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签订合同可以协助我们更有效地完成工作。合同是公司开展活动业务所必不可少的文件。小编精心打造的“就业劳动合同”,一定会令您满意。相信阅读本文后,您将学到不少知识!
近日,本市大学毕业生将陆续拿到自己的毕业证书,与用人单位签下劳动合同,与此同时,被用人单位戏称为“黑色的7月”也即将来临。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在不少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率以每年5%-10%的速度持续攀升,部分重点大学的违约率更是接近半数。
针对这一情况,不少高校负责就业指导工作的老师呼吁,应尽快将就业协议书向正式劳动合同转化,保护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
违约不单是我的“错”
毕业生小刘昨天向本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求职遭遇。
“我在公司实习的`一年里做的都是人事工作,本以为今后自己能向人力资源方向发展。谁料一签完就业协议,公司就把我调去做行政助理。公司还说,就业协议上没有写明我的职位,因此公司有权调动我的岗位。”然而,小刘明显感觉这已经完全偏离了自己的职业目标,在调换职位后不到15天,“我提出与公司解约,哪怕是要支付违约金。”
也有一部分毕业生迫于就业压力,为了“保底”草签协议,导致了高违约率的发生。
本周二,毕业生小王与一家开发公司签下一纸就业协议。而就在两天前,他与另一家物流公司解除了就业协议。
“我深刻体会到大学生找工作之难,所以碰到愿意和我签约的单位,我从不拒绝。”第一次签约后,小王的业余时间一点没有浪费,人才市场一趟也没少跑,网上简历一份也没有少投。就这样,小王又找到了现在这份工作。他向记者坦言,一纸就业协议只是“垫脚石”,“反正以后总会跳槽的,现在只不过把这个过程提前了,
“再也不找应届毕业生!”
同样的一份就业协议书也让用人单位头痛。一家规模不小的民营企业从去年的12月开始,花了5个月时间,北上南下,用去近十万元,陆续与20名应届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
为了使他们的工作尽快上手,在他们毕业前就送他们到外地培训,平均在每个人身上用去了近万元。然而,目前至少有一半的毕业生已经明确说:决定不来该公司上班了,至于剩下的一半,要到拿到毕业证书、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才知道他们到底来不来。公司老总一气之下表示:“以后再也不找应届毕业生了!”
毕业生频频违约也令高校左右为难。他们对学生的违约普遍不支持,认为这事关学生本人的诚信度,也会影响到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因此都制定了一些制约措施。然而,在事关每个学生的前途时,校方又不得不理解“人往高处走”的想法,对他们的选择不加阻挠。
另外,每年一月到四月,各大高校几乎都会敦促毕业生尽早签约,这样也在无形中给毕业生增加了压力。
一些学生由于中意的单位无法在一个月内落实下来,就先随便和一家用人单位签个协议应付学校,以后如果再遇到心仪的单位,毁约也就在所难免。
为保证就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用人单位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丙三方承认《_________大学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规定》对三方均有的约束力,并达成如下就业实习协议:
在办理实习信息登记时,乙方在就业实习报酬外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_________元(即按实际聘用人数,每人管理费_________元或按学生酬金的_________%计)。管理费用于为丙方购买人身保险等。
(一)乙方在丙方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丙方的劳动报酬。无论乙方辞退或丙方辞职,乙方均需付足学生自劳动开始之日至离开之日的全部报酬。乙方有权根据其用工需要而终止与丙方实习用工关系,乙方终止用工关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无故离职,或因表现不佳被辞退,学校将按考勤等校规处理。
(二)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将丙方的报酬付给甲方,统一由甲方发放,乙方不直接与丙方发生经济关系。
丙方就业实习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乙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危险的特殊行业或专业的劳动及违法活动;乙方应对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丙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但是,甲方应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乙方对丙方的医疗不承担责任。在工作期间,乙方对丙方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自身人身伤害事故不负责任。有关劳动保护的其他内容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是具体负责指导大学生就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机构。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就业实习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乙方与丙方发生纠纷,甲方主持调解双方的争议。在调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请仲裁和诉讼。
(一)乙方有权与丙方签定有关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协议。甲方督促丙方执行上述协议。
(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而现实是,一些大学生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来的工作,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被社会称之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实在是一个值得社会深思的问题。
这里的诚信问题主要指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违约现象。因为现在找工作提倡双向选择,自由择业。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遇到比原单位好的企业,就毁约,另谋高就。然而,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因为毕业生的违约,导致现在一些企业不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
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
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
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敢怒不敢言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
连日来,记者奔走于各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观察体味之余颇有些心得,在此写来与毕业生们分享,
思维误区之一:名企或品牌知名度高不一定等于自我发展空间大。
一踏进大学生就业专场,明眼人一望便知,应届生成群扎堆的招聘摊位,或是企业知名度高,或是产品品牌知名度高。身处市场经济环境中,昔日象牙塔内的莘莘学子,耳濡目染的也不外是商业广告的泥沙俱下。须知以销售力为首要目标的广告深入人心,只说明广告策划的成功,受过高等教育的高校毕业生们,应该不至于把企业形象或产品的销售成功与个人职业发展简单等同。
毕业生应该心知肚明的是,如今的人才市场已俨然分化为网络市场与有形市场,相比较财力雄厚、拥有企业网站的大牌企业而言,在现实形态的人才市场上出现得更多的是中小企业招聘摊位,在复习迎考阶段熟稔时间安排“相对集中”于各课程间的学习原理的毕业生们,自该明了在网上点击名企与舟车劳顿地奔走于各大市场时任务与分工的不同,
思维误区之二:毕业生自我定位时应由“眼光向内”转而“眼光向外”。
有企业界代表说起,在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不断的市场变化中,目前不少高校毕业生中,出现了高职生、研究生“两头”或是实用型、或是研究型的自我定位准确,而本科生却面临自我失衡、难以准确定位的“纺锤型”定位困惑与迷失。这其中固然有学校专业设置与市场形势间的滞后性因素起作用,但老生常谈的是,在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的今天,理工类本科生们依然抱残守阙地自我期许过高,以致在“技术开发”与“技术管理”岗位间,清一色地填写前者就未必明智了。或许长期的校园生活滋养了大学生的“自我中心”,但在走向社会时,应尽早“眼光向外”,放下身段,及时调整定位,以期适应变化了的市场与变化着的社会。
年年都有毕业聚餐,虽然这道大餐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已变得越来越不好吃,但在临近毕业求职的刹那,“搏名气”的心态仍然更多地出现在一帆风顺的名校毕业生身上,但说不定这会成为日后失败人生的开端也未可知。这是个自我增值的时代,职业生涯发展是终其一生的事,成功或失败的故事中,虽不乏“高开低走”的例证,但“低开高走”的却也并不鲜见。有部剧名叫做《离婚了,就别再来找我》,可是虽然毕业了,人生却并没有结束啊!(张记争)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合同法》。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书写承诺书感到非常烦恼吧?有很多工作事项都涉及到合同的存在。签署合同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其免受侵犯。我们一起来看看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这篇文章非常出色,请务必将其保存!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
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
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
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敢怒不敢言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
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是指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涉及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这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大学生的就业和用人单位的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介绍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的意义、内容和签订过程。
首先,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对于大学生的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严峻,很多大学生面临着就业难题。签订就业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获得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稳定性和满意度。此外,就业劳动合同还规定了大学生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使大学生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职责和权益,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职场,提升工作能力。
其次,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也对用人单位有重要意义。通过签订就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更好地管理大学生员工,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合同中的规定可以防止员工出现违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就业劳动合同也可以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防止员工擅自离职或违约,保证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
在具体内容方面,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以下要点。首先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其次是合同的期限,即大学生的工作时间,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然后是大学生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用人单位对其做出具体规定,确保大学生知道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此外,合同还应涉及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工资标准、薪酬发放方式、加班和休假的安排等。另外,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如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大学生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
在签订过程中,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和签约。首先,双方要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要求,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次,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可以进行谈判和协商,就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以争取双方的共识和满意。最后,签约时要保证自己的签约意愿真实和自愿,合同要亲笔签署或盖章,并保留好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证据。
总之,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对于大学生的就业和用人单位的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签订合同,大学生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可以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合同的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职责、工资和福利待遇等。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协商和谈判,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和真实性。只有通过合法合同的签订,才能够让大学生就业更加有保障,用人单位的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对于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们来说,意味着迈向职场的第一步。这份合同不仅是双方雇佣关系的依据,更是对双方权益的保护和规范。以下将从合同的定义、内容、重要性等方面详细介绍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
一、定义
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大学生之间在从事劳动关系时所签署的一种协议,其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建立起雇佣关系。它是对劳动过程进行规范的一种制度安排,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和维护劳动秩序的平稳进行。
二、内容
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双方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
2.劳动内容和岗位职责:明确大学生在工作中所担负的职责,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要求。
3.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双方应明确过期续签或终止合同的相关约定。
4.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包括大学生的工资、津贴、奖金等,以及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5.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规定用人单位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环境,以及双方的劳动保障和安全责任。
6.违约责任:对双方违约的处罚和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三、重要性
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大学生的权益:大学生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也需要享有相应的权益保护,比如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合理安排等。劳动合同作为双方权益的保护机制,能够确保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使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动、解雇劳动者,从而保障了大学生的稳定就业和职业发展。
3.维护劳动秩序的稳定: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关系稳定和劳动秩序规范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可以增强劳动关系的和谐性,维护社会劳动秩序的稳定进行。
4.促进双方的彼此约束:劳动合同约束了用人单位和大学生的双方行为,强化了双方的责任意识和约束力,有利于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总之,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是大学生们进入职场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的规范合同,才能保证大学生们在工作中获得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稳定就业和职业发展的目标。因此,大学生们在签署就业劳动合同时,应认真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自己的工作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劳动合同被认为是保护劳动者权利,规定劳动者义务的有效载体,而用人单位也用劳动合同来规范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劳动合同就可以不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劳动者也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不受劳动法的保护。真的是这样吗?
1、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员工合法吗?
王先生10月8日被上海某中外合资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聘为销售人员,月工资底薪元,底薪之上按完成的销售额提成8%。被雇佣期间该公司未与王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按国家规定向社保机构缴纳各项保险费用,但口头上承诺会根据工作业绩补签合同和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王先生认为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而且公司的发展环境还说得过去,就劳动合同的事未继续找公司领导询问。11月15日,王先生因背后发了几句牢骚,还顶撞了领导,公司管理层就以销售人员富余为由,将王先生解雇,工资支付到解除当日。王先生不服公司的解雇决定,于月21日向本市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后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A公司承认雇佣王先生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申诉人王先生解雇的处理是错误的,违反了《劳动法》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导致劳动争议纠纷发生。并主动提出撤消解雇的决定,请王先生尽快上班。王先生认为劳动纠纷已经发生,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没法协调,不愿回去继续工作,要求企业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并补交其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
A公司同意王先生的这些要求,并按规定补交了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承担了所有诉讼费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没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解决纠纷?
李某是一名在上海某公司从事IT的人员,今年4月10日进入公司工作,
面试时说明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为50000/年,每个月要扣掉30%,作为年终奖。李某进入公司后并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由于家庭的原因,李某想离开上海。现在要求辞职,但由于公司扣下的30%工资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李某想跟公司讨回。但公司方面说李某自动辞职要赔偿公司的损失,李某的工资作为对公司的赔偿金,无权要回。无奈之下,李某将劳资纠纷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分析: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招用员工,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此作为双方确立劳动关系、履行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在受聘过程中,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是在试用期过程中,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提前30日向企业提出辞职报告,但得不到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辞退员工,那么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出现以上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还可起诉到法院。
在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的基础上,《解释》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或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等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就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问题,《解释》免除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都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外资企业也不例外。同时,每个劳动者都应了解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面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俗话说,手中无网看鱼跳。。当幼儿园教师的工作遇到难题时,我们经常会用提前准备好的资料进行参考。资料可以指人事物的相关多类信息、情报。有了资料才能更好的在接下来的工作轻装上阵!你是不是在寻找一些可以用到的幼师资料呢?也许"规范版劳动合同精华"就是你要找的,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甲方:____市XX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____市XX公司因工作需要招用志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临时用工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解除合同。
二、劳动报酬: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甲方承担办 公房屋的取暖烧柴及电费。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再承担支付乙方任何保险及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____市XX公司牛场全日(24小时)及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的值班值宿。
四、乙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时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甲方工作场所不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具体任务:防盗、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坏。
五、乙方工作职责:
1、对工作场所的重点部位要随时巡逻检查,防止发生问题,保证安全。
2、坚持对规定的看护区域、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在当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可疑事和可疑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对策,避免发生问题;如果认定可疑人是犯罪分子,就要立即报110。
4、要熟悉和掌握各种类型技术预防器材的性能,并会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六、乙方在聘用期间出现任何自身安全事故及疾病和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聘用工作期间,甲方出现一切物品被盗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兴业街道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简称“项目”)的劳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劳务地点:
xxx
二、劳务费:
劳务费暂定元/天(大写:人民币),以下简称劳务费)。
劳务费中已包含:住宿费、生活费、生活水电费、劳务工意外保险费、及一切不可抗力费用等。
三、劳务服务期:
乙方的劳务服务期暂定为月。(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执行)如因甲方要求并书面认可的,需要项目工期延长的,则劳务服务期可顺延,顺延期间内甲方据实结算及支付劳务费。除前述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及劳务服务期延长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劳务工的全面管理,负责监督乙方的劳务进度、生产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生产。
2、负责与该工程的监理及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处理日常事务。
3、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劳务工作量的进行最终审核,每月依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以下简称“工人”)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劳务费。
4、负责对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给予技术指导、文明和安全生产教育。
5、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材料、生产场地、生产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6、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负责进行图纸交底。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配合和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服从甲方指派的现场人员的.协调,并有义务配合监理、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管理工作。
2、乙方负责定期对其雇佣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对其雇佣工人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负责对其雇佣工人的现场设备操作规程及生产工艺的培训,保证执行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
4、乙方负责为其雇佣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在劳务工进入生产现场的2日前向甲方提供劳务工的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核对),作为甲方发放基本劳务费的依据。
六、付款方法:
(1)每月的10号前按支付实际出勤人数劳务费。
(2)甲方付至合同劳务费工程款的80%后,不再支付劳务费,工程款项待项目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确认后30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以竣工报告为准。
七、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条款:
1、本协议及其履行不构成甲方与乙方工人之间产生劳动关系的证明,乙方在甲方指导下直接管理工人,工人因工资发放、人身损失等产生的纠纷概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导致甲方直接或间接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至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结算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协议附件包括乙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____
乙方:____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件、 元/件、
元/件。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八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手续,并承担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我省的规定给以医疗期的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我省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任何乙方要求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乙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九、当事人双方约定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
2、
3、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
2、
3、
十、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以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不规范
劳动合同不规范一是,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付出高昂代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1年仍未订立,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只给空白合同签名,则可能构成欺诈。
《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
问题档案hechukai123
昨(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建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等组成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检查小组,对租赁、劳务输出、餐饮服务、机电设备等小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检查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参保等情况。
检查组先后到美宜租赁有限公司、宜宾天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情况介绍,检查企业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名册、工资单、社保缴纳收据等。检查中发现,企业给员工的工资基本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工资实行集体协商,部分企业为员工购买了五险一金,和员工签订了集体合同,但一些企业还存在劳动合同不规范或未签订劳动合同、工时制度不合理等情况。对此,检查组给企业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劳动合同范本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为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从20xx年至20xx年,全市要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20xx年力争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20xx年力争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中小企业普遍依法规范工资支付和工时管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书面劳动合同规范版本
前言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社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制定一份《书面劳动合同规范版本》,旨在帮助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执行,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明确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
第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合同,是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以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期限为准。如用人单位未规定工作期限,则本合同自劳动开始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劳动者提出终止之日止。
第四条 工作地点
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地点以用人单位办公场所为主,如有需要劳动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外执行任务。
第五条 工作时间
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时间以用人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准。
第六条 试用期
劳动者须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试用,并且纳入正式考核范畴。试用期不得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年限。试用期满后,如劳动者成绩合格,转为正式职工。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在合同期限内,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约定解除前的工作内容和补偿事宜。若合同期限已满,自动解除。
第二章 劳动关系
第八条 雇佣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给予劳动条件,在雇佣关系下,劳动者在合法范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劳动者有权利拒绝被雇佣。
第九条 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约定的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按照劳动者提出合理要求进行调整。
第十条 工作内容
用人单位按照工作需要,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 工作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劳动环境,并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劳动者有权拒绝在无安全保障的环境下工作。
第十二条 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措施,并销售到行业标准。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免责事由
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照约定劳动或者做出的劳动成果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部分工资或者罚款。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结尾
以上是本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并了解合同的每一条规定,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共同建立和谐、稳定、有序的劳动关系,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甲方:白山市保源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白山市保源牧业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招用志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临时用工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解除合同。
二、劳动报酬: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甲方承担办
公房屋的取暖烧柴及电费。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再承担支付乙方任何保险及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白山市保源牧业有限公司牛场全日(24小时)及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的值班值宿。
四、乙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时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甲方工作场所不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具体任务:防盗、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坏。
五、乙方工作职责:
1、对工作场所的重点部位要随时巡逻检查,防止发生问题,保证安全。
2、坚持对规定的看护区域、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在当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可疑事和可疑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对策,避免发生问题;如果认定可疑人是犯罪分子,就要立即报110。
4、要熟悉和掌握各种类型技术预防器材的性能,并会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六、乙方在聘用期间出现任何自身安全事故及疾病和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聘用工作期间,甲方出现一切物品被盗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兴业街道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甲 方:
乙 方:
a.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a.2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a.2.1甲方(用人单位)情况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a.2.2乙方(劳动者)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联系电话
a.3 劳动合同期限
a.3.1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a)固定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b) 无固定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a.3.2试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以内):
a) 无试用期。
b) 试用期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a.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a.4.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以前,甲方应告知乙方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
a.4.2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省 市 县(市区)。
a.4.3乙方应按岗位职责要求提供相应的劳动。
a.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a.5.1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a) 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 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主管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c)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主管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d)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执行。
a.5.2休息休假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a.6 劳动报酬
a.6.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a) 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
b) 计件工资:
c) 其他形式:
a.6.2甲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a.6.3甲方每月 日前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前支付。
a.6.4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因素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a.6.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a.7 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a.7.1甲乙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地方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并承担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其中,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可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a.7.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的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
a.7.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规定办理。
a.7.4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a.8.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a.8.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工艺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规程等,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a.8.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a.8.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a.9 劳动合同的变更
a.9.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书面通知应写明变更的有关内容和变更理由。
a.9.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a.10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a.10.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a.10.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有关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
a.10.3乙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a.11 当事人双方约定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a.12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a.12.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先行协商;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12.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地方有关劳动管理的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a.12.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有为乙方履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义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书面劳动合同规范版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企业聘用的各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法律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其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约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企业需求、劳动市场供求情况、招聘条件等要求合理确定用工数量、用工方式、用工年限。
第五条企业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用人条件,依法履行招聘、考核、录用手续,不得以"起薪高、裁员轻"为承诺,既不得以编造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欺骗或误导劳动者,更不得以非正当手段竞争或扰乱市场秩序。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遵守企业规定,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量并对劳动者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决定劳动者聘用、绩效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企业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和工伤保险等。
第八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必须由企业和劳动者两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劳动双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和住所;
(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履行地点;
(四)劳动合同期限;
(五)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六)劳动报酬;
(七)休息、休假和福利待遇;
(八)保护劳动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条件和措施;
(九)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十)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一)工作内容:企业应当明确劳动者工作的基本职责、工作的性质和要求,具体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内容。
(二)工作地点:企业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及其变更情况,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时间:企业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其休息之规定。如涉及变动,应当事先协商、告知并达成变动协议。
(四)工作量:企业应当明确工作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第十一条劳动报酬应当是合理的,胜任者的工资报酬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待遇应当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方面。
第十二条休息制度、休假制度和福利待遇应当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制定职工安全生产保障和劳动卫生保障制度,并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劳动者也应当有意识的维护自身权益,如服务性行业的劳动者应当遵守"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常识和准则。
第十三条应当建立企业集体协议,与劳动者达成集体协议。集体协议应当是企业与劳动者的法定协议之一。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三种方式。
(一)固定期限:企业与劳动者在互相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两次达到六年的,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与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完成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自愿续签。
第十五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履行最后一次支付工资的义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依法向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终止事项及支付工资等义务。
第十六条企业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约期届满之日前30日内,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重新约定、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无明确表态,视为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条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一)生产经营需要变化;
(二)劳动保护和安全标准变化;
(三)经济条件变化;
(四)其他变化。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对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作出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双方达成变更协议或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通知解除之日起的15日内办理。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有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如存在无法协商、调解和解决的,应当依法通过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劳动合同资料真实、完整。如果有内容有误或有疑义,双方可以协商更正,出现纠纷的,应当查明真相,理性解决。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执行和违约
第二十一条企业与劳动者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解除、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企业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如出现拖欠工资、拒不支付福利、失误遗漏社保、欺诈行为等,应当严格依法予以处理,维护劳动关系和法律尊严。
第二十三条违反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变更合同内容,妨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生存发展权,促进企业与劳动者和谐发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的《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合同订立与履行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劳动合同规范版本基于现代企业管理和劳动法的要求,旨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双向发展。要求企业管理者孜孜不倦的学习劳动法制和管理规范,注重落实各类制度和劳动规范,积极维护员工权益,同时也要遵守市场规则,促进企业的持续稳步发展。
书面劳动合同规范版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作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的经济发展,制订本劳动合同规范版本。
第二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上,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非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一家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包括实习期。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互相送达、留存一份,由用人单位劳务管理部门备案并送劳动者一份。
第六条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称和职务;
(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试用期时间和试用期工资待遇;
(五)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期限;
(六)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
(七)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
(八)工作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十)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和双方违约责任;
(十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第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解除。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采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证明其终止条件的补充协议。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条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正式工资的八成。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双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在试用期满之前提出,未提出的视为转为正式工作。试用期满,未作出任何解除决定的,视为转为正式工作。
第三章 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方式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银行开立劳动者工资专项账户,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只能转入该账户,确保劳动者工资权益。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清单,明细列出劳动报酬,以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
第十五条 劳动者参加活动或患病等不在工作岗位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工资待遇。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可以对参加活动或患病的劳动者暂停支付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工资报酬定期调整机制,一般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 社会保险福利
第十七条 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并记录在劳动者工资清单中。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提供产假、病假、调休、年休等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也应当如实缴纳个人部分。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所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应当与其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工龄等相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章 工作保护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三条 劳动者从事危险性、有毒有害、重体力等劳动,应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试图减轻劳动者工伤风险。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劳动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权举报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侵犯劳动者的权利。
第六章 保密义务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机关不得泄露的信息,防止信息泄漏、侵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不得向用人单位的竞争对手泄露用人单位机关不得泄露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机关不得泄露信息。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后,应当保证不泄露用人单位机关不得泄露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机关不得泄露的信息。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仲裁决定为最终裁决,当事人应当遵守。不服仲裁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第三十二条 本规范发布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运用本规范签订的劳动合同,从2022年1月1日起适用本规范的规定。未审核的工作岗位涉及到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工作,应根据部门相关法规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跆拳道兴趣班项目,甲方投资该项目涉及的房租费用以及水电费用,乙方投资该项目涉及的所有器材费用。
第二条该项目运营以后,所有相关器材破损以及器材的
第二次购买等产生的费用按甲50%、乙50%比例承担。
第三条项目的盈余按照以下细则分配,利润按月结算。
1、跆拳道学费。双方按学费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2、跆拳道服装费、双截棍等相关器材费。双方按除成本价所得盈余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第四条项目中涉及的安全问题上课期间因学员意外受伤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与家长协商后的医药费用总额甲50%、乙50%比例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
第六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____市场开发以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和日常事务。
第七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违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协议解除
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
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期满。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情况。
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问题以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作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进步,合同作为一种合理维权的方式经常被使用。正规的合同怎么写?我们力求为您提供最好的“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并且让您感到满意,谢谢您来读这篇文章我们希望它能为您带来一些有用的见解!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在校期间未签订的同学在离校后第一次就业时也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5、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6、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表到学院就业指导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由分管毕业生辅导员和系签署意见,经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遣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近些年来,就业协议制度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再加上协议书本身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其应用情况越来越不理想,甚至逐渐成为毕业生择业、就业过程中的障碍。一些毕业生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往往会忽略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致使一些用人单位以 “已有就业协议”为由,不愿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最终使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二、现行就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在就业协议中的主体地位尴尬。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就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自主、自愿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军事法论文 这种勤工俭学是指在校学生不以就业为目的,利用学习空闲时间打工补贴学费、生活费。这里所谓的“可以不签”同样可以理解为在双
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签署”劳动合同的。再加上在校大学生多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完全符合一个劳动者的要求。而且毕业生毕竟不同于其他在校学生,虽暂未领取毕业证,但已基本完成学业,持有学校发给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到用人单位的目的,是为了毕业后就业。用人单位在对其未毕业的大学生身份全面了解且知晓其已完成学业,学校准许其工作的前提下,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视为有效。综上,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阶段性的产物,必将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市场化而逐渐为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所替代。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提纲
1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概念
2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3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纠纷
4在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它是企业与员工之间最主要的唯权依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一般称“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书(又称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适用的主体都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然而它们又有很多不同:首先,法律依据不同,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民法》,而劳动合同则依据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前者属于部门规章,后者属于国家基本法律,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国家劳动基本法 律。其次,作用与性质不同:就业协议书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属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预约”。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工作、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例依据。属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次有效期不同:就业协议自签订日期起到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中止,因此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而劳动合同时间的长短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约定。最后,产生纠纷后的处理机构也有所不同:就业协议的纠纷处理机关不确定,而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机构为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寒寒窗苦读十余载,大都为了有一个光明的前途,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但好多高校毕业生还未来得及憧憬工作后的辉煌,却先迎来了一场官司,究其原因,大都是因为对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了解而造成的,下面先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小王是北京某高校毕业生,2005年11月开始找工作。小王一直想在北京当一名公务员,但由于国家公务员的录取要在次年的5月才有结果,而北京公务员的录取一般也要到次年的4、5月份才能有结果。为了“保底”,小王于去年12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俗称“三方协议”)。今年5月,小王被某国家机关通知录取。于是小王决定与原先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公司解除协议,该公司要求小王按照双方的约定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
案例二: 刘小姐去年初应聘到一家公司打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进入公司不久,公司便开始实行“末位淘汰”管理制度,对年终考评时被评为D级者予以辞退。刘小姐去年尽管完成了公司规定的生产指标,但是他的产量则是车间里最少的一个,公司最终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对此,他很不服气:“我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啊,怎么说辞退就辞退啦?”刘小姐的权益能获得保护吗?于是刘小姐将该公司告上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且支付从劳动争议之日起到仲裁期间的工资。
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合同一旦生效以后,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后果。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上述案例一中的小王应当按照三方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交纳违约金。另外,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补偿金。所以,案例二中,公司的末位淘汰制度是不合法的,公司对王小姐应采取再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方法,如果王小姐仍不能胜任才能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一定的补偿金。
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另外,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方法如下:(1)学生本人签字;(2)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签署意见;(3)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4)接收单位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具体来说,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签字,然后再交给接收单位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鉴证,最后交给学校并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最可
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
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第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老师,以求得指导和帮助。
第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 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 劳动报酬 五 劳动纪律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所以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常见于此处,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常常持此“尚方宝剑”提请仲裁,而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地位。还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提纲:
1、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含义
2、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联系
3、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4、案例分析
5、注意事项与维权
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异同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 含义
就业协议是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的依据, 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需经过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就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订立就业协议应当遵循主体合法和平等协商原则。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有三个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形式是一种协议, 即当事人的合意;
2、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有关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二者的主要当事人一致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主要当事人均为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业协议虽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 但学校在协议中仅作为见证方, 不承担义务也不享受权利, 就业协议的权利与义务均归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承受,劳动合同则明确只有两方当事人:毕业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中所有的条款均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达成, 并用以规范各自的行为。二者均归属合同范畴
就业协议依据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和(合同法)签
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签订。二者都符合合同的特征: 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订立、履行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3二者成立的主要目的均为保护劳动权益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设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毕业生在劳动关系上的合法权益。
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签署的时间不同
就业协议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前签订, 保障毕业生顺利到岗就业;
劳动合同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后签订, 保障毕业生工作过程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2、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3法律依据不同
处理就业协议引发的争议应引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处理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则用(劳动法)来处理。
4保护劳动权益的范围和力度不一致
就业协议一般情况下仅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违约金,适用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见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
劳动合同则全方位地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只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与学校无关。
5救济手段不同
违反就业协议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反劳动合同则应向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四、案例分析
——————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今年5月,即将大学毕业的学生商某与学校及某医药公司签订了一份就业协议书。约定:商某毕业后必须在医药公司服务5年,否则要赔偿公司1万元。7月,商某到公司工作后又与该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书面通知公司解除本合同,并在工作交接完毕后离开公司。2个月后,商某认为自己不适应这份工作,按劳动合同要求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而公司却以未交违约金为由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无奈之下,商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医药公司的劳动合同。
仲裁委认为,《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功能在于确保协议一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到约定地点工作,工作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条款没有得到劳动合同的确认,与劳动合同相冲突时,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合同中已对试用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该试用期条款合法有效。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应该为商某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手续,商某不必交违约金。
五、注意事项与维权
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审查限制性条款、试用期条款、工资、补助、奖金条款及违约金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 毕业生应当勇敢地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 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 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勇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劳动权益
一、就业协议书是什么?
就业协议书是《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应届毕业生在初次就业时签署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和学校(鉴定方)三方签订。该协议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书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就业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注意:如果毕业生签署的是上海单位,信息登记号必须填写。非上海单位不必填写。
注意:只有在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毕业生本人签字后,就业中心才能为毕业生鉴证并加盖章。
说明:就业协议书每人一份,每份一式四联(另附信息联),四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协议书签订完成后,第一联(白色)上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香樟苑403),第二联(粉色)用来办理有关手续。第三联(蓝色)交用人单位,第四联(黄色)与信息联由毕业生本人留存。
1、污损: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审批表》+原协议书(单位未盖章或本人未签字)至就业中心换领新协议书。
2、遗失: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审批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声明》至就业中心,并在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领取新协议。
3、解约: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审批表》+原协议书(已单位盖章、本人签字)+解约证明(或离职单或违约金缴付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至就业中心,可领取新协议。
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是毕业生踏入职场的第一步,也是双方签订的重要文件。合同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培训和晋升机会、保密条款和解除合同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毕业生需要认真阅读并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在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这样可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因为基本信息不准确而导致合同无效。
在合同中还应当规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明确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岗位,避免出现工作内容不明确、工作范围不清晰的情况。这样可以帮助毕业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薪酬待遇也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毕业生应当与公司就薪资待遇进行充分协商,确保自己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同时,合同中应当明确薪资的发放时间、方式等细节,避免因为薪酬问题而引发纠纷。
工作时间、福利待遇也是合同中需要关注的内容,公司应当规定毕业生的工作时间、加班情况、休假制度等,确保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公司还应当规定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等内容,帮助毕业生在工作中得到更好的保障和福利。
培训和晋升机会也是合同中需要明确的内容,公司应当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素质。同时,公司还应当为毕业生规定晋升机会和晋升条件,鼓励毕业生在工作中不断进步和提升。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和解除合同等内容也需要双方重视,公司应当为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和公司机密提供必要的保护,避免信息泄露和损害。同时,公司还应当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和方式,帮助双方在合同解除时能够依法依规进行。
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是毕业生踏入职场的重要凭证,双方签订合同需要认真对待,确保合同内容详实、完整,并且双方遵守合同规定,共同努力实现双赢局面。希望每位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劳动合同时注意合同内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为职场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通过“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学校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二、甲方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及待遇情况。乙方须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
四、乙方到甲方报到后,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招录手续。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订立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由___方(甲或乙)将协议书(一式三份)送学校鉴证登记。学校鉴证登记后列入就业方案。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大写)_元。(毕业生因升学不能按时就业,是否属违约,双方可以依法商定)
七、双方其它约定条款,可在本协议书备注栏说明,并视为本协议内容,双方应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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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登记方(学校)名称:--------------------------------------------------
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名称(加盖公章):--------------------------------------------------
鉴证登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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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市大学毕业生将陆续拿到自己的毕业证书,与用人单位签下劳动合同,与此同时,被用人单位戏称为“黑色的7月”也即将来临。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在不少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率以每年5%-10%的速度持续攀升,部分重点大学的违约率更是接近半数。
针对这一情况,不少高校负责就业指导工作的老师呼吁,应尽快将就业协议书向正式劳动合同转化,保护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
违约不单是我的“错”
毕业生小刘昨天向本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求职遭遇。
“我在公司实习的`一年里做的都是人事工作,本以为今后自己能向人力资源方向发展。谁料一签完就业协议,公司就把我调去做行政助理。公司还说,就业协议上没有写明我的职位,因此公司有权调动我的岗位。”然而,小刘明显感觉这已经完全偏离了自己的职业目标,在调换职位后不到15天,“我提出与公司解约,哪怕是要支付违约金。”
也有一部分毕业生迫于就业压力,为了“保底”草签协议,导致了高违约率的发生。
本周二,毕业生小王与一家开发公司签下一纸就业协议。而就在两天前,他与另一家物流公司解除了就业协议。
“我深刻体会到大学生找工作之难,所以碰到愿意和我签约的单位,我从不拒绝。”第一次签约后,小王的业余时间一点没有浪费,人才市场一趟也没少跑,网上简历一份也没有少投。就这样,小王又找到了现在这份工作。他向记者坦言,一纸就业协议只是“垫脚石”,“反正以后总会跳槽的,现在只不过把这个过程提前了,
“再也不找应届毕业生!”
同样的一份就业协议书也让用人单位头痛。一家规模不小的民营企业从去年的12月开始,花了5个月时间,北上南下,用去近十万元,陆续与20名应届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
为了使他们的工作尽快上手,在他们毕业前就送他们到外地培训,平均在每个人身上用去了近万元。然而,目前至少有一半的毕业生已经明确说:决定不来该公司上班了,至于剩下的一半,要到拿到毕业证书、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才知道他们到底来不来。公司老总一气之下表示:“以后再也不找应届毕业生了!”
毕业生频频违约也令高校左右为难。他们对学生的违约普遍不支持,认为这事关学生本人的诚信度,也会影响到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因此都制定了一些制约措施。然而,在事关每个学生的前途时,校方又不得不理解“人往高处走”的想法,对他们的选择不加阻挠。
另外,每年一月到四月,各大高校几乎都会敦促毕业生尽早签约,这样也在无形中给毕业生增加了压力。
一些学生由于中意的单位无法在一个月内落实下来,就先随便和一家用人单位签个协议应付学校,以后如果再遇到心仪的单位,毁约也就在所难免。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签章)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单位性质
□国企企业□三资企业 □其他企业 □机关 □部队 □科研设计单位 □高等单位
□中初教育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 □科研助理 □农村建制村 □城镇社区
乙方学生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
一、甲方应保证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乙方应录(聘)工作岗位的情况,现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聘)用乙方;乙方应保证如实向甲方介绍自己的情况,现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报到。
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 经双向选择,双方互为确认对方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并承诺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建立劳动人事就业关系的依据。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自报到之日起 年,工作岗位为,工作地点为,报到期限为 年 月 日前,报到地点为。
四、乙方被录(聘)用后,乙方试用期为 天,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和相关福利起薪为
元,在试用期满转正后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相关福利)起薪为 元。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落户问题,乙方户口迁往 落户;
七、甲乙双方就乙方因录用为、升学()、参加(、选聘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岗计划、入伍等)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就业,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达成如下约定:
八、甲方在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双方签订就业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本合同的复印件报乙方所在学登记登记,并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十、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如甲方或乙方未如实向对方介绍自己一方情况或隐瞒不良事实, 对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合同解除:1、甲方被撤销或依告破产;2、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3、乙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三、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视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甲乙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 乙方(毕业生):
经办人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闫向东性别男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年7月07日
家庭住址:广东省安阳县闫塔山村171号
乙方:景楼辉性别男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年9月18日
家庭住址:山西省柳林县高家沟乡新胜村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年,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电焊工”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
第四条乙方每天工作时间要由甲方通知;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由乙方自行缴交。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半年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21500元/半年。
乙方在工作期间,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工作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20%。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协议》;
附件二:《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员工记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律师(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就业协议书是什么?
就业协议书是《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应届毕业生在初次就业时签署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和学校(鉴定方)三方签订。该协议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书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就业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注意:如果毕业生签署的是上海单位,信息登记号必须填写。非上海单位不必填写。
注意:只有在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毕业生本人签字后,就业中心才能为毕业生鉴证并加盖章。
说明:就业协议书每人一份,每份一式四联(另附信息联),四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协议书签订完成后,第一联(白色)上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香樟苑403),第二联(粉色)用来办理有关手续。第三联(蓝色)交用人单位,第四联(黄色)与信息联由毕业生本人留存。
1、污损: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审批表》+原协议书(单位未盖章或本人未签字)至就业中心换领新协议书。
2、遗失: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审批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声明》至就业中心,并在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领取新协议。
3、解约: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审批表》+原协议书(已单位盖章、本人签字)+解约证明(或离职单或违约金缴付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至就业中心,可领取新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计算机系____届毕业生)
为提高我院毕业生职业能力,真正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我系对毕业生实施院外对口专业实习教育,我系和本系学生就学生本人的院外对口专业实习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同时遵守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指派相应的指导教师负责院外实习的指导工作,必要时可派指导教师巡视。
2.甲方在乙方离校前有责任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决有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甲方负责并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站和专用信箱负责技术答疑。
4.乙方自愿选择院外实习单位,并负责通知家长关于实习的所有情况,实习期间要经常与家长联系,甲方不负责通知家长,若因此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服从甲方有关院外实习的规定(详见《计算机系_________届毕业生院外实习实施方案》)。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甲方与乙方联系,如因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或虚假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定,遵纪守法,对自己的一切安全行为负法律和安全责任,若因乙方个人原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在实习结束时,要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答辩,相应的实习单位要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总结,并量化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或者答辩不过者,不得毕业。
9.乙方必须每月定期向甲方(责任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责任教师),以便甲方(责任教师)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0.乙方的课程考试和重修有关事宜,甲方不负责通知,乙方自己负责与系办联系(联系电话:_________)询问有关情况。
11.乙方必须有单位实习协议,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前将正式就业协议交到辅导员处。
1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辅导员或责任教师一份。
本协议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_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乙方家长(签):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连日来,记者奔走于各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观察体味之余颇有些心得,在此写来与毕业生们分享,
思维误区之一:名企或品牌知名度高不一定等于自我发展空间大。
一踏进大学生就业专场,明眼人一望便知,应届生成群扎堆的招聘摊位,或是企业知名度高,或是产品品牌知名度高。身处市场经济环境中,昔日象牙塔内的莘莘学子,耳濡目染的也不外是商业广告的泥沙俱下。须知以销售力为首要目标的广告深入人心,只说明广告策划的成功,受过高等教育的高校毕业生们,应该不至于把企业形象或产品的销售成功与个人职业发展简单等同。
毕业生应该心知肚明的是,如今的人才市场已俨然分化为网络市场与有形市场,相比较财力雄厚、拥有企业网站的大牌企业而言,在现实形态的人才市场上出现得更多的是中小企业招聘摊位,在复习迎考阶段熟稔时间安排“相对集中”于各课程间的学习原理的毕业生们,自该明了在网上点击名企与舟车劳顿地奔走于各大市场时任务与分工的不同,
思维误区之二:毕业生自我定位时应由“眼光向内”转而“眼光向外”。
有企业界代表说起,在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不断的市场变化中,目前不少高校毕业生中,出现了高职生、研究生“两头”或是实用型、或是研究型的自我定位准确,而本科生却面临自我失衡、难以准确定位的“纺锤型”定位困惑与迷失。这其中固然有学校专业设置与市场形势间的滞后性因素起作用,但老生常谈的是,在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的今天,理工类本科生们依然抱残守阙地自我期许过高,以致在“技术开发”与“技术管理”岗位间,清一色地填写前者就未必明智了。或许长期的校园生活滋养了大学生的“自我中心”,但在走向社会时,应尽早“眼光向外”,放下身段,及时调整定位,以期适应变化了的市场与变化着的社会。
年年都有毕业聚餐,虽然这道大餐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已变得越来越不好吃,但在临近毕业求职的刹那,“搏名气”的心态仍然更多地出现在一帆风顺的名校毕业生身上,但说不定这会成为日后失败人生的开端也未可知。这是个自我增值的时代,职业生涯发展是终其一生的事,成功或失败的故事中,虽不乏“高开低走”的例证,但“低开高走”的却也并不鲜见。有部剧名叫做《离婚了,就别再来找我》,可是虽然毕业了,人生却并没有结束啊!(张记争)
摘要:从1999年6月开始,随着全国高校扩招政策的出台,使得高校毕业生数量急剧上涨,但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变化却不大。本篇就现在大学生对于初次就业面对劳动合同的理想化及价值观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使大学生拥有良好的心态应对就业难题。
关键词:大学生 初次就业选择 心理落差 价值观
近年来,高等院校响应国家政策的扩招和教育的快速发展,在校生的规模迅速膨胀、毕业生就业压力的日益增大,也使得大学生自己期望的发展和当下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不断加深。同时对于90后个性鲜明的热血青年更是对初次就业的劳动合同产生极大的心理落差,以至于消极应对就业问题,不仅给个人也给社会带来很大的问题。
一、对于初次就业劳动合同的失望
据资料显示,我国高校自从1998年开始扩招,大学生数量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到20xx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已达到630万,一直到今天,全国各大高校的招生比例只升不降。应届毕业生队伍逐年扩大,再加上往届数量的累积,现在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也不容乐观。然而当今时代的大学生是名副其实的90后,从小没吃过苦,生活的平坦顺畅,没有生活压力自然对于未来理想的工作抱有很大的期望。在毕业时期签订的劳动合同十分随意,但真正工作时就会出现各种问题,与自己想象的白领生活有很大的出入,所以就开始抱怨,甚至提出解约等,这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大学生就业心理落差产生的客观因素分析
当下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就业压力倍增,具体原因如下。
1.人力资源市场与大学生专业的岗位需求供过于求
从我国加入WTO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与深入,许多国家大型企业将自己的加工工厂建立在我们国家充分利用低廉的劳动力,但是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学生来说,绝大多数毕业生不愿意从事一些基础岗位或是与自己专业不相关的职业或工作。由此,造成一种“就业不难择业难”的局面,觉得现实与理想差距太多。
2.招生眼光狭窄,人才的资源配置难以优化
近年来,高等院校为适应社会化趋势将大学专业与当前的热门职业挂钩设立,然而准大学生眼光并没有多宽广,以为只要进入该专业以后工作就能一片光明。殊不知社会变化如此之快,大学四年毕业之后很多当下的热门专业早已变成了冷门。
3.毕业生对初次就业期望过高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当下90后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习惯依赖家庭、父母,不肯吃苦,不愿受气,工作稍有不如意就当逃兵,对薪酬或是工作环境期望太过理想化,一旦发现现实与自己预先设定的有很大差距就会产生严重的心理落差。
三、大学生初次就业心理落差的影响及调适方法
1.产生初次就业心理落差的因素
(1)大学生自身原因。与国外优秀的大学相比中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一直是“难进易出”,中国的学生在大学之前都是发愤图强、高强度的学习,想要进入一所优秀的大学就必须付出汗水和努力,这样才有机会进入理想的象牙塔。虽然大学也是个小社会,但毕竟还是一个单纯的环境,刚毕业的学生肯定无法真实地了解社会的现实与残酷,反而他们自己期望就业有非常好的收入来弥补他们多年的付出。所以大多数人希望初次就业就是理想的工作。但是,现实社会的残酷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我国现阶段实际的就业形势肯定会使得大多数毕业生失望。自然这些毕业生就产生了心理落差。
(2)毕业生家庭原因。“出人头地”是所有家庭对子女的期望,中国90%的家长对子女的未来期望过高,虽然他们不是很了解就业形势。大部分学子都会为了父母的殷切期望而去选择一份薪资良好、前景光明、环境舒适的工作,学生自己并不满意但不愿意让家人失望还是会接受,自然就会出现心理落差。
(3)高校教育体制的原因。近年来,教育机制越来越趋向于实用化和功利化,学校以市场现时的热门职业作为大学里专业设定的标准,但社会发展飞速短短四年热门就变成了冷门。毕业之后走入社会肯定会有差距产生了困惑,便会有极大的心理落差出现。
2.针对心理落差的调适
(1)分析自我,合理定位。大学是校园生活向社会生活的过度,一方面,大学生渴望能够早点进入职场,接受社会的洗礼与磨练;另一方面,大学生心理和生理都不太成熟,价值观极不稳定很不理智,另外自尊心极强,很容易受到外来周围环境的影响从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产生一些负面的情绪。他们很容易因为工作不如意、职场压力等情况而对自己甚至是社会失去信心。因此,大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情绪控制,消除负面情绪,学会自我反省、自我分析以及认知自我能力,从而学会更好地提升自己,积极应对初入职场的压力与挑战。
(2)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虽然由于竞争压力大,现在的人都变得十分“冷漠”,将自己很好的“保护”起来。但是初入职场的大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十分必要的,毕竟职场经验不足。所以做人要谦和诚信,对人坦诚大方是初入职场也是做人应该有的原则。
(3)做好职业规划。拥有风向标但不知道走哪个方向同样是会迷路的,所以一定要对于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明确的方向。大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有效地解决自身对于未来的迷惑,明确自己的目标和定位,不断发掘自身的潜力并不断完善自我,树立正确合理的职业观,合理择业与就业。毕竟工作的薪金、环境和福利待遇并不是大学生初次就业的唯一目标要求,理性的培养自己宽广的视野与境界,努力投入工作从中实现自我的价值。
(4)敢于创新与挑战。大学生拥有良好的受教育环境,接触到的是最新潮的观念与思想,有更好的机会能够大展宏图。年轻的一代不应该只追求稳定,应该敢于拼搏和奋斗。另外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在近年来得到了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虽然创业的道路肯定是艰辛的,但只要敢于拼搏,加上政策的引领,相信年轻的大学生肯定会闯出一番天地。
四、价值观转变对于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调适方法
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确切地说是高科技人才的竞争,而大学生是当前竞争的主要成员和未来祖国建设的希望。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于大学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加大力度,政策上给予最大的方便与支持,另外教育资金的投入比重也逐渐升高。但是要想让当代娇生惯养的90后大学生学会从基层做起,知道服务人民与报效国家,使我国高等院校的教育体制逐渐从高学历精英教育逐渐成为普通的大众教育,而被寄予厚望的大学生们也从社会精英和社会价值创造着变为普通的基础劳动者,这势必会有很大的挑战。所以大学教育除了要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和教育资金的扶持外,更重要的是使国家在整个高校教育观念和态度上给予必要的关注和配合。一步步做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帮助当代大学生顺利完成角色与态度的转变,而且毫无疑问这将是解决大学生就业艰难的核心所在。
1.大学生初次就业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大学生就业展现当代青年的爱国情怀。作为良好公民的第一个民族精神就是拥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怀,这也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要坚持树立的正确价值观。大学生能够顺利实现就业不仅仅是完成自己的心愿和家庭所给予的厚望,同时也是为社会作出一份贡献帮助国家解决难题。体现一个国家的发展与进步有一部分是已成年的公民拥有适当合理的工作和可以创造一定的价值,这也表明了一个国家的发展顺利、社会稳定。大学生初次就业面对现实产生心理落差是不可避免的,而真正应该做的是调整自身的就业价值观,从自身做起实现自我价值,要学会积极主动地了解国家政策,学会与现实社会磨合并接纳成长锻炼,正因为有着高教育基础要根据国家政策的需要动态的调整自身发展。
(2)大学生就业体现自强自立的价值观。自强自立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不仅能够鞭策大家自我发展,而且也是保证人类全面发展进步以及维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准则。大学毕业生能够实现顺利就业,既是大学生自身自强自立的价值观的实现,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国家的现代建设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视。
2.为减少心理落差,当代大学生应培养自身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
(1)树立积极乐观的心态。从古至今所有的科学都告诉我们心态重于一切,积极乐观的心态会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并且越走越好。对于90后大学生更应该要以积极乐观的、科学正确的价值观来掌握自己的命运与前途,更要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坦然面对现实的挑战与困境。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最基础的也是要拥有一个积极乐观的心态进行对自身有全面的衡量,加强自身品德和素质的提高,脚踏实地做起。
(2)拥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90后绝大多数是娇生惯养长大,是独生子女,从小衣食无忧,所以很多人根本不愿意吃苦,理想的工作就是做办公室喝茶、吹空调,所以在面对现实工作时会出现心理落差。但是年轻人应该要拥有吃苦耐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这不仅是我们国家号召的美好品德,更是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素养和为人做事的准则。只要调整好自身的心态这样在初次就业时面对劳动合同就不会觉得心理落差过大,也有良好的心态应对工作。
综上所述,当前就业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学生,也是国家要加大力度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一方面国家应该从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对该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就是当代所有的大学生都应该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改变自身就业择业不切实际的想法,理智面对初次就业劳动合同的心理落差。一定要树立科学合理的人生价值观,相信一点“先做人再做事”,360行,行行出状元。将“勤奋、感恩、谦和、节俭”作为人生信条去奋斗,相信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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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姚裕群,彭思舟.关于我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讨论综述[J].人口与经济,20xx(3):36-40
[5]刘和忠,马东薇.当前大学生就业价值观教育问题及对策[J].高校理论战线,20xx(11):44-4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及院系:______
所在专业年级: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
学生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__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____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____日/每日)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五、实习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
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在必要时浙江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以介入并提供参考解决意见。
九、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河南省大河龙耒为你整理 签订劳动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近日许多毕业生来信询问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问题,如何利用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从下面四个方面提醒毕业生第一次走上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签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
目前就业过程中,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要求就业者先签署试用期合同,然而是否签订试用期合同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法律允许直接签订正式合同。同时,法律对于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是不同的。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在正式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约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毕业生应当尽量争取与用人单位直接签署正式合同。若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则依照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应超过六个月。
二、关于毕业生就业时所享有的权利
首先,作为一名就业者,其拥有对用人单位的自由选择权。其次,女性就业者有平等就业权,在录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再次,由于目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许多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然而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任何形式的此种收费也都是不合法的。如果就业者不知此规定而交纳了此笔费用,则在其进入用人单位后有权随时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返还所交费用。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要点与内容
劳动合同的要点包括:期限,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职业培训,职业安全卫生,职工守则和解除条件等。
四、关于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中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请求其调解。若不愿调解,劳动者可直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程序为法定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允许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首先经过仲裁程序。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调书市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学校作为毕业生管理部门承担见证和监督职能。
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后者是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确定。
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报到上岗以后,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马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能。虽然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不能互为替代。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和关联具体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二)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用和接受聘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初步约定将来就业的基础条款,如服务期限、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
(三)时效性不同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自动终止其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二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四)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不同
就业协议书发生争议,主要是按照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学校或上级就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解、仲裁及诉讼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苏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 (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地以内其他地点工作。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病假、产假、年休假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实行月工资制:乙方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月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每月预付或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2)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人民币)。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预付或者支付工资 元(人民币)(每月预付或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结算其余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苏州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乙方违反规章制度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后果。甲方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有权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理,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二十三条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工作条件或职务等),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由于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十、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辞而别、下落不明或者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接工作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若乙方需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通知以到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
如遇国家拆迁本合同自动解除。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苏州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本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到期届满之日止。
十一、培训条款
第三十二条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补充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该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该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保密条款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三十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依照甲方保密制度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甲方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五条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十三、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三者有什么区别?实习协议是毕业前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而签订的协议;就业协议是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是学生毕业后与具体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文书。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定义题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三者的法律用途
1、实习协议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 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 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的适用法律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 动法的特别保护;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
3、实习期的特殊规定
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
而就业协议指向未来劳动合同,所列明的未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但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建立则可约定违约金,如学生未到单位报到则应支付违约金并签署解约协议以便于下一次就业。
三者的区别
5)如果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已经与员工磋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有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有书面通知,由员工签收,尽可能把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记录在案。
签订三种文书的注意事项
1、实习协议的注意事项
实习协议往往被大家认为可签可不签,事实上签订是有必要的。对于学生而言,实习协议不仅是要向学校陈述实习体验的依据,更是证明这段时间是学习的一部分,有关纠纷可以在学校得到合理处理,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以确定这段时间是实习,而不是劳动用工。学生应该关注的实习时间和实习补贴(如果有的话), 而用人单位则须关注学生的真实身份。
2、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为遏制部分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做出了针对性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3、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对于劳动者而言,主要确立合同期限、薪酬、岗位、试用期,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很复杂,劳动合同的约定是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主要途径。
相关法律问题
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我在这次实习期间调查的有关情况。其中有些看法也许不尽正确,但毕竟这是我通过实际调查得到的结果,我会从中吸取一些优秀老师的做法,结合自己实际的水平应用到今后的教学中去。我想只要我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坚持下去,多了解当下的教学情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我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但愿我的想法能变成现实。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专业年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学生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第二条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____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____日/每日)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五、实习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
同时,因为是实习期间,所以甲方不为乙方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六、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在必要时江西宜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以介入并提供参考解决意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被认为是保护劳动者权利,规定劳动者义务的有效载体,而用人单位也用劳动合同来规范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劳动合同就可以不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劳动者也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不受劳动法的保护。真的是这样吗?
1、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员工合法吗?
王先生10月8日被上海某中外合资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聘为销售人员,月工资底薪元,底薪之上按完成的销售额提成8%。被雇佣期间该公司未与王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按国家规定向社保机构缴纳各项保险费用,但口头上承诺会根据工作业绩补签合同和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王先生认为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而且公司的发展环境还说得过去,就劳动合同的事未继续找公司领导询问。11月15日,王先生因背后发了几句牢骚,还顶撞了领导,公司管理层就以销售人员富余为由,将王先生解雇,工资支付到解除当日。王先生不服公司的解雇决定,于月21日向本市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后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A公司承认雇佣王先生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申诉人王先生解雇的处理是错误的,违反了《劳动法》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导致劳动争议纠纷发生。并主动提出撤消解雇的决定,请王先生尽快上班。王先生认为劳动纠纷已经发生,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没法协调,不愿回去继续工作,要求企业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并补交其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
A公司同意王先生的这些要求,并按规定补交了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承担了所有诉讼费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没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解决纠纷?
李某是一名在上海某公司从事IT的人员,今年4月10日进入公司工作,
面试时说明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为50000/年,每个月要扣掉30%,作为年终奖。李某进入公司后并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由于家庭的原因,李某想离开上海。现在要求辞职,但由于公司扣下的30%工资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李某想跟公司讨回。但公司方面说李某自动辞职要赔偿公司的损失,李某的工资作为对公司的赔偿金,无权要回。无奈之下,李某将劳资纠纷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分析: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招用员工,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此作为双方确立劳动关系、履行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在受聘过程中,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是在试用期过程中,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提前30日向企业提出辞职报告,但得不到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辞退员工,那么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出现以上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还可起诉到法院。
在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的基础上,《解释》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或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等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就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问题,《解释》免除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都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外资企业也不例外。同时,每个劳动者都应了解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面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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