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管方案合集九篇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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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案(篇1)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平安愉快的节日,保障人民群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20xx年新春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乡立即成立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xx担任组长,副乡长xx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包村工作组长和村书记组成。对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村组、单位积极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既分工,又合作,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20xx年新春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乡政府制定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同时要求各企业和单位在双节期间加强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求值班人员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

三、加强协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双节期间组织对辖区内农家乐和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卫生检查;

2、组织人员对各农家乐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厨房进行卫生检查,并检查其进货渠道、台账记录及工作人员健康证。要求农家乐及食品生产企业保持整洁卫生,进货渠道必须正规,食品储存要规范,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20xx新春双节期间我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明显成效,节内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监管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11年宁夏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抓规范、打禁药、促执法”,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5%、98%、95%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多菌灵、毒死蜱、水胺硫磷等农药。

(二)重点单位:农药连锁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往年监督抽查中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企业;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 重点区域:食用农产品**基地及蔬菜、水果、园艺标准园等。

四、主要任务

(1) 规范注册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研究解决农药注册中的包装注册审查、添加剂管理、出口农药注册资料豁免等问题。研究制定鼓励生物农药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园艺作物和中药材注册,解决小作物无药问题。

开展农药登记田间试验网上审批,加强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监管,严厉查处以虚假资料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农药登记证的行为。要加强对高风险农药的评价,探索建立农药再评价和淘汰机制。

(2) 规范生产经营,整顿市场秩序。各地要对本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联合工商、工信、质检等部门依法取缔一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农药流动摊贩和物流企业的监管,堵塞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的销售渠道。

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及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和内部通报。对于屡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冒证生产农药等违法企业给予公开**,并按法定程序吊销其农药登记证。要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对农药广告的监管。

加强对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监管,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和产品,会同工商部门及时查处。

(3) 加强禁限用农药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农时,对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乡镇农药经销网络的抽样比例不得少于总抽样量的70%。

对所有被检查产品中非法添加禁用和限制使用的剧毒农药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开展高毒农药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对辖区内原生产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生产企业、现生产高毒剧毒农药的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深挖农药黑窝点,重大案情线索要立即上报我部,联合公安、工商、质检、工信等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查处大案要案。

(4) 加强对农药使用和应急处理的指导。各地要重点加强对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使用的指导工作,实施农药入园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行为,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采摘,超标产品不上市、不流通。制定《农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警管理。

全面排查农产品和农药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农药药害等突发事件,建立完善农药重大药害事故的报告、专家评估和处理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

(5) 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加强农药残留监测。全面清理和修订现行农药残留标准,加快开展标准制定工作,解决标准过时、重复和矛盾问题,缓解农药残留标准缺失问题。在搞好农药市场抽检工作的基础上,排查农药可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隐患,组织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对例行监测中年年查、次次超的重点地区,对豆类、叶菜类、草莓和桃等重点农产品,对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重点农药,要着力加强监控。

对发现农产品中有禁用、限用高毒农药残留的,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6) 完善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培训。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工作进程,力争尽早颁布实施。及时总结农药管理的实践经验,组织调研起草相关配套法规。

做好农药法规、安全使用、市场监管成效等方面的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以及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先进经验和取得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氛围。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农药监督抽查。2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药监督抽查。3月,对各省承担农药监督抽查检测任务的单位进行了培训。

各地要因地制宜,组织监督抽查和调查。

(二)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3月份,印发《2011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方案》,委托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对110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报告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三)高毒农药专项检查。3-9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各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会同有关部门查处。

组织上海、广东及周边省份开展高毒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整治,保障世博会和亚运会农产品有效供给及安全。

(四)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4月份,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宣传月活动,组织宣传农药管理法规、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挂图,在有关新闻**上进行专题宣传。

(5) 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4-8月份,各省、区、市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普查,建立管理档案,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者。

(六)安全用药指导培训。5月至8月,开展了农药管理和安全使用培训。我部负责对省级农业部门培训;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对地、市、县**农业部门和农药生产企业的培训。

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培训农民和经营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农药管理部门承担对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具体工作,植保、技术推广部门承担对农民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的培训具体工作。

(七)农药执法督导检查。5-10月,我部组织检查督导组,选择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对近几年监督抽查涉嫌生产假农药的企业实施交叉监督抽查。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地区进行督查整改。

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及时查处。

(8) 农药注册和批准标签在网上公布。5-11月份,部省农药检定管理机构组织生产企业,完成所有登记核准农药标签的网上公布工作,完善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实现农药登记与核准标签同步网上公布。

(9) 重大案件调查督办结果公布。根据举报情况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生产假冒伪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登记证。

(十)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在“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办事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督察任务划分为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市场监管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单位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实现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3月31日前将本省(区、市)的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植管理司。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及时上报信息。从2011年3月起,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在每月月底前向农业部种植管理司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

重大案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各地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于6月底前完成填报。

(五)总结工作经验。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调整应对,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环境。对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我部将予以宣传表扬。

监管方案(篇3)

三一文库(其他范文/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要部署,加强对特种设备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水平,使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工作为地方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重要思想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监管四方责任,形成“**推动、企业主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监管方式,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扎实有效地解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达标县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决定成立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达标县”达标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副县长任组长,县**办公室主任和质监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在县质监局设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开展达标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四、主要任务

(1) 严格按照规范工作的要求,努力实现目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县域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标准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对使用中的特种设备进行有效监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一是要做好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把所有在用设备纳入监管范围,完善设备安全状况通报制度,落实“四方责任”,绘置设备分布图,建立设备数据库,使所有在用设备都在有效监控下运行。二是要建立特种设备分级管理模式,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数量、检验级别、风险程度、作业人员数量、隐患治理情况和事故发生率等,依照《省特种设备安全分类监管规定〈试行〉》进行分等定级,根据不同的级别,采取相应的监管方式。三是要加强对使用单位的检查巡查力度,督促其在用设备的注册登记、安装检验、定期检验、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处理等方面必须达到100%,并根据使用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其适时开展演练活动,以应对设备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监管方案(篇4)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印发XX省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医保函2022]4号)有关要求,决定于2022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省医保局、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规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正向引导。

(二)主动曝光典型案例。在官方网站开设曝光台专栏,公开曝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各类监管对象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官方网站等公布12393医保服务热线及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开设“XX医保”投诉举报专栏,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落实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开展征集执法案例活动,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工作(征集方案详见附件),加强对各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开展医保信用承诺活动。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街道、社区、乡镇为宣传主阵地,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行业自律意识和参保人员个人守信意识。

四、活动形式

(一)举办专题讲座。各地医保部门要采取走出去的形式,组织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条例》讲座,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法纪意识,促进医药机构行业自律。

(二)多种载体宣传。组织媒体集中报道,主动发布新闻线索,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微视频和抖音等媒体对《条例》和医保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发布,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三)深入基层宣传。以两定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定点作文吧医院门诊大厅、连锁定点药店门店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标语,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四)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启动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安排部署及警示教育会,通报一批医保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五开设学习专栏。在“XX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学习”模块,将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学习内容及线上考试,督促全市医保系统及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干部职工开展全员学习,并建立相应学习考评制度,实行积分学习考试管理。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4月1日至5日: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准备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标语以及动漫视频等宣传资料,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启动。

第二阶段(4月6日至24日):集中宣传。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深入机关、企业、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街道社区、乡镇农村等开展宣传,启动案例征集和医保信用承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LED屏、户外大屏、楼字终端、公交移动电视等滚动播放宣传片和宣传标语,联系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制作宣传栏目,确保宣传生动活泼、深入人心。

第三阶段4月25日至30日:归纳总结。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实际梳理收集宣传活动亮点,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要合理制定本地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具体实施方案,在严把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及时做好组织动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市局届时将向各地提供国家局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及样板、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各地可根据地方实际,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鼓励结合真实案例制作展播“普法短视频”,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

(三)认真总结提炼,及时报告。各地医保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提炼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于2022年5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宣传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局监管科。(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监管方案(篇5)

2018年市场监管局三个表态三个评价

为认真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18年“三述三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党办发〔2015〕8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局18年“三述三评”活动顺利开展,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三述三评”时间

18年11月19日至18年12月25日

二、“三述”具体内容

(一)述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及区、市党委、**重大决策、决议情况,在班子中发挥作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学法守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情况。协助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创建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及加强基础保障等情况,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党委委员,科(室)长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二)述责: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及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xx”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清廉xx”建设工作,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情况。

(三)述廉:主要包括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情况,落实**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和xx市实施办法,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爱护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集体、民主、科学决策的情况。

三、“三述三评”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8年11月19日-25日)

1.确定“三述三评”对象。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我局“三述三评”对象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宏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仲发;滨河分行书记、主任张学斌,宣和分行书记、主任芮建国;药品医疗器械部部长焦美俊,质量商标广告部部长王秀丽。

2.对“三述三评”对象进行公示。确定的“三述三评”对象在市局工作平台和市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组织实施阶段(18年11月25日-12月25日)

1.收集意见建议。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集体座淡、随机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收集对“三述三评”对象及其所在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守廉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筛选确定1—2个在评议大会上进行质询的问题。

2.撰写“三述”报告。“三述三评”对象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分别撰写个人“三述”报告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两个报告的内容要紧紧围绕本人及其所在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守廉情况,语言要精炼,内容要详实,字数均控制在以内。

3.召开评议大会。我局拟于1 2月10日前召开“三述三评”活动评议大会,“三述三评”对象汇报履职、尽责、守廉情况(“三述”报告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合并为一个汇报材料)。

4.召开干部测评会。我局拟在12月下旬组织召开干部测评会,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参加,对“三述三评”对象进行测评。

评议大会上,评议人员根据确定的质询问题和“三述三评”对象的“三述”报告进行质询,“三述三评”对象现场回答评议人员质询。人事部负责记录查询情况,收集整理查询评价数据。

(三)总结整改阶段(18年12月15日-25日)

1.汇总评议意见。评议大会后,人事科整理汇总“三述三评”对象的测评、评议情况,形成评议意见,报局党委审定。

2.反馈评议意见。评议意见经局党委审定后,向“三评三述”对象进行正式反馈,并将反馈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3.认真整改落实。“三述三评”对象要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并在意见反馈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局党委。

四、相关要求

(一)开展“三述三评”活动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准备,确保“三述三评”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确定为“三述三评”对象的党委委员、各单位负责人要紧密结合个人工作实际,立足岗位职责,广泛开展调研,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撰写“三述”报告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三)未确定为年度“三述三评’对象的党委委员、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撰写书面“三述”报告,支部书记同时提交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将报告提交局党委。

监管方案(篇6)

关于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监管的实施方案范文

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气瓶)的使用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气瓶超期不检、报废气瓶继续使用,对充装和使用环节埋下极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气瓶管控,强化经营、充装、运输、储存、使用、检验、报废等环节安全监管,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严防被不法分子获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规定气瓶每4年检验一次,最长使用年限15年;GB5842-2006标准规定,2007年2月1日以后生产的气瓶最长使用年限为8年,每4年检验一次,报废检验费用30元/只。

二、气瓶使用者要对气瓶出厂日期和上次检验日期进行认真自查。检验期满4年的交由充装站统一送检。凡满15年或2007年2月1日之后生产满8年的气瓶应送交充装站,由充装站按规定程序统一报废。上次检验日期模糊不清的均视为超期未检气瓶;出厂日期无法辨别的均按报废气瓶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超期未检气瓶要及时送往气瓶检验单位并作好记录;对报废气瓶应送交检验单位,经焚烧或蒸汽吹扫干净后采取压扁或钻孔等手段进行破坏性处理,禁止任何充装站或个人非法处理报废气瓶。

三、加强对各液化气经营门店监管,发现有超期未检、报废气瓶,责令退回产权所有单位;对超年限或检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予以查封,并作破坏性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四、充装单位要按照气瓶充装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充装。对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造册建档,做好出站气瓶进行检斤检漏,粘贴充装合格标签后准予出站。严禁充装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翻新气瓶,严禁充装非本单位自有产权或个人的气瓶,不得为非本充装站设立的配送站(点)的气瓶进行充装。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充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不得私自改造超期气瓶、报废气瓶。

五、充装单位要严格实行换气实名登记制度。对换气用户信息、气瓶编号等进行详细登记,向用户宣传气瓶安全使用常识,并及时告知用户定期更换胶管及存在质量问题的灶具,确保使用安全。

六、对在用气瓶安装激光二维码,利用监管平台进行气瓶信息化管理,严厉查处气瓶在经营、充装、运输、储存、使用、检验、报废等环节的违法行为,确保气瓶规范有效管控,严防被暴恐分子获取利用,实现从严管理常态化。

七、强化报废气瓶的管理工作。各充装站应及时回收报废气瓶,并送交指定机构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买卖、翻新报废气瓶,废品回收站(个人)不得收购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气瓶。充装单位、配送站(点)发现损坏气瓶(包括瓶体变形、严重损伤、腐蚀及螺丝瓶)时,应当及时将存在隐患的气瓶送到检验机构进行统一报废处理。经气瓶检验机构实施破坏性处理的气瓶,可交给气瓶原产权单位(个人)处置,经产权单位(个人)同意,也可由气瓶检验单位进行处置。

八、各气瓶检验单位对收集的报废气瓶应逐一进行处理,确保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对压扁或剪断后的废气瓶按规定要求单独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单位、数量、收集时间、经手人、运输车牌号等),经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气瓶检验单位三方确认数量后方能作废旧物资销售处理,确保报废气瓶无回流社会现象发生。

九、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完善的气瓶安全监管体系,由质监部门牵头做好废旧气瓶回收工作,以50元/只的标准面向社会回收。实现责任明确、责任到位、责任可追源的全方位的安全动态管理,确保百姓用气安全。一是公安部门对废品回收站(或个人)收购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的行为进行查处,杜绝报废气瓶留存社会,严防未按国家报废气瓶程序处理的废旧气瓶被再次使用导致安全事故。二是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经营服务机制,规范经营行为,坚决制止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气瓶销售、存储、充装等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工商部门负责检查销售单位(个人)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检查销售气瓶的单位(个人)销售记录的执行情况。四是运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危化物运输车辆进行管理。五是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报废气瓶回收及破坏性处理的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按80元/只(检验30元、回收50元,破坏性处理费用由废品出售价抵偿)的标准予以补贴,做到专款专用。

十、自回收工作启动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仍未上缴不合格气瓶的,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将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17年12月30日以后,液化气充装单位再报废自有气瓶的费用依法由液化气充装单位全部承担。

十一、该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监管方案(篇7)

松原市江南运输管理所

开展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电视**会议精神及市交通运输局、市运输管理处的工作部署,更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运输经营行为和执法行为,促进道路运输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秩序、诚信经营、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取缔非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创建安全有序、规范诚信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目标:

(1) 道路运输营业执照齐全,整改合格率100%。无证经营得到有效治理,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班车客运事故频率下降,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在0.4人/百万公里以下。

(3) 道路运输管理行为规范,为规率低于5%。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旅客投诉率低于0.2次/万人次;机动车维修服务投诉率低于5次/1000辆;驾驶员培训投诉率低于6次/千人。

(四)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公路“三乱”问题发生。98%以上的执法人员考试合格;无行政败诉案件。

(5) 合理调配人员,确保50%以上的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客货集散中心、车站、检查站、城市出入境线执法。

(6) 采取联合行动,加强整治,打击非法经营。每月开展不少于8次的联合执法行动。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主要任务: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对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市场进行全面监管。

(一)打击无经营证照的“黑车”、维修厂点、驾校等非法经营行为;开展经营许可复核审查工作,查处许可要素发生变化后,达不到许可开业条件的业户、从业人员和车辆,净化运输市场环境。

(二)加强经营性车辆标志标识管理,查处车辆技术状况不达标、安全设施不合格、私自改装、超员超载等影响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

(3) 加强经营行为监管,查处不按允许的路线和车站行驶、停车、越线甩客的客运车辆;存在运输人员服务不到位、客运站管理不严、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四)加强道路运输**监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票证、****客票、高额收取运输服务费用等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

(5) 加强机动车维修监管,严厉打击利用假冒伪劣配件修理机动车的行为;车辆二级保养只收费不保养,维修检测不到位;查处机动车检测机构不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

(6) 加强对驾驶员培训的监督,查处按大纲教学、恶意竞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查处行政不作为、乱罚款、违反执法程序,不按要求制作处罚案卷、违规参与运输经营活动、指定车辆二级维护企业、索取非法经济利益、充当违法经营保护伞等违法行为。

三、时间方法步骤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自2011年3月21日开始,至2011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工作如下:

(1) 动员部署(3月31日前完成)。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市江南交通管理学院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喜龙

副组长:万子顺

成员:唐文明、徐子春、胡铁英、王占宝、廉洁、胡进强

陈力国关英萍许大欣孙海涛刘巍夏玉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胡铁英

副主任:廉洁、夏玉姝、刘巍

成员:关英萍、许大欣、陈力国

孙海涛、白崇、张丽梅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指导。

2. 制定总体活动方案。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有操作性的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将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m.yJs21.CoM

责人人:万子顺徐子春廉洁夏玉树

3.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制作宣传单向经营者发放,制作宣传标语及宣传口号在客运站、货运站(场)、城区出(入)口、立交桥、辖区主要维修业(户)、驾驶员培训学校悬挂,出动宣传车、利用影像、音像手段等进行广泛宣传。

工作负责人:徐子春、夏玉树

4.召开动员部署大会。

组织全体运管员、站务员、客运经营者(100人)、货运站(场)经营者(20人)、二类以上维修业(户)负责人(20人)、各驾驶员培训学校校长(6人)、各运输企业负责人、相关联合单位执法人员及各新闻**记者参加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动员大会。

工作负责人:万子顺,廉洁

(2) 组织实施(10月30日前完成)

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市场整治、建章建制和执法行为监督工作,确保取得显著成效,整改工作共分八个组进行:

第一组:客运市场整顿小组

负责人:万子顺王占宝胡进强关英平

要求对所有客运经营者的所有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改,包括各客运公司、旅游公司、个体经营者、客运站、客运分站、停靠站等进行全面逐项的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部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每月要和公安部门、物价部门联合各检查2次,要求每次检查都要有检查记录,以备查验。至少完成查处1台“黑车”的任务要有完整处罚卷宗。(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组:货运市场整顿小组

负责人:胡铁英许大欣张丽梅

要求对各货运企业,特别是危货运输企业、物流站(场)及个体经营者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改,对检查不合格的部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每月要和工商、公安部门各联合检查2次,要求每次检查都要有检查记录,以备查验。完成至少1辆非法营运货车的查处任务,并提供完整的处罚档案。(具体详见附件3)

第三组:维修市场整顿小组

负责人:徐子春、陈力国、刘伟

要求对维修市场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改,重新审核许可,全面检查验收,开业条件必须合格,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点强化对二级维护企业的监控及抓好车辆燃油消耗准入核查工作,同时每月要和公安、工商、物价部门各联合检查1次,要求每次检查都要有检查记录,以备查验。完成至少1家违法维修企业的查处任务,并有完整的处罚档案。(具体详见附件4)

第四组:驾训市场整顿小组

负责人:唐文明、孙海涛、白冲

要求对驾训市场严格按许可标准重新进行检查整改,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改,对检查不合格的部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特别是对驾校监控人员的服装等硬件设施要求必须全部达标,同时每月要和公安、交警部门各联合检查1次,要求每次检查都要有检查记录,以备查验。(具体详见附件5)

第五组:执法活动专项整顿小组

负责人:胡铁英夏玉姝刘巍张丽梅

具体要求:准备以下方面的微量物质检验工作,以检验记录为准。

1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出勤率达到100%。(具体详见附件6)

2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间不得少于240天。(具体详见附件6)

三。节日交通执法人员出勤率达100%。(具体详见附件6)

4客运、货运、维修、驾驶培训市场整改跟踪材料监管

检查落实到位,以监理记录为准。

5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跟踪资料,以监督记录为准。

6.督查执法人员的培训及行风、纠风痕迹材料落实是否到位,

以督查记录为准。

第六组:运输管理大队执法培训整顿组

具体负责人:徐子春、夏玉姝、刘巍

具体要求:

1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培训,5月31日前完成培训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体法发【2008】562号)《道路运输管理规范》(交公路法【2008】382号)的培训及考核等工作。(具体详见附件7、附件8)

2.5月31日前完成文艺节目的排练工作。

三。5月31日前完成摄影、书画比赛的准备工作。

47月31日前组织“前郭杯”运动杯训练活动

动。5.9月份完成对职工集中军训工作。(具体详见附件9)

6.积极配合市运管处做好“百名运管员”政行风评议活动。

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有效解决

决好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8每月与**法务部门或整改部门共同完成一次运输管理队伍建设和整改情况的联合检查。

第7组:安全改进组(详见附件10)

组织机构:组长:陈喜龙

副组长:万子顺

成员:唐文明、徐子春、胡铁英、王占宝、廉洁

关英萍许大欣陈力国孙海涛孙长发

具体要求:

要求客运、货运、维修、驾驶培训各业务部门每周对客运、货运、维修、驾驶培训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联合公安、工商、物价、法制、整顿等部门每月对各运输市场进行两次联合检查。要求每次检查都要有被检查单位(企业)的检验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记录和签字。

第八组:痕迹材料及处罚档案检查组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

材料(痕迹)总体负责人:万子顺

单位总体材料(痕迹)汇总负责人:廉洁

团队建材负责人(痕迹):徐子春

队建材料(痕迹)负责人:夏玉树

业务材料负责人:胡铁英

业务资料(迹线包括四大运输市场上的各种资料和执法资料)负责人:刘炜

客运具体责任人:关英萍

货运具体责任人:许大欣

维修具体责任人:陈力国

驾训具体责任人:孙海涛

督查单位全部痕迹材料是否全面

具体负责人:胡铁英

成员:夏玉姝、刘巍

(3) 最终验收(11月30日前完成)。

1.及时报送工作动态。要求材料卷宗核查小组人员从4月份开始,于每月5日前,将开展活动的阶段性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本单位市场监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运管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验收(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核查小组对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检,做好迎接上级部门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11月20日至11月30日)。总结的内容包括市场监管年活动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于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上报上级部门市场监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及奖惩规定:

1.要求全体运管人员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不休息,大干到年底,有事向所长请假,病(事)假人员一律按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2省市检查涉及扣分的,共扣1分,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员3个月的绩效工资;扣3分,相关责任人取消6个月绩效工资;扣5-10分,取消相关责任人的年度绩效工资;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年度绩效工资,3年内不得增加工资。

(三)省,市级检查加分的,加计1分,有关负责任每人奖励1000元;加3分,对相关责任人员每人奖励3000元;加5分,对相关责任人员奖励5000元。

监管方案(篇8)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x政发【2016】x号),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县政府《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定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绿洲、建设品质活力江永”这一中心,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为全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工作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网管化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分级分类”监管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电子动态监管信息,确保工作有记录、可追查;二是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四是针对2016年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进行过立案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奶制品、白酒、肉制品、冷冻饮品、桶装饮用水、麻辣小吃等高危产品种类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二)信用数据建档。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用纸质档与电子档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信用数据建档,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日常巡查记录、监督意见书、监督抽检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监管信用档案录入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备案率要达到100%。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的要求,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符合评定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评级且按要求规范公示,督促餐饮企业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三)食堂达标工程。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扎实推进标准示范建设,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17年底,全面提升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软件硬件设施科学合理,做到可视、可观、可知。(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争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食品经营),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条件成熟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生产消费的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配制酒、米粉食用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农村自备酒席场所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学校及周边无证照经营、仿冒和“五无”食品、“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积极推进食用油米粉综合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六)食品监督检测。完成上级下达的日常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对2015年度抽检不合格单位、产品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专项整治高效开展。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把好食品源头监管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食安股、基层各分局)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3.15”“12331”等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按计划对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责任单位:人教股、法规股、餐保化股、食安股)

(八)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在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化解风险,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九)换证发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与验收和换证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形成县局机关与基层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局面。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向省、市局建议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责任单位:食安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友仁;常务副组长:何新军;副组长:县局各党组成员(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不另行文);成员:各分局、股(室)、队、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食安股。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根据本辖区内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将监管任务网格化,按片分解,明确监管责任人,保证监管措施实施到位。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县局机关、各基层所要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股室与各所的工作特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与意义,及时报道监管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食品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健全食品企业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分局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定期报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对工作开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或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监管方案(篇9)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需求为目的,把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服务民生与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合同监管职能作用结合起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切实加大力度,继续做好银行业、电信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治理工作,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其他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监管,依法查处一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促进合同监管履职到位。

二、整顿监管的重点

本次整顿监管工作的重点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供电、物业管理、餐饮、旅游等行业中,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本着兼顾其他的原则,各单位另可根据管辖区域消费者反映问题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开展整顿行动。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有的放矢,完善工作(1-3月上旬)。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作部署,今年3月前要继续做好银行业、电信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治理工作。各股、所应按照《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电信业和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开展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工作重点内容进行集中规范和监管,对发现的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自行清理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各股、所要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霸王条款”的识别能力,形成对违法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经营者的强大舆论压力。

(二)确定重点,细化方案(4月-5月上旬)。对五个重点整顿监管行业,各股、所要积极开展调研,认真研究该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摸清行业的现状,收集该行业正在使用的格式条款,分析研究群众举报的线索,找出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有目的、有重点的推进工作,并联合行业协会或业务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行业所属企业进行自查自纠。

为确保各股、所能够紧扣时间节点,有重点,有步骤地完成今年的合同监管任务,我局将选择部份重点行业统一进行整治,各股所要严格按照《县工商局2014年度重点行业格式合同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附件4)的要求统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重点抽查,依法查处(5-10月)。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专业性较强,各股、所针对前期调研摸底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行政指导,指导行业、企业针对问题全面分析,自觉纠正不合法的格式条款。针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中易发、多发、侵害消费者权益严重、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企业,集中采取行动,企业拒绝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问题的,要依法进行查处。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案件,在社会上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各股、所在查办合同违法案件时要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指导经营者、消费者不断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此外,对于已整治过的行业,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行业代表共同制定、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努力做到合同文本内容详细、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平衡,更好地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认真总结,示范推广(11月)。各股、所要对全年本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积极参与全区查办合同违法案件经验交流和2014年度“十大典型合同违法案件”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各业中,尤其是银行业、电信业、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供水、供电、供气以及其他共用事业、垄断行业中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既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也是合同监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整顿监管合同格式条款,是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工商部门合同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责,更是工商部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服务大众、服务民生的体现。各股、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整顿监管格式合同条款工作是维护合同公平、化解消费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工商机关服务民生、维护公平的有效途径。

(二)分工协作,搞好协调配合。

对合同格式条款整顿监管工作涉及工商系统内部多个业务条线,各股、所要协调各方,加强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增强系统上下的良性互动,形成执法合力。外部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法律专家、新闻媒体的协作,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深入沟通,充分了解该行业的发展现状、行业特征以及特有的合同规则等,以保证对相关格式条款进行正确的监督处理。

(三)加强执法,注重长效监管。

各股、所要始终坚持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有机结合,以执法为主、指导为辅,两者兼顾、相辅相成。对群众反响强烈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要加大执法力度,将规范格式条款与打击合同欺诈、加强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合同监管履职到位。同时,在参加市局统一组织开展的重点行业整治的基础上,我局要结合辖区的业态分布情况,对本辖区内较为集中的行业、老百姓反映较多的行业进行整治。各股、所要把整顿规范工作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相结合。以企业合同履约状况公示为抓手,将企业消费类格式条款的公平状况作为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重要条件,积极推进企业合同诚信体系建设。

要把整顿监管工作与加强网络监管交易平台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监督管理,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与申请进入平台的网店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为重点,依法规范、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和网店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和网店经营者权利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增强执法人员对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的判别、认定和查处能力,各股、所可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方式择机开展合同监管工作的培训。

(五)做好工作材料的报送。

请各单位于8月11日前上报《市重点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分析表》,并分别于6月10日、10月31日前上报《全市工商系统2014年整顿监管合同格式条款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及整顿监管工作总结。如有疑问,请与市合股联系。

监管方案(篇10)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行政检查权裁量空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对执法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探索通过公证部门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到现场监督等形式,强化过程监督。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

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情况,应当按要求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加快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六)健全“双随机”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失信者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将严重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者依法予以市场禁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七)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对接省级各部门在推广随机抽查过程中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对下级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细化推进“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抓好督促落实,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培训。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报道,为“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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