一无二的裘衣,最终晕倒。先不说她值不值得这样做,但她的针线活可称贾府头名了。因为贾母给宝玉的这件孔雀裘来头不小,那是帝皇才能够拥有的物料,不是哪个丫环能驾驭得了的,但晴雯可以,只见她三线一届,五线一补的针细,尽管她自己也觉得不像,但已经很完美了。之前我一直没太多关注到晴雯,只觉得袭人是宝玉身边最重要的,但这一回让我再一次审视和宝玉在一起的每个女孩,说不定下一幕还有麝月的故事。不知为什么,看着晴雯拼身护主缝衣这一幕,我感到特别温暖,很喜欢这个时候的晴雯,并不是不识怜香,也不是女子病态美的关系,而是看到她专注于宝玉的心是那么真实与殷切,仿佛看到一枉清水在夜色朦胧的深夜里泛起涟漪,被一种恬和的幽静深深地感动了。

宝玉是应该对她好的,可恨的是宝玉对谁都好。

红豺红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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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红豺读后感(篇1)

关于《红豺》读后感

《红豺》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它讲述了一只母豺用生命将一只狼崽养大了,这只狼崽原来是它用来填饱肚子的,取名为甜点心。豺与狼是天敌。可是到了最后,母豺却用生命为她撑起了一篇属于小狼自己的天地……

沈石溪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他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代表作品:《第七条猎狗》、《再被狐狸骗一次》、《狼王梦》、《白象家族》、《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一只猎雕的遭遇》、《大鱼之道》、《野犬女皇》、......我看过他的很多书,每一次都他的书都会觉得身临其境,每一次都会被那动物世界间的情感有所感悟,每一次读他的书眼泪都会情不自禁的掉落。这也许就是我喜欢读他的书的原因吧。其中《红豺》最令我有所感悟——

“它不再犹豫,挺起自己的尾巴,处置放入井中,就像放了一根绳索或一条软梯。它晃动着尾尖,给小家伙发出讯号:叼住我的尾巴。奇特的救援行动就要开始了。”火烧云为了救这只掉进陷井中与自己没有一点亲缘的狼崽,可以忍着剧烈的疼痛,把小狼救出来。谁会去相信原来是天敌的豺和狼居然会成为“母女”!“甜点心”这个名字有两层意思,一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取的,结果这个名字竟然会变成像一颗融化的糖一样,那甜甜的蜜汁慢慢流进了母豺的心中,把冷酷无情的心暖化了。火烧云用尾巴救出甜点心之后,他们继续在一起生活,火烧云把甜点心看作自己的孩子。它为了能救出甜点心,不惜一切代价与猛兽搏斗;为了甜点心能够安全,不受威胁的活着,放弃了自己的伴侣,陪甜点心度过了自己所有的光阴;到了最后,它也用自己的最后一点力气,咬死了大花狗,用自己的生命为那只陪她在一起生活的狼崽,撑起了一片只属于甜点心的'天。

读了《红豺》这本书,我彻底感受到了母爱,它是无私的,是可以超越一切事物的,甚至可以超越种族的仇怨。书中的母豺用尽自己的生命把狼崽养大,这个过程是艰辛的,是令人感动的。母豺用生命叙述了这一份爱。

我不仅仅在书中有着这份爱,在生活中也有这样无私的爱。

那一天,天空飘着兮兮小雪,我撑着伞,天都快黑了,我因补课而回家特别迟,这个时候,家里的菜因该早就冷了。我刚刚爬上楼梯,轻轻打开门,看见了桌上的菜任然冒着热气,母亲坐在椅子上,急忙站起来,接过我的伞,对我一笑,我看着钟,分针秒针仍在走着不停,桌上的菜明显是热过一遍又一遍。我看着忙碌的妈妈,眼泪不禁溢满眼眶,我抱紧妈妈,用着只有我能听见的声音对她说了一句“妈妈,我爱你。”妈妈还是愣在那,呆呆地看着我……

《红豺》,说了一个母爱的故事,它告诉了我母爱是什么,同时也告诉我了,应该好好的爱母亲,她付出的也许你永远也不会知道的。仔细回想以前,妈妈也不就是一直在包容自己吗,自己却总是与她拌嘴。我要去理解她,即使她不会说。

红豺红豺读后感(篇2)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生活在瑞库卡雪山脚下的红豺狼。它的名字叫火烧云。火烧云原本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它没有持续太久。在火云生下幼崽的第二天,它的丈夫去沼泽地觅食时被水蛭杀死。

而三只可爱的小豺狼半个月后被狼杀死,火烧云在一次普通的狩猎中遇到了杀死爱子的人。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火烧云用尽全身的力气咬死了那匹狼,在饥饿的驱使下它“领养”了那匹狼的幼崽,想用来做冬天的储备食物,所以起名“甜点心”但最终在真正爱的驱使下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燃烧的云彩和母爱的无私。爱是不分种族的,狼与豺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抚养仇狼的遗孤—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复仇的火焰变成了温柔的舔牛犊

为了救狼崽,它与野兽搏斗,一辈子都死了;为了母亲心中的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痛失前腿,为了保护甜点心的后代,它不惜与乌雕同归于尽……它憎恨过,埋怨过,后悔过。是什么让火烧云坚持了下来?是母爱!!!

是火烧云,令我明白,母爱是无私的,它是人们永远也离不开的东西,这正如歌中所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通过火烧云的行为我深感自惭,以前我对母亲的爱总是不理解,还常常顶撞她。

我妈妈总是把最好的留给她的孩子,我也不例外。

记得有一次,妈妈去了美国。在美国,她基本上每天都叫我**,总是问:作业做完了吗?

在检查一遍。新知识预习了没有?有没有不适这些话我听到耳朵都快茧了,一挂**看书。

尽管我常常顶撞母亲,而她回国时,还给我从美国带回来了我梦寐以求的飞机模型,顿时我热泪盈眶,百感交集……而现在,我一有时间就会替母亲捶捶背,或者她下了班后,给母亲端上一杯茶。有时也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尽量让母亲少操心。

谢谢你拯救了我的灵魂,改变了我的生活!

红豺红豺读后感(篇3)

暑假又到饱览许多课外书的时候了,可是如果你要说哪本书最吸引我,我就会毫不犹豫的跟你说《红豺》。《红豺》讲述的是母豺“火烧云”辛辛苦苦养育狼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的故事。狼和豺本来就是天敌,但是他的天生的“母爱”思想,让他无法杀了甜点心。他犹豫过,悔恨过,很难逾越族群之间的对立。他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和狼崽“甜点心”在一起的亲昵。他喜欢“甜点心”,就像喜欢自己的亲生豺崽一样,他为了挽救“甜点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他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他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了这本书,我被母豺火烧云深深的母爱感动了,我们平时看到那些食肉动物最凶残的一面,很难发现动物的母爱也是这样的伟大。火烧云的母爱,不仅仅是对自己孩子,连收养的小狼也是那样舍身保护,不求回报。那么的无私,那么的伟大。这让我想起妈妈平时照料我的生活,关心我的学习,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从不间断。妈妈是辛苦的,全世界的妈妈都是辛苦的。可是妈妈时常挂在嘴边的就是一句:“为了孩子付出一点也是值得的,我不要他什么美好的回报,我只愿意他能好好学习,快乐成长就行”。母爱是一种无私的力量,他像一滴雨露滋润着我们这颗小树芽,让我们在她们的呵护下健康茁壮成长。

红豺红豺读后感(篇4)

我有一本书,特别好看,它叫《红豺》,我读过以后,我的心甚是感动,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天动地的美好情感。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豺火烧云的两个孩子,被一只母狼咬死了。它报了仇,却把母狼的狼崽甜点心带回了洞穴,作为储存粮食。一次次的好运让火烧云没有杀死甜点心,要杀死甜点心时,却又下不了嘴,它犹豫过,悔恨过,却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却无法忽视甜点心的依恋亲昵。火烧云含辛茹苦的把甜点心养大了,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看,母爱就是这么的伟大,不论动物还是人,心中都有那伟大的母爱与父爱。谁说如狼的肉食动物凶狠恶毒,没有情义,杀人不眨眼?其实它们是有情有义的,只不过人类不知道,把它们误认为无情无义罢了,它们其实比我们人类的情感更多。

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你们看。

红豺红豺读后感(篇5)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很多本书,其中有一本叫《红豺》的书又名《火烧云》。者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之一。主要讲狼与豺狼的关系。通过它们之间的许多故事,我发现最终的作者通过动物的故事表达了世界上伟大的母爱!

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被它吸引,觉得没有什么意思,直到我读到《红豺》的第一节“家破豺亡”才知道什么叫“弱肉强食”,也同时被书里红豺以后的命运会怎样深深地吸引了。狼一见到豺的时候,就会上去咬死豺宝宝,即使饿了也不吃,而是在咬死后,在豺宝宝的尸体上拉屎撒尿,给红豺一种威慑和警告,让它远远地离开这个地方,不要再跟它抢食物。

里面还有一个故事让我感触很深,就是“苦救狼崽”,让我很感动,讲的是红豺为了救杀死自己宝宝的敌人的孩子的故事,一开始我不明白红豺为什么要牺牲自己的尾巴救狼的孩子,毕竟是杀子之仇,为什么要养敌人的孩儿,等我读完了后才知道,这原来是伟大的母爱。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我突然联想到了自己,平时妈上班都很辛苦了,还要干家务,不舍得让我干活,重活、脏活都是她自己包了,而且有什么好吃的第一个想到的总是我,这个寒假期末考试,我的成绩很不理想,妈妈狠狠地教训了我,我一直很生气,为什么要打我,其实她都是为了我好,恨铁不成钢啊!难道这不是伟大的母爱吗?这个寒假,为了让我不退步,妈妈抽空辅导我的作业,鼓励我和老师一起进步,我也决心提高自己,不断提高自己,不再让妈妈担心我。

狼和豺本来是天敌,但红豺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了敌人的狼崽,仿佛自己就是它的母亲,它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的甜心,这种力量就叫做母性,母性是最高的情感,是再野蛮、再残暴的动物都会有的,这是一种高贵的、动人的、美丽的情感。

红豺红豺读后感(篇6)

读《红豺》有感

狼和豺狼是天敌,但出于一份伟大的母爱,红豺狼燃烧着云彩却苦心经营地养起了敌人的孤儿狼崽甜点。它犹豫不决,悔恨不已,无法超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而放弃,不能忽视小狼崽的依恋和亲密。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悄深。

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火烧云放弃了精心挑选、忠诚伟岸的伴侣;为了觅食养活甜点心,它不顾危险闯入最危险的敌人——人类所居住的村寨,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猎取食物;平时遇到蟒蛇避让三舍,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蟒蛇展开了搏斗,即使自己的实力或许不够与抗争蟒蛇,但它只要看到一丝希望,就它咬紧牙关,下定决心,展开了一番殊死搏斗,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当甜点心掉进深井时,火烧云不惜牺牲自己漂亮的大尾巴,救出了甜点心;为了在乌雕的口下救出甜点心的三只小狼崽,火烧云被乌雕的爪子划得伤痕累累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当甜点心的生命危在旦夕时,它还是那样地毫不犹豫,和大花狗同归于尽,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事实上,火烧云知道他不需要保护狼崽的甜点。甜点的生死与火烧云无关,但它想到了狼崽对自己的依恋、亲密和依赖。在甜点心的心中,火烧云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就是自己的依靠,就是自己的避风港,这让火烧云心中对甜点心憧憬起了母亲对孩子的母爱,仿佛自己就是这母亲,保护它一切都是自己的责任。正如火烧云的感受:

就像嚼一枚青橄榄,开始有点儿酸涩,续而产生回甜,心里甜津津的好舒服哟,身上的伤痛也似乎缓解了许多。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就是伟大的母爱。

六年级:张姝珩

红豺红豺读后感(篇7)

夜里,微风吹着纱窗,楼下小弟弟的妈妈正唱着悦耳的歌。歌声穿过阳台,穿过客厅,绕过茶几,来到卧室,进入了我的耳中。让我不禁想起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红豺》。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他其中的故事精彩动人,引人回味:有一天,母豺火烧云的丈夫意外去世,她必须一“人”挑起生活的重担和两名幼豺的性命。在一个下午,一只母狼闯入洞中,两只幼豺被杀死。火烧云只得背井离乡,连夜逃跑。逃跑途中,她看到了被捕兽夹夹住的母狼在无力地哀嚎。为了报仇,她咬死了一只小狼当点心,带走了一只小狼当后备粮,取名“甜点心”。过了很长时间,在潜移默化中,她把“甜点心”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并默默地呵护“甜点心”。每每大饥荒,她想吃“甜点心”又不舍得吃。为了“甜点心”,她放弃了挑选的伴侣。最后,她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合上书,一幅幅场景在我脑海中如幻灯片一般慢慢放映。那是一个午后,我看着一部关于母爱的纪录片。镜头拉近,能看见一大一小,一白一黑的身影亲昵地拉着手走在一起。是的,那位白人领养了这位黑人小孩。看!那位黑人小孩多么快乐啊!

母爱是伟大的,但跨越种族的的母爱更加伟大。是人,或是动物,母爱都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红豺红豺读后感(篇8)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故事内容十分引人入胜,看完之后,我久久都在回味,里面的很多情节都让我感动。

要说起这本书,那来头就大了。相信很多小朋友都看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我说的这本书也是沈石溪写的——《红豺》,它也是《狼王梦》的姊妹篇,讲述的也是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一匹大灰母狼杀害了母豺火烧云的孩子,要知道狼和豺这两种动物自古以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红豺火烧云的儿女被大灰母狼杀害,火烧云前去复仇。但它却留下了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原本火烧云打算自己肚子饿了再下手,谁知时间长了,甜点心把火烧云当做妈妈,火烧云也把甜点心当做自己的孩子。它为了甜点心,大胆去人类村庄抓鸡,为了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配偶;为了它,火烧云与猛兽多次夺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她失去了自己的前腿;在生命的最后,它为甜点心消灭了后顾之忧……赞扬了高尚的母爱。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本是一对天生的仇敌,况且还有杀儿女之恨,豺竟然没能忍心下手把狼的幼仔杀死。不仅如此,它还为此献出了青春,献出了健康,甚至献出了生命,甘心牺牲自己,为小狼崽撑起一片用爱渲染的晴朗的天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啊?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真情啊?我觉得这只有一种人、一种爱才能够做到,那就是母亲、母爱啊!

想想我的生活学习,我真的无时无刻不在妈妈的爱的包围中,生病了、受伤了、退步了……妈妈总是陪在我身边,我是多么幸福啊。

红豺红豺读后感(篇9)

一只母豺在洞里产下一雌一雄两只幼豺。但其中一只幼狼的样子,像极了曾经的幼豺,让母豺起了怜悯之心,留下狼崽。在这个自然中,有人,有动物和植物。

狼一旦发现幼豺的踪影,便会穷追猛撵,赶尽杀绝;如果豺狼发现了狼崽的踪迹,它会咬小狼的膝盖,造成一只永远站不起来的残疾狼。这两种动物自古以来就是对手。 它犹豫过,悔恨过,仁慈过,割舍过,为了挽救甜点心,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这本书向我们证实了母爱的伟大,爱是不分血液的,无论是对亲人,还是为他人,我们都应该**的传递者。

火烧云给小狼取名为甜点,并把甜点养大了。在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脚下,灌木丛和草丛中有一个大肚佛洞。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红豺》。

事实上,动物也有感觉,但人类感觉不到。这真是大错特错了。这是一只红豺狼和一只狼崽的真实故事。

而《红豺》这本书里的红豺火烧云却改变了这层关系,将猪崽抚养长大。 为了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人们常说豺狼,好像豺狼是一对臭朋友,专门合作做坏事。

在当今社会的人们眼中,动物是**,没有感情的。 而就在母豺“坐月子”的期间,一只母狼将两只幼豺咬死了。

红豺红豺读后感(篇10)

在我读过得许多书籍中,沈石溪编写的《红豺》一书给我留下了极深的映象,豺和狼着两种动物更古以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母豺“火烧云”产生了敬佩之情。如此的母爱让我钦佩!让我唏嘘不已!

这本书说了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一只大灰母狼杀死了母豺火烧云的孩子,但当这只大灰母狼快要死亡的时候,火烧云抚养了它其中的一个孩子,还给它取名甜点心。尽管豺和狼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但她对甜点心无私奉献着,关爱着,把它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孩子。它犹豫过,悔恨过,但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甜点心”为了回报它激荡的母爱,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红豺“火烧云”用生命延续母爱,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空……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动物真挚的情感,动物没有一丝瑕庇的母爱。母爱是无限的,虽说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母爱依然存在着。火烧云之所以抚养“甜点心”,甚至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是被一种强大的力量支撑着,这个力量叫母爱,母爱是最高尚的情感,是再野蛮,再残暴的动物都会拥有的东西。母爱比血液还凝固,比生命还美丽,一切奇迹都源于母爱,这是一种高贵的、动人的、美丽的、最强大的信念。

母爱如茶,只有慢慢品后方能体味其中的甘甜与醇香。母爱是激发力量的精神源泉,是滋养心灵的情感甘露,是塑造优秀人格的教科书。不论在什么时候,母亲源源不断的关爱和激励,都是我们坚强的依靠,都是我们积极向上的力量,始终支撑着我们乐观、坚定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红豺红豺读后感(篇11)

今天我们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母豺,它的名字就像它勇敢坚强的个性一般,它叫火烧云。一天,母豺火烧云捕到了一条青蛇。但青蛇又沉又长,它是拖着回来的,路上留了好多碎肉,这引来了一只哺乳期的大灰母狼。尽管火烧云拼尽最后的力气,但还是没能保住自己的两只幼崽。令人想不到的是大灰母狼并没有吃两只幼豺,只是残忍地将它们咬死,将尸体丢弃在原地,它是在用这种残忍的方式警告母豺火烧云赶快离开。

第二天,那只大灰母狼不幸被捕兽夹咬住。为了复仇,火烧云在仇敌面前将它的一只黑色幼崽咬死,它想让大灰母狼也体会幼崽被仇敌杀死的惨痛。正当它想报复第二只时,仇敌哀嚎着死了。火烧云看着出生才十多天的小狼崽,心中不禁生了怜悯之心。打那以后,火烧云非但没有伤害它,反而让它在自己怀里撒娇。很多时候它把小狼崽当作自己失去的孩子,有时竟忍不住伸出舌头轻柔地舔着它的毛。它也曾怀疑自己的感情是否畸形扭曲,是否变质变味。

而在之后读到火烧云面对一系列的困难与挑战,相继与猛兽搏斗时,我思考着:是什么让它用生命为小狼崽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空?又是什么让火烧云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是什么让复仇火焰化成了舔犊情深?是母爱啊!

世上许多人都以为只有人才有母爱,红豺火烧云的故事,一幕幕地向我证明了动物世界中的母爱同样深情感人。当我读到它从一条两米长的眼镜蛇王嘴下拼命救下小狼崽的时候,我感动了,我的眼里闪着泪光。我深深地体会到她在危机四伏下也犹豫过,悔恨过,想着狼留在身边终究是隐患。但它出于最初的那份母爱,将那份大爱化作了坚持与守护,给了它无穷无尽的力量,奋起与眼镜蛇王搏斗,九死一生,救下了属于它的小狼崽。

这就是红豺火烧云,她用生命谱写了跨越族群的母爱之歌!

最新红军长征读后感通用九篇


是不是很多人对“红军长征读后感”有些疑惑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随着阅读作者写的作品让自己深受启发之后。 通过写好读后感,可以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您更好地解决问题!

红军长征读后感 篇1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这是毛主席关于红军的诗,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当时红军的艰苦日子。红军整天生活在敌人的狂轰滥炸之中,面对下一个血肉横飞的人可能就是自己的时候,红军们选择的不是逃走或者投降,而是站到了更前面,以先锋的身份冲入敌人军中,英勇战斗,就算牺牲了,也为祖国立下了赫赫战功,为党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转眼间,70年过去了,现在我们进入了新世纪,但人们仍然不能忘记红军和长征。今年是长征胜利70周年,学校组织我们去**了《我的长征》这部大型革命史诗和大型文献纪录片。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王瑞参加红军革命的情况。在渡赤水的时候,王瑞一家四口参加了红军,但在以后的革命过程中,本来的四个人却慢慢地一个一个少了,最后只留下了王瑞一个人,是毛主席一直以长辈的身份来抚慰他,才使王瑞从绝望中走出来。

在影片中,我最感触的是王瑞姐夫的英勇牺牲。红军在飞夺泸定桥时,王瑞姐夫冲在前面,当先锋开路杀敌,王瑞则在后面用枪扫射作掩护,要知道,红军先锋可是在四条铁索做成的桥上冲啊,下面就是急流,要是掉下去的话,一定会没命的!先锋们小心翼翼地要从桥的这头趴着身体爬到桥那头,一边要小心敌人的子弹,一边要小心身体下的铁索,直取敌人死守的桥那边,才能使身后的大军通过。

一些先锋被敌人的子弹击中牺牲了,余数不多的人依然勇往直前。随着"乒"的一声,一颗罪恶的子弹击中了王瑞的姐夫,王瑞姐夫咬牙忍痛,用双手紧紧地抓住铁索,王瑞看到后万分焦急,想马上冲上前去拉住姐夫,因为姐夫现在是他在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了呀,但因为十分危险,战友们拦住了王瑞,王瑞的姐夫再也坚持不住了,双手松开一只,又松开一只,人掉入了江水之中……影片断了一下,画面定格在王瑞姐夫掉入江水的情景处,看到这里,我心中涌起许多许多的感慨一瑞的姐夫刚刚遭受到一个巨大的打击--------自己心爱的新婚妻子、王瑞的姐姐,在过彝区的时候被彝族人杀害了。经过这么大的打击,王瑞的姐夫没有被灾难痛苦打倒,依然一心一意地投入革命,冲锋陷阵,直到献出自己的生命,这真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跟着毛主席走!”王瑞的父亲和他最尊敬的连长说了这句话。正是因为这句话,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王瑞又站了起来。正是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使红军从失败变为胜利。王瑞,虽然他只是一个16岁的孩子,但他经历的比我们现在的同龄人多得多。16岁时,他在战场上杀敌,成为一个国家。可见他是个爱国的孩子。

比起现在,高科技时代的我们,那时的生活太苦了,但是现在的好日子都是象王瑞那样的革命先辈付出很多的牺牲才换来的,我们要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现在的我们更要努力学习,只有学好知识,掌握本领,将来才能为国争光!

70年,两个多世纪,长征已成为历史,但精神是永恒的!我们要学会吃苦耐劳,不怕牺牲,热爱祖国的革命精神!

红军长征读后感 篇2

“长征是以我们胜利、敌人失败的结果而告结束”,它预示着中国革命新的局面的开始。长征用铁的事实表明,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具有战胜任何困难的无比坚强的生命力。今天的编辑将分享一些爱国作文:

读《红军长征故事》有感,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有关爱国作文:读《红军长征故事》有感(一)

我们中国的红军长征已经胜利七十周年了,让我们来纪念长征胜利七十周年吧!让我们来体会伟大的长征精神吧!让我们来读读长征这感人的事迹吧!

一九三四年十月间,长征开始了。在长征开始时,红军不愿意去,但被迫。国民党的各种攻击使我们的红军非常沉重。

特别是在面对着国民党一次又一次的“围剿”前面,红军集中优势兵力,采用了各个歼灭敌人的方针,干净,利落地粉碎了敌人的反革命“围剿”。红军继续北上。他们横渡大渡河,抢夺泸定桥,横渡草原,攀登雪山。最后,红军长征于1935年10月在甘肃会宁举行,25000里长征胜利宣告结束。

但是红军八万只剩下三万只了。红军长征途中,几乎每天都有一次遭遇战。红军共爬山18座,其中5座终年积雪。

渡过二十四条河流,经过十一个省,占领过大小六十二个城市,突破了十八个地方军阀的封锁包围,通过了六个不同的少数民族地区......。

这时,我才知到红军长征有多困难,环境有多危险,粮食有多短缺。这让现在的我感到无比的绝望和恐惧。然而,我们的前辈却能在雪地和沼泽地里一步步穿上草鞋。

红军们那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乐观向上,坚毅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将永远激励着我们前进。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世上无路可走,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路。

▲有关爱国作文:读《红军长征故事》有感(二)

今晚,我一口气读完了《红军长征故事》,里面一个个坚强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里面主要讲了红军长征中爬雪山,过草地等种种磨难中发生的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读完之后,不禁令人感慨。

小兰十一、二岁就参加红军,翻过一座座雪山,越过一片片草地,成年人都快顶不住,可她为什么能随红军这样走过两万五千里长征?原因就是她身上有一种不怕吃苦、坚持不懈的精神。

贺子杰身上有13块弹片都不吭一声,人们称刘伯承将军为“军神,活着的钢板”,在贺子杰这位女人身上更也是可见一种的。

共产党为什么取胜?国民党军为什么战败?这不是因为国民党军不会打仗,而是因为他们每到一处就抓壮丁,抢粮食,到处闹得鸡飞狗跳。

结果最后有伤员没人抬,被围剿没有引路。在我们生活与学习中,也要向革命前辈学习,譬如在学习,偷懒是不可取的,必须持之以恒,成绩才能提高;生活中,不怕吃苦,不气馁,才能做好每一件事,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在我的学习生活中,当我想偷懒时,耳边都会响起这样一句话:

“苦不苦,想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这时,我会放弃懒惰的念头,继续专心学习。

是的,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困难,只要牢记“长征精神”,就没有什么困难就过不去了。我要沿着“长征精神”前进,永不言败!

▲有关爱国作文:读《红军长征故事》有感(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红军长征故事》让我深有感触。本文主要论述红军长征的艰苦历程。面对敌人的疯狂围剿,红军从来不怕。

天上有飞机轰炸,地上有十多万国民党军,他们不怕。

长征的背景是这样的,蒋介石发动第一次”围剿“调集10万反动派士兵对我根据地进行疯狂”围剿“。红军们被迫二万五千里长征。中国人民和铁一样有灵魂和毅力。

大家都认识刘伯承。他是个老师。有一次,刘伯承左眼被敌人打伤。他立即赶到医院做手术。

医生说立即吧他抬入手术室。刘伯承对医生说:“不要打麻药。

"医生们顿时震惊了。

手术后,医生问他手术期间在做什么。他说,我算了72次手术。医生的钦佩不同,因为手术数量为72。

新中国成立于1949年。许多人为等待这一天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毛泽东主席亲自按动电扭,第一面五星红旗冉冉升起,54门礼炮28响,如春雷般回荡在天地间,它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英雄抗战几十年取得了胜利。

为了推翻蒋介石的独立运动,有250多万人死于解放战争。那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中国能有今日的辉煌,都离不开共产党啊。

是共产党领导红军、八路军和新四军把侵略者赶走了。红军战士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红军们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不正是为了新中国吗?他们坚持不懈,坚强不屈,正如毛泽东《七律·长征》中所写那样;“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蓬勃走泥丸。”'

▲有关爱国作文:读《红军长征故事》有感(四)

《红军长征故事》主要写了在艰难的红军长征途中发出的许多英雄事迹和一些感人故事。

在红军的艰苦道路上,能够生存下来的人可以说是非常幸运的,因为这样,他们吃不吃。要喝没喝,大部分食物是树皮和野草,而在这野草中有许多的青草,有一些战士因为误食了这些草,因此丧失了性命,而他们当中有许多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正是放手大干的时候,而他们却因为误食青草而丧失了性命,真是太可惜了。还有一次,彭德怀将军和他的部队经过一片草原,他们的口粮快用完了。

看到军队撑不住了,他把眼睛转向心爱的黑色大骡子,补充军队的营养。

我也读过一个故事叫《一袋干粮》。它讲述了一个13岁的小红军小兰在随部队一起前进的时候,好不容易得到了一袋干粮,却在过一座桥时为照顾一位伤员不慎把自己的那袋干粮掉入河中被水冲走了。为了让大家有足够的干粮吃,她坚持没告诉战友们,装成没事发生一样,拔了许多野菜塞入挎包,让挎包塞得鼓鼓的。

不久她的身体不行了,在**长发现她吃野菜和挎包中“干粮”的事后,大家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于是大家每人自愿地分一点干粮给她,让她体会到了家的温暖……

读着这些长征故事,我仿佛看到了红军艰苦奋斗、自我牺牲、勇往直前的精神。我们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是红军用鲜血和牺牲换来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挑食,认真学习,珍惜时间,向红军学习,把党牢记在心中!今年是是我们党成立九十周年。

在这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时刻,我们回顾历史,是为了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和平。我们要发扬红军战士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努力学好本领,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人,成为“振兴中华”的民族栋梁。

改革开放后,中国人民自力更生发展科学,第一颗原子弹成功**,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成功发射,成功发射第一艘载人飞船,也是发展中国家第一个能够独立开展载人航天活动的国家……。这些举世瞩目的成就。

使中国插上了快速的翅膀,登上了世界高峰,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我们骄傲!我们自豪!

其次,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1999年12月20日澳门也回归……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我们的祖国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只有在祖国这个大家庭保护和依靠下,我们才能过上安康和幸福的生活。只要我们牢记党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兢兢业业、追求一流,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让我们肩并肩、手拉手,一起努力、一起奋斗,相信我们党的事业将更加和谐美好,祖国的明天将更加灿烂辉煌!'

红军长征读后感 篇3

1934年10月中旬,他们怀着崇高的理想,怀着一颗赤诚的心,怀着必将解放全中国的信心踏上了征途,开始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纵横十一个省份,攻占七百多座县城.

曾几何时,红军“嗒嗒”的马蹄声在这里响起;曾几何时,这里留下了红军深深的脚印;曾几何时,这里记下了红军可歌可泣的故事;曾几何时,这里留下了红军长征的精神!这里是波涛汹涌的大渡河;这里是独具天险的泸定桥;这里是峰峰如剑,插入云霄的娄山关;这里是冰封雪盖的夹金山;这里是中国的摇篮!

在毛主席的诗词里,有这样几句话:“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这几句诗,是红军在过草地,爬雪山时,不因自然阻碍而终止前进道路的精神.

红军在长征的过程中,不顾艰难困苦,抢渡湘江、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卢定桥,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困难,最终他们胜利了.这是他们的骄傲,更是我们全中国人民的骄傲!

这,是发生在长征途中的一个故事——一个十四五岁的红军战士,在长征途中,因饥饿而晕过去了.这时,又来了一位老红军,看见孩子的样子,先给孩子灌了点水,等醒了之后,把自己仅剩的一点干粮分一半给孩子吃了,但看孩子还是没饱,犹豫了一会儿,又把最后一点干粮给孩子吃了.要上路了,他让孩子先走,说自己歇会儿,其实他是不行了,没有了干粮,没有了水,死亡就要降临在他的身上.一不小心,他掉进了泥潭,在挣扎之中,却愈陷愈深,但他还是不断的鼓励自己要坚持下去,一定会有人来救他的.可当人们来时,他却已经只剩脑袋在外面了.人们呼唤着他,可他已经……

这是一个多么寒心的故事啊.在长征的过程中,饥饿、寒冷、沼泽、疾病……威胁着每个红军指战员的生命.没有吃的,把骡马杀掉;骡马没有了,挖野菜,吃树皮草根;野菜吃光了,就煮皮带吃.设想,假如我们这代人要是生长在那个时代,该会失去多少人命?

回首向来风雨路,万里长征任疾驱.如果没有长征的胜利,哪会有抗日战争的胜利?哪会有新民主主义的胜利?哪会有我们充满生机的活力,欣欣向荣、走向富强的今天?

行进在上个世纪30年代的红色长征,正像一条蜿蜒二万五千里的红飘带,以它无与伦比的绚丽,舞过那个年代满目疮痍的中国大地,舞过多风多雨的20世纪,飘逸着我们这个民族的崭新希望.

红军长征二万五千里,铁流泻处,哪里没有一曲动人的壮歌?

红军跨越11个省,所到之处,哪里没有渗透着红军战士的热血?

是什么力量把中华民族成千上万的热血青年聚集在一起,他们明知征途有艰险,却毫无畏惧,万死不辞,前仆后继地奔向一个目标?

红军长征读后感 篇4

长征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座巍峨的丰碑,百年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为了北上抗日,突破国民党军的围追堵截,跨越万水千山,战胜无数艰难险阻,创造了无与伦比的英雄业绩,谱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革命篇章。

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的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没有长征,就不能保住党、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没有新中国,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就没有胜利。

红军的精神伟大在何处?他们愿意牺牲自己来维护集体的团队精神。还记得这样一个情节:

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为红军殿后。掩护主力撤退后,只剩下四五百人。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封锁了。

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在撤退途中,陈先生腹部中枪。他命令其他士兵撤退并掩护自己。不幸的是,他被敌人抓住了。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9岁。

这个故事使我感动至深,难以忘怀。

中国工农红军在危难时刻奉命生死存亡。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它冒着艰难险阻,纵横交错神州11省,长征2.5万里,向北方送去3万条铁流抗日。它的悲惨历程感动了全世界。红军在长征途中经过的时间长,活动的范围广,面临的环境艰险,进行的斗争艰苦,创造的业绩伟大。红军过草地,天空像用锅底黑刷过的一般没有太阳,眼前是一望无边的茫茫草原,看不见一棵树木,更没有一间房屋。

如果一不留神,踏破了草皮,就会陷入如胶似漆的烂泥里。只要一陷进去,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也别想一个人拔出腿来。山上的冰雪还没有融化,冬日的威严依然主宰着大地。但是红军战士,长征考验了他们的意志,磨炼了他们的品格,他们必须坚决地出去。

山好象越爬越高,路一天比一天难走了。每个同志都清楚,怕困难就不是红军。红军不怕困难,就要翻山越岭。这就是红军战士的本性。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是人类战争史上前所未有的壮举!

历史事实证明,长征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使中国共产党从幼稚走向成熟。正是凭着长征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创造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间奇迹,使中国革命转危为安,最终取得长征的胜利,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长征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懈奋斗。

历史也将证明,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长征精神还将继续激励中国青年坚定地跟党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继承长征精神,就是要树立忠于人民、忠于事业的理想主义精神。青年人有丰富的理想,真正的理想必须与祖国的命运和人民的意志紧密结合起来。当代青年的伟大理想是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有在为伟大理想顽强奋斗中,才能真正实现青年人的人生抱负,青年人的人生道路才会焕发光彩。

传承长征精神,就是要坚持艰苦奋斗、百折不挠的精神,长征给人们一种深刻的启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支军队,只要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就能够成就事业,创造辉煌。要彻底改变历史遗留下来的贫困落后状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艰苦奋斗。

艰苦能磨炼人,创业能造就人。青年要时刻铭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力发扬甘于奉献和自我牺牲的崇高精神,自觉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到艰苦的环境中去,经历风雨,经受锻炼,努力为祖国和人民建功立业。

坚定不移地信仰、不屈不挠的求索,无所畏惧的前行,向着理想勇敢奋斗,在当今的词典中,没有哪一个词能够像“长征”那样,包含了所有这些令人感动的崇高精神和象征意义!回顾过去和现在,共和国的巨变令人印象深刻;继往开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呼唤我们奋勇向前。

红军长征读后感 篇5

漫漫长征,不知有多少英勇的战士倒下。他们凭着必胜的信念,爬雪山,过草地,不畏严寒,风里来,雨里去,他们个个的有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正像那意大利著名的长篇小说——《牛虻》中的主人公亚瑟,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仍然毫不畏惧,从容不迫。

当干粮吃尽、无食充饥时,战士们吃起了树皮、树根、野草,有的战士甚至被活活的饿死、累死,他们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战斗,但绝对没有一个人像狡猾可恶的敌人低头、投降,他们拥有那不屈不挠的英雄气概,体现了坚贞不屈的高大形象。如果没有正确坚定的信念;如果没有奋不顾身的战士;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红军。难道此时还会存在自由和平幸福的生活吗?虽然当时的战争牺牲了许许多多的战士,但是他们的'优良品质,顽强不屈的精神,仍存活在每一个人的心中。他们舍小家,保大家,离别自己的亲人,保卫祖国,保卫我们共同的家园。多么可贵的精神啊!这些英勇的战士们时刻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着;时刻为将来幸福和平的生活而奉献着,努力着。

烈士,英勇的烈士,我赞叹他们,敬佩他们,我愿做一只中国的“牛氓”,为新世纪谱写动人的赞歌。

红军长征读后感 篇6

《红军长征记》读后感


《红军长征记》是中国作家贾平凹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作品以中国革命时期红军长征为背景,描述了红军长征的艰苦历程,展现了革命者们的坚定信仰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收获颇多。


整部小说生动地描绘了红军长征的浩荡场景,让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段艰辛的历程。作者贾平凹以细腻入微的描写和独特的叙事手法,将读者带入了红军长征的战场与生活之中。我似乎可以听见红军长征中的枪声和呼喊声,感受到红军战士们的痛苦和奋斗。书中对战士们走过的山川、林地、草地,对遭受的艰难和困苦均有详尽描述,让我体验了长征时期的一幕幕历史场景,感受到了红军的不屈不挠和奉献精神。


《红军长征记》也展现了革命者们的坚定信仰和追求公平正义的精神。在这本书中,我见证了红军战士们为了理想与信仰,不畏艰险、奋发向前的豪情壮志。他们不怕饥饿与疲惫,顶着炮火与敌人顽强搏斗,为了国家和民族的解放事业倾尽所有,毫不退缩。这种坚定的信仰和无私的奋斗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使我对中国革命的伟大事业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


另外,《红军长征记》中也展现了人性的光辉和温暖。书中描绘了红军战士之间的深情厚谊以及他们与当地人民之间的深厚情谊。在长征的艰辛道路上,红军战士们获得了当地百姓的支持与帮助。他们彼此关心、相互帮助,在艰难的环境中形成了一种亲情般的羁绊。这些情感的描写让我感动不已,也让我意识到了人与人之间和国与国之间的和谐与友好是多么重要。


通过阅读《红军长征记》,我受益匪浅。不仅加深了对中国革命历史的了解,还从中汲取到了许多宝贵的人生智慧。红军长征中的艰难与苦难给我敲响了人生的警钟,让我明白了面对困境时应该坚持勇敢向前、不屈不挠的精神。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境,只要心怀信念,相信自己的坚持与努力,就一定能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


小编认为,《红军长征记》是一部优秀的作品,通过对红军长征历史事件的详细描写,展现了革命者们的信仰和奋斗精神,也向广大读者传递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这本书让我对历史、对生活有了更深的思考,也进一步坚定了自己追求理想和克服困难的决心。我相信,在读完《红军长征记》后,我将以更加艰苦朴素的精神,去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勇往直前,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红军长征读后感 篇7

2011是个幸福、美好的时代,但在90年前却有一段传奇长征。

一九三四年十月十六日,在毛主席的带领下,红军开始了为祖国奋斗的旅程长征。红军在二万五千里长征中,历尽艰难,饱受饥寒,然而我们的红军战士没有屈服,勇敢面对困难,用自己顽强毅力,取得了成功。

我阅读了《红军长征故事》后,我被感动了,情不自禁地对红军战士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红军在长征途中谱写了一个个光辉的历史和感人的故事。其中一个故事叫《一袋干粮》。它讲述了一个13岁的小红军小兰在随部队一起前进的时候,好不容易得到了一袋干粮,却在过一座桥时为照顾一位伤员一不小心自己的那袋干粮被河水冲走了。她为了其他人都保证有干粮吃,所以坚持没告诉他们。为了装成没事发生一样,不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她拔了许多野菜塞入挎包,塞得鼓鼓的。不久她的身体因没粮食吃不行了,护士长发现她吃野菜和挎包中干粮的事后,大家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于是大家每人分了一点干粮给她,在她没有粮食之际,她完全可以伸出双手向战友们要一些,她没有这么做,她不告诉任何人,自己忍受着,此刻,她脑海里想的只有战友的利益,而忽略了自己的困难;而对伤势严重的伤员们,她大可丢下他们,让他们自生自灭,可她没这么做,她细心照料一个伤员,没有怨言,没有后悔。而现在的生活中,很多人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去争取,不惜伤害对方,这种人和小兰比起来真是太渺小了!

红军战士们总把民族和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有多少苦难!血染湘江,横渡长江虽然现在我们生活的幸福快乐,但如果没有红军战士们的英勇奋斗,哪有我们现在的幸福快乐!作为青少年,我们现在首先要努力读书,以后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为人民服务,把红军战士英勇顽强、机智勇敢、团结友爱的精神发扬光大!

红军长征读后感 篇8

红军,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他们的故事一直铭刻在人们的脑海中,其中最让我感动的,那就是——红军长征的故事!

今天,我看了一篇文章,名字叫《红军长征》。其中一系列的数字反映出了当年红军的艰辛,有这么一段话:红军长征途中,几乎平均每天就有一次遭遇战,路上一共368天,有15个整天用在大决战上,有235天用在白天行军,18天用于夜行军。长征路上,红军只休息了44天,平均走365华里才休整一次,日平均行军74华里。路上共爬过18座山脉,其中5座终年积雪,渡过24条河流,经过11个省,占领过大小62个城市,突破了11个地方军阀的封锁包围,通过6个不同的少数民族地区。红一方面军从瑞金出发到达陕北,平均每行进一公里,就有三四个红军战士献出生命。

红军在漫漫长征路上即使知道前方有千难万险,也决不退缩,奋不顾身地英勇战斗,直至夺取胜利!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让那百年战乱的中国得到统一,让中国彻底解放!

我感动红军的坚持不懈,更感动他们那不畏艰险,勇于牺牲的高贵精神。在我的学习生涯中,也遇到过许多困难,碰到过许多挫折,我要牢记红军长征的故事,不断地鞭策自己,让自己的学习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红军长征读后感 篇9

《红军长征史》读后感1000字:

由中国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辑出版的《红军长征史》,深深吸引了我,工作之余,迫不及待的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的祖国面对内忧外患,正是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无数仁人志士,无数先烈为祖国的光明事业敢于斗争,勇于斗争,付出了青春与热血。

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央工农红军为了摆脱国民党军队的包围追击,被迫退出中央根据地,进行了两万五千里长征。长征路上,红军从瑞金出发,千万磨难、千万艰难、千万险阻,红军战士击溃了敌军无数次围追堵截,跋山涉水,翻过连绵起伏的五岭,突破了乌江天难险阻,四渡赤水,越过乌蒙山,巧渡金沙江,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吃树皮,喝马尿,穿草鞋,历经十一个省。红军不怕战火、不怕流血、不怕牺牲,天上有敌人飞机的轰炸,身后敌人在围追堵截,前方的路再怎么艰难,都无法阻挡红军前进的步伐。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飞夺泸定桥,要桥不要命”的事迹,22名红军战士冲锋在前,所向披靡,可歌可泣。

读史明智,鉴知未来。我们要从历史中汲取智慧与力量,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处事,“长征精神”一直以来都让后代人受益匪浅。“金色鱼钩”“七根火柴”“半截皮带”……这些感人至深的长征故事,无论时间如何飞逝,都不会被人们遗忘。

读完《红军长征史》这本书,再看看我们的企业,一路走来,筚路蓝缕,风雨兼程。在龙钢点燃火种,开始蔓延,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迅速发展,从县办小铁厂发展到现在年产一千多万吨的现代化大型钢铁企业,一路走来,无数心血。如今的陕钢“南北两翼,比翼齐飞”,走近十里钢城,高炉耸立,绿树浓荫,风景如画。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时,国家主席习近平说:“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长征要持续接力,长期进行,我们每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陕钢的发展就是一部现代版的钢铁长征史,我们要大力弘扬传承陕钢现代版长征精神,奋力走好新时代钢铁长征路。

“苦不苦,想想长征两万五”。如今我们祖国繁荣昌盛,国泰民安,军事力量大大增强,高科技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生活在这个和平又伟大的年代,我们要珍惜祖辈先烈们为我们创造的幸福,同时我们也要居安思危,迎难而上,脚踏实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能贪图安逸,只追求享乐,缺乏忧患意识。

欲知大道,必先知史。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多读历史、多些体会、多些感触,让历史带给我们更多的智慧和文化营养,更好的让我们走好人生之路。文/王天佐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分享九篇)


在阅读了作品之后,让我感受到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此时可将对作品中略有所感的地方记录成读后感,以下“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由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为了方便以后查找建议您添加本页到收藏夹中!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篇1】

母爱是母亲的代名词。母爱是最伟大、最神圣、最纯洁的爱。暑假里,我在这本书里看到了另一种无私的母爱。

《白天鹅红珊瑚》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名叫红珊瑚的白天鹅,它美丽而高贵,深得丈夫喜爱,当它产下两枚鹅蛋后,却没有担负起母亲的职责,而是把持家、孵蛋、觅食……一切工作都交给了自己的丈夫灰肩雄。雏鹅出生后基本上由灰肩的雄性照顾,但只是为了保持年轻和美丽而忙于梳理自己。

没过多久,灰肩雄因劳累过度遭遇意外去世了。但爱美的红珊瑚并没有当真,它们依然我行我素。由于缺乏母亲的保护,两只小鹅很快就被苍鹰吃掉了。当红珊瑚得知这个不幸的消息时,已经太晚了。

这时,两只天鹅,青宝和豆蔻,被杀了,留下两个天鹅蛋。红珊瑚不顾‘‘大家

’的劝说,有违常理地替这对夫妻孵蛋,养雏鹅,她尽心尽意地照顾着这一对可怜的孤儿。

红珊瑚曾是一只为了美近乎痴迷的雌天鹅,由于对美的痴迷,它在生活中犯下了致命的错误,遭遇了严` 了与众不同的坚强信念与非凡勇气,担当起照顾孤儿蛋的巨大勇气。它宁愿破碎,也让自己养育的孤儿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是一种迷人的美,一种清雅的美,一种非凡的美,一种凄凉的美,一种震撼的美!

母爱,一个神圣的词,天鹅红珊瑚把它表现的淋漓尽致,连人类都不如它!我欣赏红珊瑚的美丽,但更赞美它无私奉献!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篇2】

在书架上有很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白天鹅红珊瑚》。这本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十八年的云南边疆生活犹如一把金钥匙,开启了他动物小说的写作天赋。在他笔下,动物世界是人类平行的一个有血有泪的世界,他多年在动物小说的天地里挥洒笔墨发表作品五百余万字,荣获了“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描写天鹅的图书,我只看过零星几篇,天鹅真的很难写。天鹅身上,有厚重的文化积定,承载着人类的美好的愿望。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天鹅象征着美丽,典雅,纯洁,善良,象征着相濡以沫的爱情。写天鹅难,难就难在这是一种有固定文化象征意义的动物,如果按照有固定的文化象征意义去写,无非是用文学的手法去演绎一种人们耳熟能详的观念,呆板而且有点乏味,很难写出新意和深度来。

所以写天鹅必须画地为牢,在尊重传统文化意义的基础上寻求突破,觅取新意。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篇3】

红珊瑚是一只非常漂亮的疣鼻天鹅。它和其他疣鼻天鹅不同,有着非常嘹亮的叫声,普通的疣鼻天鹅声音嘶哑,人们又叫这种天鹅“哑天鹅”。红珊瑚天鹅非常爱美。每天早晚,她都应该精心打扮。

它当母亲后养成了一种偷懒的习惯,所有的时期都由他的丈夫灰肩雄包揽了,一点都没有尽到一个当母亲和妻子的责任。结果有一天,它的丈夫太累了,累的在水面上打起盹来,一不小心睡着了,慢慢的浮像一大片芦苇丛,撞在了一根芦苇秆上,惊醒了一条盘在芦苇秆上睡觉的泥蛇,泥蛇受到惊吓,以为受到了威胁,一口咬在它的脖子上,结果就中毒了,它用最后的力气把小雏鹅们送上岸去,然后就沉入了湖底。失去了它丈夫的红珊瑚,她要负起育儿的责任。

但它还是没有吸取教训。每天早上,其它天鹅的父母都带着孩子去芦苇丛中寻找食物。晚上,它们准时回到巢里。而它每天却沐浴朝霞和夕阳在湖面梳洗打扮很久后,才带着孩子们去寻找食物和回家。

有一天傍晚,别的天鹅都带着它们的宝贝归巢了,只有红珊瑚还在忙着梳洗打扮,完全不顾自己的孩子,结果它的两个孩子都被金雕抓走了。在这里读到我对红珊瑚很生气,它对美的追求已经达到了病态。

一天,青宝和豆蔻被红狐猎杀,留下了四枚孤零零的天鹅蛋,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红珊瑚竟然收养了它们,创造了疣鼻天鹅界从没发生过的“非亲抚养”。

一次,红珊瑚为了救孩子们与水獭抗衡。虽然孩子们很安全,但红珊瑚色的胸膛被水獭咬了一大块皮毛,水獭折断了一只鳍状肢,变成了最丑的天鹅。

由于单亲抚养,红珊瑚的孩子比别的天鹅孩子会飞的晚,等到大雁南迁时它们还需要几天的时间锻炼。为了小鹅们能顺利追上已经南迁的队伍,红珊瑚吸引住了有飞途经验的雄性鹅乌尾雄,让它为自己孩子们保驾护航,要使这个计划顺利实现,红珊瑚终日泡在寒冷的湖水里掩盖自己的缺陷。当孩子们终于设法向南飞时,红珊瑚在湖里冻死了。

红珊瑚的伟大让我深受感动。我认为这是它非凡的美和令人震惊的美。我甚至在读的时候盼望有别的雄性天鹅忽视它身体上的缺陷,给它一个温暖的家。让它可以幸福美满的生活下去。

故事结束了,这只美丽的红珊瑚天鹅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篇4】

前几天,我和同学一起去书店买书。我一下子就看到了这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白天鹅红珊瑚》。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书,便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红珊瑚是一只雌性疣鼻天鹅。这只雌天鹅的疣鼻色泽鲜红,形似珊瑚,十分醒目,因此起名为红珊瑚。

它与别的雌天鹅完全不一样,其它雌天鹅每天都和雄天鹅一起照顾雏鸟,忙上忙下,不分昼夜。而红珊瑚却每天游手好闲,极少做家务。所有的家务都由它的配偶——灰肩雄来做。好景不长,灰肩雄就因为过度劳累被猎杀了,所有的担子一下子都落到了红珊瑚的肩上。可她对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顾,每天在最危险的时候,它也只顾自己梳妆打扮,最后造成了自己两个孩子的惨死。

碰巧在这个时候,有一对年轻的夫妇葬于狐腹,剩下了两枚还未孵化的蛋。这时,红珊瑚知道自己错了,它干出了天鹅史上从没有过的事——孵化不是自己亲生骨肉的小鹅。从此以后,红珊瑚每天都对这两只小鹅不离不弃,照顾的无微不至。有一次,红珊瑚还为了救小鹅失去了一只脚掌。最后,冻死在了漾濞湖里。

刚开始,我觉得红珊瑚是个非常讨厌的妈妈,它自私、虚荣、懒惰。因为它的原因还使自己的两个孩子惨死。但后来,它却为了两只跟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小鹅失去了生命。这时,我对红珊瑚的看法改变了。人不可能一辈子不犯错,犯了错误能及时醒悟并改正还是好的。另外,从它的身上我还看到了母性的伟大,它为了和它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付出了生命。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妈妈为了我,每天都忙碌在外,回家以后还要做家务,手都变粗糙了。所以,我以后要帮妈妈多分担点家务,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让妈妈每天不再那么累,天天开开心心!作文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篇5】

母爱,让世界惊叹

妈妈,如果我是一朵花,你会滋养我的大地。

妈妈,如果我是一滴水,你就是承载我生命的海洋。我曾经学着诗人歌颂母亲。但我不知道,世界是如此美好:聪明的动物也有智慧;拥有情感;拥有让世人都惊叹的母爱。

《白天鹅红珊瑚》是我在暑假读的一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有一个叫红珊瑚的白天鹅美丽优雅,只是命运悲惨,但她却以坚强的信念、非凡的勇气诠释了自己的价值-----母爱的伟大。

高贵的红珊瑚很爱美。她每天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打扮自己。她忘记了做为母亲的责任和作为妻子的责任。

当她的丈夫被毒蛇袭击并死亡时,饥饿的孩子们没有唤醒她沉睡的心。孩子最终失去时,她才痛彻心扉。遭受打击让她容颜尽失。

本以为她会郁郁而死。她却坚强的拯救了邻家的孩子。还冲破天鹅界的陈规收养了他们。

用柔软的肩膀支撑一天。

书中有一段非常感人和令人惊异的片段:为了保护他们,她顽强地与水怪搏斗。

每一朵花都是迷人的,但为了果实,他宁愿放弃美丽。

每一位母亲都拥有花一样的青春,但为了孩子,她愿意作一位了不起的母亲。

母爱无言,融化在点点滴滴、角角落落。

母爱无悔,用青春铸就辉煌人生。

感受母爱,感恩母亲。我建议坐在这里的学生: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报答母亲。

努力学习,让妈妈笑起来;

不要让妈妈生气,让妈妈开心;

给妈**吻,让妈妈感动起来。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篇6】

《白天鹅红珊瑚》是著名的动物**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红珊瑚的白天鹅,她是天鹅群中最美的雌天鹅。故事是这样的:

“雌天鹅红珊瑚和雄天鹅灰肩雄有两只可爱的雏鹅,可红珊瑚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干,带孩子的事都包在灰肩雄身上,而红珊瑚每天过得悠闲自在——早晚都把自己精心打扮一番,中间的时间就捉捉蜻蜓,抓抓小鱼,散散步,在丈夫看不见的地方与其它雄鹅**情游戏…… 终于有一天,灰肩雄过度疲劳,体力不支,被一条毒蛇袭击而死亡。一切”家务活“都压在了红珊瑚身上,她常常把带雏鹅下水觅食的最好时间花费在打扮上,让雏鹅经常吃不饱。血光之灾又再次降临了?

--一天,红珊瑚在打扮。一只老鹰从天而降,袭击了两个红珊瑚的小宝宝。当她发现自己很伤心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但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

后来红珊瑚发现了青宝和豆蔻的一窝将要孵化成小天鹅的卵,(青宝和豆蔻被红狐杀死了)但她犹豫不决,要不要成为他们的妈妈,可在大乌鸦吸食了其中两枚卵后,她把乌鸦赶走了,清除碎蛋壳,成为了剩下两枚卵的新妈妈。青青和蔻蔻出世后,红珊瑚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她早上和晚上都不去打扮了,容貌好像衰老了几十岁。

灾难又降临了。红珊瑚正带着青青和蔻蔻在水上觅食,一只水獭突然出现,袭击游得最慢的青青和蔻蔻,红珊瑚奋不顾身地与水獭格斗,幸好有乌尾雄相救,不然,红珊瑚的性命也保不住了。在这场战斗中,红珊瑚在她的胸口留下了永久的伤疤。她因脚伤而跛行。她过去的好形象已经不复存在了。

为了让青青和蔻蔻在南飞前学会飞翔,红珊瑚主动吸引乌尾雄,可那一大块难看的疤痕影响了乌尾雄对红珊瑚的好感,红珊瑚只好一直在水里呆着,掩饰自己的缺陷,顺利的让乌尾雄成为了青青和蔻蔻的新爸爸。可寒流来袭,夜里红珊瑚冻死在水里了。

当我看到红珊瑚只会整日打扮,失去丈夫后仍然不悔改,仍然不照顾孩子时,我对她充满了厌恶。等到她失去自己的孩子后才痛彻心扉,可惜为时已晚,失去的不会再回来。但当我看到她遇见青青和蔻蔻时,她不顾自己的安危,站起来救了他们的命。

虽然他们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母爱的伟大和失去孩子的痛苦,让红珊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付出了她所有的爱,照顾青色和豆蔻,甚至最后献出了她的生命,我对红珊瑚充满了钦佩。

读了这个故事,我一面感叹天底下的母亲都是这么伟大,她们愿意为儿女上刀山下火海,我要向她们深深地鞠一躬!另一面我也感受到了责任心的重要,我们每个人都肩负着不同的责任,我们都应该积极、认真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做好每一件事。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的《白天鹅红珊瑚》。这本书写了三个鼓舞人心的天鹅故事,跌宕起伏。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仿佛置身于故事之中,感受着爱的力量。

其中,我感觉最深的是一只叫红珊瑚的白天鹅。

红珊瑚是一只鼻子长满疣的雌性天鹅。她对美的追求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当她和一只叫灰肩公天鹅交配时,她下了两个蛋。虽然红珊瑚已经当了妈妈,但她仍然不为孩子们承担责任。她每天忙着在湖里梳理羽毛,把孩子们交给灰肩男。

灰肩男因劳累过度,在湖中打瞌睡,被泥蛇咬伤。灰肩雄死后,她还是那么爱美,经常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在湖中梳洗打扮。那天,因为她沉浸于晚霞美景和梳洗打扮,没有看到哨兵天鹅的报警信号,致使膝下的一对雏鹅被狩猎行家苍鹰叼走。

红珊瑚悲痛欲绝、后悔莫及。随后它痛改前非,重新振作起来,将母爱升华到更高的境界,开始去保护两只非亲生的雏鹅青青和蔻蔻白天鹅红珊瑚的读后感白天鹅红珊瑚的读后感。疣鼻红珊瑚每天带着青青和蔻蔻去觅食,不再梳妆打扮自己,一天一只水獭突然侵入湖中可红珊瑚竟然勇敢地与水獭搏斗起来,水花四溅,水变成了血水,水獭的眼睛被啄瞎了,红珊瑚胸前的羽毛被撕去一大片,脚蹼也被咬伤,在这场战斗中,青青和蔻蔻毫发未损,而红珊瑚却差点丢了性命。

冬天来了,为了守住自己仅有的一点美,为了给自己抚养大的孩子找一个能保驾护航的雄天鹅带他们顺利南迁,她选择了冻死在湖里。

红珊瑚,一只爱美的的天鹅。 正因为她追求美的天性,让它有了宁愿粉身碎骨也要让自己抚养长大的孩子获得完美生活的无穷力量。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也没有停止对美的痴迷和向往,宁愿泡在冰冻的湖中,拒绝爬上岸边露出难看的树桩。

就是死,也要死得美丽;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死亡也无法剥夺它的美丽。

红珊瑚失去了往日美丽的外表,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但她得到了一位母爱的光辉!每一朵花都曾经娇嫩,但为了果实,它宁愿放弃美丽,每一位母亲都曾经美丽动人,但为了孩子,她愿意成为一位不起眼的母亲。母爱无言,融化在角角落落。

母爱无悔,让人感激泪流。我深深地被红珊瑚非凡的母爱所感动。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吗?岁月无情地夺走了她的青春,却夺走了她的美丽,因为每个母亲都有一颗最美的心去爱她的孩子。

母爱是我们生命的伞,是我们生命的指示灯,是我们生命的花朵。红珊瑚,你那伟大的母爱令人敬仰!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三

本书有三个故事,这是一本特别好的动物**,材料的选材也很“新”,选择了白天鹅,沈石溪的有关天鹅的动物**,只有几篇。故事充满了悲伤,但却让人终身难忘。

第一个故事就是“白天鹅红珊瑚”,红珊瑚是一只爱美的鸟,他自己不去孵蛋,她的丈夫灰肩雄只好自己孵蛋,小鹅算是孵出来了,但灰肩雄劳累过度,在湖中睡着了,被毒蛇咬死。他只好暂时放弃打扮,去照顾小鹅,小鹅很快就被猛禽抓走、在大嘴乌鸦口下,红珊瑚救出了青宝和豆蔻的两只天鹅蛋,从此痛改前非,尽心尽力抚养青青和豆豆,在两只小天鹅就要被水獭吃掉的危机关头,红珊瑚前去救援,受了伤,不能南迁,用自己的魅力**乌尾雄,让他带领两只小天鹅南迁……

《四只哨兵天鹅的生命档案》记录了五只哨兵天鹅的哨兵经历,充分写出了什么时候上任,哨兵经历最值得纪念的事和殉职过程,五只天鹅无一死得壮烈,令人泪如雨下。哨兵天鹅克服了它的软弱本性,以保护他人不被杀害。

《红弟一生的七次冒险》说了白天鹅红弟一生七次冒险,轰轰烈烈地干出了一番事业。这次冒险使他脱离了生命的危险,赢得了美丽的回归,成为了鹅的领头羊。最后一次冒险使他死在鹅王的宝座上。

白珊瑚可以改变根深蒂固的坏习惯。为什么你不能改变你的坏习惯?事实上,一切皆有可能。哨兵天鹅:半红,有自己的生命去杀死威胁鹅的鹰的雏鸟。

他在两只鹰的猛烈攻击下,忍着痛苦,终于将鹰巢推下树,砸死雏鹰,半点红都能干出不可思议的是,你为什么不可以?红弟能有这么好的生活,就是因为他的七次冒险,万一他还在蛋里不去挣扎着出壳,他就会被大嘴乌鸦肢解了。只要你有勇气,什么是不能成功?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篇7】

暑假里,我读了《白天鹅红珊瑚》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天鹅的知识,里面的一个小故事《红弟一生的七次冒险》我充满了惊讶,也十分佩服红弟。服红弟一生的七次冒险:在最后一秒耗尽体力啄破了坚硬的蛋壳,并从乌鸦的嘴中脱险;弱小的它,受尽欺凌,不如痛痛快快的打一架,改变受歧视的地位,勇往直前,在金雕的血腥拦截中闯开一条生路;为爱拼搏,水面绽放一朵并蒂莲;不怕流血,做一个称职的父亲;勇是雄性的通行证;直面挑战,为生命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红弟因为他这一生中的七次惊险、可怕、令人毛骨悚然的冒险,从而从一个弱小、在同伴面前抬不起头、不敢和同伴相处的小天鹅,成为了让人尊重、自信、勇敢的大天鹅。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再难的困难也可以克服;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再难的冒险也敢挑战,只要有一颗自信的心,永不言败,永不退缩!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篇8】

这本书围绕中国的三种白天鹅,疣鼻天鹅、小天鹅、大天鹅写了三个故事:白天鹅红珊瑚、四个哨兵天鹅的生命档案、红弟一生地七次冒险。

第一个故事很感人。红珊瑚不慎“丢”掉了自己的丈夫与雏鹅,后来又“捡”了两枚蛋,又娶了一个丈夫,这才又有了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

第二个故事讲了四只老天鹅怎样当上哨兵,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及殉职的情况。如白肚兜,虽然对“仇人”恨之入骨,但还是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它们一家人的性命。半点红,在岗位上睡着后,两只雀鹰叼走两只雏鹅,因此被大家歧视,而鹅群首领也妥来帮助母亲半点红后,也受到了同样地待遇。半点红为了复仇,跑到鹰穴将两只小鹰杀死,后来又不幸被大鹰杀掉,才挽回也妥的面子……

红弟是一只大天鹅,能来到这个世界上,纯属侥幸,差一点就胎死中了。第二次因为被大家当做出气筒,而决心打一仗。因此又被大家刮目相看。第三次,南飞的时候,从金雕爪下逃过一劫。第四次,为了爱情,不顾生命去营救彩云,赢得了它的爱。第五次,做一个称职的父亲,从乌贼手中抢回自己的猎物区。第六次,用石头冰雹几百了带来灭顶之灾的水獭,成为新一届的'首领。最后,用自己的生命,除掉了一条毒蛇,也为生命画上了句号。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篇9】

今天,我在书店里看见了《白天鹅红珊瑚》这本书之后,我的心里不免产生了一些问题:这只天鹅它为什么叫做红珊瑚?它经历了怎么样的磨难?最终它的结果又如何……我一想到这些问题,就迫不及待的想把这本书买回家,细细的品味一番。

在书中,我不仅找到了上一自然段问题的答案,还发现作者沈石溪与向导强巴给看见的每一只天鹅根据体貌特征取了一个合适的名字,比如疣鼻天鹅红珊瑚吧,因为它的疣鼻色泽鲜红,形状犹如珊瑚一般美丽,所以取名叫红珊瑚。

故事中的主角红珊瑚遭遇了不少的悲剧,因为它有了丈夫,还像还在闺字中的单身雌天鹅一样喜欢梳洗打扮,调戏雄天鹅煤炭雄,把育雏的任务全部推给了配偶灰肩雄,而灰肩雄却因过度疲劳在水面打嗑睡时不小心惹怒了中华水蛇,而中了水蛇致命的毒中毒而死,不久之后,它的一对儿女又被苍鹰残忍地杀害,成了苍鹰的盘中餐;为了抚慰失子之痛,它收养了一对孤儿——青青与蔻蔻为自己的子女抚养。一年一度的迁飞即将开始,可是青青与蔻蔻两个小家伙还不会飞行,为了在它们学会飞行之后不迷路,它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为青青与蔻蔻留下了年轻力壮并且深知熟路的乌尾雄。

这本书还写了也妥啸天鹅群中四只哨兵天鹅的生命档案和大天鹅中雄天鹅红弟的七次冒险,虽然都是写天鹅,但是都不如红珊瑚悲惨,可一样可歌可泣,值得纪念!

白天鹅红珊瑚读后感【篇10】

本文讲述了一只名叫红珊瑚的白天鹅,她是一只爱美的雌天鹅。而且她最突出的特点羽色美,体形美,气质美,连降落的姿势也特别优美。可正是因为对美的痴迷,她在生活中犯下错误,使自己的配偶“灰肩雄”和自己的一双儿女都被猎杀,她遭遇了挫折。

但是爱美的天性,也让它有了坚强的信念和非凡的勇气。可天鹅与生俱来的母爱,让“红珊瑚”从乌鸦的尖嘴利缘下拯救孤儿蛋的天性,让它有了宁愿粉身碎骨也要让自己抚养的孩子生存下去。为了自己抚养的孩子能正确地往南飞,她心甘情愿地泡在即将结冰的湖水里,留下了富有经验的雄天鹅。

最后,红珊瑚虽然死了,但是它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它死的很美,死得很有价值,因为它是为自己的宝宝而死的,书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非要用一个来包括天鹅,我相信所有人都会选择“美”这个字。由此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九篇


您看了作品后有哪些知识想要分享呢?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们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读后感是对作者、书籍、读者的一种评价,以下内容“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是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给您提供的,希望以下信息可以对您的工作学习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1

黄思宇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

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尤其是英国的亚马逊读者和冈村院长都提到了这本书,这让他们很感动。他们读了30多次,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们还提醒页面上的读者:请准备纸巾!

看完评价,这本书很感人,我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有20个故事。尤其是没有目录。

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为这本书感到骄傲,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一直很受欢迎。它已经上映两次,成为美国经典的幼年动物。

故事的主角是比利。他的家位于奥沙克山脉的一个美丽的山谷里。地形崎岖,人烟稀少。比利的家很穷,但是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

比利决定自己存钱养狗,但要存75美元可不容易。有一次,比利在一棵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一则小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了他想要的那种狗:一只纯红色骨头的浣熊梗,每只售价25美元。

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都去买龙虾、小鱼和新鲜蔬菜给渔民;浆果熟了,他就摘下来,带到爷爷的店里去买;冬天,他出去打猎,把它们卖掉。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抓浣熊。

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看浣熊比赛,赢得了金牌。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2

读这本书的题目时,我的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

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挣钱买狗,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遭过父母的反对,听过别人的嘲笑。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历尽千辛万苦,比利终于得到了这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其实不是比利有什么特别的能耐,只是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意志坚强!

比利成功地训练了这对猎犬。或许谁也没有想到,在一次又一次的成功背后,这个小男孩和他心爱的猎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当比利在第一次打猎时,他毅然砍断一棵几个人合抱才能抱起来的粗壮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这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可比利做到了。

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一对奇妙的组合多门有默契。老丹的勇猛与小安的睿智融为一体,取长补短,给所有人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

在于山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我眼前仿佛出现了老丹那无奈但是依然坚强的眼神,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心中默默地为它祈祷,希望老丹能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变得异常脆弱,也不愿再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

读完这本书,我更加坚信: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他们是我们忠实的伙伴。我深信,那红色的羊齿草,就是最好的见证!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3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叫做《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书。

故事发生在奥沙克山区中的村子里,比利出生了。他从小活泼好动,他的愿望是有两只浣熊猎犬,成为浣熊猎人。

有一天,他从地上捡到了一本体育杂志,这本杂志的背后有一个卖红骨浣熊猎犬的广告,每只25美元。比利为了买到两只猎犬,用爸爸送的小捕夹抓动物,到草丛中摘野果,把蔬菜卖给路过的人.......他把用这些换来的钱存了起来。通过了两年的工作,比利终于赚到了50美元,他到车站,带着自己的小猎犬回了家。

比利给那只大一些的公狗取名老丹,给那只小一些的母狗取名小安。他每天都练它们抓浣熊。一次,比利为了抓到一直躲上树的浣熊,竟连续几天把大树砍断。

还有一次,雷尼和鲁宾跟比利打赌,只要比利的猎犬能把浣熊鬼追上树,就给他2美元。比利把浣熊鬼追上树后,找鲁宾要钱,但鲁宾摔倒后不幸身亡。

不久后,比利报名了爬浣熊比赛,通过小安、老丹以及比利的努力,他成功赢得了冠军的奖杯和200美元奖金。可惜,老丹在一次狩猎时为了救比利被山狮杀死了,小安也因老丹的死绝食而亡。最后,比利搬家时发现一株红色羊齿草长在了老丹和小安的坟中间。

这个故事结束了,老丹和小安的生命也结束了,但它们的精神时刻感动着我;从捕猎时帮助主人杀死浣熊,到奋不顾身地舍己救人,一切都是那么的悲壮。少年比利也从来没有松懈过;他努力赚钱,买到小狗;他坚持不懈,砍刀大树;他奋发图强,成为了浣熊猎人。

我们要像比利一样,有梦想,并去实现它!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4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部由美国威尔逊·罗尔斯著作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一个十岁的男孩比利的故事,他在努力工作后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网友们读完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

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

从前,有一个叫比利的小男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但是因为比利一家没有钱,所以他找不到那只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每天摘黑莓,钓鱼,种菜。他把买来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渔民,直到脚上有许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根据他以前的住址,他独自翻山越岭,在一个遥远的城市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

这两只猎犬很聪明。它们将一起工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在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只山狮抓伤,回家后就死了。小安看到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过几天就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

后来,在比利搬家的那天,比利去和丹和安道别。啊,他发现老丹和小安被埋的地方长满了蕨类植物!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

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5

看完红色蕨类的故乡,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和狗之间有很多伟大的故事。无论是莱西的聪明才智和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和坚持,都深深**撼着人们的心。

今年夏天,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拥有两只自己的浣熊是比利最大的梦想。但是这个梦想对可怜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姐妹。

然而,比利决心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用陷阱捉兔子,只要能挣到几分钱,他就毫无怨言地去做。每天的劳累使他疲倦,但他从不放弃。

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看到这一幕,比利对梦想的执着追求深深打动了我。如果是我,也许一天撑不住,更别说两年了,800多个日日夜夜。

我也曾有过不少梦想,可实现的却少之又少。每次遇到问题,我总会想到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现在想来真是惭愧得很。

比利让我明白了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靠空想是不行的,靠家人或朋友也是不行的。要实现梦想,就要向比利那样认定目标,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努力。也许,梦想离你很远,但只要你坚持,你就能实现它。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比利、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生死情谊。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收获成功。当比利受到恶狮威胁危在旦夕之时,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老丹和小安坟间的那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是善良、勇敢、爱的象征。

它永远盛开在少年比利的心中,也开在了我的心间。无论你的梦想是什么,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勇敢面对失败和挫折,用爱温暖身边的人,你才会有开启梦想之门的金钥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时装设计师。也许我过去不知道如何实现它,但现在比利、丹和安教我如何实现它。

那温暖的红色将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我向梦想前进。 【写作指导:作文怎样做到写我所想】

1、 写作时,要以形象为标准,衡量思想与写作是否一致

比方写人,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个人的外貌和性格特征是怎样的,在写到这个人的语言和行动的时候,也要和这个人的性格相吻合。总之,笔底下写的人,一定要像脑子里想的人,而且越像越好。

如果写事,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是一件什么事,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始怎样,经过怎样,结果又怎样。()最好还要列出提纲。在动笔写这件事的时候,就要有条有理地按照构思好的思路或提纲去写。

写好后,还要以像不像作为标准,把想的和写的进行对照修改,直到想的和写的一致为止。

二、平时要以读和写加强训练,提高想、写结合的能力

写像了,这是作文最起码的要求。随着作文水平的提高,自己笔底下的人、事、景物等就会逐渐比脑子里想象的更生动、更形象、更具体、更逼真,就能让人读后如见其人,如见其物,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不过,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下一番苦功夫。

平时要不断加强选词造句、文章编排策划等基本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写作表达能力。通过多读、多写、多练,我们可以逐渐改变写作无能的现象。

要做到想、写一致,还要特别重视写观察日记的训练。平时,我们应该每天记下观察日记,写下观察到的人、事、景或其他生活片断。如果能准确、生动、生动地记忆,不仅能提高观察生活的能力,还能提高写作水平。

久而久之,当自己掌握了越来越多的词汇,掌握了越来越多的写作方法,就能得心应手地把脑子里想的内容写出来,不但想的和写的逐渐变得一致了,而且写的一定会比想的更好!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6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书讲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国奥沙克山区一个美丽的峡谷中,他最大的心愿是得到一对猎犬。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攒钱终于买来了他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与两条猎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比利不轻易放弃的故事让我想起了学打篮球。

打篮球是一项很累的运动。爸爸妈妈想让我通过锻炼快速成长,所以他们给我报了篮球课。一开始,我天真地以为打篮球只是玩游戏,充其量只是玩。我去上了第一节课后不禁“大失所望”,教练说先要热身半小时,休息5-10分钟,再运球30分钟,然后打比赛30分钟,最后是沿着球场跑上10圈。

这就是我们一节课的内容。

第一节课,我们的热身是从一个小游戏开始的,名字叫“运球抓人”。需要一只手运球,一只手抓人。首先,轮到我来抓。我是这里的新生。其余的都是老学生。

他们一个个东躲xx跑到我前面引诱我,一会又走到我身后吓唬我,他们就像一条条灵活的鱼在水里游动,我怎么也抓不住他们。我又生气又生气。我心里抱怨教练为什么不把我分配到新班。我不想再学了。这时我眼前浮现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比利用了两年时间才攒到50美元买猎犬的情景,而我却连一个多小时的运动都想放弃不做,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

我想我也一定行的,于是咬咬牙坚持下去。

等到休息时间是不容易的。我喝了一大杯水解渴。这时,我感到大腿肌肉酸痛。如果这里有床,我会毫不犹豫地躺下。此刻,大脚趾处也传来了一阵痛楚,原来经过刚才的热身,我的脚趾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水泡。

短暂的休息很快就在教练的哨声中结束了,我跑步脚趾上的疼痛击中了我,但教练责备我懒惰。我心里有委屈又恼火,明明事出有因,却被人误会。我突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是我的榜样。他只是一个小时的运动。我相信我能挺过去。

这样为自己一打气,似乎脚上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疼了。

到了比赛的时候,脚上的水泡会更疼。我正准备和教练说自己脚上已经长了一个大水泡,比赛不参加,让我在一边休息观赛。我想起了比利(billy)成为猎犬的经历。

我认为他当时遇到的困难比我的困难得多,但他仍然没有轻易放弃。打篮球对我来说难吗?我相信我一定能够坚持和完成!没想到,教练安排我打主力。

我一次又一次想起比利的故事,情节鼓励我继续前进。当教练宣布我们以四比三的成绩打败对方时,我兴奋地大声叫了出来,没想到我不仅坚持下来,还在比赛中为我们队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记了脚上的疼痛。

比利靠坚持和努力工作换来了心爱的猎犬,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给我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7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作文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8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书讲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国奥沙克山区一个美丽的峡谷中,他最大的心愿是得到一对猎犬。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攒钱终于买来了他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与两条猎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比利不轻言放弃的故事,不由让我想起了学打篮球的事。

打篮球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体育运动项目,爸爸妈妈希望我通过锻炼快点长高,于是为我报了篮球课。一开始,我天真地认为打篮球只不过是去随便打打比赛,充其量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去上了第一节课后不禁“大失所望”,教练说先要热身半小时,休息5-10分钟,再运球30分钟,然后打比赛30分钟,最后是沿着球场跑上10圈。这就是我们一节课的内容。

第一节课,我们的热身是从一个小游戏开始的,名字叫“运球抓人”。需要一只手运球,一只手抓人。首先轮到我来抓,我是这里的新生,其他的都是老生。他们一个个东躲xx跑到我前面引诱我,一会又走到我身后吓唬我,他们就像一条条灵活的鱼在水里游动,我怎么也抓不住他们。我又气又恼,心里直埋怨教练为什么不给我安排到新生班里,简直不想再学了。这时我眼前浮现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比利用了两年时间才攒到50美元买猎犬的情景,而我却连一个多小时的运动都想放弃不做,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想我也一定行的,于是咬咬牙坚持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时间,我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解了口渴。这时,我却感到大腿的肌肉又酸又痛,如果这里有张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躺上去。此刻,大脚趾处也传来了一阵痛楚,原来经过刚才的热身,我的脚趾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水泡。短暂的休息时间在教练的口哨声中很快结束了,我一跑脚趾头上的疼痛就一阵阵向我袭来,教练却责备我偷懒。我心里有委屈又恼火,明明事出有因,却被人误会。我忽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就是我的榜样嘛,不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运动而已,我一定可以挺过去的。这样为自己一打气,似乎脚上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疼了。

到了打比赛的时间,脚上的水泡更痛了。我正准备和教练说自己脚上已经长了一个大水泡,比赛不参加,让我在一边休息观赛。话到嘴边,我又想起了比利得到一对猎犬的经历。我想他当时遇到的困难比我难多了,但他还是没有轻易放弃,难道打篮球这点小事就能难倒我吗?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坚持并完成的!出乎意料的是,教练居然安排我打主力。我一次次想起比利的故事,那些情节就一次次鼓励我坚持下去。当教练宣布我们以四比三的成绩打败对方时,我兴奋地大声叫了出来,没想到我不仅坚持下来,还在比赛中为我们队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记了脚上的疼痛。

比利靠坚持和努力工作换来了心爱的猎犬,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给我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这是一个山区家庭的故事。狩猎也包含着生死有关的主题。

主要讲的是比利,一个在奥沙克山区长大的男孩,他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所以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丹和安。

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娴熟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让比利成为一个好猎手,赢得了浣熊比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的山狮,他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脱了山狮的爪。最后,老丹失去了生命,深情的小安禁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里。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种蕨类植物,所以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天使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所以我可能有机会去碰那两只勇敢的猎犬,看看他们是如何默契地捕捉浣熊的,并大声地对比利说你是个好孩子,有一颗坚强而耐心的心,你的猎犬是好的!你也很棒!

一天,妈妈下班回家时,给我带回了一本《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说很好看,可我一点也不感兴趣,妈妈见我无动于衷,便说:“这可是关于小狗的故事哦,你不看的话……”话还没说完,我就把书抢了过来,哈哈,妈妈一下就击中了我的“要害”,因为我超喜欢小狗呢!

傍晚,吃过晚饭,我便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起来,一读就让我爱不释手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只猎犬的感人故事:在奥沙克山脉的一个美丽的山谷里,那里人很少,有比利一家,小男孩。比利家很穷,但他想要两只浣熊猎犬。

一次,比利在钓鱼人的宿营地找到一本杂志,看见上面有一条消息“**小型红骨浣熊猎犬,每只**25美元”,他决定自己赚钱买猎犬。从此,比利非常努力地干活:把蔬菜卖给钓鱼人;摘下浆果到老爷爷店里去卖;冬天出去打猎,卖猎物……这样日复一日过去了两年,他终于攒到了50美元,如愿买到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

看到这个,我为比利感到高兴。他用毅力和勇气实现了他的梦想。太棒了!

后来,比利花了一年时间训练老丹和小安,还参加捕浣熊比赛,得了冠军……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晚上,他们遭遇了山狮的攻击,眼看小主人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看到这里我又伤心又生气。我讨厌那只狮子。把老丹从比利身边带走了。老丹死后不久,深情的小安不肯吃饭,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墓里。

在这里看书,我忍不住哭了。为什么老丹和小安死了?它们是那么的可爱、勇敢、忠诚!

故事的最后讲到在两只小狗的坟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相传红色羊齿草是天使种下的。我想:老丹和小安应该是来到这个世界的天使。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它温暖了我的心,让我一次又一次哭泣。我想把它推荐给我的同学,让他们一起感受温暖的力量。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

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尤其是英国的亚马逊读者和冈村院长都提到了这本书,这让他们很感动。他们读了30多次,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们还提醒页面上的读者:请准备纸巾!

看完评价,这本书很感人,我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有20个故事。尤其是没有目录。

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为这本书感到骄傲,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一直很受欢迎。它已经上映两次,成为美国经典的幼年动物。

故事的主角是比利。他的家位于奥沙克山脉的一个美丽的山谷里。地形崎岖,人烟稀少。比利的家很穷,但是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

比利决定自己存钱养狗,但要存75美元可不容易。有一次,比利在一棵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一则小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了他想要的那种狗:一只纯红色骨头的浣熊梗,每只售价25美元。

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都去买龙虾、小鱼和新鲜蔬菜给渔民;浆果熟了,他就摘下来,带到爷爷的店里去买;冬天,他出去打猎,把它们卖掉。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抓浣熊。

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看浣熊比赛,赢得了金牌。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10

有一本书,通过它我领悟到成长的美好与艰辛;有一本书,在它的我引领下我重新忆起甜蜜有酸涩的童年点滴;有一本书,读完后令我热泪盈眶。它所体现的勇敢、拼搏、忠诚、友爱的精神鼓舞激励着我们的前进,它那艰辛酸涩却又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引发着我们的共鸣。它就是文学经典《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我捧起书品读,书中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他的爱犬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迹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他们一起捕获了最为狡猾的浣熊,赢得了奥沙克山区至高的荣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与其有着深厚情谊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前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还有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时光……

家境贫寒的一家人,却积极乐观、其乐融融;其貌不扬的小猎犬却英雄无畏、深情忠诚;小小年纪的比利,却用超长的毅力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并在与猎犬的相处中领悟到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一诺千金的责任和坚定不移的友情。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法抗拒。在阅读时,我被深深打动着,眼泪禁不住的哗哗往下流。

书中的爱犬让我印象深刻,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看的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

一只名叫八公的秋田犬在车站遇见了帕克,随其在他家安顿下来。八公每天都去车站外接他送他,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一天帕克又去上班了,从未捡过球的八公竟捡起了球,它可能感受到了什么,一心想挽留帕克,但帕克还是走了。课上他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当天五点八公依然在那里等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八公仍然在花坛里等待帕克。许多年以后的冬天,八公在梦中见到了帕克,八公就这样老去,离开了人世。难以置信,一只狗竟用了十年时间去完成一个不会有结果的等待!看完电影,我泪流满面。

十年对于一个常人来说只是生命中的几分之一,而对于一条狗来说,那就是一生啊!八公用一生去等待主人,老丹和小安用生命去守护主人,它们心中都只有一个信念——忠诚!

让我们一起为老丹和小安祈祷,愿它们在天堂里永生!

红日读后感


我们细心挑选后发现“红日读后感”是一篇非常棒的文章。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 读后感是记录阅读过程中收获和心得的方式。为了方便操作还请您将本页加入到收藏夹中!

红日读后感【篇1】

我对军事题材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看的《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对书中内容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日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梦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完美梦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梦想的方向前进。今日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我的梦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我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比较极为悬殊的情景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日,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很多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景还有多起......今日,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团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蒋介石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我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仅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日,我们大家能在一齐工作、学习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完美。

红日读后感【篇2】

《红日》读后感

《红日》是一部由著名作家丁玲所著的小说,通过对社会现实的揭示和对人性的深刻剖析,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和触动。这部小说以一个乡村的中年妇女,小珠,为主人公,通过她的遭遇与努力,展现了个人奋斗与社会变革的深刻关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初的中国农村,而小珠则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代表。小珠自幼便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中,她的父母早逝,她只能依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和弟弟。小珠的一生都在为了生计而不断努力,她到城里做面点、到别人家做临时保姆,甚至为了钱毫不犹豫地嫁给了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但即便如此,小珠的命运依然没有改变。她在对抗生活艰辛时,逐渐觉醒了自己内心最深层的渴望,这就是改变她自己命运的渴望。她开始学习,扩大自己的视野,最终她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大队的支部书记。

小珠的奋斗不仅仅局限于个人,她的背后是整个中国社会在经历剧变的时期。小珠所经历的正是农民阶层普遍面临的问题。她身边的人们中有贪官污吏,压榨农民劳动力的土豪劣绅,也有农民群众中的愚昧和迷信。小珠凭借着坚持不懈的努力以及智慧,为了农民的权益而艰难抗争,最终解决了许多困扰着农民的问题。她的奋斗展现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激励着改变自身命运的力量。

读完《红日》,我深深地被小珠的坚韧和乐观所感动。小珠并没有沉沦在生活的困境中,而是选择了相信自己的能力,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她不仅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要改变社会的不公平。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了很多农民解决了看病难、肥料难等问题,让更多人受益于她的奋斗。小珠的奋斗不仅给我带来了启示,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真正改变自己的命运。

同时,《红日》也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社会变革对个人命运的影响。小珠的奋斗不是孤立的,它发生在一个充满动荡的时代。社会经济的变革为她的奋斗提供了契机,她的成功也离不开时代对农民权益的重视和关注。这也给我带来了一种思考,个人的奋斗离不开时代的变革,而我们也应该积极关注社会变革,以此为自己奋斗的动力。

在读完《红日》之后,我深深体会到个人命运与社会环境的密切关联。小珠的努力和奋斗是每个人都值得学习的,她的故事不仅仅是一个乡村妇女的奋斗,更是一个时代的写照。从小珠的故事中,我也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弱小与渺小,但同时,也明白了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和追求,才能打破自己的局限,改变自己的命运。这部小说给予了我极大的启发,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奋斗的决心。我相信只要我愿意付出努力,也可以如小珠一样,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书写属于我的辉煌篇章。

红日读后感【篇3】

今年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也是波澜壮阔的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最近我十分荣幸地观看了《红日》这部著作,使我得以重温那段激动人心的历史,再次感受革命先辈在那段峥嵘岁月里的热血与激情,感受他们对共产主义事业崇高的信仰和不懈的追求。

然而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由衷的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曾经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愿做共产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XXXX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XXXX就不会那么快就垮台。但不过事实不能改变,国民党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XXXX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然而另一方面,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XXXX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枪,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将军,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阅读《红日》,重温那段峥嵘岁月,感受革命先辈崇高的信仰,以及他们为了自己的崇高信仰而执着地去努力奋斗,使我再一次深深地被他们的革命精神所感动,自己的理念信念也得到了洗礼,思想境界也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最后我想诚恳地说一句: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重温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品味眼前幸福的人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热爱祖国热爱党!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一份贡献!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

红日读后感【篇4】

《红日》是一首经典的中国诗歌,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一个士兵为了保卫国家和人民而付出的代价。这首诗歌描绘了战争的残酷和士兵的坚定,表达了作者对士兵的敬意和赞美。

在这首诗歌中,作者通过描述红日的光芒和士兵的牺牲,表达了自己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人民的忠诚。诗中红日的光芒象征着祖国的力量和人民的团结,而士兵的牺牲则象征着生命的脆弱和胜利的艰难。

这首诗歌描绘了战争的残酷和士兵的坚定,表达了作者对士兵的敬意和赞美。这首诗歌不仅仅是一首诗歌,更是一首关于忠诚、勇气和牺牲的史诗,激励着中国人民不断前行,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

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具有爱国情怀和民族精神,要发扬诗中红日的光芒和士兵的坚定,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祖国的发展做出贡献。我们应该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红日读后感【篇5】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_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_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_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 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当时,国民_集中兵力,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_军_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_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_74师。国民_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红尘读后感


我们经常会将一些发生的事写进作文,写作其实本质上也是我们体验生活的过程,我们在动笔之前要列一个大纲,知道这篇作文大致要写几段。有没有哪些优秀作文可以拿来作参考?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红尘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红尘读后感(篇1)

我很喜欢读三毛的文字,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她可以一直写下去,只是《滚滚红尘》却成为三毛的封笔之作。于是我带着沉重的心情读完它并且写下这篇读后感。

沈韶华的身世是离奇和坎坷的。于是我一直觉得,她那满身才气和独有个人魅力,都与其家庭遭际有着很大的关系。自杀未果,父亲死后,韶华独自离家靠写作为生,于是才有了章能才看了韶华文章后,写信慕名而来。只是这一来,就让韶华为这一爱付出所有。她的际遇身世是以张爱玲为引子的。但是韶华比张爱玲幸运,至少能才至始至终都是全心全意爱着韶华一个人的。我感动于最后那个在码头上,人潮拥挤中,能才始终拥紧韶华,想要与她一起离开永不分开的决心,只是那是个乱世啊!韶华把唯一一张船票给了能才,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能才一个人离去。我也感动于,余老板虽然知道韶华是利用他,但她对韶华的那份痴情是有多深。从他从船上跳下来,放弃离开的那一刻就足以衡量。而书中还有不得不提到的是韶华的挚友月凤,为了爱情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春望与玉兰在那个年代中,被挤压迫害的爱情,造就了韶华的《白玉兰》。

不知不觉已经写完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那是为三毛手下爱情的感动,也是为旧事吃人和动乱的社会而感慨气愤。而最后三毛的那篇余作《滚滚红尘》是好样的、三毛更是如此!

红尘读后感(篇2)

浮生终若梦,红尘亦薄凉——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

文/地平线。每个人都来自不同的环境,环境对人的影响都各不相同,所以,每个人的思想都不同,阅读所理解的程度不同,所以,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对于众所熟知的安娜,自然也有不同的见解。列夫托尔斯泰,不惜浓墨,用大量的篇幅和文辞修饰貌美如花的安娜。对于热爱生活,把爱情看做人间最美丽的花朵的托尔斯泰,自然在其笔端倾注对安娜狂热的热爱和无尽的爱恋。

伏伦斯基,第一次看到安娜脸上那种亲切温柔的神态,被压抑的生气,过剩的青春无不一一在字里行间流露。于是这位花花公子,萍水相逢立即被安娜所倾倒,放弃功名,隐居乡村。不怕舆论,携安娜离开亲爱的祖国。得不到安娜之时,不惜开枪自杀。

吉娣一见安娜,就为她倾倒,她周身散发的魅力,优雅的举止,落落大方的谈吐,无一不吸引着她的眼神。于是乎,短暂的会晤,吉娣立刻被安娜所征服。

大地主——列文,应邀到安娜与伏伦斯基的乡下别墅,看到安娜的画像也忍不住着迷,每一个角度,每一处线条都令人神魂颠倒。一头乌黑的卷发,光滑的臂膀,嘴唇上若隐若现的迷人微笑,令人销魂的眼神,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而当真正的安娜出场时,列文喜不自胜,禁不住赞叹造物主的神奇,那种令人心醉的丰韵美,使其彻夜难眠。

就连铁路工人,看到安娜之时,也忘却前行的路,亦步亦趋不知如何行进。

国色天香的安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身处俄国上流社会,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然不忍年长二十岁的卡列宁呆板的说教,官僚主义的丑恶嘴脸。偶遇伏伦斯基之后,身上那被控制许久的生命之火终于熊熊燃烧,且一发不可收拾。

于是热恋中的安娜不顾世俗的偏见,冲破道德的藩篱,历经重重磨难,即便抛弃心爱的谢辽查,冒天下之大不韪,决意和伏伦斯基走在一起。这在当时十九世纪的俄国,为上层社会所不容。经历短暂的幸福之后,生活重归于现实,一切以荷尔蒙为代价的冲动,只是一时的情感寄托,终不能长相厮守。而安娜在经历诸多寂寞失落之后,一连串的猜疑出现,自认为完美的幸福,只是昙花一现,终于在忍无可忍之际,断然离家出走,依然选择卧轨自杀。自古红颜多薄命,在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中大抵都以此种形式收场,安娜也无一幸免。

安娜的出现,彻底击碎伏伦斯基那颗躁动不安的心,为安娜放弃所有功名,远离上流社会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生活,把全部感情献给了她。不惜离开亲爱的祖国,乡村隐居,为博红颜一笑,在乡村建立现代化农业产地,建立设施完善的医院,解决当地人的就医问题。可,人毕竟是群居动物,任何离群独居的行为只能填充一时的快感,却不能弥补内心寂寞的空缺。

伏伦斯基可以为安娜放弃功名,改变生活方式,但不能把自己的生活长期局限在同安娜在一起的二人世界,他需要社会活动,需要培养之间正常的交往,而无法做到向安娜想象的那般。初相见的美好,终被凌厉的现实所代替。长时间的审美疲劳,致使二人相互猜疑,精神上的压抑,长期得不到释放的苦痛,困扰着他们,终于迫使安娜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

“一切都是虚假,一切都是谎言,一切都是欺骗,一切都是罪恶!”这是安娜临终前的叹息,也是她对生活的控诉,更是俄国十九世纪新旧交替之时人们对社会的鞭笞。而托尔斯泰在安娜身上无不寄予深切厚望,无论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美艳,还是对压抑生活不得释放的痛楚,通过大量篇目一一再现,既有对其无限的同情,也有对其无限的怜悯和热爱。

安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烈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伏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

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伏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伏伦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伏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红尘读后感(篇3)

再回来读舟舟的书,像见一个老朋友,突然惊叹,素颜的人居然化了淡妆,然后,又是高兴又是不知道该聊什么,是的,毕竟跟我初中刚看深海1的心境不一样了,当时惊叹,真是一股青春小说中的清流,敢写自己的事,敢把自己的爱情和经历拿出来写,不像那些假的很明显的文章,但是现在,我都长大了,从初中变成大学毕业狗,那种充满了青春血淋淋荆棘的东西确实不适合我了,舟舟也变了,不是吗,写作虽然还是以前的风格,但是加入了郭敬明带起来的名牌插入,但或许这是好事,让我们长见识了,可总觉得有点悲哀,舟舟那么特别的人为啥要学那种肤浅东西呢,不过好像我们都挺肤浅的吧

还有呢,就是好像真的有点老了,回忆以前,书里有段写失恋,很真实,我经历过,可是真正想起自己三年前的样子,觉得很搞笑。为什么当时会那样放不下那个人呢,不帅,看着前途也不好,哈哈,但还是当时失去他跟丢了全世界一样,也不想再煽情的总结自己现在。前两天空间有个秘密,大致说分手三年,本以为什么都忘了,居然还是那么触动,原来什么都没忘,我评论说那是因为你一直止步不前,是的,我走远了,走的太远了,真的不可能再用三年前的心境看人了,但那种感觉真的很强烈,那种欢乐跟悲伤都都有色彩的生活让人觉得自己,还在青春,而现在也会有心动跟悸动,但大部分都是潺潺流动吧,嗯,说实话我比较喜欢现在的心情,但喜欢那时候的生活,那时候怎么就那么精力旺盛呢,现在就老气横秋了,可我喜欢现在长大一点的自己,慢慢的会更长大的,加油,舟舟,就让你一直保持着自己钟爱的赤子之心吧,我知道独家记忆改名了,现在叫我曾赤诚天真的爱过你,我相信你会那样跟我们当时理想的那样活下去的,我们终究是红尘中的一粒啊,我很高兴自己现在还很纯粹,为自己喜欢的事努力,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舟舟,真的是要告别了,以后可能还是会看你的书,但是,怎么说呢,就像看高一买的裙子,在好看,再有情怀也不会再穿了吧

最后不得承认,郭敬明深深地影响了青春小说的风格,就算不是他,也会有郭敬黑或者其他人迎合着当今初高中孩子的心里写出小时代风格的小说,然后带着她们认名牌,学段子,是的,郭敬明确实做的很好,无人能及,所以舟舟她们靠的是情怀,舟舟就是那个青春情怀的符号~

红尘读后感(篇4)

《背叛天道天幕红尘》这部小说,作者笔下的世界是个凛冽寒冬,人们互相勾心斗角、明争暗斗、欺三误四。正是这种嘈杂纷扰的世界,让人们的心灵相互碰撞,那么,当命运的无情一跤,他们选择背叛天道,是否是唯一的出路呢?

书中,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生动,让读者感受到每一个人物背叛天道时的复杂情感。就拿女主角白浅为例,当她得知自己的身世原来在人间当过仆人时,她开始迷茫,甚至心生抵触。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经历中,她不断地发掘到自己身上真正有的优点,慢慢地,她开始接受自己,并且愿意面对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在这个过程中,她背叛天道的勇气,征服了一切挑战,从而取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除此之外,书中的其他角色都有着各自的故事和体验,每个人物的背叛天道都属于不同的类型。在阅读中,读者可以看到他们在背叛天道之前的各种想法和思维,从而更加理解这些人的内心世界,也可以更好地思考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选择背叛天道。

在这个纷繁世界里,人们总是被各种利益和压力所牵绊,当利益与道义发生矛盾时,选择背叛天道是他们最终的解决方式。当然,如果背叛的前提是为了自己的福利而牺牲别人,那么这个背叛就是不值得的。

总之,在读完《背叛天道天幕红尘》之后,我们可以感受到这些人物的内心挣扎与矛盾,他们背叛天道并不是他们的本意,他们在选择背叛天道时都充满了无奈和痛苦。唯一的出路,只是面对着无情的命运,勇敢前行。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保持一颗坚定的道德信仰,无论多么艰难险阻,都能坚守道义,避免背叛天道的发生。

红尘读后感(篇5)

《天幕红尘》是一部极具魅力的小说,它通过生动的情节、真实的人物刻画和深刻的思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缤纷却又残酷的红尘世界。读完这本小说后,我深深被它所感动,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文学价值,更重要的是它所揭示的人性真谛,让我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和启迪。

小说的故事情节是在清朝咸丰年间发生的,背景是战争和政治动乱。主人公巨富,是一个富有的商人,他身世谜样,经历坎坷,性格乖戾,但却似乎总是能以自己的方式在这个天幕红尘中维持自己的位置。他的儿子鲍明,是一个既光彩照人又深受世家嫌弃的人,他有着过人的才华,但同时也有着深深的孤独感。而女主角白雪,则是一个身世低微却才华横溢的女子,她和鲍明两人之间的爱情故事充满了悲欢离合和曲折变幻。在这样的背景下,小说以富有的人物表现力和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着人们的注意。

然而,这部小说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它极富魅力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传达的人性真谛,让我深感触动。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信仰、价值观和追求。比如,巨富毅然放弃了一切追求强权,鲍明不屈不挠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和崇高的信仰,而白雪则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幸福。这些人物不同的选择和信仰,使得他们在这个红尘中保持着不同的情感和变化。

此外,小说中还有着深刻而真实的思考,它让人们重新审视人类在这个红尘中所追求的东西。它警醒我们,人生的价值不应被过多地关注于财富、荣誉和权力,而应该更多地注重我们内心的情感体验和对自己信仰的坚守。这个世界虽然繁华,但人们往往在追求这些水泡的同时,贪婪和卑劣的一面也会浮现出来,这让人不禁感到悲哀。而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不断地反思自己,向内寻找自己的信仰和坚持。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红尘中安然度日,不受诱惑和迷乱。

最后,我要说一句,这是一部好书。它将我们带入了一个充满着生命的世界,让我们不仅仅能够看到人性的缺陷,更能够看到人性的光芒和无限可能。它轻柔而又深刻地触动着我们心中最深处的情感和思考,它承载着我们对生命、人性、信仰和价值观的思考和探索。因此,我要诉说,人生需要这样一部小说,让我们重新审视和体验人类的情感和价值追求,才能够在这个红尘中秉持着自己的信仰,走好自己的路。

红尘读后感(篇6)

滚滚红尘,这世间确有它的污秽不洁,但因为人间这点公平,所以我们才可以说,对于命运,我永不绝望。

这是小说《一粒红尘》结尾的一段话,我想它应该概括了书中几乎每个人的命运,总结的恰到好处,让我心里荡起了点点涟漪。

我看过很多言情小说,有喜剧也有悲剧,可这本却是现实,甚至有点现实地过了头。高中那个荷尔蒙滋长的年龄,我们会喜欢某个人,运气好的就会在一起,像叶邵觉和简晨烨,邵清羽和蒋毅那样,他们会幻想着一直在一起,结婚、生子,从没想过分手。他们熬到了大学,就算双方不在同一个城市,也都坚持住了那份爱情,那种美好好像让我们理所当然地相信他们最终会在一起。可命运,这个如谜一般的东西,没有人能琢磨清楚。就像书里说的那样“你以为不会离散的那些,终究还是离散,你以为能够紧握在手里的那些,原来只是过眼云烟。”他们分手了,因为生活,因为那个叫做钱的东西。

爱情和生活,随着我们的成熟,会发现,它们一点都不简单。也许你会说“爱情可以让我咬牙挺过去,它是我精神的寄托”,可当它遇上了柴米油盐,你会无力地发现你的想法是有多么的可笑,没有物质的爱情就是一盘沙,它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坚固,一阵微风就会让它溃不成军。我们不愿相信,可这就是现实,残酷的现实。

“在我很年轻的时候,曾以为生命的轨迹是一个饱满的圆。但我最终所得到的,却并不是在第一个站台上所放弃的。而后漫长的一生之中,我再也没有机会与我失去的那些事物重逢。”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和生活挂着钩的爱情,一个现实的爱情,我无法评判它的好坏,我只能说它让我看到了一场不一样的恋爱,让我认识到了现实。

红尘读后感(篇7)

在短时间内就把独木舟的《一粒红尘》ⅠⅡ读完了,可能说是扫完了比较贴切吧。两本都是在傍晚看的,从黄昏坐到太阳下山夜幕升起。在心理阅览室闲晃扫视书柜的时候,在最后一排看到“一粒红尘”四个字映在素白的封面上。心里一惊有点触目惊心,这种奇妙的感觉让我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就像你在某个安静的夜晚无意中从床头翻出了一张曾经写过的试卷。即使已经过了三年,我却仍然清晰地记得曾经看过的章节。那时候这本书还只是在《花火》的最后几页上连载,仅仅只是看到“一粒红尘”这个书名我就知道我会喜欢这本书的,于是没有错过它任何一篇连载。

只是后来迟迟没等来书出版,对它的喜欢到最后也无疾而终了,又或者说后来因为学习和生活的繁忙我已经忘记的它的存在。到如今把它捧在手上有一股时过境迁的感觉,让人不由得佩服时间的强大。随着时间的流逝你是否也忘记了那些曾经自己喜欢的东西?再次翻开这本书的感受与以前大不一样,果然应了“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阅读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这句话。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越来越多,所以对事物的领悟也越来越深入。以前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阅读这本书的,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在书中探索生活的真实模样。尽管觉得叶昭觉要很努力地与生活和穷苦作斗争,但朋友和爱人的陪伴让我觉得她并没有那么的辛酸,我终究还是羡慕甚至有些向往她的生活的。可如今在经过生活的洗礼之后,我眼里看到的是叶昭觉满满的生而为人,特别是生而为穷人的那种无奈。懂得了人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残酷现实,也渐渐的明白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有多凄凉。很多人都说我们听过很多道理可是依然过不好这一生的,我想大概是当你听到这些道理的时候你还未曾经历这些道理里所说的那个境遇,所以这些道理听了跟没听并无二致,而当你经历过,明白这些道理之后已经为时晚矣了,所以再多的道理也不能让我们好好的度过这一生!

这本书里最让我眼前一亮的就是舟舟对人性中那一点点恶的描写直截了当,很真实的揭露了那些现实生活中人们看不到也不愿表露出来的那些阴暗面,可读起来却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反倒觉得她将这些描写地极其自然。世上本就没有圣人,每个人都会有一些小私心或是人性之恶,即便是对最好的朋友和最亲密的爱人,但这些都只是占了一个小小的部分而已,会被人性的善所遮埋。

红尘读后感(篇8)

《天幕红尘》是作家豆豆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因为看了《遥远的救世主》,觉得作者的思维、观点很独特,就想要更多地了解一下,所以买来了这本书,开始读后就欲罢不能,一有空闲就捧着书看,基本上每几页就会有一些闪光点让我忍不住去思考一下,对于书中的一些方法、技巧我心里都有在现实中尝试一下的想法。细细品来,书中很多内容都有深挖一下的意义,今天这篇文章我就只是先将我感受深刻的一些部分进行列示,为后续的深入探讨做一个大纲。

一、什么是“有路不走”,有什么意义?

“有路不走”这一概念,贯穿整本书,是书中各个故事线的发展核心,这个词是主人公叶子农提出来的,是实事求是的另一种说法。虽然我们对于实事求是这一概念非常熟悉,但是有没有真正地领会其深意,有没有将其真正应用在生活实践中?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想要“见路不走”,首先你得有路,什么样的路?是适合你的路吗?

二、多米诺推演的实现

利用多米诺骨牌进行推演在书中出现,是奥布莱恩不满于叶子农对其总裁乔治的不礼貌行为,自作主张给叶子农设置的一个考题,这个考题最终导致了叶子农的异乡遇刺身亡。

利用多米诺骨牌来进行推演,条件设置不会混淆,且容易将各种因果梳理清晰。通过一张骨牌就能启动一条社会能量的因果链。记得有一张如下的的gif图片:

动图中第一张骨牌很小、很轻,但是在其推动下,最终产生的力量、影响非常巨大。让人叹为观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久悟杠子面的实现流程

久悟杠子面的经营模式作为“见路不走”思想在实际应用中的成功案例,在书中占有重大的篇幅。个人认为在创业经营中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从开店想法的产生、经营模式的确定、合伙人的确定、雇员的选择标准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全面的描写,这些内容中间穿插了其他故事线的内容,只有看完全书才能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四、人的幸福感从何而来?

我对幸福感的来源进行思考是缘于书中九哥和方迪的一次对话,幸福感来源于比较,通过比较你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你就会有幸福感。孔夫子曾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红花读后感


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不知从何落笔?阅读作品,可以让人收获无数的精神财富。读后感的内容要联系实际,纵横拓展,要摆事实讲道理,这里是我们准备的您可能需要的“红花读后感”。

红花读后感 篇1

这周周末,老师给我们留了一个作业,就是让我们看一部电影,电影名字叫做《送你一朵小红花》。

这部电影有一位男主和一位女主,男主叫做伟一航,女主叫做马小远。在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人活着,总会经历失去,所有人都害怕失去,克服害怕最好的方法,就是珍惜活着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这句话对我的感触极深,我因为这句话知道了:人活着,就要珍惜每一分钟,每一秒钟,不要到了老了,才后悔莫及,活在世上就是最幸福的一件事!

当这部电影讲到坐在马路边的爸爸流着泪吃外卖的时候,我哭了,因为我很可怜这位爸爸,每天舍不得吃饭,也要省钱救活女儿,当这位爸爸站在手术室门外时,他的心情是那样激动,仿佛每一秒都在向上天祈祷一定要手术成功,但是,最后女儿并没有救活,在手术中死亡了。我们根本不知道失去亲人的痛苦,也许我们觉得这样的生活很不公平的时候,却永远不知道我们的生活正是那些生了病的孩子梦寐以求的生活。

看了这部电影,我会想起8岁以前的生活,总觉得命运对我不公,给别人更好的生活,但现在,我明白了: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最幸福的一件事!

红花读后感 篇2

癌症,一个令人听了闻风丧胆的词语。得了癌症的人们,无疑是不幸的,但上帝为他们关上了一扇门,却打开了一扇窗,赋予了他们乐观,热爱生命,坚强的品质。

《送你一朵小红花》便讲了一个励志抗癌的故事:韦一航是一个性格古怪,孤僻,内向的癌症患者,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马小远。从此,马小远不断地走入韦一航的生活,开导一航,希望他能走出癌症给他带来的阴影。同时,马小远身为一个癌症患者,并不悲观怨天尤人,而是快乐地生活着。她与韦一航“走”遍了“世界各地”,最后当韦一航要求去看他做手术时所幻想的地方一一青海时,马小远欣然答应,可在去往青海的途中,马小远病情猝不及防地复发,立即中止了青海之旅,回到了医院。虽然经过治疗,她却投入了死神的怀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所幸韦一航坦然面对了这一切,当他独自一人来到青海时,他又看到了那一幕,明白那只是平行空间。

罗曼·罗兰曾说过:“真正的英雄,是那些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却依然热爱生活的人。”马小远不正是这样一个人吗?她从小从母亲那里遗传了癌症,五岁起便开始大把大把地吞药,但她知道:你得病难,周围的人更难。所以她始终微笑面对生活,积极乐观地去开导每一个人,热爱生活,充实地度过自己的每一天。

《送你一朵小红花》虽然是一个抗癌故事,但它处处都充满着积极乐观的正能量。从“失恋水”到“不共戴天”,最后“义无反顾”,三杯无比扯淡的饮料里饱含了朋友之间的友谊。当韦一航假装替女儿,为父亲在“美团”上点份牛肉红烧饭,在路边坐着,背着大包小包的父亲想起了已故的女儿,泪流满面地咽着饭时,我们又怎能不从中看到一位父亲对女儿深深的爱呢?当韦江夫妇为了儿子勇于外出而下赌,让人不禁啼笑皆非的同时,感受到的是一对父母对儿子的殷殷期盼。

《送你一朵小红花》这部影片,既有笑点,也有泪点,饱含着欢笑与泪水,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人不管有胆没胆,有病没病,都要乐观,坚强、自信地活下去!

红花读后感 篇3

周六晚上我来到了电影院,左顾右盼也找不到我的同学。后来等了一会儿,来了很多的同学,然后我就开心了!

电影终于开场了,我和妈妈一起观看这部电影,看广告都看了好久了,都等的不耐烦啦!

这部电影是讲男主角和女主角都得了癌症,但他们想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在情节中:一位父亲他的女儿就是因为癌症而死亡,他坐到医院门口的,正好被男主角看见了,于是他给那个父亲点了一份红烧牛肉饭,消费单上写着是他女儿给他点的。女孩父亲他边哭边吃,很难受。最终女主角也因为癌症而导致死亡。

通过看这部电影,我明白了:活在世上生命就还是有意义的,不要认为自己得了很严重、很难治疗的病就认为活在世上就没有价值了,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有价值,要自己自觉让病毒从自己的身体里走出去。就像电影里说的,我不怕病毒,我能战胜病毒一样,他们都会每个人鼓励其他的人,这样他们才会有信心战胜病毒,不是克制不了,而是你自己没有信心克制,只要你有自信的信心,你一定会战胜病毒战胜恐惧的!

相信自己一定能把病毒给控制住的!

红花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和婆婆一起看了部电影,这部电影叫什么名字呢?它就叫《送你一朵小红花》。

听见这名字,你是不是有所疑惑,小红花,不是幼儿园小朋友才喜欢的东西吗?这么大人了,还要什么小红花?小红花是什么,是以前小时候老师贴在我们额头上的小红花吗?小红花,不是幼儿园每次放学回家都有的吗,这部影片肯定是写小孩子的!其实,这里面讲的是一个抗脑癌的故事。

这部电影主要写了:男主韦一航得了脑癌,每次他做梦的时候,都会梦到一片美丽的湖,前面站了个姑娘,可是阳光太刺眼,他总是看不清那个姑娘的脸。他在一次偶遇遇见了女主,女主也得了脑癌,在5岁时就二级了,女主看他很丧,便帮他找到当普通人的感觉,终于,马小远给他找到了当普通人的感觉。有一天,我银行觉得马小远总是来打扰他,每次安排他的时间,就对马小远说,叫他不要再来打扰了,等治好了,再联系,从此以后,韦一航再也看不到马小远的朋友圈,就连是语音还是什么,都被隐蔽掉了,他背着爸爸妈妈跑到了外面,在马小远曾请他吃过串串的地方,喝了杯酒,跑到马小远家里,刚好那个时候下了大雨,他在雨中一直在叫马小远的名字,马小远终于来开了门,她问我一样那么晚了,为什么要来打扰他,韦一航就说为什么马小远屏蔽了他,他每次晚上都要清一遍他们俩的对话语音才能睡觉,每次睡觉时要看她的图片,他的图片就像照片印在墙上一样,印在了他的脑子里,他还一直仰头对天说上天每次就是为难他,不喜欢他,每次看见他过得好,就要让他的生活回到困难,马小远生气了,丢了伞,带她走出了廊子,马小远指着站在电线杆旁,穿着雨衣的老奶奶说,难道那位老奶奶也过得好吗,那位老奶奶的孙子幼儿园时就被拐走了,老奶奶就一直站在那个电线杆下,每天都守在那里,已经守了好几年了,每晚那个,每过一晚她就要在那张旧的寻人启事上再盖一张新的,马小远问他,难道这就叫老天对她好吗?最后,韦一航憋不住了,就对马小远说,我喜欢你,马小远听了,又追问一遍他说了什么,然后,韦一航也没说什么,马小远立刻抱着他,哭了,然后,被马小远的爸爸看见了,立刻带他俩回去,在马小远家里,马小远再韦一航的手上画了一朵小红花,告诉韦一航,这是奖励他变得更开朗的奖励。一个早晨,马小远带他去一个早餐店吃饭的时候,韦一航看见墙上贴着一张图片,他越看越晕,韦一航把那张图片撕了下来,然后告诉马小远,那就是他梦见的地方,可韦一航越看越晕,晕的倒下了。在韦一航看病的那段时间,马小远立刻去调查,调查到这张图片是来自青海的,韦一航治好后,便准备和马小远一起去旅行,在韦一航回家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位很老的父亲,他的女儿才四五岁,也得了脑癌,因为治不好,所以走了,那位年老的父亲坐在医院门口哭,韦一航便用他女儿的名义给那位年老的父亲买了红烧牛肉饭的外卖,能为父亲边吃边哭,哭的特别悲伤,终于到了,去的时候,他们坐上了火车,开始出发了,晚上时,他们在火车的卧铺睡觉,都在第1层,马小远说,在平行世界的'另一端,肯定有跟他们同样的人,那里没有疾病,他们都好好的活着,马小远又问他,问韦一航有没有看见梦中的女孩长什么样,可那时阳光太强烈,韦一航没看见他的脸,马小远对他说,我多想成为你未来的梦中的那位姑娘啊!可是好景不长,坐火车的第2天,马上要有人去装水,韦一航见不着人,就起了床,坐在床头,然后他看见马小远端着水往他这边走,可是马小远突然晕倒了,水掉到了地上,韦一航赶紧跑过去,救护车来了,他们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停了下来,韦一航和马小远的父母都来了,然后发现马小远的脑癌越来越严重了,马小远因为要做手术而剃了光头,马小远问韦一航,如果他们两个早散了,会怎么办,韦一航在马小远手上画了朵小红花,说,如果他们走散了,就把手举起来,他就能看见那朵小红花,立刻找到马小远,马小远让韦一航照着他的相册洗出她从小到大的照片,留着好纪念,过了不久,马小远走了,韦一航特别伤心,他准备实现他们两个的梦想,独自来到了青海,他到了那个湖,穿着旅行衣,走着,走着,忽然看见了马小远在前面叫:“韦一航!”韦一航本来想走过去,他却发现他旁边有一个长得跟他一样的人,另一个他走了前去,我一行看见另外两个他们牵着手在海滩上散步,他相信了马小远的话,在平行世界里,肯定还有一个跟他们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连名字都一样的人,那里没有疾病,他们好好的活着。韦一航往回走,走到了一个放羊的地方,他看见那里的羊身上画了小红花,每一只羊身上都画着……

这篇电影特别感动,说不出来的,各种的感动,看着看着,就不知不觉的流出了眼泪。我建议大家都去看看这部电影。

红花读后感 篇5

有一种感情潜在人的心底,沁出缕缕暗香。静谧的心湖激起漾漾的春水,朦胧的海面托起梦幻的霞光。缕缕的,丝丝的,或温馨,或凄婉,或怆然,总是那样的诗意绵长,却又刻骨铭心,那就是母爱!——题记

读罢朱辉老师的《红花地》,心中总是被爱充盈着,久久无法平静。文中李钦的母亲那种无微不至的爱让人不禁为之肃然起敬。当得知儿子身体不适时,母亲她“变着法子给儿子做饭,眼巴巴地看着他吃下去”;当儿媳凌晨待产,儿子手足无措时,母亲“几乎是同时就敲响了他们的房门”,这并不是巧合,而是因为母亲时刻都在准备着,已经有好几天没有解衣服睡觉;当儿媳手术成功时,母亲并不是急于知道生的是男还是女,而首先问的是母子是否平安,这也使儿媳数年之后依然为之感动。母亲的爱总是这样,时时刻刻充盈在你的'生命中。但是如果你不细心你就不会轻易发现。所以当李钦体会到母亲的爱,并为之感动时,一切已经晚了,他的母亲早已离开了人世,这就让人体会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凉。

母爱就是这样无私的付出却不要求任何的回报,不惜用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来换取你的欢乐与平安!

母爱是疲惫中的一杯龙井,当你软弱无力时,只消一口就使你神清气爽;

母爱是烦恼中的一曲古筝,当你意志消沉时,优雅的旋律一飘荡,眼前立即一片青翠;

母爱是挫折中的阵阵清风,当你惊惶伤心时,为你拭去焦躁的汗水,梳理好零乱的思绪;

母爱是荒寂中的一朵鲜花,当你落寞惆怅时,看一眼满目生辉,闻一下香沁心脾,心灵得到恬适不会孤独。

几年前曾经读过韩国的小说《灯塔的守望者》,每次想到故事中的那位母亲时,我就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的动人之处:让无数人为之动容。故事中的母亲虽然得了老年痴呆症,对以往的一切都一无所知。但当那个暴风雨的晚上,当母亲感应到儿子身陷危险之中时,她依然顶着狂风暴雨,在雷雨交加的晚上,用尽全力去救自己的儿子,而最终死在了孤岛上,成为一名终身的灯塔守望者!但我相信她死的时候,肯定是无悔的,是安心的,因为她终于将儿子从死神手中夺回来了,所以她死的很安详。而儿子呢,最初认为母亲偏心而负气出走,母亲痴呆后却只有他照顾而无数次怨恨自己的母亲,但直到最后他才体会到母亲的心,体会到自己的错误。但这一切都太晚了,母亲已为他而献出了自己最宝贵的生命,这无疑是最凄凉的事了!

不容置疑,母爱就是这样的伟大。也许你还没体会到你生命中的母爱,那么请回想一下,当你生病时,是谁在你床边问寒问暖,无数次向上苍祈祷你的康复,设置愿灾痛以十倍的烈度降临于他们自身,以换取你的平安;当你成功时,又是谁为你欢喜雀跃,激动不已,仿佛你的每一滴成功,都如同经过放大镜,进入他们的瞳孔,摄入他们的心底。正如毕淑敏在《我很重要》中所说的一样,假如我们先母亲而去,他们的白发会从日出垂到日暮,他们的泪水会使太平洋为之涨潮。

所以请你不要再目空一切了,不要再对生命中的母爱视而不见了,请不要再让母亲为你无条件的付出,却得不到你的任何回报,而让她们黯然神伤了。从这一刻起,让母亲也体会到你的爱,不要象《红花地》中的李钦等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

红花读后感 篇6

不知何时起,我开始注意并喜欢起那朴实无华的红花草 了。我想:大概是读过周稼骏《红花草》的缘故吧。红花草 “活着,敢斗残冬,无意争春,一心为美好的生活酿蜜;死 时,默默无怨,死得其所,给永恒的土地再添厚肥”的无私 奉献的精神,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并时刻教育着我在人 生旅途中如何做人。

红花草又叫紫云英,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草本植物。虽 然她不敢与花中之王的牡丹争冠;不敢与“出污泥而不染”的 荷花媲美;也不敢与香气四溢的茉莉竞馨,但她“嫩茎上开 着一朵带霜缀露的小红花,恰如举着一支小火把,把大地煨 得象块红玛瑙”。无意中又给大自然增添了一份春意。尽管 “她不能‘入观赏之林’,但她并不气馁,总是对生活充满信心”,“一心为美好的生活酿蜜”。

我喜欢红花草那朴实无华的外表,更爱她那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品格.,

隆冬,“红花草却冲风冒雪地生长着”;初春,红花草又 “无意争春”、“默默无闻”地扎根生长;暮春,红花草“深蕴着 醇香”为蜜蜂提供了良好的酿蜜条件,使驰名中外的“紫云英 蜜”诞生;插秧季节,红花草又“慷慨地被翻进土里,泡入水 中,变成了好的绿肥,为迎接更大的丰收牺牲自己”。红花 草就是这样,周而复始,默默无闻地为人类做出自己的贡 献,红花草的品格是多么高尚,多么伟大啊!

我爱红花草“无私奉献”的品格,这不禁使我想起与红花 草品格相同的人,这就是我的启蒙老师—崔老师。

崔老师是一位年近花甲的老教师,现在她已经退休了。她从事教育四十多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奉 献着自己的一切,真可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 干”。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由崔老师教我。我从新疆姥姥 家来青岛胶州市妈妈家,首先碰到的困难就是语言不通,许多地方音,我极力听也听不懂。崔老师仿佛看懂了我的心思 似的,下课后,一字一句地讲给我听。我记忆力差,别的同 学学一遍就会了,可我往往学二遍也记不住,我难过极了。 崔老师又采用了许多方法,什么卡片啊,挂图啊,讲故事 啊,还用形象记忆法,帮助我学到知识。在崔老师的耐心教 育下,、期末考试我得了双百。当时我是多么的高兴啊!忘不了,崔老师手把手的教我写宇,一字一句地给我正音;忘不 了,崔老师领我们做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忘不了,崔老师带 病坚持给我们教课晕倒在讲台上的情景;更使我难忘的是. 有一次,我突然生病了,是崔老师不顾自己年迈,背着我, 把我送进医院,当我清醒过来时,崔老师的邻居也找到医 院,说她的孙子也病了,我感激得热泪盈眶.多么好的老师 啊!是老师,是妈妈;对,是老师又是妈妈.

崔老师,您犹如一棵红花草,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 上,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您这种“所需极少,贡 献殊多的无私精神”不正是“红花草精神”的再现吗?

她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她的名字不 为许多人所知。我想:正是这千千万万棵“红花草”支撑着我 们祖国的筋骨,她们为祖国培育着希望之栋梁。从她们身上 我感到祖国繁荣昌盛之前景。想到这儿,我又一次颂读了 《红花草》。

“活着敢斗残冬,无意争春,一心为美好的生活酿蜜; 死时,默默无怨,死得其所,给永恒的土地再添厚肥。”这,也是我一生所追求的目标。

红花读后感 篇7

“你好,我叫韦一航。要看看我的脑部切片吗?”这是电影《送你一朵小红花》主角之一韦一航的一句自我保护的常态说词。“我坐公交车坐最后一排,在房间耍要躲到角落。我怕别人关注我,也怕关注别人。因为假如别人爱上我或者我喜欢上别人,我怕刚要掏出真心,我就不在了。”

这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的常态。岁月就是这样让他看起来仪表堂堂却无法过拼搏学涯的正常日子。韦一航不出家门,除开父母不与人交流,他刚花季雨季的年龄就做了脑部肿瘤切除手术,辍学在家,父母为了他手机屏幕坏了不换,为饭桌高低不平的垫纸加了又加,母亲常年为了2毛钱跟菜贩子喋喋不休。所以那些我们觉得不正常的或者脑子有问题的人,他总有他的合理生存法则,如此这些,不是生活所逼,谁又愿意“不正常”。他不敢有诗和远方,因为常年要吃大把大把的药,常年要做检查。

自我“规则”毕竟在真爱面前不值得一提。这位被父母心疼而安排去社交时就说:“你好,我叫韦一航,要看看我脑部切片吗?”遇到了电影里另外一位主角:马小远:“脑部切片有什么稀奇,我5岁就有了,拿切片装什么酷,妈宝。”从小不知道母亲的样子的马小远看起来比韦一航阳光得多。她上直播,参加癌症病友会......她对人生充满积极乐观。也许是父母安排,也许是命中注定,马小远和韦一航在一次癌症病友会相遇,那是一群吃着药缺着钱扳手指数天数的癌症病人,却在那里喊:战胜癌症,我会胜利。韦一航不服气:“战胜什么,那不是骗人......?”他的确就是皇帝新装里的小孩,说出了真话。可是病人不乐意,他们想鼓起勇气活下去------“哪怕看起来正常一点也好。”

马小远为了让韦一航走出他认为的“上天安排的困难模式”,马小远在家周围找马尔代夫,找三亚,吃烧烤喝汽水,到冰库找南极,到沙堆看沙哈拉沙漠。公园雨里漫步热带雨林,喝椰树汁。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被马小远的热情似火打动。韦一航终于打开心扉,看开脑癌,并且爱上了马小远。可是正如他说:“上天见不得他好。”他脑瘤复发了。

也许是因为他心里的想的.那个青岛胡在豆腐脑餐馆看见了,也许是因为忘记了癌症的恐惧,大胆品味人间烧烤,红烧肉,喝汽水。他又进医院了。

这次等待检查结果的时间过于漫长。韦一航屏蔽了马小远。虽然,他仍然天天看马小远的微博,每天背诵她↑直播的台词,模仿她的小动作。终于还是被马小远逮住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咋回事。”韦一航回答“没空”。“你就两字回答”马小远说他怂。韦一航掰着手指----“现在很好,慢走不送。”韦一航再一次开启了封闭模式,他的确又对生活、生命失去信心了。马小远也许生气了,也许是她的脑瘤又隐隐作痛,她不再打算去让韦一航看心理健康医生了等等而去操心了。可是韦一航发现,他不能没有马小远的“心灵鸡汤”或者爱。他终于鼓足勇气对马小远表白。马小远本来不信韦一航会爱上自己,可是看见他学做她的小动作,她相信他是真的,两个病魔缠身的人终于鼓足勇气爱上对方,马小远奖励从来都没有得过一次奖励的韦一航一朵小红花,她说:奖励你第一次人生积极主动。

因为爱的点燃,因为年龄的长大,他们真的想有诗和远方。

韦一航想去他脑海中的“未来”---清纯的海浪边洁白的少年和洁白的百褶裙。马小远也想成为韦一航海里那个清纯、美丽、动人的女子。他们终于出发了,哪怕一次也好。可是命运就是这样,走到半路,马小远脑瘤复发了,她再也没能走出医院。

在悲痛中,韦一航终于鼓足勇气,自己去了青海湖,他说:他的未来就是马小远,那未来就是他们的诗和远方。可是马小远说,那是另外一个平行空间。那里没有病魔,没有癌症病友群,没有失去小孩雨中等待着的妈妈,没有聋哑人送外卖。而他们父母不会为他病魔花钱而拮据,马小远可以看父母争吵就带上耳麦,他们能正常结婚生子,而不只是在脑海里幻想。

《送你一朵小红花》结尾是浪漫的。我们更多的人享受着这样的浪漫。而我们却不能像做到韦一航最后感悟说的:过好每一分钟,珍惜每一分钟。这也许保尔柯察金说的:“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懊悔,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也许想问自己:我脑子没毛病,是不是知道平凡可贵,正常浪漫?

红花读后感 篇8

我曾经读过一篇寓言,内容大概是“从前有一位富商,他养了一盆十分漂亮的红花,人人见了都说美丽。那位富商觉得红花下面的绿叶不仅不好看,而且还占地方,干脆把绿叶剪下去吧,要它也没用。就这样那位富商把红花下面的绿叶剪了下去,但后来到他家里的客人和朋友都不在赞美这盆红花漂亮啦。”

有了星辰就映得太阳伟大;有了小草就映出大树的高大;而有了泓山泉就聚成了河流。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就连双胞胎兄弟或姐妹也是不相同的,不说性格就外表也不尽相同;每个人也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古人云:“天生我材必有用”。如果一种事或物不适合你,那也不代表所有的事或物都不适合于你。

“自卑”这个词,早在我认识字时就从我的字典里撕去了,也找不到这个词的解释了。自卑是小人的表现,君子是表现不出来自卑的;自卑的哭是没有道理的,而君子感动的流泪其解释是完全不一样的。每个人都不需要自卑,何必哪!你,我和大家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有的,我也有,大家都有,你还有我们没有的。渺小不代表无能,高大不代表伟大,正如老子说的:“事物都存在着对立面”一篇文章谈到:“一位小女孩到剧场拍戏,但她却只能演戏中的一条狗,那位女孩答应啦,而且演得非常出色。”

红花也需绿叶映,自己现在虽渺小,但不代表未来你还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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