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读后感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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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读后感 篇1

【第1篇】

在我们的

大自然中,每一个

动物都有自己所代表的角色。少了任何一种

动物,我们的

自然将变的不平衡,而保持动物之间的平衡正是科学所称的食物链。本来,我天真的认为像人们破坏食物链这种事情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但我读了沈石溪笔下的《刀疤豺母后》,才发现的的确确有这种现象存在。人们,醒醒吧,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种食物链破坏的后果。

《刀疤豺母》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作家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是他的生日。毫无。在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之疯丫头杜真子》的书。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疑问的是汉族人。1968年初中

毕业后,我到西双版纳傣族村寨入队定居。而《刀疤豺母》之书就是在西双版纳所发生的真实故事。

《刀疤豺母》讲述了沈石溪在一次无意中发现了一群稀有的金背豹群。而刀疤豺母就是那金背豹群的首领。因为金豺去年捕食西双版纳村民喜欢吃的红兔子,他与村民有着深厚的不和。

日复一日,终于有一天,村民们把金豺狼赶出了埃尔玛尔大草原。由于失去了金毛豺,尔玛尔草原上的红兔开始疯狂繁殖。一群群红毛兔开始自由自在的吃着草原内的

植物。草吃完了,灌木丛就会把小树吃掉,所有能被红兔子吃掉的绿色植物都变成了光秃秃的。由于红兔子大规模繁殖,一些红兔子冲进了村民家。

即便如此,村民们也不会让金豺狼回到埃尔玛尔草原。然而,沈石溪只能用迷信来欺骗村民。同时也带回了金背豺群。

从此,额尔玛草原恢复了昔日的生机。

那些村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他们驱赶了金背豺的时候,同时想不到的应该是他们眼中恶贯满盈的豺是守护尔玛尔草原的守护者。

事实上,人类对动物本身的理解存在问题。例如,狼被认为是无情的,但其实它们是最深情的,无论什么动物有自己的性格,都有它存在的理由。

【第2篇】

在大草原上,有温顺的绵羊、巨大的大象和易怒的牛。这些家畜受到人类的尊敬和爱戴。黑暗中的野兽使和谐的草原变得危险。它们是一些人轻视的对象。但如果没有它们,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强巴带“我”去观察动物,无意中碰到了国家保护动物金背豺,冤家路窄,这可是强巴的死对头,因为这群金背豺了断了他爱犬雪娇的生命,复仇心强的强巴举起了猎枪。

作为动物保护者的“我”,让强巴把枪打歪了。经过了几次较量,“我”无意中取得了豺群的信任,而强巴心里的屡屡失败点燃了复仇的火焰,利用各种手段,把豺群驱赶出了高黎贡山。

没了豺的威胁,稀有的红毛雪兔迅速繁衍起来,让村民获得了金钱收入,畜生们也发肥了。渐渐地,红毛雪兔遍地都是,草吃光了,让畜生们没有了吃的,瘦了下来,用了多种方式,都没能让雪兔数量减下来,反而越战越勇,发飙的疯涨。无奈之下,只好请豺群回归。

通人性的豺,虽对强巴有一腔怒火,但在“我”的帮助下,接受了强巴,回归了留念的老家。红毛雪兔数量恢复到了往常,草原森林恢复了生机,再也没人厌恶金背豺了,大家都能互相理解,和平的气氛在家家户户洋溢着。

大自然是生物链的控制者,草原上的落弱强食,都是自然的安排,如果没有了凶猛的野兽,草食动物的失控状态可想而知。

现在人们想依靠自己的能力来改变生物链,但越是迷茫,好心助坏事。那就不管了,也许你看不惯的,却是它本身的原则;只要我们慢慢接受,我们就知道每一种动物都有生存的理由。

稳定的生态环境是由动物组成的生物链,是不可缺少的。

刀疤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动物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通人性,懂甘苦,明事理的好豺,草原豺的头领,名叫刀疤豺母。却被强巴理解为是老谋深算,狡诈,罪大恶极的坏蛋。因为它曾带领草原上的一群豺和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强巴一心只想把这群世世代代都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豺赶出尕玛尔草原。但他不知道豺是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功臣。最后,强巴领悟了食物链的重要性,费尽周折才把豺请回了尕玛尔草原。兔患解除了,人与豺的隔阂烟消云散。从此,刀疤豺母再也没有与村民产生冲突,也没猎杀过村民的牛羊。“仇恨是坚冰,感情是太阳。在暖融融的阳光的照耀下,再厚的冰层也会融解,化作一江春水。”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想想看猎人强巴因为豺群咬死了自己最心爱的猎狗雪娇而和豺结下怨,将豺群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以为从此这里万象更新,结果适得其反。雪兔泛滥,草原变得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再也没有从前生机勃勃,万物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样一来,豺反而成了“功臣”,雪兔则成了“坏蛋”。豺原本有效地阻止了雪兔的泛滥,捍卫了生态平衡,立下了汗马功劳,却遭到村民们的误解。并且豺通常全都是捕捉一些老弱病残的雪兔,帮人阻止了瘟疫的传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破坏了大自然的食物链就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大自然的食物链一经破坏,哪怕只是其中一根“链条”断了,所有生物都得遭殃,包括人类也是其中之一。当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因为种种人为的原因而灭绝的时候,人类也就看到了自己的尽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限度。豺不能多打,一旦把它们赶尽杀绝,破坏了大自然的规矩,超过了限度,好事就会变成坏事,会带来预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们千万不能破坏食物链,要吸取尕玛尔草原的这次教训,保护好动物和人类共同的家园,善待我们神奇的大自然。

我们要珍惜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今年的暑假,真是酷热当底了,闲着没事,我从图书馆借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读完感觉获益匪浅。

书中的刀疤豺母是一只年老、脸上有一条从眼睑直到嘴角的金背母豺,统治着金背豺群。生活在草原上的豺群免不了扑咬牧民的牛羊,牧民们忍无可忍,想方设法把豺群驱离了草场。

草原没有了豺群的存在,兔子、老鼠迅速繁殖,草原的生长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时牧民们才感觉到豺群存在的必要性,于是,牧民们开始寻找远离了的豺群。

开始刀疤豺母和豺群对人类充满了敌意,但经过几件事情,它们也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意。在一次与野蜂群的遭遇中,豺群冲在了牧民们的前面。抵挡了野蜂群的疯狂叮咬。

也许,在人类的字典里,豺是吃牛羊不吐骨头的没有感情的恶魔,恶名甚至超过了狼。但我觉得真正的、有血有肉的豺是有智慧也懂得知恩图报的动物。豺群中了蜂毒,奄奄一息。人们为它们配制了消除蜂毒的汤药。但豺群从未喝过,这时候刀疤豺母作为首领,站了出来,带头喝下了汤药。看首领这么做,豺群也全部喝了药,终于度过了危机,也回到了它们日思夜想的草原。草原也因为豺群的回归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刀疤读后感 篇3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刀疤读后感 篇4

一想到豺,豺狼虎豹,豺居首第一是最残暴狡猾的。可是看了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刀疤豺母》一书,豺在我心中的印象彻底改变了。

藏民强巴偶遇豺狼,忠诚的雪娇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牺牲了,而头领金背豺母的脸上受了刀伤,因此得名刀疤豺母。从此,强巴和豺狼结下深愁大冤。强巴不择手段,采取种种办法:偷窃幼崽、诱捕、火攻。豺狼不得不带着一颗伤心绝望的心离开绿意葱茏、生机盎然的尕玛尔大草原,庞大的红毛雪兔军团像红潮似的在草原上涌动,折腾肥沃的草原不成样子,像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我”劝说强巴和他一起去请金背豺拯救奄奄一息的尕玛尔大草原。在寻找过程中,金背豺被黄蜂突袭,强巴献计献策,在“我们”的共同帮助下使危在旦夕的.金背豺们脱离了生命危险。刀疤豺母重拾信任,决定跟“我们”回朝思暮想的尕玛尔大草原。仅仅三个月,大草原就恢复了往日的光彩,牛羊肥壮,农民丰收,金背豺们功不可没。啊!好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其实,每一种动物和动物之前都存在着一条隐形的生态链,某种动物灭绝了,那么这条“链子”也跟着消失。很多人都觉得那些窃食家禽的食肉动物就是“害虫”,它们给人类带来了不幸。回首过往,动物们只有强弱之分,并没有善恶之分,有感情、有灵性、也有爱,它们只是按自己的生物本能去生存,维护着暗藏的生态平衡。人类为了一己私利滥捕滥杀,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不仅给动物带来灾难,而且也会给人来带来灭顶之灾。到时流离失所的不再是豺而是我们人类了吧!

每一种动物都有它们自己不可替代的角色,有各自存在的意义,人类要与其和平共处,保护生态平衡,大自然才变得生动美丽,让我们手挽手,心连心筑起一道美丽的长虹,保护动物,保护家园。

刀疤读后感 篇5

豺,这是一只许许多多人都未曾见过面的动物。它们的外貌,生活习性等都鲜为人知。也许有人会说:“即使它是鲜为人知的动物又如何,动物终究还是动物。它又不像人一样有高超的头脑。”那么,你的观点就一定是错的。接下来我向你们介绍的是一只豺,它有着如人一般的头脑。就是靠这种智慧使它渡过了一关又一关的难关。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记录了这只豺的人,就是著名少年作家——沈石溪。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九五二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一九六九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她创作的小说都以动物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

沈石溪所写的《刀疤豺母》是一只金背豺。豺是犬科类动物,故又称豺狗,是一种中型食肉猛兽。普通山豺皮毛为褐红色,所以许多地方又把豺叫做红毛狗或红狼。北美洲有一种豺,脊背上覆盖着一层银白色的毛,学名叫银背豺。在好几十年前,有一位名叫怀特福桑的法国博物学家徒步考察高黎贡山峡谷,说是发现一种背毛为金色的豺,定名为金背豺。遗憾的是,这种豺数量稀少,又是在人迹罕见的雪线一带活动。

废话不多说了,言归正传。话说《刀疤豺母》讲述了:以刀疤豺母为首的一群金背豺在西双版纳捕杀可口的当地的“特产”雪兔。而后让当地村民不可享用美食。所以村民们便把豺们当做妖魔,把它们赶出了草原,而当时又是食物紧缺的冬天,这令豺来说是最残忍的惩罚了。豺们也想方设法的想回草原,但都失败了。于是豺群便被迫离开了草原,把栖息地转移到了森林。而豺这一走,雪兔开始大量的繁殖。雪兔一增多,草原上的草便不够吃了。为了不饿肚子,雪兔们拼命地吃着庄稼,连老鼠药都奈何不了它们。庄稼在一天天减少,开始产生饥饿感。村民们无论如何去捉他。一直到了沈石溪挺身而出,雪兔才慢慢减少数量。

这个实例告诉我们,人类必须要保护好大自然上的每一只动物。而每一个动物都有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去的道理。不能因为动物对于我们人类有益就一个一个的保护它。更不能因为某只动物对我们有害就去伤害它。在大自然这个舞台上,每个动物都有它存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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