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方案范本

02-12

幼儿园开展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幼儿身心的发展,教师以活动的形式进行教学,更是有利于师生之间感情的交流。为了让活动更加更加有教育意义,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准优秀的方案。那么,关于幼儿活动方案要怎么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矿山方案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矿山方案 篇1

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

《XX省2010年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2010年3月,省安委会印发《XX省2010年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对整治内容和目标、工作方法与步骤、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要求按照“逐项突破、逐年推进、一年一整治、三年上台阶”的工作思路,以预防事故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非法、整治违规、强化管理”为主题,全面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五有五落实十达标”,实现全省非煤露天矿山“合法生产、管理规范、现场安全”三大目标。合法生产做到“五有”,即: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和环保“三同时”手续齐全完备,开采设计正规可行。管理规范做到“五落实”,即:有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台账记录;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演练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项经济政策;安全管理档案健全规范。现场安全“十达标”,即:严格实行分台阶(层)开采,严禁违规爆破,严禁冒险作业,确保排土安全,安全距离有保障,严格管好爆破物品,用电安全,机械运输安全,防范职业危害,预防事故无伤亡。

方案要求,各地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合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营造强大的专项整治声势;四是要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扬与批评并举,创造专项整治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矿山方案 篇2

矿山复绿实施方案是指为了修复并恢复被开采矿山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制定并实施的一套针对性措施和方案。随着全球矿产资源的日益减少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矿山复绿已经成为矿山开采中不可或缺的环境治理工作。本文将从矿山复绿的意义、方案实施的步骤、技术措施以及常见问题进行介绍,让读者了解到矿山复绿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

首先,矿山复绿的意义不言而喻。矿山开采过程中,大面积的破坏和环境污染对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影响。一方面,矿山开采导致土地的大量开垦和破坏,破坏了原有的植被和土壤结构,使得土地无法再进行农业和林业生产。另一方面,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和废气等污染物直接排放到环境中,严重污染了周边水体、大气和土壤。因此,矿山复绿不仅是恢复生态环境,还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

其次,矿山复绿的实施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首先,在矿山规划和设计阶段,要考虑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其次,在矿山建设和开采阶段,要注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在土地开垦后及时进行复绿和植被恢复。再次,在矿山关闭和遗址治理阶段,要进行矿山遗址的整治和复绿工作。最后,在矿山复绿实施过程中,要进行生态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以确保复绿效果的实现。

针对矿山复绿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修复土壤、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污染物处理等。在土壤修复方面,可以通过土壤改良、植物修复和微生物修复等技术手段来修复受损的土壤。植被恢复方面,可以选择适应性强、生长快、根系发达的植物进行绿化和造林,以提高土地的抗侵蚀能力并改善景观效果。水土保持方面,可以采取措施,如建设护坡、挖掘排水沟等,以控制水土流失和防止洪水灾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可以进行保护区的划定和生物多样性监测,并采取措施保护濒危物种和种群。对于污染物处理,可以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进行处理,以减少环境污染的影响。

最后,常见的矿山复绿问题包括资金不足、技术手段不成熟、操作困难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各方的合作,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联动机制。政府应加大对矿山复绿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监管和监测。企业应承担环境责任,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提高矿山复绿的效果和质量。社会公众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参与矿山复绿宣传和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矿山复绿实施方案是一个复杂且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通过制定合理的方案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恢复被开采矿山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只有坚持矿山复绿,我们才能够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矿山方案 篇3

辽政办发〔2008〕5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八日

关于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和省长陈政高近期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坚决关闭安全生产不达标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规范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现就开展全省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本,抬高门槛,规模经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的原则,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整顿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努力实现全省非煤矿山规范、有序、健康、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决取缔非法开采,严厉打击一证多井、一井多家开采和超层越界、乱采滥挖,以及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顿关闭各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及选矿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整合矿产资源开采权,把非煤矿山的数量减少10%以上,实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非煤矿山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 自我约束机制,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等各方面基础工作水平得到提高,安全防范措施得到加强,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内容

全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查的主要内容

1.金属非金属矿山

(1)矿山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已经整合的矿井是否存在名义上整合,实际上各自独立开采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3)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相符。

(4)爆破作业、爆破距离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及预防中毒窒息措施及爆破作业设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5)露天开采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要求。

(6)地下开采矿山是否具备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是否设置了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

(7)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现状,以及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的安全及检测检验状况。

(8)地下矿山是否有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风量、风速、风质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及规程要求。

(9)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及处理方案的落实情况;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方案、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配置情况。

(10)排土场的选址阶段高度、推放高度、总边坡角、防排水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尾矿库

(1)核查尾矿库相关建设工程的核准或审批的情况;

(2)检查尾矿库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和环保竣工验收的情况;

(3)检查尾矿库是否按照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

(4)检查尾矿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和排洪操作管理的作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情况;

(5)检查尾矿库污染物排放达标的情况;

(6)尾矿库是否存在违规设计、坝体超高、超量储存、超期服役、有垮坝险情等情况;

(7)尾矿库是否存在影响公路、铁路、饮用水源安全的情况,尾矿坝下游是否有居民区或重要设施;

(8)检查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

(9)检查企业对尾矿库的安全管理情况,设备设施是否运行完好,抢险物资的准备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10)检查尾矿库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等。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予以整顿关闭:

1.金属非金属矿山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照超过有效期限,应履行而未履行延期手续,或者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未依法履行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

(2)新、改、扩建矿山企业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擅自开工的;未履行竣工验收审批程序,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3)按照《辽宁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辽安监管〔2007〕37号)的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于2007年7月31日后仍未实行机械通风或通风系统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4)露天矿山开采条件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而未采用的。

(5)露天采石场不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标准规定采取分台阶开采,或者一面坡到顶(不含型材石)或者从底部掏采的。

(6)矿山设计开采规模达不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7号)规定的不同矿种的生产能力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7)对存在重大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在实施停产整顿期间,未经整改验收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擅自开工生产的。

(8)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采矿企业在一个矿区范围内超层越界,交叉重叠开采,已构成坍塌、透水、片帮、顶板冒落等重大事故隐患的。

(9)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依法关闭的。

2.尾矿库

(1)建设项目未申请立项审批的;

(2)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

(3)未经环保部门进行环评及环保“三同时”审查或者不合格的;

(4)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尾矿库;

(5)尾矿库下游有工厂、居民区、学校和水源地、公路等公共设施,未经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地质勘察、坝体稳定性分析、调洪演算和现状评价的;

(6)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

(7)尾矿坝未经设计进行施工并投入生产运行的;

(8)尾矿库未经安全“三同时”审查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9)危库、险库以及对重大隐患逾期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10)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依法关闭的。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9月15日前)

1.制定方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量化任务,细化步骤,并认真抓好落实。

2.动员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要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措施得力,工作上务求实效,全面完成本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3.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宣传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并公开曝光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地区和企业。通过宣传,大造声势,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11月30日)

1.自查自改时段。从9月16日至10月10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工作。从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并加大安全投入,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2.集中整治时段。从10月11日至11月10日,各地区要集中力量,全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整顿关闭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进行社会公示、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采取果断措施,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并对已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予以登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在此期间,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和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

各地要组织专家对本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凡不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办理延期换证,并依法实施关闭;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行停产整顿,直至符合要求。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必须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组织实施;安监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的原则,成员由各级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国土资源、工商、环保、电力、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地区的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序、协调、高效进行。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如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制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许可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提请同级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把矿产资源开采证审批、年审关,依法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要按法定程序吊销或注销其采矿许可证;要继续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的力度,对矿井开采布局合理,提出关闭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用地审批,加强用地审批后监督管理,取缔非法占地建设的尾矿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营业执照审批和年检,对达不到非煤矿山企业登记相关前置审批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发照。被注销采矿许可证和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公安部门要严把爆炸物品供应审批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要及时收回其有关爆炸物品许可证件、停止审批供应爆炸物品;对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在停产整顿期间,要停止爆炸物品供应,经整改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复审批供应爆炸物品;对取缔和关闭的非煤矿山,按程序吊销或注销其有关爆炸物品许可证件,终止审批供应爆炸物品;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验收及经环评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有关爆炸物品许可证件;对涉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查处。

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把环保准入条件审批关,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矿山及污染环境的行为。做好对露天矿、采石厂和尾矿库的环境监管工作,把好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关,对严重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山,要依法严惩直至关闭。

电力供应单位要严把电力供应关,凡注销采矿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以及已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要立即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施;对未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新建矿山,不得供电。

发展改革等投资管理部门要严把立项审批关,严格排查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的立项核准情况,对于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和备案其项目建设,已经建成的要予以关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稳定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各级政府要从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管的范围,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次违法、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不服从安全监管的,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从严、从快、从重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全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治理资金,尽快消除隐患

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加大安全投入,解决本地区和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 隐患。各级政府要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对公共安全及破产关闭企业遗留的采矿沉陷、尾矿库等重大隐患进行治理。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加大安全投入,确保隐患整改资金到位,彻底根治隐患。

(四)强化监管,严防反弹

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长治久安。要强化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要组织力量,由专人负责,对实施关闭的小矿山进行严防死守,真正做到关实关死,严防死灰复燃。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发现一处应取缔关闭而未取缔关闭,或者已关闭的,未关实关死又死灰复燃,以及专项整治不认真、有死角的地区和企业,要实行问责,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二○○八年九月二日

矿山方案 篇4

(一)调查摸底

1.调查矿山现状。对合法采矿权和各种整顿整治后继续保留的采矿权,由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矿山逐一进行现状摸底调查(格式见附件1),掌握矿山生产状态和绿色矿山建设基础。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县市区调查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格式见附件2)。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

2.拟定绿色矿山建设名单。全省所有生产矿山应全部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范围;因规划或资源,2022年底前关闭矿山不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范围;长期停产、2022年底以后复工投产的矿山,按新设矿山要求建设绿色矿山。根据上述原则,结合矿山生产现状,科学确定年度绿色矿山建设名单,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责任单位: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

(二)制定方案

3.制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纲见附件3),落实各采矿权绿色矿山建设进度,明确每年度达标绿色矿山名单。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县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审查,审查通过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

4.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各矿山企业应按照各县市区确定的绿色矿山进程要求,结合自身绿色矿山建设基础,对标绿色矿山标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4)。建设方案应突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明确工作内容和工程进度。

(责任单位:各拟建矿山企业,完成时间:20xx年8月底)

5.评审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或矿山企业应组织专家对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进行评审,专家从湖南省绿色矿山评价审核专家库中抽取。方案评审应突出建设内容及预期效果、主要工作量、工程可操作性、工程进度等,评审通过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应向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备案,并在湖南省绿色矿山建设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设方案作为矿山企业绿色矿山达标验收的依据。

(责任单位:各拟建矿山企业或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时间:20xx年9月底)

(三)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6.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组织实施,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优化施工顺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多方募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加大科技攻关,组织精干力量和专业队伍施工,力争提前完成建设方案的实物工作量,达到预期效果。

(责任单位:各拟建矿山企业,完成时间:按各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规定的完成时限确定)

7.加强指导检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建立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台账,对拟建绿色矿山加强指导,每半年一次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阶段性检查,督促矿山企业按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当年拟建绿色矿山按不低于20%的比例,每半年组织一次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与县市区阶段性检查结果一并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

省自然资源厅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不定期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各市州的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并与矿业权人信息公示核查同步开展工作。

(责任单位: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四)组织评估入库

8.开展绿色矿山评估入库。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后,按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申报验收。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应从湖南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库中抽取第三方评估机构,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评估表见附件5)。评估通过的,由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上报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上报矿山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省自然资源厅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省绿色矿山名录库。

(责任单位: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五)建立绿色矿山管理长效机制

9.加强绿色矿山动态管理。省自然资源厅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不定期组织开展入库绿色矿山实地抽查。对抽查结果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移出省绿色矿山名录库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骗取绿色矿山称号的,将其从省绿色矿山名录库中移出,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10.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总结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经验,及时发现并着力解决绿色矿山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

(责任单位: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矿山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部署,为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安全发展”这条主线,突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着力强化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平安矿山”、构建和谐矿区、推进企业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全矿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7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20xx年烂窖子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四、活动目标

实现全矿全年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全矿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行,矿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邓贤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活动内容及实施步骤

副井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同时充分利用班前会、“三九”安全活动等机会,组织职工学习文件,重温安全誓言,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以此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活动期间,国家安监总局、省、地、县相关领导将在电视上发表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以及相关安全主题节目,矿安监科要组织人员及时收看。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督查小组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进行督查落实,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要组织力量踊跃参加,营造“安全生产月”万人参与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电视、VCD、教材、安全知识抢答等工具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知识,确保每个职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都要接受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技术、机电等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工程质量评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切实做到质量标准化、工作程序化,彻底实现无隐患生产。

4、活动期间,矿部要号召全体职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条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篇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召开一次职工家属安全生产座谈会;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监督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

队长入井带班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积极排查“三违”,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针对在夏季大忙期间,家在当地农村的同志,要合理安排轮休,回矿后休息不好不准入井工作。

避雷器的校验工作,生产科要组织力量对各井下水仓进行及时清挖,行政保卫科要对危房有效防范,防止出现意外事故。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和相关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水、防火灾、防顶板灾害、防瓦斯灾害、防煤尘灾害、防运输事故等方面的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7、技术科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水害抢险救灾演习活动,健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灾演习活动,提高矿井应急救援能力。

组织、报名工作,务必使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七、活动要求

实时记录相关资料,以备上级检查时备查。

;运输队、修护队、机电队井下的职工每人奖励掘进队、开拓队的班长,一线科室办事员,平地科长、主任每人奖励修护队、机电队的班长每人奖励150元;活动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每人奖励500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每人奖励300元。

发生事故导致完不成活动目标的相关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矿山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精神为指针,以创建“学习型工会”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职工书屋建设,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展示基层工会“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成果为契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藏书、读书、用书”的文件要求,以新颖活泼、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为载体,挖掘全方位的人、财、物资源,努力为职工打造一个书香矿山,塑造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寺河文化。

二、活动目的

1.大阅读教育需要“与书为伴”的职工,积极倡导“与书为伴”的思想,拓宽职工的文化素养,树立高尚情操,提高自身水平,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享受学习的快乐,享受生活的快乐。

2帮助员工养成爱读书的习惯,多读书,读好书,提高个人能力,丰富文化底蕴,陶冶情操。

3.以交流为依托,在各基层工会提倡阅读文化。

4.促进大学校内涵式、人文化发展,提高职工品位,努力创建“书香型矿山”。

5依托学术矿山,打好文化战略战,弘扬人文精神,提高个人修养。

三、活动口号

1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让阅读变得有趣。

2、我读书,我快乐;

3、书籍是最好的营养

四、活动内容

1每一个基层阅读爱好者要每两个月读一本好书,养成不写不读的习惯,建立学习笔记本。工会定期举行一次读书交流会。

2各班应制定班级阅读计划,向学生推荐阅读项目,制定鼓励学生阅读的措施。

3、营造教室氛围,打造“书香班级”

读书活动从基层工会做起,营造浓厚的书香氛围,使课堂的每一个角落都散发着一种文化气息:比如,教室里设立了读书角;宣传版报上要开辟“好书推荐:如中外经典名著、名家名篇、优秀文学杂志、报刊、人物传记、中外儿童故事、童话、寓言、成语故事等中文版或英文版书籍。

”开辟“书海导航”专栏、“漫步书海、品位人生”或“畅游书海,享受人生”等栏目并定期更换;有些班级可以在墙上打开阅读展示,学生的阅读笔记可以定期更换。

4、保证读书时间

学校给每一个班每周安排了一节阅读课,阅读课上,让学生可专心致志地在书的海洋里畅游,在广阔的知识的天空中翱翔。学校除了为每个班安排一次课外阅读外,每个班都要约定自己班级的阅读时间。

5、保证读书质量

(1)写读书笔记

学校会发一本笔记本,同学们可以给你的书起个好名字。如“心灵之约”“书海拾贝”

等。相信你还有更多更精彩的写读书笔记的形式。

(2) 学校定期检查每各班的阅读笔记

学校每月都会检查一个年级或一个班的阅读笔记,了解学生的阅读情况。

(3)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开展课堂阅读笔记交流活动,不定期召开阅读交流会。

(4) 学校还将结合阅读活动开展一系列活动,检查每各班级的阅读活动情况。

一、二年级学生每天阅读不少于拼音;三、四年级学生每天应阅读不少于课外书;五、六年级学生每天的课外读物不应少于。

6、保证有充足的书

(1) 建立家庭图书馆或改进家庭书柜

(2)丰富班级图书角。

(3)到图书馆去看书

(4) 老师定期向学生推荐好书。

每们可的老师都有义务在课堂上向学生推荐好书。周末,学生可以和家人一起去书店看书或买书

(5)换书看

班与班之间可以换书看,年级与年级之间也可以换书看。同学个人与个人之间可以换书,班主任,班

干部和每一个爱读书的学生都要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让自己随时有好书读。

(6) 充分利用网络阅读好书,我们应该善于寻找大量的书籍并且非常适合我们的小学生。学校

一些电子读物将放在学校的共同平台上供师生阅读。

7、确定读书内容

一二年级**规以及带拼音的童话故事

三、四年级课程标准规定的小学生必读图书馆

五、六年级四大名著等中外名著与文有关

8、评价方案

我校要对各年级学生的阅读进行量化,实行阅读考级。

一级5万字

二级 10万字

** 20万字

四级 30万字

五级 40万字

六级 60万字

七级 80万字

八级 110万字

九级 150万字

十级 200万字,荣升为榜眼

达到300万字,荣升为探花

达到500万字,荣升为状元

学校要每个学生读书情况进行检测,并举办读书节,举行“三士”评选活动:读书“小博士”、读书“小硕士”、读书“小学士”,引导读书活动持久性的开展下去。

在阅读活动中,要引导孩子们好好读书,读好书,好好读书。让他们撑起书来,与书交朋友,与经典香伴,从而点燃阅读的激情,在书海中扬帆起航,让书香与孩子们一起茁壮成长。

矿山方案 篇7

20xx年,我县3个砖场、5个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陆续到期,一批新建砖场、石场和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整治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任务繁重。

一、工作内容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乡镇安监办要主动向分管

领导汇报,取得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派出所、国土所、供电所等部门的配合,切实做好工作。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确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目标,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详细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挂牌督办制度,对本辖区的所有非煤矿山全面实施监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政府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目标和任务:以新一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为契机,围绕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通风技术,着力推进非煤矿山规范开采;实施重点矿区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帐;严格现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整治和消除一批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

工作重点:在第一轮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实现合法开采的基础上,本轮取证或换证的条件是规范开采。

(一)露天矿边坡整治。加强露天矿边坡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凡台阶高度、边坡角度超过规定的露天矿山,必须全部停止生产作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生产性采矿作业;大力推进采石场的规模化、机械化开采,督促有条件的矿山企业积极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组织技术培训,提高中深孔爆破的安全技术水平,鼓励由专业化爆破公司实施中深孔爆破设计、现场技术指导等技术服务。下决心整治我县小采石场高、陡边坡违规开采的现状。

对既不按规程分台阶开采、又不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露天矿山,不同意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同意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手续,同时要依法查处,直至予以关闭,坚决遏制采场滑坡、坍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二)地下探矿、采矿通风系统整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关于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强制推进地下探矿、采矿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地下探矿、采矿完善通风系统,实现机械通风。对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地下探矿、采矿的,不同意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同意申办相关延期和变更手续。对已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地下探矿采矿的,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机械通风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完善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对矿井通风效能进行定期检测,确保风质、风速、风量满足规程要求。对测定认定通风系统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以罚款等相关行政处罚。

(三)地下探矿采矿采空区整治。严禁违规开采矿柱,引导企业采用正确的采矿方法,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要求留设矿柱。企业要加强采空区的管理,采取放顶或充填的方法及时处理采空区。对形成的大面积采空区,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全面开展稳定性论证。要将大型采空区稳定性论证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延期、变更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审查、重点把关,对不按开采设计开采、形成大面积采空区造成安全条件降低的地下矿山,必须进行大型采空区安全稳定性论证以及矿压测定或者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存在大型采空区的应有专项论证内容),否则不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延期手续,并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二)规范开采,积极推广两项技术。未能按规程要求分台开采的非煤露天矿山,要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促使企业做大做强,以市场规律逐步淘汰生产技术差的小型矿山;地下矿山开采全部推行机械通风技术。

规范开采的基础是矿山开采设计。利用本次非煤矿山许可证换证的有利时机,一步到位完善我县非煤矿山开采设计(初步设计)这项工作。对金属矿山、井工矿山的开采设计,要请有开采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凡是新、改、扩建项目,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

(四)巩固()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成果。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 “回头看”。对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加强指导,力促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健全监管台帐,抓好重点矿区的整治工作。查清辖区内非煤矿山基本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更新。凡是有安全隐患的',都要建立跟踪督办

制度,严格治理,直至隐患消除为止。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确定非煤矿山重点村、重点矿山、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和方案,并抓紧抓好整治工作。

(六)强化现场检查。年内至少要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进行2-3次全面安全检查,凡是存在不符合规范分台开采要求或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要求及采空区未进行专项论证的、无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所作的开采设计的矿山企业,要上报县安监局责令限期整改。

各乡镇安监办及时将限期整改的企业包括整改期限函告供电以及火工用品审批单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协调有关站所采取停供电力和火工用品等有效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政许可,严格市场准入。要将行政许可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安全设施“三同时”初步审查验收工作,新、改、扩建企业(包括采矿范围扩大的企业),都要办理“三同时”初步审查验收手续,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办矿门槛。通过延期换证,淘汰一批技术薄弱、设备陈旧、生产条件简陋的小规模矿山。

(二)加强隐患治理,强化监督执法。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以及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督促企业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大力开展计划执法、专项执法和定期执法,强化监督执法,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法,确保执法检查效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以探代采”行为,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基础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全面摸清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的底数,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基本信息数据收集,以企业换证为契机,全面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最终落脚点,必须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不断强化安全基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培训制度,提高岗位作业和现场管理水平,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各乡镇安监办要将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分别于20xx年7月10日和12月31日前报送县安监局。

矿山方案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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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也是进一步强化露天矿山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青岛市和我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的通知》(青安监[xx]30号)的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市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题,结合国家总局四个战役的部署,用6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为抓手,突出作业现场管理和重要时段的检查整治,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巩固矿山安全标准化成果,坚决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通过扎实开展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切实消除露天矿山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整治工作的重点

1.分层开采情况。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是露天开采的基本原则。

违反规程要求,不分层或高阶段方式开采是造成露天矿山重大恶性事故的主要原因。露天矿山开采顺序、开采方式、生产台阶要素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的,非工作台阶最终边坡角和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符合设计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正。

2.开拓运输系统。开发运输体系的建立是维护安全开采和可持续开采的关键,也是矿山安全生产的最基本保障。

目前我市露天矿山的开拓运输系统多以道路开拓、汽车运输为主,有的与开采设计严重不符,未能建立合理的运输道路,无法实现分层开采。对严重不符合设计,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开采的,责令限期改正。

3.违法、非法开采情况。违法违规开采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安全生产条件,损害了合法生产的严肃性和监督的权威性。

对已关闭矿山的非法开采,要及时检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要检查安全“三同时”履**况,对边设计边生产或一证多点生产矿山,要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改正。

4.防汛防洪情况。汛期是矿山安全监管的重点时段,要切实引起重视,做好防汛防洪时段的专项检查整治,重点检查作业场所防洪排涝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的位置和坚固情况,一旦有大的雨情,停产撤人的安全区域是否明确等。

5其他安全条件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有无爆破警戒、避炮设施;坡顶表土是否剥离,坡面浮石是否及时清理干静;工作面与加工场地、居民住宅、道路及重要防护设施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供电设施是否规范;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发放和佩戴。

凡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

三、专项活动时间和步骤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到4月底)。加强对本地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的分析研判,摸清主要安全隐患的种类、形成的时段和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工作简报等**,加大对露天矿山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突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题,引导矿山企业深刻认识开展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至9月上旬)。采取果断有力措施,集中排查一批矿山安全隐患,处罚一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矿山,取缔一批非法开采的矿山,形成高压整治的态势,恢复矿山合法生产的良好氛围。

总结交流阶段(9月中旬)。各涉矿镇安监办要认真总结这次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取得成效,找出存在的不足,提出工作建议。在市局统一组织下,开展互检交流,提高全市露天矿监管水平。

市局根据各涉矿镇活动开展情况给予考核评定。

四、要求和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近几年全国统计情况看,露天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非煤矿山事故总量的半数以上,特别是采石场成为非煤矿山事故的高发区,不可存侥幸心理。开展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是“安全责任落实年”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提升我市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现场管理,稳定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涉矿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与巩固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各涉矿镇要把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做好宣传动员,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设备水平,规范现场管理。

要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改活动,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把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在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期间,要把露天矿山执法检查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制定检查计划,逐矿反复查、查反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根据情况依法给予处罚。

3、建立督查和信息汇报制度。各涉矿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便于组织实施,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典型做法和工作建议等情况形成阶段材料,连同“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情况统计表”,于每双月份的1日前报市局监管科。同时,要准备好各种资料文件迎接青岛市安监局的检查,活动结束后,各涉矿镇应全面总结,并把总结材料于9月25日前报市局监管科。

市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将开展露天矿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列为年度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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