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故乡读后感合集

08-08

读书可以升华我们的思想,充盈我们的知识,每个人读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都会有不尽相同的看法。通过自己的对作品的感触,我们可以把它通过写读后感表达出来。幼儿教师教育网特别推荐一篇非常实用的“故乡读后感”,如果我的经验能够帮到至少一个人那么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故乡读后感 篇1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部由美国威尔逊·罗尔斯著作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一个十岁的男孩比利的故事,他在努力工作后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网友们读完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

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

从前,有一个叫比利的小男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但是因为比利一家没有钱,所以他找不到那只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每天摘黑莓,钓鱼,种菜。他把买来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渔民,直到脚上有许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根据他以前的住址,他独自翻山越岭,在一个遥远的城市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

这两只猎犬很聪明。它们将一起工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在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只山狮抓伤,回家后就死了。小安看到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过几天就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

后来,在比利搬家的那天,比利去和丹和安道别。啊,他发现老丹和小安被埋的地方长满了蕨类植物!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

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2

在灯光下,我慢慢地合上书页,感受到植物纤维与墨水混合的芳香。汪曾祺先生朴实而扣人心弦的话语,自然而诱人的乡土风味,在我的脑海中迅速而有节奏地流淌。故乡与食物那斩不断的悠悠情思在我心间弥漫开来。

从记事起就爱跟着妈妈天南海北地旅游,除了风情,自然少不了美食的**。但走得越多,吃得越多,爱得越多,乌镇的味道就越浓。

小湖羊肉是世界各地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蒙古、新西兰、土耳其这些地方的羊肉声名远扬,受到包括汪先生在内的许多人的称赞。但我们乌镇特有的,并不怎么为人所知的小湖羊,却别有滋味。

这种羊是我们家乡农民一直饲养的独特品种。小湖羊是绵羊,但膻味很轻,肉质肥嫩。烧制这种羊的最佳场所是农家搭的露天土灶,多是用来红烧,最佳就是配面。

红烧羊肉面用的是本地的手擀细湿面,劲道且吸汁。羊肚和羊肉都先烧得软烂,鲜嫩且入味。沸水里汆过的面配上羊肉、羊肚、羊汤,很快把汤汁吸足,撒上姜、蒜、辣椒末,大口下肚,面香与羊肉每一丝纤维的鲜香在舌尖融化,美味至极。

举筷就不舍停下,最后非得把脸贴碗将余下的几丝面连汤汁都吃个干净,才觉得满足。

糕点汪曾祺爱故乡那些毫不起眼的家常甜点,我也对家乡那些独有的简单糕点情有独钟。

姑嫂饼也许是最有名气的。曾见一位作家大力夸赞姑嫂饼,在文章的最后却言不知道姑嫂饼出自何处。真想走进书里告诉他,姑嫂饼就是我家乡的特产,咸甜交融,入口品之,化为细粉,味道极香而不单调!

桔红糕颇受当地小孩的青睐,味似桔味软糖,但无奶糖之甜腻,入口甘,弹牙可口,细细嚼之,在牙尖跳跃的快感奇特,但不大为人所知。

还有一种就算邻县也无迹可寻的"稀有物种",当地人称之芽麦塌饼,黑乎乎的,软塌塌的一团,"颜值"让人敬而远之。但它散发着一种菜籽油加青草混合的特殊清香味,软糯香甜,有一种天然的草香,让人回味无穷。这种独特的香味来自它最重要的植物成分-草头。

这种野草只有清明前后才发芽长叶,也就只有那短短几天适合采摘,所以让人格外珍惜。

茶汪曾祺先生喜茶。家乡的茶,除了清香的杭白菊,其他的种类就有点怪了,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茶。

熏豆茶味道最为有意思。采来鲜绿的嫩毛豆,盐水煮后熏制成干,牙口好的大人小孩喜欢抓上一把边走边嚼,咸鲜,很香,但嚼多了咬肌就生疼了。所以人们更爱把它与切得细细的腌制晒干的胡萝卜干一起,待客时加入黑芝麻,热水一冲,制成香茶。

天然的豆香、胡萝卜香、芝麻香一起涌进鼻孔,黑、绿、红三种鲜明的颜色在玻璃杯里上下跳跃,喝上一口,咸香中带着天然的甘甜,清爽的口感,配着甜食来吃,那味道没有更好的茶可以媲美了。

家乡人待客还有一种锅糍茶,煮熟的糯米均匀贴在大贴锅上,用大铲子刮成薄片,铲下,变身为一面白一面焦黄的锅糍,凉透后密封保存,半年也不坏。同样是拿水一冲,并加上糖,润滑甜美,浓浓的米香弥漫。妈妈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锅糍茶只有招待客人时才端上来。

如今,锅糍茶里加上两个糖蛋,就是我最爱的营养美味早餐了。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乌镇在天堂**。写着家乡的食物,就想起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中写到的:"不是为了写食物而写食物,而是为了乡愁。

"乌镇的味道,就这样浓浓的,与书香一般,萦绕在身边。

故乡读后感 篇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看书的时候都在流泪。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经过两年的训练,比利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两只浣熊猎犬:丹和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

密不可分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浣熊比赛的金奖。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狮子,勇敢的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他的主人。深情的小丹不肯吃,最后死在了老安的坟里。比利,当他们搬到镇上向老安和丹告别时,看到了只有天使才能种植的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

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但他没有钱买,但他没有放弃。经过两年的训练和储蓄,我终于买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了一只什么都不知道的狗。在比利的耐心下,他成了一只获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比利来比赛时,雪下得很大,他们迷路了,但他们很冷静,赢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对比利绝望,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一开始就听说浣熊要被抓了。很奇怪。经过调查,原来浣熊偷食物。

浣熊晚上出来,而且有很多把戏,所以抓两个没关系。在书的结尾,据说两只猎犬就像上帝派来帮助比利一样。没错,但它们最终还是被夺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故乡读后感 篇4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

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作家曾经写过食物吗?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

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

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

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

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

我认为我们也应该这样做。我们不应该错过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

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

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

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后来我发现了很多书,终于知道我以前说的是现在的东建菜!

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

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

我希望评论家和作家,特别是老作家,能有一个更混合的口味,不要偏食。

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

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

有些人总是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给别人,而不仅仅是文化。

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

... 从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他在生活中比别人吃得多,写作的主题也比别人新鲜;他也敢于批评和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故乡读后感 篇5

——《故乡》读后感

漫谈《故乡》的"变"与"不变"——概括篇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的谓大作家”不感兴趣。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直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将曾经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是一篇**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改变”。飞跃地球和杨二嫂曾经是美丽的人物,但在现在物是人非的时候,过去就像一场梦醒,或者说现在是一场噩梦。

然后,作者写出了“变”的原因——这是本文的核心。长大后的闰土有层次感,与作者疏远。这是一种毒药。这是封建主义对现实主义者和千百万人民的毒药!

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是鲁迅的文章——唤醒麻木的人。

喊口号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创造了一种独特的救国之道,造就了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

最后,作者留下了"希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曾经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希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悲剧。只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

路就在前方。世界上没有路。有很多人在走,它便成了一条路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只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只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

我相信即使鲁迅还活着,他也会选择这种方式。这就是《故乡》,美好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闰土篇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这段对闰土的描写可谓家喻户晓。这是鲁迅在其文章《故乡》中描绘的美好画面。夜空,满月,大海,沙滩,瓜田,还有勇敢的小狗捕手,景色很美。

但这段话出名的原因,并不在于它的手法与意境,而是它在《故乡》中的作用。

可以说,这是一个美好的幻想。这童话一般的场景正因为仅在我的记忆中,才会愈发像童话虚无缥缈又梦幻美好,而它的作用,正是通过和下文的闰土作对比,体现闰土天翻地覆的变化,也进一步表现社会对普通人民的残害。这种写法与雨果的《就英法联军远征中国致巴特勒上尉的信》有异曲同工之妙。

雨果正是通过幻想与现实"一美一毁"的对比,谴责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强盗行为。对于鲁迅来说,作为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作家,这种写作手法运用得很好。

那么,鲁迅批判的是怎样的社会呢?他没有直接告诉我们,而是通过对人物的描述反映出来——这是**最常用的。如果想用两个词来概括成长后的飞跃土壤,“麻木”是最合适的。

在艰苦的生活面前,他已经丧失了一切反抗和抱怨的意识,甘愿做生活的傀儡。他已封建意识和天灾人祸的路线蹒跚前行。终于,在不堪重负后散架、消失……

这就是麻木,这就是闰土的“民族恶性”。鲁迅写这篇文章,只针对一个摧毁人们思想和灵魂的社会。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杨二嫂篇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的比喻构思巧妙,寓意丰富,是本文的一大亮点。

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毫无疑问,这有点夸张,但显然,杨二锁这个角色一出现,就印在了读者的脑海中。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刻、老练、贪婪,与罗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

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跳跃的土壤是麻木的,它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

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以前是个年轻、漂亮、热情、聪明的豆腐小贩。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

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

指南针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一个很大的讽刺:知识分子,当你有知识的时候,你还看到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 这样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太太了!

《故乡》中"故乡"的崩塌——总评篇

回归《故乡》本身。无论是飞跃大地还是杨二嫂,在我梦幻的故乡,他们都是美丽的;当然,整个家乡都是美丽的。离家几十年,“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想象,但“我”的回归却让“我”曾经想象的“故乡”彻底崩溃

美好事物的毁灭总是可悲的。除了读者对“美丽故乡”消失的失落,当他们从表面上看本质的失候,为什么它会消失呢?为什么会毁灭?这一切依旧可以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

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

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因此,"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

如果没有抗争,怎么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么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美好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但生活需要乐观,也有处处可见的"优根性"支持我们的乐观。作为漫漫历史长河中的一分子,我们不能左右历史的走向,也不能阻止它前进,更不能扭转它客观存在的趋势。我们能做的,只有发挥我们的"优根性"与"劣根性"对抗,才能让我们心中的"故乡"永不崩塌。

也许,后人会踩着我们走出的路上,去往社会、历史、天地中那片永不陷落的"故乡".

撰稿:山大附中千佛山2018级4班菅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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