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演讲稿怎么写

09-26

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要让自己的演讲内容可以深受观众认同。好的演讲稿能够让演讲者更好地传递情感,演讲稿是确保我们演讲成功的重要核心,是不可忽略的一部分,哪些主题演讲稿值得自己拿来参考呢?想要了解“法制教育演讲稿怎么写”的专业知识不要错过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的整理,请了解以下相关信息!

法制教育演讲稿怎么写 篇1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预防校园暴力犯罪》。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时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宿舍内因口角发生冲突,小阳用刀捅死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死,之后小阳割腕自杀未遂,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同学们,你们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是我们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看到此类校园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现就中学生的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及生活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与学生进行交流。

首先我来说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字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在校学生约2.5亿人,其中违法犯罪学生约占60%。

从危害性的角度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发育不成熟、思想简单、冲动鲁莽,其犯罪危害性很大。另外,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90年代到现在,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

再谈中学生常见的不良行为及其应受到的惩罚。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 *、听淫秽色情音像制品、书籍等;(8)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如商业歌舞厅;(9) 其他严重违***公德的不良行为。

那么不良行为有哪些危害呢?这里就以其中的两例说说其危害性。

一、携带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的危害性:有的同学可能认为携带刀具不违法,其实《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学生们不把刀带进校园,悲剧就不会发生。希望同学们能从中吸取教训,时刻注意安全,远离危险品。

二、打架斗殴行为的危害性。打架斗殴是学校经常发生的一种违法行为,也是扰乱社会治安的一种行为。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就是升一档,违法行为越重也就处罚越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十四岁以下的人、六十岁以上的人;(3)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同时,我们应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造成轻伤以上的,还应当负刑事责任。就是去坐牢!

那么,如何提高自我防卫能力,预防校园暴力犯罪的发生呢?

一。提高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掌握正确的防卫方法。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学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学有什么不良的动向,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或者保卫科报告,让老师介入处理;外出一定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3、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从生理和心理特点来看,中学生正处于向**过渡的时期。他们各方面都不成熟。他们也是最情绪化和冲动的时期。一旦冲动就会导致违法犯罪,铸就终身遗憾。

4、学会与人相处。在学校里,学生之间总有一些矛盾和摩擦。学生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相互相处,相互配合。在意见和矛盾冲突的情况下,一定要冷静,决不动用精力,更不要互相争斗,伤害自己或他人。

同学们,我们肩负着努力学习、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和社会要求我们知法、知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霍邱中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希望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模范,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要维护合法权益,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最后,祝各位同事工作顺利,各位同学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演讲稿怎么写 篇2

范文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国家设定的普法日,也是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说到法律,我想你对它并不陌生,或多或少你对它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

当然不是,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因为在这个社会里,你不是唯一的一个。我们拥有的自由是法律所支持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向我们每一个人明确了是非的界限,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最基本的素质。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

在网络普及的过程中,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就是“权利”问题。是的,它有效地将网络推向了平民。然而,随着网络信息垃圾的增多,失控酒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显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焦虑。

一些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络脉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影响案例不胜枚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上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加强管理,运用法律强制措施,维护网络安全、健康、文明。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正确对待互联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学生:让我们从文明做起,不断增强法制意识,抵制不好的**。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范文二:

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最近学校出现了一些违纪现象,如到校门口的小店买零食吃、动手打人,损坏公物……如此种种,令人担扰,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前不久,某小学高年级的几位学生,趁老师不备,翻围墙去了一家游戏厅,因琐事和厅内的闲散人员发生了争执,并用刀捅死了一名人员。我们可以从这场悲剧中学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

趋利不可忘法!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遵守相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些学生认为,谈纪律就没有自由,谈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

但如果把鸟放进水里,鱼从水里出来,它们不仅会失去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去。人们可以在路上自由行走,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马路,被车辆撞倒,就会失去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限制的自由。例如,当你进入阅览室时,它很安静,你只能偶尔听到读书的沙沙声。对于那些想读书的人来说,这种和平是多么珍贵!

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所以你可以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遵守纪律,大声谈笑,这种自由就会消失。

在学校里,学生之间总有一些矛盾和摩擦。学生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相互相处,相互配合。在意见和矛盾冲突的情况下,一定要冷静,决不动用精力,更不要互相争斗,伤害自己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小学生肩负着今后努力学习、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和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守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福新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范文三:

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前不久,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品丁烷。我们可以从这场悲剧中学到什么教训?

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遵守相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有些学生认为,谈纪律就没有自由,谈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约束。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俗话说:没有规则,没有圈子。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进水里,鱼从水里出来,它们不仅会失去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去。

人们可以在路上自由行走,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随意行走,被车辆撞倒,就会失去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限制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例如,当你进入阅览室时,它很安静,你只能偶尔听到读书的沙沙声。

对于那些想读书的人来说,这种和平是多么珍贵!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所以你可以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不遵守规则大声说话,这种自由就会消失。

中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后备力量。他们把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但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中学生正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烈、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容易动摇的时期。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把这青春期的到来称之为“人生的第二次诞生”。

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感情容易冲动,仿似一艘航行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说干就干,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身憾事。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最重要的部分往往只有几步之遥。同学们,找范文就来www.

downhot。要慎重啊!

在学校里,学生之间总有一些矛盾和摩擦。学生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相互相处,相互配合。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中学生肩负着今后努力学习、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和社会都要求我们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实验初中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做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我们不应该对法律感到陌生。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因此,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那么什么是违法呢?违法就是违法,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处罚。学生王某从小娇生惯养,在校时经常跟同学打架,上课不守纪律,不听教师的教诲,他的心目中,没有礼貌、道德观念,因学习成绩跟不上,自动退学。

打工后,经常无事生非,打架斗殴,曾几次在公共场所结伙打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过后王某不接受教训,后在一次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上述案例中,王某在校行为属于违纪;被公安机关拘留的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行为,是触犯刑事犯罪行为,王某的后两种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还有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某中学三名学生旷课到另一中学,在校门口对一学生进行恐吓、殴打,迫使其掏出自己身上携带的40元钱。这些学生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上述的案例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弄清楚在日常生活中,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依法严格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守法、**,做文明中学生。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来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的脆弱性;其二,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激进粗暴;其三,享受的欲望。客观因素方面,一是对家庭教育的认识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

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影响。

对学生来说,要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消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是另一种隐蔽、偷偷摸摸的活动,只能在黑暗中进行。

如果我们让阳光照在校园里,罪犯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在打击校园犯罪的同时,还要增强自身的自卫能力:

一。提高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打击罪犯的勇气。校园犯罪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生不团结,缺乏打击犯罪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他们情不自禁地让他们得逞,因为他们屈服于犯罪分子的暴力。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第二,外出要请假,晚上要和同学、老师一起去,让他们知道你要去**或者有问题要照顾,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你;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大胆揭露坏人坏事,不要姑息汉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发展,全社会要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高举明天的太阳。

法制教育演讲稿怎么写 篇3

法制教育发言稿

刚才,我校法制校长、朝阳派出所王所长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大家也一定很有感触!这次法制教育专题会,也是我校为配合宣传法制教育、宣传《全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学校开展学法、懂法、守法活动而召开的专题会议,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开好这次会议,王所长作了精心的准备,在百忙中专门为大家做法制报告,在此,我代表全校师生,向王所长,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这次法制教育座谈会上,王主任列举了许多案例,用鲜活的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犯法的人员,在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曾有过学习和深造的机会,有过美好的童年。美好的理想也曾在心中扎过根,他们也有过上大学,为祖国、为人民做贡献的远大志向和理想。

但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小打小闹,不拘小节和违反《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开始,逐步由违反纪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耻辱,也给自己带来了终生的悔恨,可以说教训是沉痛的,也是发人深省的。王所长所列举的这些案例,无疑都是血淋淋的,这些犯案人员所走过的弯路,以及他们犯罪的起因,给我们以警示,都是非常沉痛的教训。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从近段情况看,学校虽然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德育处狠抓了常规管理,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进行督促检查,目的是为了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同学们舒心的学习。学校的校风校貌也因此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绝大多数同学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体现了良好的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为我校的振兴和良好校风的形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也有少数同学的所作所为,是不尽如人意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是背道而驰的,与《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进行规范》是相违背的,如不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很可能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些同学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旷课现象严重,有些同学在别人上课期间,他却在球场上打球,或者到校外玩耍,不仅耽误了自己的学业,也影响了别人的学习,影响了班集体的荣誉。

2、有的同学沾染了一些坏的习气,吸烟喝酒,有的经常泡网吧,不仅降低了自己的形象,也增加了家庭的负担,败坏了学校的声誉。这是中学生守则绝不允许的。

3、有的同学个人义气严重,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动辄出手,结伙打群架,伤害了同学感情,影响了团结,严重的还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打得火热,勾结外来人员,来校寻衅滋事,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4、有的同学贪图安逸,平时学习不努力,缺乏勤奋学习的意志,刻苦程度差,不愿动一下脑筋,不肯下一点气力,课上不认真听讲,课下抄袭别人的作业,到考试时只好弄虚作假,想方设法作弊,甚至雇人**。有的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明知违纪,却一意孤行。*

法制教育演讲稿怎么写 篇4

法制安全教育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概括如下:

一。不良的社会影响使人们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一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

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2。放松自身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学习中,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下面是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就是前些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十一”长假期间回到新昌,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房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4年,就是说一生当中的**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当然,他的堂兄因为抢劫的次数和数额被法院判刑15年。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在平时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重要的提醒是要有自尊、自律、自强,不要插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低头,不允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要随便乱,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不息,就是不甘于堕落而奋起。

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

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

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

法制教育演讲稿怎么写 篇5

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宋剑湖小学法治副校长,根据关工委委托,街道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因此,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正处于发展阶段,身心方面还不成熟,对错观念和善恶标准也在建构中。因此,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和道德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要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便于小学生的认识和了解。小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你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让学生学习法律是法学教育的首要工作。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

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饮酒等。如有违反,学校将对你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

法律是约束我们的最高规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当你出生时,法律赋予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你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你们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你进入老年时,法律也规定你的孩子必须尽他们的责任来赡养你。

法律会陪伴我们结束我们的生命。因此,我们必须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学了法律之后,学生要做的就是了解法律。学而不懂等于不学。经常有人触犯法律,但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们在受到法律制裁之前不会后悔。让我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案例:

严某,男,14周岁,为南京市某小学在校学生,平日在学校,严某就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又是高年级的学生,别的同学对他总是“礼让”三分,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一次他去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打游戏机时,由于身上带的钱已经用完,却又很想继续打游戏,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五年级学生丁某索要游戏币,丁某惧怕严某对其动用武力,便毫不抵抗的将游戏币交给了严某,严某拿着“战利品”又去潇洒了起来。就这样,严某经常出入游戏室,每次游戏币用完,就向低年级的同学“借”。

时间长了,严某便引起游戏室里的小混混张某、李某的注意。张某、李某见严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跟着他们混,严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在学校就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张某、李某。

于是,严某每天放学后都去游戏室找张某和李某玩电子游戏,并逐渐学会抽烟、喝酒等恶习。有一次,严某和张某、李某在打游戏机,李某发现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于是就让严某去买,可严某身上的钱全部用来买游戏币了,**还有钱啊,但严某心想:平日里都是李某、张某发香烟给自己抽要是不买又觉得不够义气。

这时,严某想到可以像平日里向低年级同学索要游戏币那样索要钱去买烟,心里不禁暗暗自喜。接着,严某就去寻找索要的目标。这时,还是五年级的丁某出现在严某的视线里,严某很快地走到丁某面前,将其拖到了游戏厅的厕所里面,并对丁某进行了搜身,丁某依然没有反抗,严某在丁某的口袋里面摸了半天也没有发现现金,这让严某非常的失望。

就在这时,丁某的手机由于收到了信息突然响了起来,这便给了严某新的启发,于是,严某便抢了丁某的手机,这下丁某反抗了,用手死死的拉住严某,严某为了尽快地摆脱丁某,便招来张某、李某二人对丁某一顿毒打。紧接着,严某将枪来的手机交给了张某、李某,于是二人便去就近的二手机**市场将抢来的手机以五百元的**变卖了,三人将这五百元用来买烟、喝酒、打游戏机挥霍一空。第二天,由于丁某父母的报案,警察来到学校将严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严某对犯罪事实如实交代了,可严某却丝毫不知他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

2008年4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判被告严某因已到法定责任年龄14周岁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改造。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此案件深刻地反映出了学法、懂法的重要性,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继续的发生。

同学们在学习、了解法律之后,更应该清楚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和严厉性,所以同学们今后不管是在家、在学校、还是踏上社会就更应该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行为,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语在座的各位同学应该都不陌生。一个人生下来,他的品质本来是善良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外界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控制力的薄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7周岁,南京市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住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大溜东村。陈从小就很爱开玩笑。他不想学习。他经常逃课抽烟。

陈某在中桥中学就读期间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然而其不思悔改,于2006年3月20日,在网吧与新闸中学在校生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引起了网吧秩序混乱,和财务的严重损失。当天下午,因为陈某咽不下这个口气,他和我们学校十多名学生纠结起来,来到新闸中学报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冲进新闸中学,正好撞见正往校门口走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转身就跑,可学校的范围毕竟有限,丁某在学校操场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学校老师当即报警,十余名学生闻风而逃。

第二天,八卦洲派出所民警来到学校将陈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讯问,陈某供认了违法的事实,且交代了其余参与斗殴的人员。派出所对陈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学校给予陈某严重警告处分。

之后,陈的父母赔偿了丁的医疗费,陈和丁的父母也赔偿了网吧的损失。据了解八卦洲派出所已经不止一次的在中桥中学和新闸中学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相信陈某对此行为的性质也是有所了解,可陈某仍然目无法纪,大打出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这正是因为陈某平时养成的恶习和自制力差所导致的。这件事并没有让方陈某吸取教训,改变过去。

2006年9月,陈某初中毕业,进入南京机电技工学校。2007年4月3日中午,陈某和殷某在学校与汪某发生争执,要求汪某使用游泳池的自来水。陈某、殷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脸上出血,汪某扬言要报仇。

半小时后,陈某与殷某又在公交车站遇见了汪某,便随便找了个理由又将汪某一顿毒打。晚上,汪某气得纠集了4个小流氓,找陈某和殷某的宿舍放学报复。在打斗中,陈某因为势单力孤便随手抽出床下的一把砍刀将汪某砍伤,其余4名小混混见状立即逃跑,陈某、殷某也逃之夭夭。

受伤的汪只有一个躺在地上。几分钟后,迈皋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到达现场,将受伤的汪某送到医院救治,并组织警力将陈某、殷某抓获。经审讯,陈某、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7年5月9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现正在我们八卦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陈某长期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屡屡违法。 如果他将来仍然不悔改,法律肯定会给他更严厉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这个案例,我希望学生不仅要学习和理解法律,而且要遵守法律。

在学习法律之后,学生也应该运用他们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学生在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要牢记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第二,如果学生发现自己受到或曾经受到非法侵犯,他们应该采取正确的方式来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同学们,在加强防范来自别人对你的侵害的同时,大家也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自己约束好自己,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注意交友,不要与社会上性格不好的闲人交往,尤其是那些社会上的小流氓。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独身回家的孩子进屋前要注意观察,不要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应该随便开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希望所有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最后,祝同学们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法制教育演讲稿怎么写 篇6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小学生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在中小学开展。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其次,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

一些学生的家长让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辍学。学生:遇到这种事情你会怎么做?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父母必须使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报学校或者有关单位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

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习法律,才能了解法律,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只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维**律的权威和尊严,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

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是很有必要的。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6至12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职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

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

《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六周岁不受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接收。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 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

一。学生乘车时要注意安全:①头、手不要伸出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 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聊天,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要注意安全:①右侧行走;② 不要在路上跑步、玩游戏或打球;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先听这样一个例子: 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品丁烷。

我们可以从这场悲剧中学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遵守相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些学生认为,谈纪律就没有自由,谈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约束。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俗话说:没有规则,没有圈子。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进水里,鱼从水里出来,它们不仅会失去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去。人们可以在路上自由行走,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随意行走,被车辆撞倒,就会失去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限制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例如,当你进入阅览室时,它很安静,你只能偶尔听到读书的沙沙声。

我们的小学生肩负着今后努力学习、建设国家的重任。国家和社会要求我们知法、知法、守法。在学校里,学生之间总有一些矛盾和摩擦。学生要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相互相处,共同努力。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

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柯桥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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