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报告十五篇

03-06

报告的主送机关一般是发文单位的直属上级领导机关,我们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往往都需要我们撰写报告,我们在撰写报告时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的辛勤付出制作出了这份令人满意的“贷款报告”,请持续关注我们的网站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贷款报告(篇1)

资产评估通常有三种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理由如下:

(1)由于本次评估对象是委托方抵押贷款所涉及的的西站台和铁路专用线,评估人员很难取得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近似的交易案例,故无法使用市场法。

(2)本次评估范围是实物资产评估,即单项资产评估,由于评估范围的资产拟抵押贷款,受企业提供财务资料限制,无法预测其相关收益,故也无法使用收益法,只能采用成本法。

(3)鉴于上述原因,并且考虑到采用成本法可以对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较为准确的判断和评估,因此采用成本法是可行的。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x成新率

资产的重置成本就是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包含了取得资产所耗费的合理必要费用及合理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利润。重置成本又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两种。

成新率是指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后再除以资产的重置成本所得的比率。

其中:实体性贬值是指资产由于使用及自然力的作用导致的资产的物理性能的损耗或下降而引起的资产的价值损失;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技术进步引起的资产功能相对落后而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条件的变化引起资产闲置、收益下降等而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

贷款报告(篇2)

一、不良贷款总体情况

20XX年,经济形势继续下行,不良贷款管控形势十分严峻,截止20XX年9月末,某行不良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上升万元,与上年同期比少上升万元。公司类不良贷款季末余额万元,比年初上升万元,公司类不良贷款占全行贷款总额的%;个人客户类不良贷款余额万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

二、企业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催收过程中的困难

(一)重庆三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贷款形成不良的原因

重庆三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可能的实际控制人失联导致企业于20XX年4月1日关停,公司9000万元贷款形成不良。

(2)采取的措施

立即召开风险分析会,成立风险化解小组,分头开展工作;

立即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向市分行、银监、人行等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情况;

立即向企业及担保公司发出到逾期催收通知书;

联系担保公司代偿贷款;

向政府进行报告,寻求政府支持;

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十二级分类形态;

提起诉讼催收。

(3)面临的困难

司法处置进程缓慢;

机器设备属专用设备,腐蚀较快,处置有一定难度。

(二)彭水县磊鑫商贸有限公司

(1)贷款形成不良的原因

经济形势下行,客户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到期贷款,1000万元贷款形成不良。

(2)采取的措施

成立风险化解领导小组化解风险。

立即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向市分行、银监、人行等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情况;

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十二级分类形态;

提起诉讼催收。

(3)面临的困难

因借款人抵押物被多家法院查封,涉及贵州高院和黔江中院的管辖权问题,目前已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司法处置进度缓慢。

(三)彭水县峻豪商贸有限公司

(1)贷款形成不良的原因

经济形势下行,客户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到期贷款,20XX万元贷款形成不良。

(2)采取的措施

成立风险化解领导小组化解风险。

立即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向市分行、银监、人行等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情况;

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十二级分类形态;

提起诉讼催收。

(3)面临的困难

三、清收不良贷款的经验

进行协商谈判;

提起诉讼催收。

四、防控不良贷款的措施及建议

措施:对法人客户进行全面风险排查;

及时进行前瞻性预判;

与客户进行协商谈判;

向政府及监管部门报告,寻求政策支持;

提起诉讼催收。

建议:政府出台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

监管部门制定细化监管措施;

银行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银行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20XX年11月2日

贷款报告(篇3)

学生基本信息栏

学生基本信息栏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合同编号,学生学号,学生院系、班级,正常毕业时间”

1.“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合同编号”,三项都是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好的,不需要高校填写,只要核对是否有误即可。

2.“学生学号”由高校填写,如果是老生按照学生证学号如实填写;如果是新生学生入校后学校有学号了,请如实填写。如果暂时没有填写“无”或斜线划掉。

3.“学生院系、班级”由高校填写,务必填写完整院系和班级,如果是老生按照学生证上面注明的信息进行填写;如果是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专业所在院系、班级进行如实填写。如果学生入校后转专业,转入同院系的不同专业,可以在回执单中直接填写新的院系、班级;如果学生转入不同院系不同专业,就必须在此栏中填写新的院系、班级并且高校要出具该生变更院系专业说明的函件,与回执单一同邮寄资助办,用于备案。

4.“正常毕业时间”是由高校填写,是确定学生可享受财政贴息的'重要法律条款,高校需要如实填写,即入学年份加上学生学制等于毕业年份,只要到**年即可,不需要到*月*日。

高校信息栏

1.“高校名称”必须填写学校校名的全称,不允许填写简称。

2.“高校代码”填写学校在教育部备案的院校代码。

3.“高校开户行”学校必须认真核对,填写学校在商业银行中开户的信息而且必要填写该商业银行的全称,不能遗漏任何信息。如果是当地商业银行,如“柳州商业银行”没有分行可以不填但是需要用“斜线”化掉分行栏,其他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4.“高校开户行行号”必须填写与“高校开户行”一致的商业银行行号,如果不清楚可以填“无”或“斜线”化掉。

5.“高校账户名称”填写必须要与“高校名称”一致,不能采用简写。

6.“高校账户”如实填写高校开户的账号,填写时字迹清晰,并反复核对,如果填错将关系到贷款发放。

7.“联系人”填写高校财务人员或资助办人员,方便咨询相关账户信息,一律不能填学生名字。

贷款报告(篇4)

ⅩⅩ年12月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为 万元、占比 %,不良贷款比年初减少 万元,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 个百分点。我行目前没有批量转让的不良贷款。

1、关于资产包定价问题。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都被长城、信达、华融和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所垄断,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未根本改变,不良资产转让也难以实现商业化定价。

2、禁止转让的问题。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 列入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债权转让协议中设置了“禁止再转售条款”的。在协议约定“禁止转售条款”的情形下,是否可以因此认定再转让协议无效? 有的意见认为:“禁止转售条款”主要在于防止购买者炒作债权,对债权进行再度转让获取商业利润。现行法律法规对当事人间的这种约定亦未禁止,故该条款应是无效的,债权再转让应为有效,这种意见是否可行把握不准。 还有观点认为,当前尚无法律法规禁止不良债权的转售,因此,对于禁止转售条款,其只为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条款,该条款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仅止于该约定的双方当事人。此次《金融企业不良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设置了“禁止再转售条款”的禁止转让。

3、对债权转让合同审查的问题。首先是不良债权是否具有可转让性。即被转让的不良债权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债权,如

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以及被认定为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以及其他依法禁止转让或限制转让的债权。其次是对受让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对于可能利用职务或业务之便,从事关联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员或组织均属于禁止之列。第三是对转让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即转让过程中评估、公告、批准、登记、备案、拍卖等诸环节是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处置不良资产,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债权转让合同无效,无论对资产管理公司还是受让人都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贷款报告(篇5)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_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

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

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

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

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注意事项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

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从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报告(篇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迅速,在80年代里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多,进入90年代年增长率达10%以上;与此同时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大大提高了,市场繁荣、购买力旺盛便是明证。但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工业却出现了经济效益连年下降的现象,企业亏损面达1/3左右,每年对亏损企业的补贴高达500亿元以上。何以会出现这种经济高速增长与国有工业经济效益连年下降的反差现象呢?研究其中的规律将有助于改革的深化。

其实,这种反差现象的产生,在我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有其必然性。准确地说,国有工业的效益并不是下降,而是发生了转移,不然就不会有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工业效益的转移主要是向原材料和基础产业、向第三产业,以及向个人分配三个方面转移,而且这种转移可能要持续到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会稳定。

首先是效益向原材料和基础产业转移,包括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部门,这一趋势在80年代后期变得更为明显了。以上海为例,国有工业可比产品在80年代末因原料材料价格上涨多支出约80多亿元,而产品调价增加的收入约70多亿,即有10亿多元利润(约占总利润10.4%)转移出去了。此外,连同能源交通提价、征收能源交通基金、基础设施使用收费等,估计国有工业15~20%的利润转移到原材料和基础产业部门。这一转移的结果促进了原材料工业和基础设施的较快发展。

其次是向第三产业转移,尤其是转向金融保险、房地产业和中介服务部门。仍以上海国有工业为例,80年代中期每年支付银行的利息不足1亿元,到90年代则达20亿元以上。此外,广告宣传、土地有偿使用、房地产增值提价、教育附加费提高、对文化事业的资助等等都使企业效益转向第三产业,估计这部分转移占利润总额30%以上。这一转移的结果显然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去年,上海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已达38%,而十年前为25%左右。

第三是向个人分配转移。由于过去长期实行低工资制,改革以来进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使80年代平均工资的增长率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此外,为调动人的积极性,局部实行了工效挂钩,如经营者按承包利润提成,推销员按销售额提成,设计员按设计费提成等等,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分配向个人倾斜。效益向个人分配转移的结果促进了消费结构的变化,从而引导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并使产品附加值有所提高。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为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创造了条件,如民营经济、股份制的发展等。

回顾50年代和60年代,工业经济效益较高的原因恰恰与当前发生的转移相反,那时为了迅速实现工业化,通过计划经济的手段把效益集中到工业领域:原材料、农产品、能源交通的'价格都压得很低;基础设施、土地、资金的使用成本很低,甚至不收费;职工的工资也很低;从而保证国有工业有较高效益,使工业得以迅速发展起来。然而,经过30年后,基础产业的瓶颈、第三产业的衰退、消费结构单一、消费水平不高日益成为经济迅速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当我们向市场经济过渡,要调整经济结构时,市场这一无形的手就必然会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并通过利益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进而促进经济的高速增长。所以说,上述国有工业效益的转移是我国经济进行市场化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必然趋势。

贷款报告(篇7)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文件

皖农信联发?2009?118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农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各办事处:

为规范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经营行为,有效防控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及省联社信贷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学习,抓紧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控固定资产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联社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所有贷款业务的网点,以下简称贷款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方式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审慎评估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

(二)符合国家有关投资管理及项目资本金制度规定。

(三)根据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进度做好贷款发放和分期还款安排。

(四)加强贷后管理,做好贷后评价。

第五条 贷款人对于固定资产贷款应实行贷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及项目信息,建立有效的岗位制约机制,落实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各环节责任。

第六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专款专用,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挤占、挪用。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七条 贷款人受理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二)借款人(含新设项目的控股股东)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

(四)符合国家产业调整、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五)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六)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七)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八)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及申请材料。

第八条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九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客户部门应安排调查人员及时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

(二)贷款项目的情况。

(三)贷款担保情况。

(四)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

客户部门及尽职调查人员对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第十条 贷款人应安排客户部门或组成专家小组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价报告,为信贷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 评估人员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项目合规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融资方案、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保险、环保、安全生产等角度进行贷款风险评价。

第三章 审查与审批

第十二条 风险管理部门及主审查人应对贷款申报材料和风险评价报告的合规性、完整性及贷款风险进行全面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十四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避免对重要事项未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

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贷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

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和控制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

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贷款人;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等。

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等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贷款风险水平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根据投资回收期预测现金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为5年以内,最长不超过10年。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风险收益匹配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贷款资金的支付必须经客户部门审核提款条件,符合提款条件后出具放款通知书,由信贷会计做放款出账前的审查。信贷会计主要审查信贷业务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书、相关凭证和审批手续等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和有效,审查符合规定后,依据信贷业务审批表、放款通知书和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办理出账和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 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并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借款资金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第二十六条 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第二十七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客户部门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并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二十八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客户部门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三十条 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一)信用状况下降。

(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

(三)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四)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定期对借款人和项目发起人的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宏观经济变化和市场波动情况、贷款担保的变动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与分析,建立贷款质量监控制度和贷款风险预警体系。出现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时,贷款人应对贷款风险进行重新评价与采取针对性措施。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人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决定追加贷款的,应要求项目发起人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相应担保。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应对抵(质)押物的价值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建立贷后动态监测和重估制度。

第三十四条 贷款人应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收入现金流以及借款人的整体现金流进行动态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五条 合同约定专门还款准备金账户的,贷款人应按约定根据需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的收入现金流进入该账户的比例和账户内的资金平均存量提出要求。第三十六条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息。提前偿还借款,须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应提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展期批准权限比照贷款授权管理规定执行。保证贷款、抵(质)押贷款申请展期的,必须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续签或重新签订担保合同。

第三十八条 贷款到期前,贷款人应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要求其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第三十九条 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或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贷款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应依法追究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责任。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依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责任认定暂行办法》界定相关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并采取措施开展清收处置。

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进行贷款重组。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借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应按照信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完整的贷款档案资料。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外提供涉及贷款人和借款人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四十二条 客户部门是固定资产贷款的贷后管理经办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经营班子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贷后管理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对于项目贷款中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和全额保证金类质押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23日起正式实施。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贷款业务经营行为,有效管理项目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所有贷款业务的网点,以下简称贷款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融资业务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以下简称项目贷款):

(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项目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自主选项、独立评审、公平诚信、自担风险的原则,实现信贷资产良性循环,保证项目贷款的质量与效益。第五条 贷款人对于项目贷款应实行贷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及项目信息,建立有效的岗位制约机制,落实项目贷款风险管理各环节责任。

第六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专款专用,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挤占、挪用。

第二章 项目贷款种类

第七条 项目贷款按项目性质和贷款用途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基本建设项目贷款,指用于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和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而发放的贷款。

(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指用于现有企业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而发放的贷款。

(三)科技开发项目贷款,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而发放的贷款。

(四)商业网点项目贷款,指用于商业、餐饮、服务企业为扩大网点、改善服务设施、增加仓储面积等,在自筹建设资金不足时发放的贷款。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指用于房地产及其配套设施开发项目建设而发放的贷款。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商品住房、廉租房、安置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住房开发项目和宾馆(酒店)、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商用房开发项目。

对非住宅部分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超过50%(含)的综合性房地产项目,其贷款视同商用房开发贷款。

第三章 对象与条件

第八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均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项目贷款。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项目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由具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资质的机构出具,并有明确的结论。

(二)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

(三)符合国家产业调整、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持有相关批准文件。

(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且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规定。

(六)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七)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四章 金额、期限与利率

第十条 项目贷款包括项目建设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和项目经营期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人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风险水平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贷款金额,并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实行项目贷款专款专用。项目建设资金与配套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得混用,也不得与其他贷款额度混用。

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预测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项目建设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期限一般为5年以内,最长不超过10年,到期不得借新还旧、以贷收贷。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项目风险、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贷款人可以根据项目融资在不同阶段的风险特征和水平,采取不同的贷款利率。

第五章 调查与风险评价

第十三条 项目贷款原则上由贷款人总部集中管理,实行全流程监控,包括对客户信用评级和统一授信、项目风险评价、贷款“三查”、贷款存续期间风险监控与预警等工作。第十四条 对于项目贷款业务,贷款人应选派客户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客户经理应具备“原则性强、业务熟悉、具有专业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等条件。

第十五条 具备项目贷款基本条件的借款人,申请项目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书面借款申请。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四)经有权部门审计认可的财务报表及资料等。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六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提交的项目贷款申请资料后,客户部门应安排调查人员及时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

(二)贷款项目的情况。

(三)贷款担保情况。

(四)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

客户部门及尽职调查人员对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安排客户部门或组成专家小组对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为信贷决策提供依据。

评估人员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项目合规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融资方案、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保险、环保、安全生产等角度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评估贷款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并形成风险评价报告。

第六章 审查与审批

第十八条 风险管理部门及主审查人应对贷款申报材料和风险评价报告的合规性、完整性及贷款风险进行全面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是否符合项目贷款的基本条件。

(二)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包括工艺技术、装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项目产品的国内外市场供求现状、竞争能力及其发展趋势等。

(三)项目资金筹措,包括项目总投资及构成的合理性、各项投资来源的落实情况及可靠性。

(四)贷款效益与风险,包括贷款项目运营后的经济效益、偿债能力、项目综合效益及贷款风险规避措施。

(五)担保人主体资格及偿债能力,抵(质)押物的合法、有效性。

(六)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价报告中所采用数据、资料的真实性,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验证贷款风险度。

(七)项目贷款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规范项目贷款的审批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第二十条 经审批同意的贷款,可以应借款人的要求,出具贷款承诺函,并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在承诺有效期内,贷款承诺一般不予撤销,如发现借款人或贷款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影响贷款安全时,贷款人有权依约撤销贷款承诺。

第二十一条 项目贷款金额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再追加。因项目概算调整、出现重大事项等原因确需追加的,应由借款人重新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后,要求项目发起人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相应担保。

第七章 合同签订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贷款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同意后,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项目经理应对借款有关事项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贷款审批条件是否落实。

(二)借款人、保证人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各项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是否发生较大负面变化。

(四)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是否已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到位。

(五)担保、保险等是否已经落实。

(六)项目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是否符合贷款人要求。

(七)是否有其他不利于贷款安全的重大情况。

对贷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不得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向有权审批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复查通过后,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避免对重要事项未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除约定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贷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外,还应约定以下事项:

(一)约定提款条件和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和控制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

(二)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专门贷款发放账户办理,项目收入或借款人收入现金流进入还款准备金账户,要求还款准备金账户的比例和账户内的资金平均存量,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对外支付。

(三)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等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贷款人,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等。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当要求将符合抵(质)押条件的项目资产和/或项目预期收益等权利为借款设定担保,并可以根据需要,将项目发起人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为借款设定质押担保。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当要求成为项目所投保商业保险的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或采取其他措施有效控制保险赔款权益。

第八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八条 项目贷款资金的支付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交信贷会计做放款出账前的审查。信贷会计主要审查信贷业务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书、相关凭证和审批手续等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和有效,审查符合规定后,依据信贷业务审批表、放款通知书和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办理出账和结算手续。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借款资金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第三十条 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第三十一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项目经理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共同检查设备建造或者工程建设进度,并根据出具的、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共同签证单,进行贷款支付,并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三十二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项目经理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第三十三条 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一)信用状况下降。

(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

(三)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四)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第九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贷款人应当采取措施有效降低和分散贷款项目在建设期和经营期的各类风险。

贷款人应当以要求借款人或者通过借款人要求项目相关方签订总承包合同、投保商业保险、建立完工保证金、提供完工担保和履约保函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期风险。贷款人可以以要求借款人签订长期代销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发起人提供资金缺口担保等方式,有效分散经营期风险。

第三十五条 贷款人可以通过为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为项目设计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组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有效分散风险。

第三十六条 项目经理和客户部门负责人是项目贷款的贷后管理经办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经营班子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贷后管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项目经理应对项目概、预、决算进行审查,参与项目建设工程招标、竣工验收,参加借款项目计划编制、实施、控制、收尾和贷款本息收回等工作。

项目经理应建立工作日志,定期向客户部门负责人提交报告,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三十八条 项目经理应及时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运营效益以及贷款人生产经营总体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工作日志中,定期形成贷后检查报告。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和项目发起人的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

(二)抵(质)押物的价值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项目现金流及借款人的整体现金流等变动情况。

(三)借款合同履行期间,检查借款使用、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等情况。

(四)项目建设期,检查贷款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投入的到位情况,项目建设、技术、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等。

(五)项目运营期,检查项目生产经营状况和运营效益等。对出现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第三十九条 在贷款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持续监测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情况,根据贷款担保、市场环境、宏观经济变化等因素,定期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价,并建立贷款质量监控制度和风险预警体系。对出现可能影响贷款安全情形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十条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息。提前偿还借款,须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应提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展期批准权限比照贷款授权管理规定执行。保证贷款、抵(质)押贷款申请展期的,必须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续签或重新签订担保合同。

第四十二条 项目贷款到期前,贷款人应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要求其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第四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或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贷款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应依法追究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项目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依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责任认定暂行办法》界定相关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并采取措施开展清收处置。

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进行贷款重组。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借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第四十五条 贷款人应按照信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完整的贷款档案资料。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外提供涉及贷款人和借款人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对于系统内多家法人机构参与同一项目融资的,原则上应当采用银团贷款方式,比照《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团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 需要向省联社报备咨询的项目贷款,按照《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报备咨询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8日起正式实施。

主题词:业务管理 固定资产 项目融资 办法 通知

联系人:潘有棠 电话:0551— 校对:潘有棠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09年10月28日印发

贷款报告(篇8)

一、借款人情况介绍

借款人xx,男,芳烃溶剂油制造销售及本厂产品进出口。

二、借款人资产状况

1.xx小区10楼4门203室住宅一套,住宅面积126

平方米,价值78万元。

2.xx市xxxx石油树脂厂总资产xxx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合计xxx万元,经营周转金xxxx万元,长期投资x万元,无形及递延资产xxx万元,。

三、借款人经营状况

借款人xx经营的xx市xxxx石油树脂厂,坐落于xx区xx路北段,占地150亩,交通便利。xx在20xx年通过市场调查及研究,发现国内外石油化工行业具备良好的发展趋势,市场对石油树脂产品具有巨大的需求。在此基础上xx投资兴建了xx市xxxx石油树脂厂。经过8年的不断经营,该厂实现快速发展,已成为国内目前最大的石油树脂民营企业之一。

该厂共有员工110人,中高级职称员工占20%,中高级管理人员12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0%,有3人获得高级职称,学历水平较高。该厂员工上岗前都经过严格的培训,素质较高,为企业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提供了保证。

该厂现有石油化工产品四大类共津、晋、冀及华南、华东等地市场倍受客户欢迎。通过具备进出口资格的外贸企业的代理,其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德国、意大利、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家。20xx年完成销售收入xxxx万元,实现净利润xxx万元,净利润率达x%。截至20xx年12月底,该厂实现销售收入xxxx万元,利润xxx万元。

该厂通过近年来的不断改造和发展,在管理和经营方面具有如下特点:

经营和长远发展。

2.该厂现已拥有三条生产线,形成年产各规格碳九石油树脂产品xxxxx吨,碳五石油树脂xxxx吨,溶剂油xxxxx吨,双环戊二烯xxxx吨等生产能力。在增加产能的同时,该厂注重自主技术创新与技术引进,其中包括自主研发碳九石油树脂热聚技术,松香改性树脂等新产品,引进碳五石油树脂分离合成多项新技术。通过完善产品结构,扩大企业产能,提升产品和技术的创新水平,大大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工,形成高附加值产品,其二,生产工艺采用先进的热聚工艺,生产过程中无污染,终了无废弃物;其三,生产冷却水财、物建起安全屏障。

4.该厂产品供销通畅,上游供应商均为国内石油化工大中型优质企业。该厂产品原材料80%以上的采购均以互联网在线订购。产品原料采购及产成品销售渠道的畅通,是该厂不断扩大销售,增加销售收入的有力保证。

5.该厂在内外销售中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

(实力、市场份额等,核定应收货款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③对销量小的客户实行“现款现货”结算方式。

(2)外销产品主要有两种销售模式及结算方式。①在公司不使用自营产品出口资格时,主要是委托或由具备进出口资格的外贸企业代理产品出口销售;②在由该厂独立进行产品出口业务时,该厂对90%以上的客户采用风险最低的信用证方式结算,即在组织发货前客户先交付国外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经中方银行核查确认后,公司再组织发货;对要货量小,交货时间紧的客户订单,采取预收货值30-50%不等的货款,余下货款待货到港口后通过当地银行采用“付款交单”的结算办法,为了规避货款回收等各类风险,对此类订单该厂增设出口产品信用保险,在出现货款回收风险时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其出口产品承担货值80%的赔偿。

通过采用多种销售模式和结算办法,该厂不断拓宽销路,不仅使其资金周转通畅,而且保证了货款回收的及时和安全。

该厂近几年在国内石油化工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通过不断提升自身产能,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销售范围,企业收入稳步提升,销售利润不断增加。该企业截止到20xx年8月末,总资产xxxx万元,其中流动资产xxxx万元,固定资产xxx万元,长期投资x万元,无形资产x万元,负债合计xxx万元,资产负债率32%,资产质量较好。

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xxx万元,应收账款xxx万元,为应收货款,全部为1年以内,不存在坏账;预付账款xxx万元,为保证能够在上游公司及时采购,按照市场规律,在材料供应公司预存的货款;其他应收款xxx万元;存货xxx万元,为库存的石油树脂产品以保证下游客户的供给。

流动负债xxx万元,包括预收账款x万元,为预收下游企业的预付款;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xx万元;其他应付款为xxx万元,为企业应付的运费等。

所有者权益xxxx万元,包括xxx万元实收资本和xxx万元的未分配利润。

20xx年1-8月份实现销售收入xxxx万元,净利润xxx万元,销售利润率8%,在同类贸易行业中获利能力较强。

四、借款原因、用途及额度

该厂主要以经营石油树脂产品为主。自供货合同,合同期限1年;与xxxx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价值xxx万元的片状石油树脂供货合同,合同期限1年;与xxx油墨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了价值xxx万元的石油树脂供货合同总合同金额达到了xxx万元,并且采购期集中在20xx年10月份,自有资金无法满足采购需求,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形成了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原因,因此借款人向我行申请1年期个人周转性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

五、还款来源及偿还能力分析

经调查了解,借款人xx创建xx市xx区xx石油树脂厂以来,在企业经营中,具有丰富的经营经验和管理经验,信用记录良好,表现出了较强的业务素质。

该企业销售的产品以其质量高、销售渠道广闻名,目前企业拥有较为稳定的上下游客户,分布于全国各地,上游客户主要有xx市xxxx物资有限公司、xxxxx工贸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xx分公司等。下游客户主要有xxxxx经贸有限公司、xxxxx贸易有限公司、xxxxxx油墨化学有限公司等。

该厂20xx年销售收入为xxxx万元,净利润xxx万元,预计在20xx年将实现销售收入xxxx万元,净利润xxx万元以上,有足够的利润按期偿还我行的贷款本息,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

六、担保方式及担保能力分析

该笔贷款由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是与我行签约的担保公司,实收资本xxxx万元,资本公积xxxx万元,注册地xx市xx区。截止到20xx年8月,该企业总资产xxx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xxx万元,流动资产xxxx万元,总负债xxx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合计xxxx万元,资产负债率7.3%。该担保公司财务指标稳定,担保能力较强。

保证人为区属专业性担保公司,为我行认可的担保企业,已为借款人出具了200万元的短期借款担保推荐函,根据以往我行与该担保单位的.业务往来记录看,该公司在借款单位到期不能偿还时,均主动承担连带责任,代替借款单位还款,具有较强的担保意愿。

七、结论意见

经过我行的调查了解,借款人xx于质量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企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阶段,对石油化工产品的消费需求特征表明我国的石化行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而石化行业在我师尚在起步阶段,但xx石油树脂厂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经营稳定、管理规范、相对成熟的企业。根据该厂20xx年经营状况表明,该厂销售渠道顺畅,资金运转正常,回款及时。由于该厂近期与xxxxx经贸有限公司,xxxxx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了全年的销售合同,形成了临时性资金紧张的局面,根据企业状况具备按时付息还本的能力,并且有xx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有保障。该企业已在我行开立了基本结算帐户和外币结算帐户,预计全年外币结算量近xxx万美元。xx本人办理了xx卡,并已成为了我行高端客户,8月末个人存款余额达xxx万元,符合我行业务联动发展的要求。

综合以上分析,同意为xx发放个人周转性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期限一年,基准利率上浮30%,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以上报告妥否,请贷审会审定。

xxxxxxxxx支行

客户经理:xxx

20xx年9月3日

贷款报告(篇9)

1、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注协会协[2003]18号;

(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7]189号;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号。

3、产权依据

委托方提供的铁路专用线施工设计线路平面图、工程地质图、土地使用权证。

4、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铁建设[223]号关于公布《铁路路基工程预算定额》等二十九项定额标准的通知;

(2)铁道部铁建设[2010]196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

(3)《2012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4)《山西省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5)《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指标》;

(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7)《太原市修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

(8)《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9)《山西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10)《大同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11)《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2) 关于发布《山西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标准》的通知;

(13)北京铁路局太原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大同XX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施工设计概算》[2003.01];

(14)评估机构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询价资料;

(15)估价人员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16)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贷款报告(篇10)

县农村信用社一直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为支持三农、服务三农,加大信贷投入的主要抓手,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发展很快,至20xx年末余额已达到***万元,占各项贷款的63.74%。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诸多问题也逐渐显现,尤其是信用风险。去年8月份,和县联社为有效规避小额农贷风险,决定降低农户小额贷款的信用额度,由原来的3万元调整到5000元。该政策出台后,对和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农民反响较大,截止今年1季度末,县小额农户贷款余额为69715万元,比年初减少5634万元,占各项贷款的55.39%,比去年底降低8.35个百分点。为了解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促进小额农贷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近期我们实地调查了雍镇、善后、城南三家农村信用社,剖析其中原因,寻找解决对策。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少数农户对小额信用贷款“信用”二字缺乏足够认识

和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自90年代末农村信用社规范工作结束后在全县迅速推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之初,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信用社宣传工作没有到位,许多农户根本不了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真正含义,部分农户甚至误认为,拿到了贷款证就是拿到了享有在信用社贷款的权利,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

(二)基础工作不到位,等级评定欠真实

小额信用贷款有别于其他贷款的主要特点是无抵押担保等保护措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推广之初,一些业务量大、信贷员少的信用社存在畏难情绪,在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存在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现象,少数信贷员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仅与个别村干部商讨决定农户的信用等级,极少数责任心不强的信贷员甚至将“信用登记评定”“全权委托给行政村干部,致使“信用等级评定”不够真实,与客观实际严重不符。“信用等级评定”流于形式,为日后该类贷款的管理和清收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三)贷款用途难以把握,挪用现象较为严重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只需借款人提供身份证、贷款证即可办理,信贷员不需要进行贷前审查,因此信用社无法掌握和控制小额农贷的贷款投向,小额农户贷款被挪用现象较为严重。从调查的三个信用社看,每个社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情况,最严重的社有30%以上的农户贷款被挪作他用,甚至出现十几个农户每户贷款3万元给一人使用的现象。而信用社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贷款营销考核任务,对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被“挪用”也未引起重视。

(四)小额信用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工作量大,管理催收难度大

一是小额农贷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十分大。从调查情况看,一个信贷员最少要管400多户,最多的要管上千户,如此大的工作量,信贷员要做好贷款的催收、结息、调查等工作,实属不易。二是小额农贷设及地域广,清收工作难度大。我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部分为每户3万元,而传统意义上的农业耕种每户只需要几千元,小额农户贷款中贷款额度较高的借款人大多是外出经商、打工者。据不完全统计,3万元额度借款人,每个社都有15%-20%的人外出打工,有的打工者连春节都不回家,信用社常年找不到当事人,收贷收息难度加大。去年底,三个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共5114笔,金额9284万元。其中无法催收863笔,金额1367.94万元,分别占16.9%、14.7%;从未结息的1309户,金额1748.19万元,分别占14%,18.83%。

(五)农村信用环境欠佳,依法催收执行难

近年来,由于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对征信的认识逐步提高,信用意识有所增强,但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知识普及不广,农村的信用环境尚不完善,农户对信用的认识仅处于初级阶段。我县农村少数地方借款人不守信用,想方设法逃废信用社债务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贷款户甚至以蒙取贷款为目的,不顾有无偿还能力,钱到手后便杳无音讯。信用社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只得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催收。但由于小额信用贷款无有效抵押,加上法院的执行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赖债行为,给农村金融环境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20xx年三个社共向法院诉讼贷款案件51笔,金额197万元,执行21笔,金额39.1万元,执行率分别为41.2%、19.8%。

贷款报告(篇11)

金融贷款述职报告

一、

尊敬的领导及各位同事:

感谢您能抽出时间阅读我的金融贷款述职报告。作为金融领域的一员,我在过去一年中负责贷款业务的推动和管理工作。在这篇报告中,我将详细介绍本部门在贷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面临的挑战以及未来的发展计划。

二、回顾过去的工作

1. 贷款审批流程的优化

在过去一年中,为了提高贷款审批的效率,我主导了审批流程的优化工作。通过简化流程、引入智能化技术、优化风险控制模型等措施,我们成功地将贷款审批的平均时间缩短了30%以上,并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

2. 提高贷款业务的市场占有率

本部门积极扩大市场份额,与各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通过制定灵活的还款政策、开展差异化的推广活动等措施,成功吸引了众多客户与我们合作。在市场占有率方面,本部门实现了10%的增长。

3. 加强风险防控体系

金融贷款涉及到的风险问题不可忽视。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加强了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开展风险培训等措施,成功控制了不良贷款比例,将其控制在3%以下。

三、面临的挑战

1. 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影响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利率市场波动明显增加,对我们的贷款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我们需要加强对市场利率变动的敏感度,灵活调整我们的贷款利率,以保持竞争力。

2. 不良贷款的风险

虽然我们在控制不良贷款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随着经济发展的波动,不良贷款的风险依然存在。我们需要不断完善风险评估模型,加强与客户的风险沟通,以及提高我们的风险防控能力。

3. 行业竞争的加剧

金融贷款行业竞争激烈,我们面临来自国内外诸多竞争对手的挑战。我们需要不断提升我们的贷款产品的创新能力,优化客户服务,提高我们的品牌影响力,以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四、未来的发展计划

1. 引入智能化技术

未来,我们将加大对智能化技术的引入和应用。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高贷款审批的效率和准确性,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2. 拓展金融科技业务

金融科技是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我们将积极拓展金融科技业务,通过与科技企业合作,开拓新的贷款市场,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3. 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

面对不断变化的风险形势,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确保我们的贷款业务能够稳健发展。

五、结语

通过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挑战和机遇。作为金融贷款团队的成员,我将继续努力,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创新,推动本部门贷款业务的发展,为企业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诚挚地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努力,与团队一起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明天!小编感谢您的阅读!

贷款报告(篇12)

,经济形势继续下行,不良贷款管控形势十分严峻,截止209月末,某行不良贷款余额1.63万元,比年初上升1148.76万元,与上年同期比少上升8851.62万元。公司类不良贷款季末余额11113.06万元,比年初上升1113.06万元,公司类不良贷款占全行贷款总额的2.25%;个人客户类不良贷款余额896.56万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0.18%。

重庆三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可能的实际控制人失联导致企业于4月1日关停,公司9000万元贷款形成不良。

1.立即召开风险分析会,成立风险化解小组,分头开展工作;

2.立即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3.向市分行、银监、人行等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情况;

4.立即向企业及担保公司发出到逾期催收通知书;

5.联系担保公司代偿贷款;

6.向政府进行报告,寻求政府支持;

7.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十二级分类形态;

1.司法处置进程缓慢;

2.机器设备属专用设备,腐蚀较快,处置有一定难度。

经济形势下行,客户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到期贷款,1000万元贷款形成不良。

1.成立风险化解领导小组化解风险。

2.立即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3.向市分行、银监、人行等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情况;

4.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十二级分类形态;

1.因借款人抵押物被多家法院查封,涉及贵州高院和黔江中院的管辖权问题,目前已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2.司法处置进度缓慢。

经济形势下行,客户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到期贷款,万元贷款形成不良。

1.成立风险化解领导小组化解风险。

2.立即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3.向市分行、银监、人行等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情况;

4.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十二级分类形态;

2.及时进行前瞻性预判;

3.与客户进行协商谈判;

4.向政府及监管部门报告,寻求政策支持;

2.监管部门制定细化监管措施;

3.银行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4.银行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贷款报告(篇13)

目前归还助学贷款的途径是通过签约的支付宝还款。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源地)中心(),查看贷款信息:

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码或者用户名登陆,如果你忘记了密码,可以通过找回密码找回,如果无法找回,直接打电话给你办理贷款处的教育局,直接告诉他们你忘记密码了,叫他们帮忙找回一下就行。

2、登陆支付宝

3、往支付宝里面充值或者从其他账户转账。

比如你第一年需要还款500,那你就转500或者充值500到支付宝账户。

4、充值以后,12月20日系统会自动还款,当然,您也可以自己手动还款

一、贷款利率。

执行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二、贷款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办贷机构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贷款到期日),节假日不顺延。

三、还款要求:

1、正常还款: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可以不还本金,但需要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提前还款后剩余的贷款金额,仍按照原约定还款方式偿还。,提前偿还的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一次性还清。

四、还款方式:

目前,我县农商银行自学贷款还款方式只支持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亲友到新干农商银行城区支行柜台办理。

后续如有新的.还款方式,会及时公布。

五、逾期未还款:

1、如当年12月21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

2、违约记录将记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对借款人今后的个人信贷消费及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贷款报告(篇14)

市区广大城镇妇女:

为了进一步发挥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广大妇女积极自强自立、自主创业,扶持妇女创业的优秀成果,现将妇女申请办理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的通知如下:

一、贷款人员范围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省、市直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女工和零就业家庭女成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女军人;黑河籍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大专以上女毕业生;现役军人随军女家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妇女;女残疾人和其他失业妇女。上述人员不包括已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渠道安置就业的妇女。同时,近两年内正享受下岗再就业贷款的妇女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二、贷款条件

1、有黑河市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信用担保人。

税务、特许经营等方面营业执照及其他合法手续。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效益较好的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四、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范围

微利项目是指妇女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市场摊床、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美术牌匾、美容美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

五、提供材料

(一)已创业人员

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二)将创业人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2、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3、婚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4、社区妇联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5、创业计划项目书一式五份;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六、担保人的主体担保条件及义务

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退休及内退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除外)。

2、满足第一条担保人资格,但是已经为他人提供担保且现在仍没有解除担保责任的人员不能为本次小额贷款人提供担保。

3、已经解除担保责任,但是贷款人未能及时足额还款的担保人,不能为本次小额贷款人提供担保。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或者从本人单位的财政经费中代替偿还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担保人单位必须承诺信用担保人调离或由于其他原因离开本单位前,负责及时书面通知担保公司,并妥善安排处理担保人调离后的担保义务,如未能及时通知担保公司,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担保人单位承担。

逾期利息及滞纳金等应付款项外,必须偿付该笔贷款贷款期限内的所有利息。

除满足上述条件,担保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不良信用记录者或曾经为其他人担保出现违约记录者,不能为本次妇女创业小额贷款人提供担保。

七、贷款使用要求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帮助妇女自谋职业,实现自主创业的有效手段和政策支撑。要确保贷款真正为自主创业者提供服务,做到专款专用,真正起到创业促就业的作用。

八、贷款申请程序

申请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妇女首先向居住地社区妇联申报,并提交相应材料,社区妇联对申请人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然后向黑河市妇联推荐。经市妇联、人社局、财政及担保公司审定合格后,方可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报告(篇15)

变现因素是指假定在评估基准日实现抵押权时,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将抵押资产转换为现金的影响因素。

铁路专用线是专用性比较强的建构筑物,市场交易量比较少,交易多采用定向交易的方式,影响因素如下:

(一)市场因素

1.供需情况,可分为:市场需求大,交易频繁,极易变现;市场需求一般,变现正常;市场需求小,交易量小,不易变现。铁路专用线市场需求小,交易量小,不易变现。

2.变现时间长短,可分为:变现时间充足,抵押品可按市场价格处置;变现时间一般,需进行适当打折;变现时间很短,需打较大折扣。

3.变现方式:可分为拍卖或其他方式。拍卖作为一种短期强制交易行为,在其交易过程中容易受到交易信息、交易时间、付款方式、潜在竟买者数量,甚至交易场所气氛等诸多因素影响,但一般情况下较其他方式更易变现。其他方式会受到交易信息、交易时间、付款方式、买者数量的影响。

4.市场信息的充分性:分为市场信息充分、一般、受限制等,依次加大变现难度。

5.受让方的特殊好恶

该项因素会对变现的难易程度和变现率造成较大的影响,但由于该因素偶然性大,如何影响、影响程度大小及影响方向难以确定。

6.交易双方的特殊利害关系

指交易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如亲戚朋友、建筑物相临、关联公司等特殊利害关系会对结果造成影响。

(二)资产本身因素

1.资产收益状况和价值量

在可比条件下,一般来说收益状况好的变现较易,价值量大的变现相对困难。本次评估的铁路专用线主要为运煤专线,收益状况受煤炭行业市场需求的影响较大,另外铁路专用线的价值量大,变现相对困难。

2资产用途或通用性:根据资产的用途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的通用性确定变现的难易程度。不同用途的资产变现情况不同,而通用性较好的资产较易变现。铁路专用线受受让方行业许可资质条件的限制,会增加变现难度。

3.其他条件

指除以上因素以外其他的影响因素。

(三)税收因素

国有有关税收政策的影响对资产交易市场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变现情况。

(四)法律和政策因素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限制该类资产的流通,是否有不利于变现的有关规定。如税收优先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职工安置费优先权、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留置优先权等几项法定优先权对抵押资产受偿的影响。

国家有关政策如税收、金融、土地政策对资产交易市场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变现情况。

(五)变现后需扣除的费用

变现时需考虑押品变现后的清偿顺序,具体如下:

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如拍卖费、评估费、保管费、司法费用(法律诉讼费和律师费用)。

2.扣除抵押资产应缴纳的税费:如补缴土地出让金、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费、土地增值税、过户登记费等。

3.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金及支付违约金。

4.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或赔偿金。

(六)有关变现因素的特别说明

1.以上变现因素的分析是基于市场价值标准,参照设定抵押权时的正常市场价格,以评估得出的市场价值或经特别说明的非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的.。但报告使用者需考虑将来市场变化和短期强制处置等因素,抵押物变现价格可能会低于市场价格,抵押物处置时需支付的费用和税金包括诉讼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交易手续费、土地增值税等。

2.随着时间推移,资产市场状况和估价对象自身情况发生变化,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将发生相应变化,估价结果及变现因素也需做相应调整。

感谢您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贷款报告十五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幼师资料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yjs21.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贷款报告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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