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交通应急预案集合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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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交通应急预案 篇1

为全面提高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县交通运输在冰、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临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郭跃翔任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办。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交通运输局。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六、应急处置措施

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货运企业实行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渡运公司、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渡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4、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其他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村交通应急预案 篇2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学生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学生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一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减速慢行,注意过往学生,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学生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减少事故的发生。

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斜穿马路,避免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拨打电话120,请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采取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保险理赔以及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村交通应急预案 篇3

为了认真贯彻雨雪凝冻等恶劣气候下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增强我县交通运输应急措施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冬季特殊天气(雨、雪、雾、交通结冰)等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应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冬季交通运输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质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冬季特殊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加强冬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龙县交通运输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坤麟

副组长:胡明康、王春福

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水运企业、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公路、桥涵的抢险工作,确保冬季交通运输畅通;负责组织全县冬季公路水路运输抢险工作;组织落实好抢险运输车辆,并保证在接到指令规定时间投入足够的客运、货运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胡明康副局长兼任办公主任,局安全监督股人员为办公室成员,水上交通、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一)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胡明康

副组长:罗雅

成员:道路运输股全体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全面负责冬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1、应急保障一分队:

队长:陈治江

成员:苏杭、王凌峰、王月姣、曾加龙、唐本广、孔德勇、贺渠、薛德贵、曹传炳、车龙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客运、公交出租车辆运输保障;对客运、公交出租企业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处置,保障应急人员及时到达事发地开展救援工作,负责将遇险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2、应急保障二分队:

队长:贺如国

成员:叶鼎嵩、常楠、庹定涛、王安华、张鹏、罗贵钢、何翔、蔡金桥、贺林波、潘新浩、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货运车辆运输,保障应急物资的顺利运输;对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开展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王春福

副组长:田仁杰

成员:工程建设技术组、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全体人员

负责认真做好冬季县乡道公路养护和保畅工作,加强对危桥、涵洞以及破损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对于因冰雪灾害及事故损毁造成的交通阻断,及时赶赴现场,制定抢修方案,指导突击抢修,负责做好绕行线路及便道技术保障工作;备足防滑料、融雪剂等除雪物资,提前联系并调试除雪机械(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除雪车、翻斗车、养护作业车、融雪剂、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组建应急保障突击队,强化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拉得出、打得赢。负责及时收集道路毁坏险情情况,定期、不定期向局领导汇报险情情况。

(三)水上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董顺德

副组长:陈治阳

成员:航务股、海事股、高坝中队、平班中队全体人员、水运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运输保障;对冬季水上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处置工作,承办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

(一)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I级)

一次造成,或危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运输事故(Ⅱ级)

一次造成,或危及,或10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较大交通运输事故(Ⅲ级)

一次造成,或危及,或5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一次造成,,或危及或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五)其它情况

根据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指示,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局属各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事件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1、IV级响应

一般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III级响应

较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并与县安委会、县应急局及时联系,加强信息反馈,在必要的时候请求县安委会的协助,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高级别响应的准备工作。

I级响应

重大、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在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的指挥下,负责交通运输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经核实确认发生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报告。

(三)应急处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交通运输的应急或抢修方案,保障道路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状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做好事件应急处置。

(四)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应急结束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交通运输应急任务完成,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其它要求

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积压时,执法大队、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要到车站进出口,负责维持车辆出站秩序;临时调派到车站的执法人员要组织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站内外秩序;切实做好道路上滞留人员和车辆的服务工作,提供取暖设施,保证滞留人员和车辆饿不着、冻不着、有燃油,让司乘人员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谅解。

突发事故等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由客运站发布公告,报执法大队批准后更改客车途经点。在道路恢复畅通后告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班线调整回原线路运行事宜。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绕行线路的,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释宣传和退票工作;养护中心应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

3、落实应急备用运力,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会车辆参加县内中短途客运。征用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并持执法大队出具的证明运行,运行前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教育。

4、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期间,按照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运输企业要足额配备驾驶员,客运站要合理安排调度正班及加班车辆,避免疲劳驾驶。

5、客运站要为调用应急运力提供专门的停车场地,并为其驾驶员提供食宿安排;对调派到车站加班车辆的驾驶员,车站要负责安排休息地点,保证驾驶员得到足够休息。

六、善后工作

1、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报请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运输车辆给予补偿。

3、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要及时组织修订。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发生的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物资、人员运输保障和道路保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村交通应急预案 篇4

一、目标

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安全。

二、指标

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率100%。

三、控制措施

警告标志,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强对品的管理。

勤检查、勤考核、勤监督,早发现、早治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主人翁思想。

3、所购原材料,燃料要严格把关,符合标准要求,严防以次充好。

柴油及其它油品,禁止露天存放,仓库设立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居住区和火源,仓库温度保持在30oC以下,配备隔热通风设备,电源开关必须安装在室外,禁止一切火源,以防火灾爆炸。

预防措施和灭火对策,必须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报警、会处理险肇事件。加油员、库管员由专人、专职负责,做到心中有数,严防跑、漏和蒸发。

冒、漏现象,确定无变质、分解、助燃方可入库。

油车、油箱和储存气体、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焊、割作业、脱桶导热油作业范围等场所需要动火,由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单,并拟制防火措施方案,报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接地、短漏,防止人员触电和引起火灾。

气、焊操作时必须远离物,并把周围的物品妥善处理干净方可作业。

司机、机械操作人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对机械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杜绝跑、漏油现象,严禁机车带病作业,司助人员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打疲劳仗。

试验室化学品要有专人负责,隔离存放,远离火源,严防碰撞,跑漏蒸发,做好领用、回收处理等日常事宜,并详细记录,以备查阅,试验室严禁吸烟,明火。

。消除火灾隐患,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并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对不适合再从事本工种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配备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各作业面主管部门做好各自的危险源分布图,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数,有备无患。

四、应急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职安全员:

2、成立义务消防队

消防队长:

副队长:

队员:

3、配备充足合格的消防设施

(消防砂、铁锹、镐、钩、消防桶

消防吹风机

(2)消防水车:解放水车三辆

4、建立与当地人民医院的“绿色通道”。

电话:

成立临时急救小组:

并配备急救箱、氧气袋、绷带和相应的救急药品。

6、保证消防器材及物资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发现短缺,及时补充。

勤检查,早发现、早整改,提高防火灾意识,扫除麻痹大意思想,把隐患消灭于零的状态。

8、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做到消防队员及员工懂得火灾火情应急措施并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消防队员发现火情能够合理,有序疏散人员,并实施灭火。

五、应急响应

2、应急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通过高音喇叭紧急哨音,召集人员抢险救灾。

3、应急领导组要迅速疏散人员,抢救伤员,设立隔离带,警戒线控制火灾漫延,加强灭火,尽量降低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

4、发现电源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再采取救火措施,严防触电伤害。

先急后缓”的原则,疏散抢救。

6、火灾扑灭后,应进行认真排查,严防死灰复燃。

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六、资金投入

1、特殊工种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金额2000元;

2、消防器材物资,金额1500元;

药物配备,金额150元;

4、其它投入,金额1500元;

总计投入金额5150元人民币。

七、职责与权限

修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

3、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项目经理强白亮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和预案的监督实施。

4、财务部长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到位。

燃料、化学品的购进,严把质量关。

试验室主任负责各自所辖物资的保管、使用、检查。

监督、整改,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和对外联系。

八、实施控制阶段

村交通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政办函〔《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1.5事故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4个级别。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死亡(含失踪),或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或、100人以下重伤的;

(1亿元以下的;

(3)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或、50人以下重伤的;

(5000万元以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或、10人以下重伤的;

(1000万元以下的;

(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2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2.1组织体系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口岸局、市外事边境事务局、崇左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崇左银保监分局、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1.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7)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保障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家组。

(3)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人员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治指导,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及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提出意见。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7)市商务口岸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的调配,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调血液调度,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9)市应急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隐患。

(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保障。进行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市总工会:负责事故当事人维权问题。

(崇左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市外事边境事务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的临时建筑,提供相关排险物资器具和人员。(JAb88.coM 88教案网)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市级社会救助资金垫付工作,向自治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资金;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评估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相关食品、桶装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确保事故应急处置所需食品、桶装饮用水等安全。

(崇左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需要,立即组织、指派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

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在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前,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同时,要设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救援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办理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报告。

2.4应急工作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况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医护、安置及现场消毒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负责指导救援方案的制订,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委宣传部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审核,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加强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确定预警区域、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对应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3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实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体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向事发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部门其他警种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6)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4.2.2救护和医疗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参与装载化学、爆炸等危险有害物质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划定隔离区域,疏散现场过往、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2.6信息报送与处理

(政府紧急信息工作操作规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视情况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4.3分级响应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况启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本预案,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期限行动。同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新闻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5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时,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由自治区指挥部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指挥部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和现场修复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衍生事件发生。

(3)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申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参加保险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补偿)。

(4)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褒奖和抚恤。

5.2应急救助

事发地政府应当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责和受害人员申请救助的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时到位。

5.3调查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和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导、监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事故当事人相关政策并出具相关文书。符合垫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5.5激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政府部门、单位应建立通信系统日检查、周维护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提出和报告改进通信手段的建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要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指挥领导的通讯畅通,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建立备用方案,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含专家组)通讯录。

6.2资金保障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照《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1)指挥部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业抢险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联系。

(联系。

(4)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数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存放,并组织应急救援的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确定相应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预案管理

7.1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3培训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应急部门应适时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从事运输驾驶员。

7.4演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公安局牵头,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演练。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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