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们都会写,但能不能写好还是未知数。写作文可以体现一个人的基本功夫,一篇优秀的作文能引起读者的共情,你是否对写作具有浓厚的兴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冰与火之歌读后感(必备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暑假总是炎热而有绵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测验的心思,我开端触摸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其不意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早年也看过一些奇幻体裁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作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作,乃至其间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可是精深而又生动的言语却让人彻底发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负担烦琐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共同的描绘方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视点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凑集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紊乱,还给人一种庞大国际的感触。马丁的描绘适当朴素,没有富丽的字眼只需奇妙的比方,让他笔下的人物与国际显得绘声绘色。
而与其文学功底比较毫不逊色还有其关于这个故事的构思,权且不提那简直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作之上的上台人物数量,光是那可以招引读者持续阅览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现已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著作的长度与其情节的扑朔迷离,在此就不花费时刻赘述故事的内容了,仅有想谈的是这部著作的最大一个特色。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力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特的感觉,分明觉得不该该会发作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作了,并且无法让人发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触,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端,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触,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端在国内发行时的宣扬词映入眼帘的片刻:严酷的盛宴。对,没有比“严酷”更适合来描述这部著作的词了,重温了《权力的游戏》的我其时如此想道,在这部著作中每个人都是相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长处和缺陷,各自的挣扎与救赎,逝世与不幸会相等地来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可以幸免于难,只需冰与火之歌依然唱响着……正由于严酷,所以实在,正由于严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由于它所描绘的那个国际便是活生生的,严酷的实际。
在每一部著作中,一般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欢的人物,《冰与火之歌》也不破例,琼恩·雪诺,便是那个孩子的姓名。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由于他的姓氏,雪诺,非常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世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谁的孩子的,也便是所谓的私生子。具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考究荣誉职责的父亲关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阐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具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饱尝相同教育的时机,可是却更添了他的悲痛,无论剑使得再好,脑筋再优异,他依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实际促进着他具有了比同龄人更老练的思想。在《权力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完成幼弟布兰的愿望也为了解救那五只失恃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关于父亲的称号),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具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描述为:此时他全身心肠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由于他是将自己扫除在外才可以正好凑出相同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问询琼恩他莫非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天然,也便是从这一刻起我喜欢上了琼恩,那个仁慈不幸的孩子。琼恩相同也是个非常刚强有主意的孩子,当他发觉到即便他持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奉献,乃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决然挑选了脱离,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扎长城边沿的黑色集团,这关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端严酷的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美丽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只永久无法成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居高临下,控制四方,你却只需做牛做马的份;他人骂你是‘乌鸦’,却会敬称他为‘陛下’;他不论干下多么无聊事,一概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便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假如这些真能对我形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样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样办?”
“持续困扰,但据守誓词。”
他便是这样一个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分,我也会暗里幸亏,幸亏他仅仅一个私生子,幸亏他加入了守夜人,由于这样他便不必被卷进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信任着。即便守夜人再怎样艰苦,即便长城外有着再风险的敌人,都比不过离心离德的宫殿奋斗的险峻,只期望他可以在远离权力愿望的当地据守着他的信仰。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靖的要素仍是呈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承诺假如琼恩乐意向他发誓效忠便可以让他成为真实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利诱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神往过或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观正是由于不行完成才会被称为奇观。虽然在这一卷中,琼恩终究仍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可是我信任,怅惘往后的他依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许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严酷的游戏中被逼长大的,仅有的期望只需期望其间依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取得终究的安眠——即便这是一个再难达到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书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悠远,可是无论如何,在阅览《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向走下去,直到终末的来临。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
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
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
人生百态,世事无常。看另一个奇幻世界里的争夺,阴谋,杀戮,王位争夺与人性挣扎,品味另一个冰火人生。
一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人性”,人性,这神秘又可怕的东西,隐藏在每一个人的骨子里,它有美丽的一面,也有兽性的一面,令人又爱又恨。俗世因人性而美丽,也因人性而沉沦,《冰与火之歌》描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是奇幻的世界,夏季和冬季均可逾年,人的一生能经历的寒冬酷暑非常有限,人分蛮人和文明人,野蛮人在北方,与南方的文明人有“长城阻隔”,不过此长城非彼长城,它是用巨大的冰块砌成的,军队被称为狩猎人部队,都着黑衣,抵御蛮人。
主人公是镇守边疆的史塔克家族,全书围绕王位,展开了一系列对阴谋,杀戮,人性的描写。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动人心弦,扑朔迷离,摄人心神。让人欲罢不能,由于情节太过离奇,阴谋太过神秘,所以刚读前几本时一直处于一种看不懂的状态,但渐渐习惯了她的多端同时发展和情节多变时,你就再也不想放下这本书了。
整套书分为五个小系列,我只读了前两个小系列,但已经被她迷住了。我在布兰的伤病中悲痛,在琼恩的坚毅中成长,在史塔克的探寻中坚持,在王后的阴谋中暗骂,在小指头的正邪中分辨,在小恶魔的滑稽中取消……
《冰火人生之歌》是世界文学巨匠乔治.马丁大师的复出之作,在世界上也斩获无数奖项,奏出一曲冰与火之歌。
就这样的一个奇幻小说世界,让我留恋往返。本书对人性的刻画与揣测令人惊叹。作者以露骨的笔调,无情讽刺了人性的丑陋、罪恶、无情与阴毒,令人不禁心惊胆寒,但对史塔克一家人亲情的描写却又那么温暖、感人,形成了高峰与幽谷的对比,引起人们对人性的思考。
通过这本书我也进行了我自己的思考。我认为,人性的光辉远大于背后的黑暗,正所谓邪不压正。试想假如这个世界上尽是卑鄙、无耻、阴毒下流的小人,地球足以被毁灭几次了。而人性的光辉则是什么也掩盖不了的,古往今来,如果没有人性光辉的闪烁,没有先贤智者的教导,没有历史长河的洗练,没有人性中的美,我们人类是如何有今天的文明,如何站在食物链的顶端的呢?
光明与黑暗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有了头顶的光,才有脚下的影。我认为要理性地对待人性,不能厌恶它,反而要喜欢它,做自己人性的掌控者,扼住命运的咽喉!
看到黑暗不可怕,没有光芒才绝望,我们要努力克服人性的阴暗面,掌控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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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说到席恩葛雷乔伊在临冬城,在小剥皮拉姆斯雪诺的唆使下,用最为惨绝人寰的方式处置了代替布兰和瑞肯的那两个农民的孩子。这一做法完全震动了整个北境,不仅仅让席恩成为北境人心中的梦魇,而且只要是内心还对史塔克家族有效忠之心的人都恨不得弄最残忍的方法来终结席恩。但是对于这一切,席恩虽然感觉到现在的处境已经不容乐观了,但是并没有意识到他自己和北境人民的关系已经变成了你死我活。
除了席恩和北境的关系已经恶化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他和他自己的家人和铁群岛的铁民的关系也呈下降趋势。因为之前为了掩盖杀死假布兰和假瑞肯的真相,他还处决了那三个帮忙的铁民,也让他在自己的这个小团队中处于了离心离德的边缘,但是不管怎么说,现在的铁民毕竟还是他自己的家人和唯一的助力,在他们之间对席恩来说也还有一线生机,不过席恩是否能够把握得住呢?
席恩的姐姐阿莎葛雷乔伊在森林堡收到了席恩的渡鸦之后,还是很快亲自带人来到了临冬城。阿莎的这趟行程不管从哪个层面上说,对席恩都没有任何的恶意,而且是唯一一个真正对他施以援手的家人。首先阿莎是可以派人来临冬城传达她自己对于攻战临冬城这件事情的看法的,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亲自前来;其次阿莎在劝说席恩的时候就跟席恩解释过森林堡和临冬城之间的巨大区别,以及她本人对铁民的深刻认识,因为铁民的力量根植于大海,在海上自不必说,但是在陆地上无论是作战还是袭击都要靠近大海才能够最有效能的发挥他们的特长,如果深入陆地的话,他们还留在海岸边的船只一旦被毁,他们就会在劫难逃。森林堡因为靠海,而且只是一座木质结构的城堡,所以可以长期占据。但是临冬城就不一样了,它是一座内陆城堡,距离大海的距离应该大概有上百英里,对于铁民这个人数本来就少而且不善于陆战和守城的民族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再次阿莎也跟席恩说了,他对布兰和瑞肯的做法已经弄得北境天怒人怨,本来这两位小少爷是他们这趟劫掠之中最具价值的人质,但是被席恩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毁尸灭迹,真的有点偷鸡不着蚀把米的意味;最后阿莎苦劝席恩和她一起离开,不要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孤独而悲惨的死去。
席恩本来是对自己的这种境况也感觉到了担忧的,但是这些话从姐姐阿莎的口中说出来,情况就完全改变了。他不可理喻的认为这是姐姐嫉妒他拿下了临冬城这座千年古堡的下作伎俩,因为在席恩的心中一直把姐姐当成铁群岛继承人的这一点没有改变,姐姐之前在他回到铁群岛这段时间里面对他的嘲弄历历在目,姐姐在和他一起进取北境的过程当中拥有的兵力是他的数倍,但是所取得的战果远不如他也在他的心中扎根。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阿莎对席恩说的话适得其反,不但没有能够劝说席恩一起离开,反而坚定了席恩要继续留守临冬城的决心。
在拥有上帝视角的读者看来,肯定觉得席恩这样的做法极其幼稚,而且联想到后来那种在冰与火的世界里面近乎地狱般的折磨而言,这样的决定很难不让读者留下一声叹息。但是如果深入席恩的内心,这一切都是可以理解,也可以让他说服自己。他从十岁起就一直在临冬城生活,他在长达九年的养子生涯中,亲眼目睹了北境人民的耿直和善良,也目睹了史塔克一家深受北境人民的真心爱戴。虽说在他之前的岁月之中,思想意识并未完全形成,但是铁民的那种“强取胜于苦耕”的文化和北境的人民这种在寒风凛冽的环境当中自强不息的生存状态是截然不同的。他也是想做好人的啊,他也在孩童时刻曾幻想过如果某一天能够迎娶珊莎史塔克为妻,当一个真正的史塔克有多么好!如果这些幻想都能够实现的话,他还会回去当铁群岛的王子,那个弹丸之地的继承人吗?我相信他之前应该是在自己的内心里做过选择的,他的内心不仅仅有对这座千年古堡的崇拜和向往,而且北境的一切都已经成为了他自己心灵世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现在真的要放弃这一切,放弃这些在他真正有了思想活动之后的美好梦想吗?放弃了又如何,回到那个年少时并没有太多印象,并且野蛮而血腥,加上前一段回到家后,每一个自己的家人,每一个和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人都对自己进行羞辱的那个地方去吗?不能放弃啊,北境人民从之前到现在从来就没有对不起过席恩啊,奈德史塔克固然如此,罗柏史塔克也把他当成自己的兄弟,自己的家人何时这样想过,何时这样做过呢?席恩这一路走来,一路对北境人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的源动力,都是他自己对铁群岛继承人的妄想,都是他自己想要所谓成就大事的心思在作祟。他一直都在豪赌,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灵魂都放到了赌桌上,如果现在撤出临冬城回到铁群岛,自己之前所做的一切就会血本无归,就会穷途末路。既然这一辈子得不到北境人民的爱戴,那成为北境人民心目中最恨的那个人,好像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吧。有时毁灭也是一种快感!
席恩不知道他自己已经寡不敌众,在劫难逃了吗?他比谁都清楚,但是回去又有机会吗?在他心中也直接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这时的席恩想到过死吗?我相信他这时候就算没有进行深度思考,但是也还是想到过的,不过可能他想到的是,自己走到这一步大不了就一死,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还会在不久的未来经受那种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折磨而已。阿莎见劝说席恩无果,就离开了临冬城,把自己唯一的弟弟,把巴隆葛雷乔伊大王目前还唯一活着的儿子一个人留在了他成长了九年的那个地方。席恩下一步是如何走到山穷水尽的,敬请期待下一期分析。
这是一本引起我强烈的阅读欲望的一本名著,早在三年前,我就听闻了他的鼎鼎大名。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偶然在书架上发现了它,便拿起来研读,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也正是因为它,我才走进了西方魔幻小说的门。(M.LIuxue86.COm 出国留学网)
在翻开这本书时,我就被吸引住了。译者在本书的开头有这么几段话:“本书采取了独特的试点人物视角,坚决不开‘上帝视角’。其次,本书每个章节张弛有度,能引起人连续的阅读。第三,本书诚如前文所提及的,其核心在于‘人’······在其他幻想文学作品中,读者往往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急时刻能化险为夷,而本书将为你带来真正的惊愕。”
根据这段文字,我跟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和好奇,带着这样的心理,我读完了本书第一册。
事实上,当我读完这第一册书时,看得我是云里雾里的,这可不是以前小时候看的睡前读物,而是一本需要反复阅读的名著。光这第一册就有大小百位人物,都在不同的地点。他们身上的故事也都晦涩难懂。包括一大堆意义不明的预言和伏笔。
但是,作者的的确确用他高超的叙事手法和写作技巧抓住了我的
读书笔记,希望对您有帮助!
眼球。我感觉这本书精彩的地方,还在后头呢。于是我接着读了下去。
先不说那精彩的智谋交锋,作者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真的让我体验到了真正的惊愕——被烙上金箔的爱情,于风中凋零的理想主义。血色婚礼。
在这次巨大变革中,战无不胜的北境之王遭到了部下的背叛,家族数千年的根基毁于一旦,连少狼主自己也和他忠诚的属下埋没在了奔流城中。读后感·一朝一夕之间,他的荣誉和理想都变成了子虚乌有,他失去了自己拥有的一切。整个北境的愤怒,用仇恨聚集的正义之师全歼于奔流。狼王的理想被东西两境变成了吹灭北境复兴的狂风。
这个剧情对我的内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我真正有了想把它研读透彻的欲望。这真的是一曲由人心,家族和欲望组成的“长歌”,而不仅仅是由权力组成的“游戏”。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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