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

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 04-17

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汇总五篇)。

想必大家都有写作文发愁的时候,作文不止是语文水平的综合体现,也是一个人内心的表达。平时多积累,作文会更流畅,语言也会有文采。那么我们要如何才能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汇总五篇),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 篇1

《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


《赫拉克勒斯之柱》是一部托马斯·曼的长篇小说,通过对人性、人生问题的探讨,展现了生活的艰辛与美丽。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重新思考了许多重要的价值观念。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曼尼·尤曼斯基,一个在国家银行工作的年轻银行家,在即将迎来中年时度过了一段难忘的经历。曼尼在人生的路上遭遇了许多困难和考验,但他靠着对人生的热爱和对家庭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了人生的潜力。


小说中的赫拉克勒斯之柱象征着曼尼的人生路途,他必须攀爬这座巨大的柱子才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作者通过描述曼尼在攀爬过程中的坎坷和艰辛,展示了人生的困难和挑战。每一次曼尼攀爬的过程都似乎是生死攸关的,他必须全力以赴并克服自己的恐惧。


除了描写曼尼的困难,作者也通过曼尼和他的家人之间的互动展现了家庭的重要性。在面对困境时,曼尼的家人不离不弃,给予他支持和鼓励。这种亲情和团结力量赋予了曼尼继续努力的勇气,使他能够继续攀爬那座看似不可能攀登的赫拉克勒斯之柱。


在小说的结尾,曼尼最终完成了攀爬赫拉克勒斯之柱的壮举,取得了胜利。这个结局给读者带来了温暖和鼓舞,同时也反映出作者对人生的乐观态度。就像曼尼一样,我们也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并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够战胜一切。


读完《赫拉克勒斯之柱》,我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和体验。这本书告诉我,人生就像攀爬赫拉克勒斯之柱一样,充满着困难和挑战。但只有通过努力和勇气,我们才能够达到自己的目标和追求。同时,家庭的力量和支持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珍惜和保护自己的家庭,并相互支持和关心。


《赫拉克勒斯之柱》还给我带来了对人性的深入思考。人性既有善良,也有自私和贪婪。曼尼在攀爬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人的欺骗和背叛,但他仍然相信人性的善良。通过曼尼的坚持和善良,他最终赢得了别人的尊重和友谊。这使我明白,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嘲笑,我们都应该保持善良和真诚,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和改变他人。


小编认为,读完《赫拉克勒斯之柱》后,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不仅让我重新思考了人生的意义和目标,也教会了我勇敢面对困难和追求梦想。我相信只要有勇气和毅力,我们都能够攀爬自己的赫拉克勒斯之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 篇2

《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2000字!

五年前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顾少强用一句“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作为理由辞去了波澜不惊的教职,虽然最后她并没有来一次轰轰烈烈的旅行,却激起了很多人内心想要出去看看的热望,大众原来平静的生活有了蠢蠢欲动的理由。

其实,想要付诸行动的人从来不需要理由。即便是如今冠状肺炎疫情远未结束之际,某地景区仍然爆出游人人满为患,有人忘乎所以到摘掉口罩,对于潜在的危险则不管不顾。这种扎堆出游远非明智之举,而走马观花式的到此一游,也只剩下微信朋友圈晒晒照片的冲动了。

真正的旅行从来不是这个样子的。《赫拉克靳斯之柱》的作者保罗·索鲁说:旅行者是捉摸不定的,而游客则有确定行程。他自己就是这样,他在地中海沿岸地区的旅行没有固定的计划。他认为旅行本身就是在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一旦在别人的激发下或临时起意,想要开启一趟意外之旅时,他决不犹豫,也没有人商量,这就是他喜欢一个人旅行的理由。

地中海地区曾经是索鲁的禁区,他到世界各地去旅行,却一直避开这里。索鲁引用乔伊斯的话说:罗马令我联想起一个向游客展示祖母尸体来谋生计的男人。整个地中海地区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如此之多,足以令人眼花缭乱。这一地区的旅游业只是崇拜祖先及对毫不协调的废墟的崇仰之情。

索鲁之所以最终成行的原因,在于该地区改变和衰败,并迫切需要尽快记录。也因此,这是一场知性的发现之旅,旅途的体验也有别于匆匆一瞥的游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索鲁选择旅游淡季,旅途中他只是一个积极的旁观者。每天晚上将当天的遭遇不加遗漏地记下来,把行动转化为文字。

这场耗时良久的旅行始于直布罗陀,终于摩洛哥,从一根赫拉克勒斯之柱到另一根赫拉克勒斯之柱。索鲁坚持不搭飞机,而是选择脚踏实地,坐火车、长途汽车、渡轮,甚至是搭出租车和骑自行车。整个旅程行经17个国家,除了黎巴嫩、阿尔及利亚等少数国家因故无法成行。耗时一年半,把地中海走了一圈。

索鲁在旅行途中观察当地人的习俗和举动,并不时对不同国家的人们加以比较。在西班牙所经之处,他观看斗牛,直言不喜欢这种血腥的场面。他认为斗牛是这个民族一个巨大而安全的发泄出口,能化解法西斯主义所带来的挫折感。而在法国尼斯,他发现生性浪漫的法国人也对斗牛情有独钟,法国的斗牛活动中心尼姆每年举办三场斗牛,吸引到大约一百万的观众。

作为作家,索鲁又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旅行者。旅途所到之处,他逛书店,购买书籍,只为旅途阅读。诗意与远方,在索鲁这里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他买书并不贪婪,买来就利用空闲时间阅读,读后即扔掉,不增加负担。因为读书的缘故,索鲁也将读过的书与行经的地区加以对照。与乔伊斯、托尔斯泰、加缪、梵高等文学家、画家在地中海重逢,与作家见面,地中海是两者的媒介。

对于文化的反思在书中也随处可见。我们都知道美国的种族歧视是其顽疾,殊不知法国也有种族歧视,这可能是源于白人的种族优越感。索鲁在马赛警察局问询当地警察治安情况时,对方一连说出五遍“阿拉伯人”,这不能不让人深思。

而对所经地区历史的反思也让阅读过程变得不那么轻松。在西班牙谈论佛朗哥,在意大利讨论阿尔巴尼亚难民,在前南地区反思战争对当地人民的深刻影响,在以色列反思民族冲突和流血事件。

索鲁的旅行有沉重的一面,也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感动时刻。他的旅行中偶尔也遇到慷慨的灵魂,一杯免费的咖啡,而对方竟是处于战争阴影下的难民——一个身在扎达尔的小姑娘。在阿尔巴尼亚,一个素昧平生的小伙子及时给了索鲁五十列克的纸币,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你会需要这个的”,没有多余的话语。从最不可能的人身上获得一份礼物,这是索鲁旅行收获的最为昂贵的礼物。

“任何地方,不论在何处,不管是什么形态,都值得一游。”索鲁持如是观。只有观看还不够,重要的是记录。他偷偷地记录旅人民谈话,有时被对方发现并提起,他坦然承认。追查细节,以突击方式跟人谈话,当个挑衅的旅者,这就是索鲁,一个特立独行的旅者。

旅行经常是种悲哀,甚至带有自虐性质的乐趣,因此抵达名不见经传、景观可怖之处,也是旅行者的乐趣之一。索鲁如是感慨。

索鲁认为,旅行就跟某些人生经历一样,一次就已足够。地中海之旅,对于索鲁,有时是祖先崇拜之举,有时却正好相反。旅行虽已结束,他的体验却仍未结束。这次环地中海地区的旅行,对于他的人生,是一次难忘的经历,一次奇妙的体验,一次灵魂的升华。

而对于我们,理应重新思考何谓旅行,我们要怎样来一次有质量的旅行。只要准备好了,我们随时都可以背起行囊,来一场浪迹天涯的旅行。

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 篇3


《赫拉克勒斯之柱》是一部充满惊险刺激的冒险小说。作者通过精彩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描述,向读者展示了主人公们在赫拉克勒斯之柱前所经历的危机与挑战。读完这本小说,我深受启发,并对一些重要的主题有了更深的思考。


小说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们的毅力和勇气。他们面对一个个难解的谜题、千钧一发的险境,从未放弃过。他们不仅通过智慧和勇气克服了各种难题,还锻炼出了坚韧的意志和顽强的品质。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意识到在面对困难时,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


另一个值得思考的主题是友谊的力量。主人公之间的友谊在整个故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相互支持、互相帮助,共同面对危险和挑战。他们不仅在困难时帮助对方,还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这种坚定的友谊感动了我,也让我深思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以及它对于我们的生活和成长有着多么重要的影响。


小说中涉及的历史和神话元素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描述希腊神话中的各种神祇和故事,作者充分展示了古希腊文化的丰富和庞大。这些神话故事不仅让我了解到了古希腊社会的文化与价值观,还增添了小说的神秘和魅力。这让我对古希腊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也开始深入研究相关的历史和文学作品。


《赫拉克勒斯之柱》不仅是一部冒险小说,更是一部关于成长和探索的故事。主人公们在寻找赫拉克勒斯之柱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挑战和困扰。这些经历让他们不断成长,发现自己内心的力量和潜能。这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思考我自己的成长之路。


我要说,《赫拉克勒斯之柱》给了我很多惊喜和乐趣。作者巧妙地将历史、神话、冒险等元素融入到故事中,使得整个故事充满了神秘感和吸引力。读完这本小说后,我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也期待着作者的更多作品。


《赫拉克勒斯之柱》是一本值得读者深入研究和思考的小说。它通过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描述,向读者传递了许多重要的主题和启示。我深受启发,也对古希腊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相信,这本小说会给每个读者带来不同的体验和感悟,而我将一直珍视它给我带来的美好记忆。

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 篇4

《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


《赫拉克勒斯之柱》这本书是我最近读过的一本历史文学著作。它讲述了一个关于希腊神话英雄赫拉克勒斯的故事,以及他的传奇冒险。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被深深地吸引并受到了启发。


我被赫拉克勒斯的勇气和毅力所震惊。他面对巨大的困难和挑战时,从不退缩,坚持不懈地追求他的目标。他征服了许多怪物和神话生物,赢得了许多英勇的战斗。他的努力和决心是我非常敬佩的品质,这也激励着我在生活中面对困难时不气馁,坚定地追求我的梦想。


赫拉克勒斯的善良和同情心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的冒险中,他帮助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对待弱者非常仁慈。他经常用他的力量和技巧保护那些无辜的人们,并努力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生活。这使我意识到,拥有力量和能力是为了帮助他人,而不是压制他人。我们也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给予他们一些爱和关怀。


这本书也展示了赫拉克勒斯在取得成功后所付出的代价。他在冒险中失去了很多亲人和朋友,并且为了守护他们,不得不付出巨大的代价。这让我意识到,成功和成就往往伴随着牺牲和困难。我们需要为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做好准备,意识到我们可能需要放弃一些东西,并付出努力和奉献才能达到我们的目标。


赫拉克勒斯的故事也向我展示了重要的道德价值观,如忠诚、勇敢和正直。这些价值观是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指南,帮助我们在面临困难和诱惑时做出正确的决策。通过观察赫拉克勒斯如何根据这些价值观的指导来行事,我被激励去更加积极地践行这些美德,以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赫拉克勒斯之柱》是一本令人振奋和启发的书籍。通过读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希腊神话的魅力,同时也对赫拉克勒斯这位传奇英雄充满了敬意。他的勇气、善良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使他成为一个我愿意学习和效仿的榜样。我相信这本书会对每个读者都有所启发,帮助我们在追求自己的梦想过程中克服困难,实现自我提升。

赫拉克勒斯之柱读后感 篇5

赫拉克勒斯之柱是一本令人印象深刻的小说,它深入地探讨了人性的真实本质和复杂性。故事以赫拉克勒斯之柱为中心展开,这个神秘的地方散发着无尽的神秘感,让读者无法抗拒地被吸引进去。

小说通过描绘主角汉弗莱的遭遇展现了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对精神和情感的摧残。汉弗莱是一个认为生活中只有无尽的乐趣和刺激的人,他的性格和行为方式都极端放纵。然而,他的生活方式最终导致了他的心灵深处的疲惫和麻木。他决定前往赫拉克勒斯之柱,寻找重新点燃生命能量的方法。

这个地方似乎被遗忘了,但是对于寻求真相和自我认识的人来说,它是个宝藏。在赫拉克勒斯之柱,汉弗莱看到了不同的人-一些在寻找真相,而另一些则想掩盖真相-这使得他开始思考为什么人们总是想要隐藏他们的内心真相。

在这个过程中,汉弗莱也深入探索了他自己的内心世界。他逐渐发现自己的放纵和冷漠是为了掩盖自己内心的感情和痛苦,而不是真正的乐趣和享受。通过看到其他人的内心世界和品味到赫拉克勒斯之柱的神秘,汉弗莱开始为自己的放纵和冷漠感到羞愧和懊悔。

小说通过复杂的内心世界的描写,深入探讨了人性的真实和复杂本质,展现了人们在追求生命意义和内心真相时所面临的挑战。作者把赫拉克勒斯之柱塑造成了一个探索内心世界和追求真相的象征,通过故事的展开,把读者带入了一个精神上的冒险之旅。

总的来说,赫拉克勒斯之柱是一本非常出色的小说,在丰富深厚的内涵中展现了人性的真实和复杂本质。通过主角汉弗莱的遭遇和这个神秘地方的探险,作者向我们展示了探索内心真相的重要性。这本小说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文学之作,值得我们深思和品味。

相关文章推荐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


阅读是知识的泉源,当我们读完作家所写的作品时,我们的思维也会发生很多变化。阅读后的感受通常有三种写法:一是简要概述内容提纲,一是写下阅读后的心得和感想,还有一种是摘抄好的句子和段落。经过精心筛选的“克拉拉小姐读后感”,一定能为读者提供帮助,相信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后一定有所收获!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

在这个刚刚过去的寒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玩,我非常喜欢,里面不仅有美丽的插图,而且它字字简朴,作者把“我”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的那些有趣的事:把“舍己救人”作为理由偷吃蛋糕;把自己所有零花钱送给托尼叔叔;严守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天大的秘密”;“克拉拉”把“我”的头理成一团乱,还损失了十个欧分、一块泡泡糖和四粒花纽扣;把“嗅嗅”染成了双色狗,又引起了一场“猫狗大战”;给金鱼“吃”香肠;想办一个“跳蚤马戏团”,最后却弄了一身跳蚤;给苏珊娜搽妈妈的晚霜。

“我”和“克拉拉”就是两个单纯的孩子,事情的起因总是好的,事情的结果却总是坏的。她们一起做过的事有大事,也有小事,虽然结果总让人哭笑不得,但谁又忍心去批评这两个单纯、天真、可爱的孩子呢。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找到了自己那时候的影子,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是否也做过同样天真愚笨但又善良可爱的事情呢?回想起来。我就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那个时候的我,几乎糗事也会一箩筐,现在想想别人讲给我小时候的故事,也还是那么好笑,从来都没变过。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2)

通过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后,使我知道了克拉拉自信、聪明伶俐、善于制造问题、分析问题、鬼主意多,而她的弟弟则是姐姐坚定的追随者,和姐姐一起胡闹,经常被姐姐捉弄,虽有反抗却成效甚微的调皮孩子。

比如“我”和克拉拉把款待客人的蛋糕吃了个精光;克拉拉冒充理发师,把“我”的头发全理光了;按自己的审美观把小狗染成了黄色和黑色;想知道鱼吃不吃香肠,吓了姨妈一大跳;想开一个跳蚤马戏团,四处收集跳蚤,却弄得身上疙瘩成片;觉得苏珊娜不好看,就给她涂面霜;为了预防强盗却把一桶水倒在爸爸身上;为装神弄鬼把床单剪了两个洞顶在头上;为了论出谁比较强大,扯断了晾衣绳,还弄湿了“我”的新裤子。克拉拉教唆鹦鹉叫“我”傻瓜;整理东西却丢了金项链和看报纸用的眼镜;克拉拉为了把“我”变成日本小渔夫,用洋葱头和鸡蛋泡的水涂满“我”全身;想帮爸爸、妈妈擦鞋子,公猫和小狗却把整个屋子弄得全是鞋油。可是父母并没有因为他们做了这些事情而批评他们。

这本书使我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幸福,以及姐弟俩之间的快乐。我感觉文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算是乖孩子,就是有些调皮。这本书还让我学到了一些道理,在家千万不能太调皮了,以免被爸爸、妈妈担心,就像“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故事里的添乱一样。在学校也不能让老师担心哦!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我喜欢的故事有《苦笑不得》,《大樱桃蛋糕》……

我挑一段我认为有趣的读给奶奶听。就读《各有各的规矩》吧,故事说的是:妈妈说我和克拉拉没规矩,把房间搞得乱七八糟,我们俩不服气,下决心做一个规矩孩子。

可是,怎样才能做一个规矩孩子呢?我们决定,把一切收拾得有条有理,看到什么东西的位置不对,就赶快纠正,把它放到该放的地方。结果,我们在儿童间按我们的逻辑,并没有发现乱放的东西,倒是在客厅的茶几上报纸旁发现了爸爸的眼镜,于是我们把眼镜放进大衣柜里爸爸外套的口袋中。后来,我们又在爸爸妈妈卧室里一个干净的烟灰缸中,发现了妈妈的金项链,克拉拉马上把它柜子里的一个小皮包中。我们还有点愤愤不平地说爸爸妈妈才是最不守规矩的人。爸爸妈妈回来找不到他们的东西,弄明白后,搞得他们哭笑不得。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做个懂规矩的孩子,凡事都要为别人着想,爸爸妈妈更应该这样,不要用你们的眼光来评判孩子的做法,要给我们留下自己的空间。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4)

书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还算得上是规规矩矩的乖孩子.可是“我”和小姐姐总是会给爸爸妈妈添乱,只要爸爸妈妈不计较。

里面的故事可有趣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和克拉拉在家里睡觉,俩人总是害怕有强盗来家里。于是,聪明的小姐姐把水桶挂在门框上,然后,才安心的上床睡觉去了。结果,可想而知,开门的居然是爸爸,水桶不偏不斜地倒扣在了爸爸的头上,爸爸可就惨了!小姐姐贪心,弟弟被骗:有一次,小姐姐冒充理发师给“我”理发,结果,“我”的头被理成了一个秃头,唉,小姐姐真是的!他们俩还很贪吃:把给小姨们吃的蛋糕给吃了个精光,他们,原本觉得这么好的蛋糕,说不定有毒,不能给小姨们吃,但是,原意是,这蛋糕漂亮极了,肯定很好吃!结果,吃了太多,肚子吃坏了。

读完《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我发现克拉拉是一个善良,聪慧,快乐的小女孩,“我”是一个异想天开的一个小男孩。让我知道了他们的童年是多么地有趣、快乐!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里,我又把《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看了一遍,由于我实在是太喜爱它了。这本书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姐弟俩很心爱,常常做一些八怪七喇的工作,把我逗得捧腹大笑。

书中的首要人物是小姐姐克拉和“我”,而我一向有个疑问,便是书中的“我”叫什么姓名呢?一向读到终究,我心里这个疑惑不解的问题总算水执行出了。本来这个书中的“我”是一个名叫克拉克拉的小男孩儿。没有仔细读是找不到的。

书里的“我”每次都跟着小姐姐克拉拉做一些出人意料的工作,其实他也不太毫不勉强,由于每做一件错事总会惹来爸爸的一顿痛骂或挨揍,但他又常常被姐姐扯进去,终究仍是受拖累,帮姐姐背黑锅。我觉得他是个开畅、狡猾而又仁慈的小男孩。而克拉拉呢?她总是趁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分想一些名堂,甚至于有一次装鬼自己吓自己,成果却把爸爸当成鬼,把水泼了爸爸全身,让爸爸变成了落汤鸡,把爸爸气得不得了。克拉拉是一个生动、搞笑、爱动脑筋的机灵鬼。

其实,他们有时也想给大人帮助,但是终究仍是越帮越忙,变成了帮倒忙。有一次,他们等爸爸、妈妈出门后,想把家里的皮鞋都擦一遍,成果却弄的家里尘土飞扬,并且他们家的鞋油被小狗“嗅嗅”和小公猫弄的墙上、地上处处都是,成果仍是逃不过一顿痛骂。还有一次慈悲捐资把父母的新衣服、新鞋子都捐了出去……

这本书真的十分有意思,你也快买来和同伴一同共享吧!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6)

通过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后,使我知道了克拉拉自信、聪明伶俐、善于制造问题、分析问题、鬼主意多,而她的弟弟则是姐姐坚定的追随者,和姐姐一起胡闹,经常被姐姐捉弄,虽有反抗却成效甚微的调皮孩子。

比如“我”和克拉拉把款待客人的蛋糕吃了个精光;克拉拉冒充理发师,把“我”的头发全理光了;按自己的审美观把小狗染成了黄色和黑色;想知道鱼吃不吃香肠,吓了姨妈一大跳;想开一个跳蚤马戏团,四处收集跳蚤,却弄得身上疙瘩成片;觉得苏珊娜不好看,就给她涂面霜;为了预防强盗却把一桶水倒在爸爸身上;为装神弄鬼把床单剪了两个洞顶在头上;为了论出谁比较强大,扯断了晾衣绳,还弄湿了“我”的新裤子。克拉拉教唆鹦鹉叫“我”傻瓜;整理东西却丢了金项链和看报纸用的眼镜;克拉拉为了把“我”变成日本小渔夫,用洋葱头和鸡蛋泡的.水涂满“我”全身;想帮爸爸、妈妈擦鞋子,公猫和小狗却把整个屋子弄得全是鞋油。可是父母并没有因为他们做了这些事情而批评他们。

这本书使我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幸福,以及姐弟俩之间的快乐。我感觉文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算是乖孩子,就是有些调皮。这本书还让我学到了一些道理,在家千万不能太调皮了,以免被爸爸、妈妈担心,就像“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故事里的添乱一样。在学校也不能让老师担心哦!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7)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是德国作家迪米特尔﹒茵可夫的一部作品。这本书主要写了克拉拉和她的弟弟之间发生的有趣的故事,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看得我哈哈直笑。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两个克拉拉和她弟弟最可笑的故事。

一天晚上,他们俩的爸爸妈妈要去看电影,克拉拉和她的弟弟则在家里待着。那天晚上外面正在打雷下雨,她弟弟因为害怕,就钻到克拉拉的被子里了。这时,克拉拉想到:会不会有强盗来呢?他们一开始想出了让小狗去咬强盗这个办法,但马上又把这个念头打消了。他们又想到让小猫去抓强盗这个办法,最终这个念头也被打消了。最后,克拉拉想出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用锤子把钉子钉在门上,再把一个装满水的水桶挂在钉子上面,只要有人来开门,满满的一桶水就会倒到他的头上。有了这个好办法,他们俩终于可以安心的睡觉了。不久,他们听到了一声惊叫。强盗?哪儿是什么强盗,原来是他们的爸爸呀!只见他的全身上下都是水,克拉拉和她弟弟不知该笑,还是该继续睡他们的觉。最后,他们俩对看了一眼,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还有一天晚上,他们俩的爸爸和妈妈又去看电影了。他们俩就在家里偷偷看鬼片。鬼片里的老鬼最引人注目,他只有一条腿,蹦着还叫着:“呜—啊,呜啊,我是老鬼!”鬼片演完后,他们就学着鬼片上老鬼的样子,单脚蹦着还叫着:“呜—啊,呜啊,我是老鬼!”他们为了能让自己更像老鬼,就把儿童间里的被子披在了身上,由于被子把眼睛遮着看不见东西,他们接连碰破了两个花盆。克拉拉的弟弟想看看自己扮鬼的模样是什么样,克拉拉就决定在被子上剪两个洞。因为怕爸爸妈妈吵他们,克拉拉说等他们玩完后,她把被子缝上就行了。玩儿着玩儿着,他们觉得有点儿困,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们身上还披着带着两个窟窿的被子呢,克拉拉早就把缝被子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等他们的爸爸妈妈回到家,看到他们像鬼一样的样子,吓了一跳,然后马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用问,克拉拉和她的弟弟的小屁股还疼着呢。

你们听完这两个故事后,是不是像我一样乐得哈哈大笑呢?像克拉拉和她弟弟发生的那些有趣的事情我也做过。比如,有一次我跟爸爸妈妈一起去散步。妈妈问爸爸:“现在刮得是南风吧?”我抢着问妈妈:“妈妈,那什么时候刮女风呢?”还有,我经常比爸爸妈妈回家得早,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开门的声音,我就赶紧藏到窗帘后面,让爸爸妈妈急得到处找我,趁他们不注意,我会猛得大叫一声,吓他们一大跳。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可真好看呀,你们还不动心吗?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8)

克拉拉太调皮了,总是喜欢干一些让大人啼笑皆非的事。

这本书中有很多的小故事,比如:“巧克力大蛋糕”、“今天叔叔没有钱”、“天大的秘密”、“别糊弄我们”、“理发记”、“双色狗”、“猫狗之战”、“金鱼不吃香肠吗”……

比如“樱桃巧克力大蛋糕”中,她先是说蛋糕边上变质了,和弟弟一起把蛋糕的四边全吃掉了,然后又把蛋糕的中心给挖空了,等妈妈回来的时候,她大吃一惊,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绕着蛋糕走了三圈,然后说道:

“这是什么呀?这还是蛋糕吗?这堆破玩艺儿我还好意思端给客人吗?你们两个哟,两个永远填不饱肚子的小猪崽哟!吃吧!索性吃吧!吃到肚子炸开为止!”

后来克拉拉和弟弟把一整个大蛋糕吃得精光。

不过后来感到肚子不舒服,疼,疼得厉害。

后来克拉拉和弟弟躺在床上,克拉拉叹着气说道:“一开始我就知道,这蛋糕不对劲儿。”

克拉拉的行为折射了孩子的行为,克拉拉的心理反映了孩子的心理,所以《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才会如此地受孩子们喜欢,就连大人看了也忍不住会想起自己的童年,我们在小的时候又曾干过多少荒.唐事!这时的我们就会原谅孩子的一切过失。

假如家有孩子如此,看了这本书之后,你还忍心去生气吗?还忍心去责骂他们吗?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9)

在这个刚刚过去的寒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玩,我非常喜欢,里面不仅有美丽的插图,而且它字字简朴,作者把“我”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的那些有趣的事:把“舍己救人”作为理由偷吃蛋糕;把自己所有零花钱送给托尼叔叔;严守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天大的秘密”;“克拉拉”把“我”的`头理成一团乱,还损失了十个欧分、一块泡泡糖和四粒花纽扣;把“嗅嗅”染成了双色狗,又引起了一场“猫狗大战”;给金鱼“吃”香肠;想办一个“跳蚤马戏团”,最后却弄了一身跳蚤;给苏珊娜搽妈妈的晚霜。

“我”和“克拉拉”就是两个单纯的孩子,事情的起因总是好的,事情的结果却总是坏的。她们一起做过的事有大事,也有小事,虽然结果总让人哭笑不得,但谁又忍心去批评这两个单纯、天真、可爱的孩子呢。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找到了自己那时候的影子,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是否也做过同样天真愚笨但又善良可爱的事情呢?回想起来。我就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那个时候的我,几乎糗事也会一箩筐,现在想想别人讲给我小时候的故事,也还是那么好笑,从来都没变过。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0)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书中的姐妹俩很逗,经常做一些很搞笑的事情,总是把我和妈妈逗得捧腹大笑。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小姐姐克拉和“我”,而我一直有个疑问,就是书中的“我”叫什么名字呢?一直读到最后,我心里这个迷惑不解的问题终于水落实出了。原来这个书中的“我”是一个名叫克拉克拉的小男孩儿。(你如果也在看这本书时,一定要仔细看,不然你是找不到的哦!----这句话是我加的。)

书里的“我”每次都跟着小姐姐克拉拉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其实他也不太心甘情愿,因为每做一件错事总会惹来爸爸的一顿臭骂或挨打,但他又经常被姐姐扯进去,最后还是受连累,我觉得他是个开朗、调皮而又善良的小男孩。而克拉拉呢?她总是趁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想一些名堂,甚至于有一次装鬼自己吓自己,结果却把爸爸当成鬼,把水泼了爸爸全身,让爸爸变成了落汤鸡,把爸爸气得不得了。克拉拉是一个活泼、搞笑、爱动脑筋的机灵鬼。

其实,他们有时也想给大人帮忙,可是最终还是越帮越忙,变成了帮倒忙。有一次,他们等爸爸、妈妈出门后,想把家里的皮鞋都擦一遍,结果却弄的家里尘土飞扬,而且他们家的鞋油被小猫小狗弄的墙上、地上到处都是,结果还是逃不过一顿臭骂。

怎么样,你是不是也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呀,如果你喜欢笑的话,就赶紧去借来看看吧。保证你笑个够!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1)

我看的这本书的作者是迪迷。特尔,我喜欢她写的书。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讲述了克拉拉和小弟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其中有一则故事讲得是克拉拉和小弟弟有一条狗,他们都很喜欢这只小狗,于是他们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嗅嗅”。克拉拉想把小狗染成黄色,小弟弟也想给狗染色,于是克拉拉就对弟弟说:“我染前半部分你染后半部分吧。”克拉拉把小狗的前半部分染成了金黄色,弟弟也很不服气,就把小狗的后半部分染成了黑色。小狗狗对自己的样子也感到很惊讶,足足在镜子前面看了五分钟。爸爸妈妈回来了看见小狗的样子吓了一跳。爸爸说要把克拉拉和弟弟的零花钱都扣掉来惩罚他们,还给小狗狗洗了澡,可是,克拉拉染得金色洗不掉,弟弟染得黑色却洗掉了。弟弟也不没有办法只能干生气。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很玩富有想象力,我也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哦!

克拉玛依读后感


相信大家都有写过作文,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让我们静下来认真思考,有时好作文灵感是说来就来了,我们可以看哪些比较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克拉玛依读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1

上星期在管理学课上看了个**,叫《上海滩第一的哥》,看了这个**,我感触很深,这个**是06年的。据我所知,当时8000+的月薪比较少,算是高收入。尤其是在一个我们都不认为是高收入群体的出租车司机身上,我感到非常惊讶。

我认为臧勤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如何规划我们的时间。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清楚地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但是如何计划时间是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改变我们的思维模式,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当然的认为就是那样,我们应该经过科学的计算,这个事情真的是这样吗,我们的思想改变了,对我们走向成功也就迈了一大步。

其次,要养成凡事爱琢磨,爱思考,就养成了善于观察总结的习惯,习惯是一种恒常而无意识的行为倾向,反复地在某种行为上产生,是心理或个性中的一种固定的倾向。成功与失败,都源于你所养成的习惯。

然后,就要学会制定优先的工作次序,并且坚持已经决定的工作重点,有条不紊的安排工作。要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不然就会陷入有永远都完不成的工作的恶性循环。

并且,要时常反思,学会总结。臧师傅告诉我们,他每天都在总结今天可以改进的地方,交通每天都有新的变化,所以他不断地修改方法。养成反思的习惯,不仅可以总结更多的经验教训,而且可以不断地修改今后的工作,使我们看清自己所采取的每一步。

反思应该是一种持续不间断的过程,而不是事到临头才去抱佛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很好地掌握我们必须做的一切。

还有,要讲究方法,臧师傅说他有固定的几个点,什么时间**的活最好拉,他心里很清楚。对于我们的工作,能不能也借鉴臧师傅的做法和方法来达到目的,这样才能事半功倍,灵活变通。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位司机,开着我们人生这辆车,怎样才能到达我们人生的目标而不会出现走错路,甚至车毁人忙呢,我们应该像臧师傅那样,用脑子去开车,而不是随车逐流那样只会造成堵车,望着目标空感叹。好好地管理一下我们的人生吧,每个人都可以在人生路上创造出令人惊叹的成绩。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2

拿到手的《读者》还散发着淡淡的油墨香味。。

这篇文章很长,但也带有一些催人泪下的**。但真正使我的心灵受到震撼的,是这样几行叙述文字:在这场大火中死伤三百余人,其中大多数为优秀的中小学生。

火从幕布上蔓延开来,当时坐在前排离出口最远的干部竟从拥挤的人群中冲开,全部逃离礼堂,无一人受伤,然而离出口最近的教师们却奋不顾身地抢救学生,有的为此献出了生命,有的救出了许多学生却没能救出自己的孩子。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克拉玛依火灾中的干部教师不是这两类人的真实写照吗?前者面对滚滚浓烟害怕了、退却了,不顾一切地逃命成为他们当时唯一的行动,正是这,使他们从前许下过的美丽的诺言变不堪一击。

他们这些人呵,平时口口声声地说,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一旦事实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就不能相信他们的卑鄙行径,我们的干部!?这种口是心非,这种私利,人,是干部队伍中的蛀虫!

他们不配做我们的干部!

后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人们解释生命的真正价值。尽管当时他们离出口最近,只有几步之遥便可脱险,面对熊熊烈火,他们最先冲了上去,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在生死关头,他们坚决选择后者。

一次又一次地把学生推出窗外,他们筋疲力尽,最后默默地倒下,这证明了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那些获救的孩子们扒在窗口,噙着泪花,竭力地喊着:老师!

老师!。年轻人心中的火,将人民教师的伟大形象深深扎根,相比之下,干部队伍是多么的渺小!

三百多朵祖国的鲜花就这样被火葬了,人们悲叹不已。一声声绝望的呼唤,一个个听了令人断肠的乳名,久久地在克拉玛依上空徘徊。那些苟且偷生的干部们呵,你们还能心安理得地过日子吗?

克拉玛依的火就像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两种人不同的灵魂和思想。在那里,光辉的将留芳万代,丑恶的只有被人们唾弃。

历史的车轮已经转动了三年,但这场大火仍然让人们思考太多。轻轻合上书,封面上的小女孩依然静静地站着,那束百合花,那一双深邃的眼睛用无声传递着深深的祝福。是的,正是因为我们身边有无数的人,就像那些为了救孩子而牺牲生命的老师,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美丽可爱!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3

读后感一:

学校布置全体教师读两篇文章并选择一篇写写读后感,因为工作忙,始终没有把这两篇文章打开。看到有的同事已经在行动,我就随口问了下情况。才知道有那么多优秀的师生死于一场火灾。

今天一早,开机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学校发来的这两篇文章的链接地址,打开《克拉玛依将铭记克拉玛依大火九周年》,开始仔细地阅读。

这第一篇已是事过九年之后的悼念,但是还没读几个字,当时的惨象就在眼前了,烟火浓烈,火苗舔着人们的肌肤,毒烟呛进人们的胸肺,生命被无情地吞噬。求生的本能让人群涌动像飓风像海啸,人们发出惨绝的嘶叫……而那么多的老师正拼命地往外拖,往外抱孩子……他们跑出来又冲进去,再出来,再冲进去……好多老师就这样再也没有出来……

他们的遗体,不是张开双手拉学生,就是掩护在学生的身上,在危难时刻,他们分明是在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在最后救护着孩子!他们张开的臂膀虽然焦糊了,但他们的姿势却成了护卫孩子的永恒,成了我们尊敬和怀念的永恒;她们瘦弱却举起了救命的大手;他们已然烧伤严重,却依然在给孩子们撑着生命的出口,直到昏迷中倒下……老师,医生,在场的学生家长,他们顾不得救自己的孩子,总是把遇到的第一个孩子先抱出、拖出,先送医、先救治,而他们自己的孩子却离去了,离去了,离去了……他们瘫软的刹那,他们的不顾一切地救治行为总是像利刀一样,划破了我的心,划开了我泪河的口子……

很久没有掉过眼泪了,可读文的这一刻,我的眼泪却怎么也擦不干……听同事说26位领导先撤了,却让那么多孩子留在身后。我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怎么会这样?老师们为什么没有走?我开始循着其他文章的链接读事件回顾。

“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这是一句怎样的“呐喊”啊?是啊,离起火点最近的领导“有序”撤退到出口处“先走了”,但当老师组织学生撤离时却已然错过了最佳时机,此时场内电灯熄灭,大火迅速蔓延,而这领导逃生的出口已然被熊熊火焰堵住……更不可思议的是,这出口竟然是唯一的,为什么?为什么?活动演出会场是有八个出口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只开放了一个?那些领导堂而皇之地撤离到最后排的出口时,他们有没有想到学生和老师的生命一样宝贵?他们有没有想到赶快开启其余的出口?或者是他们逃离后也有所行动?但是这似乎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领导为什么没事先想到怎么疏散各校的师生?为什么不事先过问一下安全措施?这里的失职还有太多,有消防部门的失职,有场馆管理的失职,有活动组织部门的失职,有参与活动的教育部门的失职……还有,学生对“让领导先走”的默许说明了什么?只能是官僚主义,只能是特权主义。都说领导是人民的公仆,此刻,“领导”一词竟是个重磅玩笑,让人沉重的玩笑。而喊话的人,是不是有“这样喊”的权利呢?是不是太官僚才滥用了职权?

走出事件,离开那些不忍再看的惨痛,唯有祈愿,这样的事永远不要再发生。回到现实生活中,我的心又多了一份责任。作为学校的一分子,我们人人都有责任把安全意识时刻挂在心上,并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更好地行使。

那些用血肉之躯掩护孩子们的老师,是那样地震颤了我的心灵,怀着对逝者的尊敬和怀念,记着事件的惨痛教训,我们有责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让安全意识深深地扎根到每个学生的心里,深入到每天的工作中,细致到每个环节中。

读后感二:

片片雪花中,一名叫吴磊的男孩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进市第八小学。他推了推自己教室三二班的门,教室的门此时却紧紧地锁着……教他这个班的女体育老师以惊异万分的目光走过来扶着他。当小吴磊低着头说他前一天因为没有按老师的要求穿演出服装,结果不能参加汇报演出时,女老师禁不住猛然紧紧抱着他放声大哭……小吴磊就在这揪心的哭声中,渐渐明白了身边发生了巨大的悲剧。他幼小的心灵从此再也无法忘记除他之外,全班42名同学,39名已经被烈焰吞噬,另外3名重伤的同学正在医院抢救。在这场震惊海内外的特大火灾中,和吴磊的同学们一起遇难的共有288名中小学生,还有37名教师和干部。

克拉玛依,你怎么能一下子上演这么沉重的悲剧,如何忍受得住这么深痛的哀伤!在这来自四面八方的恸哭声中,这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将它那洁白的雪花默默地从苍天飘落,把大地覆盖……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但愿没有8所小学精心挑选的15个规范班的优秀师生啊。

刹那间,大幕起火,火势蔓延,灯光熄灭,烈焰毒烟突然绝情地扑向那些天真可爱的中小学生,扑向那些清贫辛勤的园丁!

第八中学的音乐老师张艳,先从烟雾中冲出来给姐姐张荣打了电话:“姐,友谊馆着火了,快来帮我救学生!”她丢下电话又端起一盆水冲进火场。从此,她再也没有出来。就在这一天,29岁的张艳还请姐姐给她梳了辫子,姐姐看着她离开了家门。

黄文华是测井公司第二小学的校长,她的18名学生正准备登台演第二个节目时,烟火骤起。她急忙和音乐老师带着学生跑向侧厅,可是火也窜到了头顶。黄校长看见出口处的木门开始着火,门口跌倒堆积的学生太多,她拼命把学生往外拖,往外抱。

阿米娜是第二中学初三班的班主任,她已冲出剧场,回头看见还有许多学生在里面叫喊,又转身冲进火场……她没有能够出来。

第六小学校长王愫岩眼看大火突起,马上抱起两名学生就冲出来。她一看馆内烟火翻腾,急得哭出声来:“我的孩子们还在里面呀,我的学生们呀……”王校长哭喊着迎着浓烟冲了进去,又抱出两名学生。当她含泪吸了一口气又冲进去后,人们再也看不见她的身影了。

第八小学三二班的孟翠芬老师已经当了23年的班主任了,她连获市优秀班主任和十佳教师称号。两个月前,孟老师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由于学校和家长的一再请求才重登讲台。人们在扑灭大火后发现她时,孟老师的头和背已被烧焦但是,她的两只臂肘下一边护着一名学生,其中一名学生的心脏还在微弱跳动,他还活着!

第八小学校长张莉和市一中副校长倪振性,都是几次把学生推出火海,自己最后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然而他们的遗体都是张开双臂,还像母鸡护着小鸡一样,在墙边围护着几位死去的学生。真是桃李同悲,师生生死与共!人们后来发现许多老师和大人的遗体,不是张开双手拉学生,就是扑在学生的身上……

老师们在危难时刻,分明是在全力奉献出自己的身心,吐丝求尽啊!市第七中学的政教主任周健老师,在大火袭来时,正用力撑着往下落的卷帘门。活着的学生曾看见他一只手三次用力往外推出学生,最后倒了下去……不久前他刚领了结婚证,新婚妻子和他商定元旦举行婚礼。亲属最后找到他时,是从领带夹上认出来的。

人们还看见身材高大的女老师李月霞当时正用有力的肩膀使劲撑着铁门,拼命喊着,让学生们一个一个逃出去。后来,她因窒息倒在大门旁边……

友谊馆外照相点工作人员袁金芳亲眼目睹了这样一位永远也忘怀不了的中年女老师:她戴着眼镜,瘦弱的身影好几次冲进火场救出十几名学生,直到再也无法靠近猛烈的火焰时,这位老师才一下子身体一软靠到墙上,她大喊了一声:“我的孩子还没出来!”接着就昏倒在地。她就是第一小学的大队辅导员李平老师,起火时她的孩子离她只有几步远,她一下子抱起两名学生冲出大门。当她又一次抱起学生冲出大门的时候,铝帘门突然滑落下来将她卡在门下。她当即用手死死顶住大门,接着门外的人用力拉,她的孩子在里面使劲推,才把她救出。李老师当时亲耳听见自己的孩子被隔在门里的烟火中喊叫着:妈妈!妈……”可是她怎么也无法冲进去了,硬是眼睁睁地听着自己心爱的孩子哭喊声渐渐消失。尽管她当时双手和脸部已被严重烧伤,她还是发疯一样的踢门、砸门……最后在极度的悲痛和伤痛中大喊一声,昏了过去。

第六小学副校长毛明新救出了6名学生,他的孩子最后也被火舌吞没。

恩师难忘啊,死里逃生的学生们怀念着心爱的老师。第三小学的'媛媛向记者述说:“有一扇窗户开着就在我旁边,我想爬上去,可窗子太高怎么也够不着。这时一双手把我抱起,我爬上窗户回头一看,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师。”小媛媛一想起那张和自己奶奶一样慈祥的脸,和那双难忘的大手,她就止不住流出晶莹的泪水,“没有那位老师我肯定活不了,也不知她是死还是话……”

9岁的男孩马玉和被从剧场抢救出来送进医院后,醒来睁开眼睛时,伤口剧痛,嗓子干裂得难以说话。他在纸条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句话,请护士送给正在病房门外焦急等候的爸爸妈妈。父母一看儿子小纸条上写的字,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去,“王老师出来没有?也不知她怎么样。”

这次火灾中有40多位老师在场,就有36位遇难殉职,其中有5位是校长。

克拉玛依大火的灾难,却烧不尽许许多多催人泪下的人间真情。

石油管理局生活服务总公司的女工朱华,那天特意请假并借了一台摄像机,为冒着撕心裂肺的毒烟硬往火海里冲。人们想拦住她,“不能进去,已经晚了!”可是,好一位做母亲的朱华,硬是挣脱开大家的阻拦,一头又冲进烧得发红的馆内……后来,在医院太平间里,母女俩的遗体紧紧挨靠在一起。当出差的丈夫从千里之外回来看见母女俩一大一小两口棺材时,顿时哭得死去活来,一头撞上前去,鲜血染红了脑门和棺材……

还有一名品学兼优的女孩子,几年前父母离婚后,一直与靠卖冰棍为生的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咬牙不再嫁,下决心要把女儿培养成优秀的人。哪想到爱女没能逃离火海,噩耗传来,母亲字字声声哭喊着女儿,几度昏倒在冰棍箱前。

邮电局职工刘震新正骑着摩托准备到友谊馆对面的商场买东西,得知友谊馆起火,他才猛然想起自己11岁的女儿刘洁也在里面参加演出。他扑向前去,两名浑身烧伤的学生迎面跑过来喊他:“叔叔,救救我。”刘震新骑上车一边把两名学生送往医院,一边流泪哭喊着女儿的名字。当他再赶回来时,友谊馆里面已是一片火海,他急得跺着脚哭嚎:“洁洁!爸爸救你来了……”

职工总医院烧伤科主任张树林的13岁女儿,在火场里救出自己的老师后,才坐上三轮车到医院向爸爸报告火情。张主任一看见多处烧伤的女儿,知道好几百学生在那里演出,顾不上先救女儿,马上向医院方面报告灾情组织抢救。

儿科副主任阿丽娅当时看见一下子抬进来这么多烧伤的学生,心里顿时缩成一团。她清楚地记得孩子早晨上学离家时还问:“妈,你能来看我们演出吗?”如今面对身边一大群哭叫的孩子,她抱起来就开始抢救。当亲属跑来告诉她,孩子还没回家时,阿丽娅热泪涌出,说了一句:“你们去找找吧,我还要抢救这些孩子……”当亲属再一次低着头慢慢走进来时,她心里不幸的预感终于证实了,泪还没有流出来,就身子一软瘫倒在抢救台前。

普外科护士长马晓晋正准备下班时,友谊馆第一批烧伤学生被送了进来,她一看见顿时愣住了,因为孩子今天说要去友谊馆开什么会。马晓晋来不及多想,马上开始抢救伤员,她对同事们说了一声:“你们抢救时,帮我看看有没有我的孩子,有告诉我一声。”然而不幸的事还是出现了,同事真的发现了她的孩子,可是马晓晋的宝贝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大家忍着悲伤都不敢告诉她。最终,马晓晋还是在白布下面看见了自己的心肝,当即就倒在地上。当同事们含着泪扶起她时,她眼睛直呆呆地,无力地摇摇头说:“别管我,去救别的孩子……”

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令克拉玛依人一时难以相信就发生在大家身边,人们哀伤的心相互搀扶着,面对无情的现实。

当时在友谊馆附近拉乘客的三轮车夫把受伤的学生抱到车上,拼命地一趟一趟往医院送;周围许多汽车也开过来运送伤员;对面的木红商场立即送来救援用的毛巾、口罩、手电筒。接着,全市娱乐场所关闭;护士们把病房的镜子都用纸糊住,生怕孩子们看见自己烧伤的面容;开照相馆的残疾青年,免费加紧扩放死难师生的遗像;被服厂的工人们呜咽着赶缝了三百套棉被和棉衣、棉裤,她们说:“不能让可怜的孩子再冻着了……”

短短的几天里,通往郊外路上的冰雪被送葬的车队和伤心的脚步融化了。成群结队的爸爸、妈妈们搀扶着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们,到成吉思汗山脚下为他们的心肝宝贝送葬。大片的墓地上,白发人送黑发人,父母亲送继承人,老师埋学生,学生葬老师。正如墓上挽联文:

苍天无眼丧我学子,看油城万民同伤悲

人间多情哀思齐天,望泉下魂灵早安息

克拉玛依的大地上,几日里堆起三百多座新坟,苍茫黄土里,一下子掩埋这么多天使一样纯洁的魂灵。

死难学生的家长为第八小学优秀老师孟翠芬送葬时,对着她的遗像说:“老师,是您没有让孩子的面容和身子被火烧,我们感谢您,老师。孩子在学校交给你,我们放心;在地下,孩子跟你走,我还是放心。”家长们送到坟上来的挽联字字饱含激情:

想教育 为教育 赤胆忠心 教学生 爱学生 生死与共

14岁的小于航墓前放着一个生日蛋糕,这是他妈妈特意为12月8日爱子的生日订做的全市最大的一种蛋糕。于航那天说功课太忙,想到周末时请同学们到家里一起享用,没想到他在生日遇难。父母周末在家中把儿子的生日蛋糕和他爱吃的饭菜摆在遗像前,就这样陪着过了一夜。第二天又随儿子的棺材送到坟前,令在场的人们不禁低头垂泪。

高子寅同学的母亲在女儿的坟前久久不忍离开,她从女儿的衣服口袋里找到了6元钱,这是女儿准备捐给“希望工程”的。这位53岁的母亲含泪对着爱女的坟发誓:一定要满足女儿的愿望

!第三中学初二三班的8名学生,生前是非常要好的伙伴。他们的父母们相互请求,将8位曾经相处如兄妹的同学合葬在一处,家长们用红砖紧紧围着8座相依的新坟茔。

一名叫刘莹的9岁小姑娘,今年暑假跟爸爸来到了北京,也在最喜欢的长城边让爸爸拍照留念,下葬时,父母在小刘莹的身边放上了这张女儿心爱的照片。

几乎所有孩子的棺材中,都放进去了他们心爱的书包、图书、乐谱、玩具、巧克力……几乎所有孩子的坟前,都摆着香蕉、苹果、香梨、八宝粥、“康师傅”、椰汁、矿泉水……

连日里,新坟旁处处青烟,满地纸灰。独生子女的父母们伤心地焚烧孩子们爱看的图书、连环画:《三国演义》、《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空气中弥漫着塑料布料焦糊的气味,那是家长们把孩子生前留下的玩具陪葬于火中:冲锋枪、汽车、变形金刚、米老鼠、绒布动物……

一块又一块新赶制的木头墓牌上记载着孩子们生前的光荣和骄傲:舞蹈集体奖、钢琴比赛二等奖、电子琴第一名、英语优胜、作文大赛优秀、三好学生……

大人们永远感到愧对着地上那一个一个照片装在镜框里的孩子们天真可爱的形象,他们晶莹的眼睛仿佛在问:爸爸妈妈,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克拉玛依人强烈地要求,在友谊馆这里竖立起一座纪念碑,让世世代代诅咒这场万恶的大火,让子子孙孙铭记那永恒的人间真情!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4

费昳琼上海市松江二中高二年级阅读书目:特洛伊传说TheStoryofTroy(DK英汉对照百科读物)

IhaveneverbeentoTroy,butDavidMaulemademefeelasifIwerestandingonthehighwallofTroy,watchingthefiercewar.ThankstothisBritishauthor,whoadaptedthefamousHomer’spoemintoalivelystory,Ifounditeasiertounderstandthisstory.Thoughthestoryhappenedover3000yearsagoinaremoteplace,Iwasdeeplyfascinatedbyit.

ThemysteriousplotisoneofthereasonswhyIlovedTheStoryofTroysomuch,yetIammoreinterestedinthehumanheroesofthewar.

HectorwastheeldestsonofkingofTroy,Priam.HewasnotonlyarealheroofTrojan,butwasregardedthehighestmoralheroinGreekclassicbylaterhistorians.Thewarstartedbecauseofthemischiefofhisbrother,Paris,whomhedidn’tappreciate.However,sinceHectorwasthecommanderoftheTrojanarmy,hewasobligedtofightwithallforce.Itwasreallyatragedythatsuchavaliantmandiedintheduelwithanothergreatwarrior,Achilles.

Itisnaturaltoseedeathinawar.AsafamousChineseparablesays,“Alifecanbeasslightasapieceoffeather,orasweightyasMountTai.”Sometimes,one’sglorywalkshandinhandwithone’sdoom.Achilleswassuchatypicalperson.HispersonalcharmmadeTheStoryofTroymoreattractive.Hewassocrucialbecausehiseveryappearanceinawarencouragedhisfellowsoldiersandterrifiedtheenemies.Actually,Achilleswashalf-godwhowasalmostinvincibleinpeople’smind.That’swhyhisnamewasmemorizedlongafterhisdeath.

Besidesthetwogreatmen,thewisdomofOdysseusalsoprovedhimtobeagreathero.Hedidn’twanttoattendthewarbecausehewashappilymarriedandhadalovelyson.However,sincehiscountrywasalliedtoMycenae,hehadtotakethecommandgivenbythekingofMycenae.I’mquitesurethatthestoryofthewoodenhorseiswidelyknown,however,fewpeopleknowwhothoughtofthebrilliantidea,that’swhyIadmiredOdysseussomuchbecausehewasthepersonwhogottheidea.Thankstothehorse,theten-yearwarcametoanendatlast.Ifyouwanttoknowhowthewoodenhorseworked,justreadthebook.

TheancientGreeksbelievedthatthegodsandgoddessesalsoplayedimportantrolesintheorigin,processandendingofthewholestory.

Thestoryofthegoldenapplewassuchanexample.WhenEris,thegoddessofargumentanddisagreement,threwoutthegoldenappletoaweddingceremonyonMountOlympus,adisputehappened.Hera,thequeenofgods,Athena,thegoddessofwisdom,andAphrodite,thegoddessofloveandbeauty,wereallinvolvedintheargumentfortheapple.Noneofthemwaswillingtogiveway,sotheyturnedtoParisforafinaljudgment.TemptedbyAphrodite’sbeautyandpromise,Parishandedtheappletoher.Tokeepherword,AphroditehelpedhimtogetHelen,themostbeautifulwomanintheworld,ashiswife.Thatwasthecauseofthewar.

Paris’schoiceobviouslyannoyedtheothertwogoddesses.Soduringthewar,theyhelpedtheGreekalliancearmywhilesomeothergods,suchasApolloandAphrodite,guardedTroy.WhenParisdueledwithHelen’sformerhusbandMenelaus,AphroditesavedPariswhenhewasabouttobefinishedoff.

Aftertheduelbetweenthosetwopeople,therewasatrucebetweentheGreekallianceandTroy.However,bothHeraandAthenawerenothappytoseeit.HerapursuedherhusbandZEUS:“Now,willyousendAthenatomaketheTroyjansbreakthepeace?”(Page22)ThenwithZeus’spermission,AthenawentdowntostartthewaragainandfinallyshebroughttheGreekstosuccess.

Fromthewholestory,wecanseethatinancientGreeks’view,godssometimesplayedamuchmoreimportantroleintheirlife.However,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science,wehavelearnedthattheGreekgodsneverexisted.ThisiswhyarecentmovieofTroyhasnotmentionedasinglegod.Everythinghappenedduetomen’sambition,love,loyaltyorjealousy.Withthoseemotionandpeople’seffort,wehumanbeingscanaccomplishwondersandbemasteroftheworld.

Godareoflessimportancethantheyusedtobe.Nonetheless,thegodsandgoddessesmadeTheStoryofTroymoremysteriousandmarvelous.

Ihavelearntfromthebookmorethanthewonderfulstoryofhistory,loveandwar.Ibelievethathumancandeterminetheirdestinybytheirown.Ihighlyrecommendthisbooktomyfriendswiththesameinterest.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5

克拉玛依,你怎么能一下子上演这么重的悲剧,你怎么能忍受这么深的悲伤!在这来自四面八方的恸哭声中,这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将它那洁白的雪花默默地从苍天飘落,把大地覆盖……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但愿没有12月8日这一天。然而,无情的时间已经过去到了今天下午6点10分。在克拉玛依友谊博物馆的舞台上,几块烧焦的纱帘布突然落到796名师生和干部面前!

在这里,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精心挑选的15个标准班有15名优秀师生。

在火灾中牺牲的教师,他们的义举,正是对热爱岗位、忠于职守的高尚品质、关爱学生、关爱学生的高尚品的的最好诠释,证明了平凡中的非凡,平凡中的高尚,为教师树立榜样。学习他们强烈的责任感和爱心。

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生命属于每个人有且仅有一次。

英雄不是天生的,英雄壮举来自平凡生活的磨合。英雄的灵魂在平凡的生活中慢慢铸就。他们在危急时刻勇于担当、坚守岗位、舍己为人。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他们看似平凡的行为,正是多年学习和工作中养成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品格,折射出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6

我仍旧沉浸在那丧母的悲痛之中,那一幕又一幕,让我记忆犹新。我甩甩头,想要抛去这段不美好的记忆,忽然看见一只母熊——

她跟妈妈长得很像,我用双掌揉揉眼,是妈妈吗?

棕黄的毛皮,琥珀色的眼睛,黑黑的鼻子旁有一块白毛。

唉。不是妈妈。我叹了口气,垂下了头。妈妈的毛皮是清一色的棕,光滑而又有亮泽。

我偷偷地瞟了那只母熊一眼,正好对上了她的双目。她看我了,她看见我了。

她似乎很痛苦,正在哀鸣——

但是一见到我,立刻警惕了起来,那双柔和的琥珀眼睛中,又透着丝丝惊慌,他昂起头,高叫了一声:“吼——”

我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又放心不下那只熊,真的,她真的好像妈妈,是妈妈从天堂下凡来看我了么?

我又再次去探了探,还好,还好,她没看见我,琥珀色的眼里尽是痛楚,但我总感觉这眼中有妈妈的影子。

我的双腿好像不受我控制了一样,径直朝那只熊走去,一股血味涌入鼻中,是血,是血……

我又想起了妈妈被石块压死的情景,不,不——

我冲了过去,一大片殷红的血映入眼帘,她受伤了!一颗子弹正中她的左肩,血染在那片皮毛上,棕毛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血色的毛。

我不再想她是如何吼我的,不顾一切地跑到她身边,舔着那片受伤处。

她不再吼叫,而是安静的享受着。

也许很痛吧!

你看她那琥珀色的眼里有少许晶莹的东西,时不时眉头微皱。

我不忍心,用一只掌轻轻抚摸着她的背,理顺她背上的毛。

她从地上爬了起来,用舌头舔我的脸,真的,好像妈妈……

从此,我便与她结了伴……

夕阳渐渐西下,一抹阳光在山头静卧,它似乎还不愿意离开,在山头留恋地看着夕阳下那对快乐的朋友……

瓯北五中初一:吴思瑶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7

拿到手的《读者》还散发着淡淡的油墨香味。封面上一位羞赧的小姑娘抱着一束清雅的百合花恬静地伫立着然而一篇报导克拉玛依大火的文章却把我的思绪拉人了火红的深渊。火灾

文章很长,还配有多幅催人泪下的照片。但真正使我的心灵受到震撼的,是这样几行叙述文字:在这场大火中死伤三百余人,其中大多数为优秀的中小学生。火从幕布上蔓延开来,当时坐在前排离出口最远的干部竟从拥挤的人群中冲开,全部逃离礼堂,无一人受伤,然而离出口最近的教师们却奋不顾身地抢救学生,有的为此献出了生命,有的救出了许多学生却没能救出自己的孩子。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克拉玛依大火中的干部与教师们不正是这两种人的真实写照吗?前者面对滚滚浓烟害怕了、退却了,不顾一切地逃命成为他们当时唯一的行动,正是这,使他们从前许下过的美丽的诺言变不堪一击。他们这些人呵,平时口口声声地说,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一旦事实摆在面前,卑劣的行径使人无法相信,他们我们的干部!?这种口是心非的人,这种个人利益为上的,人,是干部队伍中的蛀虫!他们不配做我们的干部!

而后者,那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人们诠释了生命的真正价值之所在。尽管当时他们离出口最近,只有几步之遥便可脱险,面对熊熊烈火,他们最先冲了上去,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他们毅然选择后者。一次次地把学生推出窗外,他们精疲力尽,最终默默地倒下了事实证明他们的抉择是对的。那些获救的孩子们扒在窗口,噙着泪花,竭力地喊着:老师!老师!。火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那些人民教师的伟大形象将深深扎根,相比之下,那群干部又是显得多么渺小!

三百多株祖国的花朵就这样葬身火腹,人们惋息、感叹。一声声绝望的呼唤,一个个听了令人断肠的乳名,久久地在克拉玛依上空徘徊。那些苟且偷生的干部们呵,你们还能心安理得地过日子吗?克拉玛依大火就像一面镜子,它真切地折射出两种人不同的灵魂与思想。在那里,光辉的将留芳万代,丑恶的只有被人们唾弃。

历史的车轮已驶过三载,但这场大火却仍然给人们留下太多的思考。

克拉玛依读后感 篇8

火能给我们带来温暖和财富,但也能给我们带来灾难。一场又一场的火灾造成了无数家庭的不幸。这也给了我们一个严重的警告,希望我们能从中吸取教训。

你还记得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博物馆发生的大火吗?就像一条巨大的火龙冲向人群,吞噬了无数的生命。当时大家都向安全出口飞奔而去,可是万万没想到八个安全出口只打开了一个,人群挨挨挤挤很难逃得出去,所以有的就被熏死,有的就被大火活活的烧死。

大火夺去了325条宝贵生命,其中288条是中小学生。如果打开8扇安全门,就不会夺走那么多宝贵的生命。

火灾很可怕,懂得许多预防火灾和自救的小知识或许对你有帮助。1、着火了打119火警;2、说清着火地点;3、保证自身安全用湿毛巾捂住嘴;4、找到有利方向迅速逃生。知道这些小知识,万一发生火灾,我们的生命安全就会得到保障!

在所有的自然灾害中,火灾是最常见的一种,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2000年12月25日,洛阳东都商厦进行非法电焊施工。施工过程中,焊渣落在地下二层家俱市场的自然物体上,并引燃大火,造成309人死亡。这是一个不幸的悲剧。这是又一场震惊中国人民的火灾。

如果着火了,要报火警119。如果你去公共场所玩,你必须先看看安全门在哪里,让自己知道。如果你发现火灾,从安全门出来。如果一些公共场所发生火灾,风很大,不要跟风。请逆风而行,从火灾现场逃生。左手放在胸前,右手捂住口鼻,因为冒烟的人数比逃跑的人数快很多倍。

如果你住在高层住宅,如果发生火灾,拿些湿布,然后捂住口鼻,打开门,从楼下逃出火灾。

火灾是可怕的,大家要多掌握火灾如何救人和自救!

你知道什么是火吗?你知道它夺走了多少人的生命,花了我们多少财产吗?但是它给我们带来了多少快乐,你知道吗?

在克玛拉伊市的一个晚上,同学们穿着节日礼服,兴高采烈地来到友谊馆,一进门,只见里面不时变换颜色的彩色灯管照得整个友谊馆金碧辉煌,最漂亮要算舞台了,一张鲜红的幕布上嵌着一个鲜黄的少先队员标志,在绚丽多彩的灯光下闪闪发光,台上同学的精彩表演赢来了台下同学们不停地喝彩声。不知过了多少小时,台上的七号灯管突然考燃了边上的幕布,又烤断电线,整个友谊馆一片漆黑,传来了同学的尖叫声和老师的指挥声,可是八个安全门只有一个是开着的,700多位同学你推我挤争先恐后的挤出安全门,可是大火不饶人,不一会儿功夫,就夺取了375人的生命。

还有一次是在大兴安岭,火灾把那里的原始森林烧了一半,还烧死了许多小动物,给国家的财产带来损失,一下大雨,形成山体滑坡,埋了一大段公路,从这些遭遇中,我们得到一个启示:我们要合理使用火资源,不能过度依赖,否则会给国家造成损失,给人民带来灾害。

但我们不能没有它。如果没有火,地球就会死。适当用火会使人们的生活更幸福。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汇总五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写5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 篇1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读书会。《杜拉拉升职记》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不过,我觉得只要是好书,是可以融会贯通的。年初,院里号召开展读书活动时,我选定了《论语》,《论语》文字不多,但博大精深。当然,对于《论语》,一时半会也理解不透,目前,也只是看了个眼熟。今天参加读书会,我就结合对《论语》的一点心得体会,同时基于对《杜拉拉升职记》书名的理解,谈谈我的体会,以及读书的收获。

杜拉拉是外企职场的成功人士,在外企职场里呼风唤雨,如鱼得水。看了《杜拉拉升职记》,的确很有收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辩证地吸取杜拉拉的经验与精华,对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但是,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并不能称为职场。在理想主义化的状态下,法官是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的,如果把法院完全看成一个职场,一切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奋斗目标,也就未免庸俗化了。在读《论语》,有所感触的时候,写了一些心得,大概有二十多篇,都发表在《湖南法院网》上。前不久,又读了《杜拉拉升职记》,同样也是感触良多,只是还没有形成文字材料。这些感触,这些心得,凝结成我的一个认识,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当视审判工作为事业,不忘学习,牢记理想,时刻加强自身修养。

一、学习: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孔子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意思是说:“不到他努力想弄明白而不得的程度不要去开导他;不到他心里明白却不能完善表达出来的程度不要去启发他。”这说的是孔子的启发式教育。我们踏上了工作岗位,学习的.步伐却不能停下。从学校毕业了,自学当成为主要的接受教育的方式。自学,主要是从书本中吸收营养,贪多求快,那样不行。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可如何才能精呢?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难题,左思右想,努力想弄明白而不得的情况,想明白了却不能完全表达的情况,并不鲜见。此时,就不妨放下案卷,打开书本,去书本中寻找答案。“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用书本来开导自己,带着问题去读书,在书本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就是精读。我们开展读书活动,相互交流读书心得,从别人的认识中提升自己的思想,这也是精读。冯院长读了一本好书,把它推荐给大家,这是为我们精读提供了捷径。当然,作为一名法官,精读并不在于法律书籍,读书不一定非得成为工作的一部分,读一些非法律的书籍,陶冶情操,涵养精神,也是非常好的。读书,不可能总带着问题去读啊,没有问题,又怎样精读呢?那就是边阅读边思考,在阅读中思考,在思考中阅读。

二、理想:需求可以现实理想应当崇高。孔子说:“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一个人不怕没有位子,最怕自己没有什么东西站得起来。法官的理想是什么?它不应当是位子。法官的理想不一定壮志凌云,但可以平实无华,法官的理想应该体现在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细节中。法官是运用审判权公正裁判,定纷止争的,法官的理想与法官的职业息息相关。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公正与效率也应当成为法官的理想。一名法官如果说,他的追求就是办好案子,那么他是值得尊敬的;一名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如果把公正与效率视为毕生追求,那么,这名法官的理想无疑是崇高的。当然,理想不可能千篇一律,法官的理想也必然千差万别。崇高的理想,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东西。有了崇高的理想,工作生活中也同样会受到位子、票子、房子的困扰,也同样会发牢骚,同样会有怨言。但是,有了崇高的理想,就有了信念的支持,法官才能静下心来,为了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案子”而绞尽脑汁,为“所以立”而提高素质。

三、修养:法官应当“日三省己身”。在纷繁的事务中,法官面对的是“法”、“人”、“案”,通俗地说,就是运用法律,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日三省己身,也应当围绕这三个方面来展开:办案公正乎?待当事人诚乎?法律研习乎?先来说“法”。法官离不开法,法官对法律的掌握应当娴熟,而法律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不学习,法官就会落伍,就会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 篇2

杜拉拉升职机记传说中白领人手一份,我虽不是白领,但处于升值的幻想,我还花了两个中午读完。

杜拉拉为什么从公司小职员变成经理级人物,有的人说是运气,有的人说实力,我的观点是勤劳的态度。

运气是看不见抓不着的东西,我去讨论它。

实力,值得我去思考,杜拉拉的上司玫瑰实力很强,为什么最终出走,看是出了口恶气,但最终损害的还是自我的利益。试想看,有谁会在满意的`情景离开,实力很强却不得上司赏识,心理压抑忧闷而离开。

一个公司老板期望什么样的员工,根据小说上HR主管的意思,要适合。固然适合重要,但看起很适合实际上不愿踏踏实实工作,溜须拍马一味恭维或许有的上司喜欢,但他们很清楚,绝对不会给这些人升职,因为他们的精力都花在工作外。

杜拉拉升职,主要还是基于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加勤奋好学,心思全用在工作上。这样的人用他们的成绩说话,自我不要求升职别人都会为你着想。其实职场就是这样,我们为工作而来,只要把心思花在工作上,成功或许上早晚的事。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 篇3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在网络上好评如潮的书——《杜拉拉升职记》,它是一本属于职场励志类的书籍,讲述了一个普通的职场女性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在工作中又是如何表现,从而一步步由平凡走向成功的故事。

阅读过程中自己多次被主人公的经历和精神所感动和震撼,这里面充满热情执着的职业追求,用实例清晰地描述了处事之道,这些道理不仅适用于职场,运用在生活中也会大有裨益。

杜拉拉学习力强,知识面广。从她会背《陋室铭》就可见一斑,要成为高级白领心无点墨还是不行地。她的能言会辩,超强逻辑分析能力,也是日积月垒而成,天生聪慧只是原因之一。杜拉拉是一个有心人。拉拉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她有很强的全局观。对于身边发生的事,她会放到全局中去分析理由,设立目标,制定方案。她对周围发生的事或“道听途说”的内幕新闻都会放到全局中加以判断。她迅速的成长也得意于她的有心,之所以能很好地独立完成广州上海的.装修任务,也在于她平时的用心。她很清楚经理级别的人应该做什么,应该具备什么能力,因此当她还是主管时就对留于此类事务加以学习,而这些积累最终让她能胜任那些突如其来的挑战,也正是这些挑战证明了她的能力。

杜拉拉在工作中是一个简单、认真、勤奋的人。她没有像很多职场中的人那样对待工作斤斤计较,把自己的利益得失放在第一位,当她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接手到一项巨大工程的时候,她没有找借口推脱、没有计算自己是否吃亏,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尽自己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加完美。目的很单纯,只是站好自己的那班岗却收获了很多买不到换不来的知识和经验。正是这种简单的工作态度才使得主人公的工作完成得更加出色,从而得到上级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如果我们在现实的工作态度里掺杂了太复杂的想法,反而不能全心投入,所以工作中一定要崇尚求真求实。

最后,我想对拉拉(们)说一句,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 篇4

今天读了《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给我很大的启示,原来我一直生活在我对生活的美好憧憬当中。原来生活是那么的复杂,那么的深不可测。他甚至都不给你喘息与学习的机会,就让你在黑暗中自己摸索着,找到光亮与未来。拉拉的生活在外人看来很舒服。尤其是在80后的眼中,这无疑是大家最向往的生活。在外企工作,月薪上万,没有负担。人长漂亮,小资的日子那叫一个美。但当细看了这本书后,才发现钱真的不是那么好挣的。高薪的背后也有太多不为人知的伤痛和泪水。那种在高压环境下工作竞争,每天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不是那么容易的。那并不是单纯的有耐心,有交际沟通能力就能解决。那更多的需要技巧和门路。我们还有不久也要走进职场。这是我们必备的课程。那种在面对各种困难下所需的本领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而这本书恰好简洁明了的教会了我们很多。

1、明确公司的核心业务就是能给公司带来最大价值的业务,这部分业务最累最难做,但也最受重视,最有发展前途。长远来看,勇于担当重任,敢于挑战自我的人才能使自己更快增值。升职、加薪、投资(股票、基金、房产)、情感,这些贯穿人的一生的主旋律需要用心经营。实现财务自由,过高品质的生活是奋斗的目标,向上奋斗都是脑力的较量,再小的事要做好都要用心,都不简单。对于不甘平庸的我们,奋斗很累,但无法停不下来。没有钱时,你会觉得钱最重要,有了一些钱你又觉得其实开心、轻松和驾驭感最重要。境遇不同,心态不同,选择不同,想法不同。职场中的主流精神需求:被尊重,被信任,安全感。

2、老板喜欢直接听到基层一线的声音,尤其喜欢听“小报告”,从制衡的角度更喜欢看到下属不合,这在民营企业表现更明显。而在大多数级别分明,管理规范的外企等大公司,一般来说老板不喜欢下属越级报告。多半的越级行为以失意告终,也许当时就那件事本身而言,你能赢,但长远看基本上你还是输了。没有谁去真正的主持公道、评判是非,利益第一,维护自己的职业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级别越高在更高层心目中位置越重要,如果你不幸遇到了一个不投缘的直接上司,你们不是一类人,很多观点和做法不一致,注定你会做的很累,且没有前途。直接上司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就不行,有时你会很愤懑。要么你选择离开,要么改变自己,积极沟通,和他保持一致,多去了解对方的风格,而别和他们说“我过去如何如何”。不管过去你做的多好,那都只是过去,对新老板没有意义。我想到《小公务员之死》中的那个可怜的小公务员,做下属的对上司惟命是从、战战兢兢,他一句话你可能就要想半天,呵呵,打工挣口饭吃不容易。

3、在大公司工作,除了较高的薪水,良好的福利和工作环境,还有和你一起工作的同事都是一些高素质和专业的人,与他们为伍你会觉得自己比较有层次,但同时聪明人在一起,你会觉得挺累,自己也不够出色。一种不如人的感觉总是令人沮丧和郁闷的。如果在工厂,你可能觉得可以与你共语的人太少,和那些大老粗简直是对牛弹琴,你会有种做鸡头的优越感。但工厂工作环境差,福利没有保障,不会严格遵守劳动法规,不会讲究工作生活的平衡。

4、老板的风格对公司的氛围和文化起到绝对的影响。拉拉说的,一个公司当家人的气色好,公司的生意才能做得好。真正的大老板都是心胸宽广,有见识,富有人格魅力,能够感染大家的人。如同作者描述的那样:他有力地和人们握手,怕他们的肩膀,并且洪亮爽朗的大笑。遇到一个这样的老板是种福分,遇到一个肯授权、懂分享的老板更是种幸运。特别在民营企业,找工作就是找老板,一定要选对老板,这很重要。一个好的老板第一条是讲诚信,说话算数,人品好。

5、外企等大公司的EMAIL文化很严重,作为沟通的主要方式,它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但又不得不遵守。比如谁发这个邮件,什么时候发,主送给谁抄送给谁,明送还是暗送,内容遣词造句,阅读的人会怎么想,有什么影响等等,都颇费心思。都说细节决定成败,这个人有没有思路,情商高不高,考虑问题全面与否,从一封EMAIL上就能否管窥一二,对于职场新人或从小公司到大公司的人,这点不能小觑。

6、不管在哪,草根要想往上混,口才一定要好(一句话从不同的角度讲都有一定道理),逻辑性条理性要好,情商一定要高,而且要踏实执着,能做出几个像样的成绩,像杜拉拉一样。什么是情商高,我觉得就是做一件事不但只考虑事情本身,而是举一反三、见微知著等能力,推理、联想、总结、判断、规划、领悟的能力强。职位越高,对情商的要求越高,沟通、协调、管人等等,而不仅是有能力做这件事。而在公司工作,多多少少都会有打工心态,公司又不是自己的家,能干一天是一天,很少人对工作这么卖力(好在杜拉拉加班加点勤奋工作,老板看到了,结果事情也成了)也没有人会真正为你着想,但如果真想做点事,想升职加薪,不付出不行,多花点时间和精力在你周围的同事身上,在工作上面是必须的。会做人,人缘好,关键时候别人能够支持你,说你好话而不是背后打你的小报告。很多时候,对方接受了你的人,你的观点就很容易被接受。升职最快的途径是获得上级的上级的好感和钦点,或直接上司离开腾出位置。正如PMP上讲的暗示权力,比如和老板是同学、老乡、邻居,和老板关系好,老板叫你一起吃饭,经常和老板在一起等等,都会无形增加你的权力和影响。聪明的下属要善于借用暗示权力。

7、从面试官的素质和面貌就可以反映这个公司的很多东西,他不怎么样,公司能怎么样?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一样,每个老板的风格也不一样,存在就有其存在的道理。如果你是上司,是用能力强的,还是用听话的?我想他们有各自不同的用处,他们都是为了你的目标服务的.,威胁或无助于你,他们就失去存在的意义。在民营企业,如果你想让你的下属走人,但你的老板又黏黏糊糊不支持你,这是非常痛苦的,你根本就没有权力嘛。官僚就是该做决定时思考,遇到困难时授权,这话说的好。一个萝卜一个坑,有时找工作不顺利并不是你不够好,而是这个职位没有空缺,或者即使空缺,而考虑到你和上司或关键人物的风格不匹配、不适应而没有最终选你。能力很重要,机会和运气也很重要。

8、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而不是弥补短板上(弥补短板太花时间,而且效果不明显),做到扬长避短,让长处更长,因为人都是靠自己的长处吃饭的。

9、分析周围同事的处境和需求,制定不同的行动策略,而不要闷着头只知道傻干。如果是对手,多留一份心,掌握他的把柄,摸清对手心理和需求,才能在博弈中赢得主动。不同阶层有不同阶层的争斗和烦恼。

10、拉拉在工作谈到干了活还受气该怎么办?我很认同。领导都喜欢你提出问题的同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只提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他多半比你更清楚。拉拉选择在老板比较清醒而不烦躁的时候找老板开会,让他了解困难的背景和自己为此做的工作,给他两个解决方案让他选择(老板都喜欢做选择题,不喜欢做问答题),从而让他了解自己工作中的难度,了解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积极态度。老板同意你的方案,或者在你的方案基础上略作修改,这就是你争取了主动,按自己的思路工作。在执行中不定期用清晰简洁的语言,主动在重要阶段告诉老板事情的进展,以此逐渐让老板关注你和信任你。

11、职业选择和规划上,拉拉的经验总结的很好:

A你得找一家好公司,即一家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牛公司。

B你得找一个好的方向,永远不要远离核心业务线。

C你得跟一个好老板,比如他愿意教你,对你和蔼,能授权,给你加工资大方等。

D更关键的是他在公司处于强势地位,你才有可能强势起来,发展的快。

杜拉拉升职记读后感 篇5

时间原因断断续续的看完了杜拉拉,之所以 没有看后立即写读后感 是因为 好多问题还没弄懂 当时觉得看懂了 过后再一回想 有点晕 可能是不在一个层面吧 好多事情 都是我没经历过的 理解有困难 也不足为奇。自我安慰下呵呵。

基本上我能吸收的总结几点如下:

1.安排好会议流程,避免因跑题使问题复杂化更加浪费时间,先概括好会议内容,围绕主题思路走,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并讨论当前问题,制定出解决方案,然后总结。

2.在用人上 ,善用好兵的才是良将。不以个人观点论成败,业绩突出是销售的不二法则,做为领导看你更看重哪一点了。好性格未必出好成绩,但业绩好 脾气坏点 绝对可以迁就 ,看谁主观意识强了 如果你是强帅 就没有搞不定的倔兵。

3.在职场生涯中, 不管男女 ,只和一个人关系好是不够的, 周围的人关系都搞好,才是真的好 。例:你现在的领导罩着你 ,如果哪天有变动了, 你哭都来不及。把你悬空而驾 ,你是留呢 ,还是走呢。反正怎么都不会好过吧。

4.这里又重点提到需求,客户不是上帝 他不会平等的面对每一个人, 有时会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办事 虽然不专业 但是你也没办法 只能找出他真的的需求 才真的有可能取得合作的机会 如果对方对你没需求 你也不能提供他想要的 那就没有和你合作的必要 为什么要给你这个机会呢。

题外话:

1.无论客户还是同事 ,或是朋友 ,各有所需 、各有所求 ,才是良性循环 。安全的人际关系由此而来。大家都放心你才会安心。

2.不管是谬论也好 ,拙见也罢, 这些内容都是我目前能想到的, 也许再详细想想, 能写出更多 ,但目前我只想写我真正理解的东西,希望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少走弯路,学的圆融些,少点小聪明多点大智慧。

3.多计较 少抱怨 用有限的时间来做无限的思考。

多计较自己工作上不足, 多计较自己思考问题的方式方法 ,多计较自己究竟学会了多少实际运用了多少。少抱怨自己的`付出, 因为能看见的未必都是真成绩长久平衡的业绩才能说明问题。少抱怨他人 ,如果认为对方做的不对 在你说了无效 ,做了无果的情况下, 那就放弃 因为这个后果对方日后自然能体会到 ,没必要当爹当妈的教。

4.有时候 好人做到头了, 就变成恶人了, 没人会念你好, 唐僧是个好人吧 ,没有人说他不好 ,关键是有人说他好吗 ?总结下 招人烦的事别干, 这年头除非有人求你 ,否则少给别人当老师说教, 有装犊子的嫌疑。经典台词一句就概括了 步子大了, 容易扯到蛋 ,自己琢磨去吧, 老有哲理了。

2024克拉拉小姐读后感(实用9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经过精心打造的“克拉拉小姐读后感”具有长期受益的特点,我在阅读完作品后深感震撼和触动。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查漏补缺,去发现作品中可能被忽略的情感。您是否知道如何撰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参考和分享!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1】

在这个刚刚过去的寒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玩,我非常喜欢,里面不仅有美丽的插图,而且它字字简朴,作者把“我”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的那些有趣的事:把“舍己救人”作为理由偷吃蛋糕;把自己所有零花钱送给托尼叔叔;严守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天大的秘密”;“克拉拉”把“我”的头理成一团乱,还损失了十个欧分、一块泡泡糖和四粒花纽扣;把“嗅嗅”染成了双色狗,又引起了一场“猫狗大战”;给金鱼“吃”香肠;想办一个“跳蚤马戏团”,最后却弄了一身跳蚤;给苏珊娜搽妈妈的晚霜。

“我”和“克拉拉”就是两个单纯的孩子,事情的起因总是好的,事情的结果却总是坏的。她们一起做了大事小事。虽然成绩总是让人哭笑不得,但谁又忍心批评这两个单纯、天真、可爱的孩子。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找到了自己那时候的影子,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是否也做过同样天真愚笨但又善良可爱的事情呢?回想起来。我就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那个时候的我,几乎糗事也会一箩筐,现在想想别人讲给我小时候的故事,也还是那么好笑,从来都没变过。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2】

文中一肚子鬼点子的小姐姐为了早些吃到妈妈为招待客人而准备的蛋糕,就以蛋糕可能变质,会使客人中毒死去为理由,唆使弟弟舍己救人,结果把蛋糕搞的面目全非,妈妈回来后哭笑不得。他们异想天开的把小狗“嗅嗅”染成双色狗,喂金鱼吃香肠,开跳蚤马戏团。为了出丑,他们把床单上的两个洞顶在头上。

好心替爸爸妈妈擦皮鞋却让小狗小猫弄的厨房、门厅、过道、甚至客厅的地毯上到处是鞋油。小妹妹假装是理发师,把弟弟的头发剪的乱七八糟。这一系列恶作剧并没有掩盖他们善良、纯洁、可爱的天性。

他们打碎了他们的储蓄罐,拿出所有的积蓄来帮助托尼叔叔。

他们担心托尼叔叔的妻子太胖,所以建议托尼叔叔去看录像,如果他在床上没有位置的话。看到苏珊娜的脸又红又皱,她就去给她涂面霜。字里行间处处流露出小姐弟俩关心他人、帮助他人的可贵品质。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沉浸在这个有趣的故事中,久久不能平静。

今天老师让我们写《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读后感,那本书是我最爱的书。

第一集真有趣。蛋糕原来是两个阿姨买的。他们偷偷地吃了蛋糕,肚子就要爆了。第二集也很搞笑,叔叔每次见到他们都会给他们每人一欧元,后来叔叔搬到他们家后,他俩就一直在门口守着半个小时敲一次门铃要钱,有一天他们再次敲门铃,叔叔说今天没钱,然后他们俩跑下楼,把他们积累的零花钱全给了叔叔。第三集更搞笑了,他们俩发现托尼叔叔结婚了,他的妻子非常苗条,后来不知怎么他的妻子越来越胖,他们劝托你叔叔让她少吃点东西,后来他们发现叔叔的妻子越来越胖,有一天他们看了电视上的**新闻,他们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托尼叔叔,叔叔说我太太不是胖而是我们有小宝宝了。

我觉得克拉拉很搞笑,因为每集都很搞笑,从中我也得到了兄弟们都很懂事和听话的。

我家也有这样一对小兄弟姐妹。他们经常象克拉拉的弟弟妹妹那样玩恶作剧。为了帮妈妈打扫卫生把房间搞的乱七八糟还打碎了家里的茶壶,往客厅的地上倒了许多水趴在地上学游泳,为了玩下雪的游戏弄的塑料泡沫满屋子乱飞,用水彩笔、铅笔在雪白的墙壁和沙发上乱写乱画。他们总是精力充沛地表演一幕惊艳的闹剧,他们的动作往往出人意料而十分天真可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告诉天下所有的家长,孩子在认知世界的过程中,可能会做出许多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惊人之举,常常会搞的大人手忙脚乱。我们应该有足够的耐心去理解和正确引导他们。相反,我们不能责怪孩子,扼杀他们的天真,扼杀他们对知识的渴望。

创造一个轻松的环境,让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上个星期,我和我的宝贝孙女一起读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书中一个个充满童真、童趣的故事时而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时而又使我们惊讶万分。几天后,克拉拉的兄弟姐妹们奇怪的小模样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深深地感动了。

第四集写的是叔叔的太太生了个小宝宝重九磅,然后他们抱起宝宝半个小时就精疲力尽了,他们俩问费罗拉婶婶,小宝宝是从**来的?她结巴起来,婶婶问你们没有别的问题吗?他们说没有,弟弟说姐姐说是从商场里买来的,婶婶感觉到轻松说可不是吗!

但他们不相信。克拉拉说这是天鹅克拉拉,谁都是瞎编的,尖叫。这些不是她妈妈肚子里生的。

这个故事里面,我觉着克拉拉和她的弟弟是很乖很懂事的孩子。我想给这个故事做一个评价,就是要是我是托尼叔叔的话,我收到这些钱,在我有钱的时候,我会还给他们的,但是,我没钱时候,我没办法还。呃,我想继续往下读,看托尼叔叔有没有还。

今天我和妈妈一块儿读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里面的六个故事。分别是“樱桃巧克力大蛋糕”、“今天叔叔没有钱”、“天大的秘密”、“别糊弄我们”、“理发记”、“双色狗”。

这里面,我最喜欢“双色狗”,因为小姐姐克拉拉和她弟弟把“嗅嗅”毛的颜色染成了两半,我觉着他们俩很调皮,结果,爸爸妈妈回来了,爸爸问是谁把“嗅嗅”染成双色的?姐姐说是“我”干的,爸爸把我臭骂了一顿,在这个时候,我想说姐姐实在太坏了,本来是她带的头,她还说是别人干的,所以,这一点让我很操气。

“今天叔叔没有钱”里面讲的是,有一天呢,克拉拉和她的弟弟上五楼去向托尼叔叔问好,平常托尼叔叔都是打开门,给我们一人一个欧元,我们买冰淇淋,今天呢,托尼叔叔还是像平常一样对他们笑了笑,轻声说:“对不起,孩子们,今天叔叔没有钱。”然后,我们就垂着头下楼了。

克拉拉说:“我要砸碎我的存钱罐。”我坚决地说:

“我也是。”然后,我们就很快的跑回房间了。然后我们把存钱罐掉在地上摔碎了。我们把钱拿在手里,跑到五楼。

托尼叔叔打开门,我们把钱放在他手里,然后我们迅速跑下楼。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3】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书中的姐妹俩很逗,经常做一些很搞笑的事情,总是把我和妈妈逗得捧腹大笑。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小姐姐克拉和“我”,而我一直有个疑问,就是书中的“我”叫什么名字呢?一直读到最后,我心里这个迷惑不解的问题终于水落实出了。原来这个书中的“我”是一个名叫克拉克拉的小男孩儿。(你如果也在看这本书时,一定要仔细看,不然你是找不到的哦!----这句话是我加的。)

书里的“我”每次都跟着小姐姐克拉拉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其实他也不太心甘情愿,因为每做一件错事总会惹来爸爸的一顿臭骂或挨打,但他又经常被姐姐扯进去,最后还是受连累,我觉得他是个开朗、调皮而又善良的小男孩。而克拉拉呢?她总是趁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想一些名堂,甚至于有一次装鬼自己吓自己,结果却把爸爸当成鬼,把水泼了爸爸全身,让爸爸变成了落汤鸡,把爸爸气得不得了。克拉拉是一个活泼、搞笑、爱动脑筋的机灵鬼。

其实,他们有时也想给大人帮忙,可是最终还是越帮越忙,变成了帮倒忙。有一次,他们等爸爸、妈妈出门后,想把家里的皮鞋都擦一遍,结果却弄的家里尘土飞扬,而且他们家的鞋油被小猫小狗弄的墙上、地上到处都是,结果还是逃不过一顿臭骂。

怎么样,你是不是也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呀,如果你喜欢笑的话,就赶紧去借来看看吧。保证你笑个够!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的书。

他们姐弟俩真的很有趣。比如:双色狗。每个人自己照顾自己的那一部分。有一天,他们都觉得狗的颜色不好看,就为了这事,他们姐弟他们俩吵了起来。最后,他们决定自己染自己的那部分。爸爸回来后,结果可想而知。

他们之间还发生了一件事,就是他们托尼叔叔的老婆要生孩子了,可是,“我”却说她的肚子快要爆炸了。于是,“我”对托尼叔叔说:请你不要为太太的肚子快要爆了而难过。没想到,托尼叔叔竟然回话说:什么呀,只是我太太要生孩子了而已。你说他的想象力丰富不丰富?

还有一次,他们的托尼叔叔本来是要每天给他们一块钱的。可是,今天托尼叔叔没钱了。于是,两个小孩一下子就冲到自己家,拿出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之后,又冲到托尼叔叔面前,把钱给托尼叔叔之后,就跑下楼了。

他们姐弟俩真有趣。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5】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是一本很有趣的书,是由德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迪米特尔。茵可夫写作的,主要讲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的故事:

”我“和克拉拉是两个调皮可爱善良的孩子:他们答应妈妈不碰那招待客人的蛋糕,可后来却在克拉拉”古怪“的借口下,把蛋糕肯成了妈妈口中的一堆破玩意;顽皮的他们还把被单绞两个洞顶在头上装神弄鬼;还有那个天大的秘密,真是太异想天开了,他们总是能很认真地把我们逗乐;想帮爸爸妈妈擦皮鞋,却让小猫,小狗坏了事,弄得满屋子鞋油;克拉拉冒充理发师给”我“”理发“,结果可想而知,”我“的头发像被割过的草地,乱七八糟。同时他们又是懂事,慷慨,乐于助人又很聪明的孩子。托尼叔叔每天都会给他们每人一个欧元,有一天,托尼叔叔没钱了,他俩把储蓄了好久的钱全部给了托尼叔叔,这就能让孩子们又懂得一个道理:在接受别人的帮助后,同样的去帮助其他人;当有一天他们想做件好事的时候却把爸妈的新鞋和外套给捐了出去,其实他们的想法没错,为什么应该把旧的东西捐出去?新的就不可以捐吗?天真却真实,也让我们大人懂了一些道理;还有那聪明极了的克拉拉,不仅解决了让她妈妈头痛的推销员,还让推销员把房间打扫的干干净净却不花一分钱,她用自己的智慧赢得了一举两得的办法,这点真是让人佩服啊。还有很多很多,故事里他们俩总是精力充沛,他们调皮却不任性,爱财但不吝啬。他们是非常可爱、善良、有爱心、爱思考的好孩子。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6】

柯老师推荐我们看《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我对其中的“弄鬼记”印象最深刻了。他们为了装神弄鬼,将床单铰了两个大洞,顶在头上来装鬼,真逗。小朋友最爱玩这样的模仿游戏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次游戏。一天,表弟王文鑫来我的外婆家,她最喜欢玩电脑上的《超级玛莉》的游戏了。可是大人们总说:“玩太长时间的电脑不好。”

于是,我对王文鑫说:“我们来玩现场版的《超级玛莉》吧!”王文鑫听了非常惊奇,忙问我:“怎么玩?怎么玩?”我把我的游戏设想告诉了他。于是我们就开始行动了。我们几乎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家里所有的椅子、凳子都搬到客厅排成一条长龙,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的。最后又把妈妈给我买的小帐篷拿出来放在终点,这样超级玛莉跳跃的地方就做好了。

跳高,跨低,我们玩得真开心。可才没玩几次,外婆就买菜回来了,唉,我们的计划泡汤了。外婆说:“家里怎么这么乱呀?我出发前才刚刚整理过呢!”我们只好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恢复原样。

唉,我们小孩玩得很开心的事情,为什么到了大人那里就变成了不可以做的事情呢?这难道就是大人与孩子之间的代沟吗?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7】

我非常喜欢《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寒假里我又读了两遍,其中有一些小故事引得我哈哈大笑。

书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很调皮,“我们”将床单剪了两个洞扮鬼,“我们”将小狗染成了双色狗……;书中的“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很善良,“我们”把攒了很久的零花钱送给没有了钱的托尼叔叔,“我们”把爸爸的鞋子和妈妈的衣服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我们”好心收留了一只流浪猫没想到却引起了猫狗之战……;书中的“我们”很机灵,小姐姐克拉拉让卖吸尘器的推销员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在电闪雷鸣的夜晚想了一个办法防备强盗,却让爸爸掉进了陷阱,一桶水打湿了全身……;“我们”想做个乖孩子帮爸爸妈妈擦皮鞋却让小猫小狗添了乱,“我们”还想成立一个跳蚤马戏团……

其中我最喜欢《理发记》和《跳蚤马戏团》这两个故事。

《理发记》讲的是小姐姐克拉拉给“我”理发,因为这是克拉拉第一次给人理发,理地当然不漂亮,“我”一点儿也不满意。《跳蚤马戏团》讲的是小姐姐克拉拉异想天开的想办一个跳蚤马戏团,“我们”四处找跳蚤,找了两天也没找到。第二天上午,“我们”去宠物店找跳蚤。

宠物店小狗身上的跳蚤很多,“我们”连忙坐下来捉跳蚤,刚过了一会儿,跳蚤在“我们”身上钻来钻去,痒得我们不停地挠,经过这件事以后,“我们”再也没有提过跳蚤马戏团了。

有趣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这就是“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快乐有趣的童年生活。

读完《理发记》这个故事,我想到了七岁时自己给自己理发的事情。因为我的头发有点长,有时会遮住眼睛,所以我想把它剪短。那天我一个人在家,对着镜子,拿着剪刀,剪了剪,剪了一会儿,很成功。

我看着自己剪的头发,非常满意。爸爸妈妈回来后,乐得哈哈大笑。

我希望有更多的小朋友喜欢这本书,都能够像“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一样度过一个快乐有趣的童年。

雪宫小学

二年级一班宋佳蔚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

小妹妹克拉拉和她哥哥很淘气。克拉拉喜欢欺负他哥哥,会和他一起玩。有时他们互相责备,但他们关心对方。克拉拉还很喜欢小狐狸,而且,克拉拉和她的弟弟都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想法,比如他们会认为宝宝是买来的,是仙鹤送来的,或是像庄稼一样是从土里长出来的。

他们恶作剧地把狗漆成半黄半黑。他们会把新茶壶当作鹦鹉的窝,把马鞍贴在马背上,把体温计放在狗嘴里测体温等。这些奇怪的想法让我哭笑不得,我不得不佩服他们的想像力。

克拉拉和她的弟弟两个人都喜欢争强好胜,老是比赛,有时候还吵架,吵了好久,也比了好久,也没有分出谁最强。有时候克拉拉和她哥哥很善良,会做坏事。他们会把父母的东西收起来,这样就找不到了。让我印象最深的事是,他们一家到荷兰去玩,每人都买了草帽,而小马巴迪却把一家人的草帽全吃掉了,这个结果让我大吃一惊!

小马怎么能吃草帽?嗯,也许是因为草帽是草做的,小马饿了。

这一个个故事,生动极了,想着克拉拉和她的弟弟的快乐生活,我不免觉得很是羡慕,虽然爸爸妈妈也很爱我,也经常带我出去玩,可是爸爸妈妈不在的时候,没有弟弟妹妹的我,有时候也会感到孤单,心想如果我要是有个弟弟或妹妹该多好呀,我开心的时候可以陪他们玩,不开心的时候也可以偷偷地揍揍他们。想到这些,我就不自觉地笑了。亲爱的爸爸妈妈,你有什么计划要给我生个弟弟或妹妹吗?

看来今晚我得问问他们!

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感2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作者是德国的迪米特尔?茵可夫。这本书很著名,被评论界誉为“描写童心童趣的当代儿童文学经典之作”。

书中介绍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两个小淘气包做的一系列荒唐事:把床单剪下两个洞,套在头上装神弄鬼;克拉拉总是想方设法捉弄小弟弟,不是给他剃光头就是给他染颜色 ;想给爸爸妈妈把皮鞋擦亮,却弄巧成拙,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想帮助穷人,却把爸爸妈妈的新衣服都给捐了;想成立一个跳蚤马戏团,就到处收集跳蚤;将小狗嗅嗅设计打扮一番,克拉拉把嗅嗅的半身涂了黄色,“我”把嗅嗅的另外半身涂了黑色,“我们”对设计结果非常满意,却被“爸爸”骂了一顿;因为好奇,“我们”将四根香肠放进姨妈的金鱼缸里,可惜金鱼一点都没有吃……可笑极了。

我认为克拉拉兄弟姐妹很淘气,但她们很善良。她们的生活充满了天真和幻想。真有趣。其实,生活中的我有时也和他们一样淘气:用手伸进鱼缸里钓鱼;学着妈妈的样子,偷偷地涂抹她的化妆品;将纱巾、首饰披挂起来,开起家庭时装秀;和妹妹藏着饭桌下,假装那就是我们的城堡,大人们却怎么也找不到。

我喜欢这对可爱又调皮的兄弟姐妹。 他们在父母的宽容和爱心中幸福成长,就像您和我读这本书一样。

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感3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名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书里描写了弟弟克拉克拉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发生的一系列让人捧腹大笑的故事。姐弟俩虽然调皮、爱闯祸,但是,他们也有善良,有爱心的一面。因为托尼叔叔说他没钱了,兄弟姐妹俩毫不犹豫地砸碎了存钱罐,把长期攒下的钱都给了托尼叔叔。

为了以后上天堂,他们决定帮助穷人。但是,他们把爸爸的新皮鞋和妈妈的新外套都捐给了穷人,理由是“穷人总得到旧衣服只会更穷。”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当我们充满爱心的帮助别人的时候,我们也能得到快乐。

我们应该利用快乐的童年,认真学习,快乐玩耍!

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感4

读这本书时,妈妈问我为什么边看边笑。我告诉我妈妈这真的很有趣。后来,我妈妈也加入了我。我们轮流看书。

书的主人公姐姐克拉拉机灵,鬼点子很多。而弟弟则显得笨一点,很多次都被姐姐捉弄了。比如在《理发记》中,他的头发就被姐姐忽悠的给剪光了。

他们很调皮,在故事《猫狗之战》、《电闪雷鸣的夜晚》《浴缸里练游泳》、《该死的晾衣绳》中,把家里搞的乱七八糟,让父母不知所措,真是令人捧腹大笑,很佩服他们。

在《小姐姐真绝》这个故事中,姐姐真的很聪明。有一个吸尘器推销员每月都来。有一次,妈妈不在家,她用售货员的心来展示吸尘器的强大功能,并嘱咐他把房子的每个角落都打扫干净。

当推销员汗流浃背的炫耀成果时,姐姐的一句:“差不多与我们家正在使用的那台一样棒”,彻底把对方给打败了,从此消失,再也没来过。很精彩,以智取胜。

我要向克拉拉学习,做一个聪明聪明的孩子。

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感5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遇到了一个特别的女孩,她叫克拉拉。告诉你,她可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而是一本书上的一个女孩哦!我说,我从来也没有看见过那么调皮聪明的女孩,妈妈说她也从未见过。

不信,我就讲给你听听吧!

先来说说克拉拉调皮的时候吧!有一天,克拉拉来到小弟弟那里,告诉他冰箱里有一个妈妈专门为两个姨妈准备的大蛋糕,提议和他一起去偷吃。于是他们跑到冰箱里拿出了大蛋糕。

克拉拉先说蛋糕可能变质了有毒,小弟弟信以为真,就和克拉拉“舍己为人”,把蛋糕的外面一层给吃了。接着,她又告诉小弟弟蛋糕里面也可能也有毒,于是,他们又把里面那层也吃了。这时妈妈回来了,她看到蛋糕的“惨状”,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索性让他们吃个够,吃到肚子**为止。

听到这话,他们非常高兴,毫不犹豫地把整个蛋糕吃光,直到他们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你说,克拉拉调皮不调皮?

当然,克拉拉也很聪明。一天,克拉拉和她哥哥去问弗罗拉阿姨孩子们是**人。弗罗拉阿姨不好意思告诉他们真相。

于是,克拉拉和弟弟先后说小孩子是从商场里买来的,是仙鹤送来的,是从卷心菜里生出来的。弗罗拉大婶都一一说对。最后,克拉拉说出了事实,孩子是从她母亲的肚子里出生的,这使弗罗拉阿姨不知所措。

你认为克拉拉很聪明吗?她连大人都骗不了。

我很喜欢克拉拉这个女孩,看到她我就会想到我自己,因为我也是一个调皮聪明的“克拉拉”。告诉你,我曾经把尿湿的裤子偷偷地跑到楼下的垃圾桶里去丢掉,让妈妈翻遍抽屉怎么也找不到;我曾经偷偷地穿过妈妈漂亮的连裤袜,被爸爸发现后羞得满脸通红;我曾经趁妈妈熟睡的时候把她的眼镜藏进床底下,然后等妈妈醒来主动去“邀功请赏”;我还曾经……哈哈,有趣的事太多了!不过,这可都是我的私人秘密,你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哦!

嘿嘿,我觉得当个小孩真有趣!

克拉拉小姐读后感【篇9】

调皮聪明的克拉拉

——读《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感

妈妈的话:童年永远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无论你做了什么,好的,坏的,对的,错的,大人都会用一颗慈爱、宽容的心来理解你,包容你,直到你长大为止。如果时光能倒流,真想再当一回小孩,多么幸福,多么自由啊!

这个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认识了一个特殊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克拉拉。告诉你,她可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而是一本书上的一个女孩哦!我说,我从来也没有看见过那么调皮聪明的女孩,妈妈说她也从未见过。不信,我就讲给你听听吧!

先来说说克拉拉调皮的时候吧!有一天,克拉拉来到小弟弟那里,告诉他冰箱里有一个妈妈为两个姨妈准备的大蛋糕,我们去偷吃去。于是,他们就跑到冰箱前,拿出大蛋糕,她告诉小弟弟蛋糕可能变质了有毒,小弟弟信以为真,就和克拉拉舍己为人,把蛋糕的外面一层给吃了。接着,小姐姐又告诉小弟弟蛋糕里面也可能也有毒,于是,他们又把里面那层也吃了。这时妈妈回来了,她看到蛋糕的“惨状”,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索性让他们吃个够,吃到肚子爆炸为止。他们一听这话,乐坏了,就毫不犹豫地把整个大蛋糕吃得精光,直到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为止。你说,克拉拉调皮不调皮?

当然,克拉拉也有很聪明的时候。一天,克拉拉和她的弟弟去考问弗罗拉大婶小孩子是从哪里来的。弗罗拉大婶不好意思告诉他们真相。于是,克拉拉和弟弟先后说小孩子是从商场里买来的,是仙鹤送来的,是从卷心菜里生出来的。弗罗拉大婶都一一说对。最后,克拉拉说出了真相,小孩子是从妈妈的肚子里生出来的。搞得弗罗拉大婶不知所措。你们说克拉拉是不是很聪明,连大人都蒙不了她。

我很喜欢克拉拉这个女孩,看到她我就会想到自己,因为我也是一个调皮聪明的“克拉拉”。不过,我的调皮比不上她,她的聪明比不上我。我觉得当个小孩真有趣!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十篇


盼望这份"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能够为您解决难题,在阅读了作品后,感到身临其境,如一幅画,优雅的笔触渲染着泼墨之洒脱。 阅读后,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思考和感受,有没有新奇而不失创意的作品读后感范文呢?我们为你提供这些文件希望它们作为参考和使用对你有帮助!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篇1】

在工作繁忙之余,我还是忍不住借来了这本书,偷闲了半个下午,用微凉的手指翻阅着,感受着一个懦弱、别扭而又倔强的、幼小的灵魂,在那个泛着青白色的十四岁的时光里,如何呐喊,狂奔,挣扎,却又决不妥协。在不被理解的岁月里,如果没有一双手撩开她的头帘对她说“你还不知足么”大概连向前一步的勇气都没有。

我也曾跌跌撞撞地成长,在模糊却又历历在目的记忆里,同你一样自卑而渺小地躲避与奢求过。在十七岁的路上回头看着那个点点斑驳的曾经的自己,当年的自己是怎么让人无奈地固执着,当年的自己咬牙切齿地发誓如今是否实现,当年的伤痛如今又是否被时光抚平,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抿起点缀着嫩粉色唇膏的嘴角,笑着曾经如此倔强可爱的自己。也许时光已经在不经意间为我磨掉了棱角,磨灭了锋芒。

曾经的我们,如此得不甘于平庸与孤独,却仍然如此轻易地被平庸抹去了光芒;

曾经的我们,找不到一个可以一起上厕所的伙伴,却习惯了雨水冲刷泪痕的清凉;

曾经的我们,莫名要喷着火来保护自己,在不觉中也灼痛所有人的岁月,但终究是落下了帷幕。

曾经的我们如此相像,如此相像……

“对不起,旧时光的我,你过得好吗?”多年后的你隔着时光机,只能远远望着那个小小的她,看着曾经的自己,无助的哭泣,你的心无比的疼痛。把手伸向窗外,碰到只是被撕碎的笔记本,发黄发卷的页面上,是她写给你的信,仅仅只有短短的几个字:“未来的我,真想快点见到你。” 即使多年以后的你也难以给现在的你一个拥抱。而我,也同样不敢想象将来的自己又该如何面对这段忐忑不安的花季呢?花开得寂静,淡然,不知是该冷眼旁观,还是轻吻这片青涩呢?曾经那个拉我们走出孤僻的墙角人,即使现在不知所踪,但她们仍然是你我心中最柔软的那部分,“希望你会喜欢未来的你送来礼物。”

我们一起蹑手蹑脚地走过这过渡中的青春,那样不舍但挣扎着,直到学会“成长”这个奇妙的东西。

我们“虚伪”地维护着不容践踏的稚嫩的心,躲起来,静静哭泣。

透过我骄恣的外表你拥抱着我故作坚强的内心,保护着它不再轻盈的波动,起伏。我不断修饰着自己的光环,你的瘦弱,你的平凡,我的孤独,我的敏感,我们并不相同,却如此相像,原来过去的我们如此渴望成为现在的自己,原来现在的我们如此渴望走进虚妄的未来。如果那个自己能看见,真的希望能在未来给她写一封信。每个人,都期盼着能和过去的、未来的自己对话。每个人,都会用心在心底刻下一段岁月、一段时光。

“那就请继续加油,未来的自己。”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篇2】

小沫,我14岁了。你只能想象我,但我能看清楚你。你跌跌撞撞地长大,走向一个地方,却无法给我一个拥抱和鼓励。——书中的话

《哥斯拉不说话》是夏达的自传绘本,是现在的夏达与十四岁时候的她的对话,一个破茧成蝶的过程。十四岁的她转到新学校,她觉得没有人喜欢这样的自己,不漂亮,不聪明,不受女同学欢迎,被那同学讨厌,被老师忽视,很难得有一个女同学愿意和她做好朋友,却因为自己敏感懦弱的本性同她失之交臂。

14岁的她很孤独,很苦恼,只能在时间的推动下挣扎前行,但14岁的她很真实,很可爱,在这里,我想起了我日渐疏远的14岁。

你有没有想过,在没有遇到某些人之前,你只是个不会说话的哥斯拉,自卑迷惘,不敢在班里大声说话,不敢跟欺负自己的男生吵架,不敢跟班主任提出换同桌的要求,默默承受着孤单和无助,对一切束手无策。

然后,她出现在生活中。她邀请你一起吃晚饭和放学回家。也许她只是个孤独的孩子。

相处之后,你发现你和她是一个孤独的人,所以你的生活离孤独很远。跟她一起发现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在班里大声说话,跟讨厌的男生吵架甚至打架,跟老师要求:我想和她一起坐。

回想起来,幸运的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了这些人。我们都很平凡,有点自卑,有点内向懦弱,还有点敏感哥斯拉,但我们在一起很坚强。

很想我十四岁,不管是十四岁的我还是她,都是我成长的岁月里,不可遗忘的,因为游客他们,我不再害怕自己一个人,不再觉得自己孤单,学会自己勇敢寻找自己的同类,开始营造自己的生活,尽管一路波折,我还是会好好地把一路风景记住,一一打包,不留点滴,然后送到下一个我的手中,再由下个我开始接力旅行。

我好想告诉十四岁的我,我现在很好,也好想告诉那个一直在陪伴着十四岁的我的她,我现在好想你,尽管我们现在被时间冲得稀疏寥落,越来越远,但是我感谢你,还感谢十四岁的一切,更加感谢夏达,让我带着如此微妙美好的心情回想我的十四岁,让我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很幸运。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篇3】

小沫,我的十四岁,你只能想象我,我却可以清楚地看到你。你跌跌撞撞地长大,通向一个位置的地方,我却无法给予一个拥抱和鼓励。——书中的话

《哥斯拉不说话》是夏达的自传绘本,是现在的夏达与十四岁时候的她的对话,一个破茧成蝶的过程。十四岁的她转到新学校,她觉得没有人喜欢这样的自己,不漂亮,不聪明,不受女同学欢迎,被那同学讨厌,被老师忽视,很难得有一个女同学愿意和她做好朋友,却因为自己敏感懦弱的本性同她失之交臂。

十四岁的小末很寂寞,很苦恼,只能在时光的推动下挣扎前行,但是十四岁的小末很真实,很可爱,在这里,我想起了我渐行渐远的十四岁。

你有没有想过,在没有遇到某些人之前,你只是个不会说话的哥斯拉,自卑迷惘,不敢在班里大声说话,不敢跟欺负自己的男生吵架,不敢跟班主任提出换同桌的要求,默默承受着孤单和无助,对一切束手无策。然后,生命中出现第一个她,她主动邀请你一起去吃饭,一起放学回家,也许她只是一个寂寞的孩子。相处之后,你发现你跟她一样,是寂寞的同类,就这样,你的生活远离了孤单。跟她一起发现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在班里大声说话,跟讨厌的男生吵架甚至打架,跟老师要求:我想和她一起坐。

回想起来,幸好在我们的成长中遇到这些同类,我们都是很普通,有点小自卑,有点内向懦弱,还有点敏感的哥斯拉,但是我们在一起了,无比强大。

很想我十四岁,不管是十四岁的我还是她,都是我成长的岁月里,不可遗忘的,因为游客他们,我不再害怕自己一个人,不再觉得自己孤单,学会自己勇敢寻找自己的同类,开始营造自己的生活,尽管一路波折,我还是会好好地把一路风景记住,一一打包,不留点滴,然后送到下一个我的手中,再由下个我开始接力旅行。

我好想告诉十四岁的我,我现在很好,也好想告诉那个一直在陪伴着十四岁的我的她,我现在好想你,尽管我们现在被时间冲得稀疏寥落,越来越远,但是我感谢你,还感谢十四岁的一切,更加感谢夏达,让我带着如此微妙美好的心情回想我的十四岁,让我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很幸运。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篇4】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

当我回头看看,才发现你已经在离我那么远的地方。我才知道,自己有多那么不舍得你,懦弱的你,别扭的你,倔强的你,想变成另一个人的你。

读到这段话,我好像钻进了时光隧道,一会儿飘进了遥远的童年,一会飞到了奇妙的未来。《哥斯拉不说话》大概是29岁的夏达,写给14岁的自己的一本书吧,就相当于人生一个时期的自传。书中的小末,是一个有些另类的初中女生。最初给我的印象是瘦小的身材、经常迟到、对男生很讨厌(睚眦必报)、总是很寂寞的女生。书中简单地描述了小末的学校生活,描述了她是怎样跌跌撞撞的长大。就像夏达说的又美又疼才是本质。我觉得夏达,这个能画出如此美妙画作的漫画家,有时也真有些糊涂,也许艺术家或多或少都是这样吧。

一开始,我觉得那些在14岁的小末眼里,当时很令她气愤的事,十多年后,若不是看到日记一点都记不起来,而且连装日记的箱子也找不到钥匙,把锁撬得一塌糊涂,实在有点可笑。后来想想,为什么要记得以前不开心的事呢,把怨恨写在沙滩上,让时间的浪潮冲走,只留下快乐的回忆,不是很好吗!这么长时间,找不到钥匙也是很正常的事,而且这也为她探寻少女时代自己的秘密,添上了一种更美丽的色彩,就像人生的每一扇大门(可能是挫折,可能是疑问)找到打开门的钥匙都不容易,正因为不易,所以更显得珍贵,也能学到更多人生的哲理。

书中另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是糖糖。活泼到癫狂的小糖,是班上的孩子王,是第一个打击我的人,是第一个肯定我的人。小糖大概是小末人生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人。是她,给了小末自信。虽然,她总是说小末虚伪,但是,我知道小末不是虚伪,只是胆怯,只是没自信而已。正是因为这样,她不能在大家面前展现出最真实的自己,小末终于有了朋友两个女生要好到被班主任强制拆散,大概也是绝无仅有。干吗老把眼睛遮起来?它们这么好看还被嫌弃!糖糖清脆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正如后来夏达自己认为的:可是,你知道吗,假如你当初没有撩开我的头帘儿,对我说你还不知足吗,我可能连向前一步的勇气都没有。谢谢你们,要知道,在遇见你们之前,小末只是只不会说话的哥斯拉。

看着这本书,我觉得书中的小末,其实跟我自己真的有点像,14岁的她的初中生活引起了即将步入初中的我的强烈好奇。对于一向胆小的我,面对的又将是陌生的班级,陌生的同学,我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

陪着小末走过了她这一年的心路历程,我其实也有小小的感动。比如说,她那次期末考试忘拿文具的事,向同桌去借,下午还的时候不见了,她没有因为不是自己的东西就无所谓,而是冒着大雨穿过了几个街区用几个月的零花钱重新买了一支。看着小末的一个个同学,伴随着他们的有欢乐,有悲伤,小糖、南南、阿社我至今记得,南南邀请小末一起去上厕所时小末激动的神情,记得那是小末人生中唯一一次旷课,那天早晨的感冒延绵成了一场三周不退的高烧,然而,这些比起南南的愤怒来,又算得了什么?从中足可以看出小末是非常重视自己的朋友的,她那么渴望朋友,可以为朋友改变自己的一切自从与南南做朋友后,小末一次也没有迟到过,看似高傲且叛逆的南南,其实却隐藏着旁人不易察觉的忧伤,她同样很孤独。虽然小末和南南只是用最粗糙的方式靠近,用最笨拙的方式疗伤,最后因为不知道南南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喜欢有人上门,而惹南南生气了,但这次与南南的交往仍然是小末人生中很宝贵的经历。

不过这次经历给小末造成了很大很深的伤害,小末从这以后的最大愿望是变成透明人,也许是这段时间整天泡在画室,为她未来成为漫画家打下了基础。

我会想起自己的童年,虽然不会经常迟到,也不会跟男生打架,但是我却一直很胆怯。从幼儿园,到小学。大家一起玩耍嬉闹的时候,我只是默默地坐在一旁。也许,我不那么幸运,怎样交朋友,有人天生就知道答案,我却现在才有点明白,我觉得夏达说得对与其关心,我在他(她)眼中是怎样的,不如关心他(她)怎样了。就像现在的我,有点不幸运,交到了好朋友,但很快就要毕业,不知以后是否还有机会联系。时间虽然短暂,但是与她在一起的时光给我留下了很美好的印象。她扎着两只翘辫子,戴着眼镜,看上去很文雅。

与她在一起的时光,我也有了改变,她也有了改变。大概是,都变得开朗起来了吧。我回忆起自己小时候,上幼儿园时,因为那时的记忆还比较模糊,中途从钱塘转学,也是一样,只有这次从学军毕业才有机会留下点留念,让我们像夏达一样,都记住些快乐的往事,把不开心丢到脑后吧!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篇5】

内容简介:十四岁的小末,被同学叫做“哥斯拉”。很多很多年后,她才明白,很多事情是没有假如也没有答案的。当年那么在意的事情,现在却感觉可爱得想笑。当年那么回避憎恨的事件,掀开时光的面纱后却心底隐隐作痛。借着十四岁时的那本日记,现在的“我”与“小末”开始沉默的对话。这是一本关于成长和变化,画给女孩子们的书。

哥斯拉不说话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文字和绘画都很细腻用心,看着她的画,不自觉的被带到一个单纯干净的世界。最初知道夏达是因为网络上的一系列照片,当时只觉得是炒作,并没有太当回事。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南京古巷的一个小书店里看到了她刚刚出版的《子不语3》,我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漫画可以走进日本人的眼里。破旧的巷子,可爱的小女孩,温馨的故事确实让我感动,甚至有差点落泪的冲动,我仿佛进到了夏达所描绘的世界,而且相信她是真的,接着我又买了前两部。回到北京路过门口的书店时,看到了号称中国第一绘本杂志的《绘心》,封面上有夏达的名字,还有作品名《哥斯拉不说话》,至此连买四本,只为这篇连载。最近看了她的采访,才知道在漫画这条路上夏达经历了很多磨难,十分令人敬重,希望她能保重身体,期待更多更好的作品。附言?如果没有《哥斯拉不说话》我是不会每个月都买《绘心》的。其实大家的成长历程都不一样,林林总总,地域家庭,时间背景,政治条件。以前一直觉得那些名人传记都是在述说一个彼岸的世界,遥远,甚至觉得有杜撰的嫌疑,无关作者年龄。哥斯拉一画画了数年,却是不厚的一本,着色淡雅,文字精悍,妙的是只要你留心,一定会发出至少一次“当年我也是这样的呀!”的内心独白,所谓心灵绘本,大致也就赢在这里吧,不玩名利,不玩华丽,不玩狗血,不玩炒作,只要心能被吸引,还怕什么?

哥斯拉不说话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夏达越来越红了,但是她还是保持着一贯的灵气与才气。是件非常让我开心地事情。这本《哥斯拉不说话》依旧用我们熟悉又亲切的角度叙述着我们青春时代都经历或想象过的故事。当以后回忆时,他们纷纷用变样的形象让我们分不清真实与想象。而夏达记录下这些细碎的美好时光,我们几乎可以按图索骥地去找到我们期望的想象和回忆。我们可以被这样美好的图文温柔地提醒我们可以更美好,我们曾经很美好。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篇6】

小末,我的十四岁,你只能想象我,我却可以清楚地看到你。你跌跌撞撞的长大,通向一个未知的地方,我却无法给予一个拥抱鼓励。——书里的话

《哥斯拉不说话》是夏达的自传式绘本,是现在的夏达与十四岁时候的她的对话,一个破茧成蝶的过程。十四岁的她转到新学校,她觉得没有人喜欢这样的自己,不漂亮,不聪明,不受女同学欢迎,被男同学讨厌,被老师忽视,很难得有一个女同学愿意和她做好朋友,却因为敏感懦弱的本性同她们失之交臂。

十四岁的小末很寂寞,很苦恼,只能在时光的推动下挣扎前行,但是十四岁的小末很真实,很可爱,在她这里,我想起了我渐行渐远的十四岁。

你有没有想过,在没有遇到某些人之前,你只是个不会说话的哥斯拉,自卑迷惘,不敢大声在班里说话,不敢跟欺负自己的男生吵架,不敢跟班主任提出换同桌的要求,默默承受着孤单和无助,对一切束手无策。然后,生命中出现第一个她,她主动邀请你一起去吃饭,一起放学回家,也许她也只是一个寂寞的孩子。相处之后,你发现你跟她一样,是寂寞的同类,就这样,你的生活远离了孤单。跟她一起发现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在班里大声说话,跟讨厌的男生吵架甚至打架,跟老师要求:我想要和她一起坐。

回想起来,幸好在我们的成长中遇到这些同类,我们都是很普通,有点小自卑,有点内向懦弱,还有点敏感的哥斯拉,但是我们在一起了,无比强大。

很想我的十四岁,不管是十四岁的我还是她,都是我成长的岁月里,不可遗忘的,因为有了她们,我不再害怕自己一个人,不再觉得自己孤单,作文学会自己勇敢寻找自己的同类,开始营造自己的生活,尽管一路波折,我还是会好好地把一路风景记住,一一打包,不留点滴,然后送到下一个我的手中,再由下个我开始接力旅行。

我好想告诉十四岁的我,我现在很好,也好想告诉那个一直在陪伴着十四岁的我的她,我现在好想好想你,尽管我们现在被时间冲得稀疏寥落,越来越远,但是我感谢你,还感谢十四岁的一切,更加要感谢夏达,让我带着如此微妙美好的心情回想我的十四岁。让我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很幸运。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篇7】

“当我回头看看,才发现你已经在离我那么远的地方。我才知道,自己有多那么不舍得你,懦弱的你,别扭的你,倔强的你,想变成另一个人的你。”

一开始,我觉得那些在14岁的小末眼里,当时很令她气愤的事,十多年后,若不是看到日记一点都记不起来,而且连装日记的箱子也找不到钥匙,把锁撬得一塌糊涂,实在有点可笑。后来想想,为什么要记得以前不开心的事呢,把怨恨写在沙滩上,让时间的浪潮冲走,只留下快乐的回忆,不是很好吗!这么长时间,找不到钥匙也是很正常的事,而且这也为她探寻少女时代自己的秘密,添上了一种更美丽的色彩,就像人生的每一扇大门(可能是挫折,可能是疑问)找到打开门的钥匙都不容易,正因为不易,所以更显得珍贵,也能学到更多人生的哲理。

另一个在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是糖。“活泼到癫狂的小糖,是班上的孩子王,是第一个打击我的人,是第一个肯定我的人。”小糖大概是小末人生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是她,给了小末自信。虽然她总说小末虚伪,但我知道小莫并不虚伪,只是胆小,只是不自信。正是因为这样,她不能在大家面前展现出最真实的自己,小末终于有了朋友“两个女生要好到被班主任强制拆散,大概也是绝无仅有。

”“干吗老把眼睛遮起来?它们这么好看还被嫌弃!”糖糖清脆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

正如后来夏达自己认为的:“可是,你知道吗,假如你当初没有撩开我的头帘儿,对我说‘你还不知足吗’,我可能连向前一步的勇气都没有。谢谢您。你知道,在我遇见你之前,小末只是个无语的哥斯拉。

”陪着小末走过了她这一年的心路历程,我其实也有小小的感动。比如说,她那次期末考试忘拿文具的事,向同桌去借,下午还的时候不见了,她没有因为不是自己的东西就无所谓,而是冒着大雨穿过了几个街区用几个月的零花钱重新买了一支。看着小末的一个个同学,伴随着他们的有欢乐,有悲伤,小糖、南南、阿社……我至今记得,南南邀请小末一起去上厕所时小末激动的神情,记得“那是小末人生中唯一一次旷课,那天早晨的感冒延绵成了一场三周不退的高烧,然而,这些比起南南的愤怒来,又算得了什么?

”从中足可以看出小末是非常重视自己的朋友的,她那么渴望朋友,可以为朋友改变自己的一切“自从与南南做朋友后,小末一次也没有迟到过”,看似高傲且叛逆的南南,其实却隐藏着旁人不易察觉的忧伤,她同样很孤独。虽然小末和南南只是“用最粗糙的方式靠近,用最笨拙的方式疗伤”,最后因为不知道南南——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喜欢有人上门,而惹南南生气了,但这次与南南的交往仍然是小末人生中很宝贵的经历。

不过这次经历给小末造成了很大很深的伤害,“小末从这以后的最大愿望是变成透明人”,也许是这段时间整天泡在画室,为她未来成为漫画家打下了基础。

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我变了,她变了。大概是,都变得开朗起来了吧。我回忆起自己小时候,上幼儿园时,因为那时的记忆还比较模糊,中途从钱塘转学,也是一样,只有这次从学军毕业才有机会留下点留念,让我们像夏达一样,都记住些快乐的往事,把不开心丢到脑后吧!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篇8】

“当我回头看看,才发现你已经在离我那么远的地方。我才知道,自己有多那么不舍得你,懦弱的你,别扭的你,倔强的你,想变成另一个人的你。”

读到这段话,我好像钻进了时光隧道,一会儿飘进了遥远的童年,一会飞到了奇妙的未来。《哥斯拉不说话》大概是29岁的夏达,写给14岁的自己的一本书吧,就相当于人生一个时期的自传。书中的小末,是一个有些另类的初中女生。

最初给我的印象是瘦小的身材、经常迟到、对男生很讨厌(睚眦必报)、总是很寂寞的女生。这本书简单地描述了小末的学校生活以及她是如何跌跌撞撞地长大的。就像夏达说的“又美又疼才是本质”。

我想,能画出如此精彩画面的漫画家夏达有时候真的很困惑。也许艺术家们或多或少是这样。

一开始,我觉得那些在14岁的小末眼里,当时很令她气愤的事,十多年后,若不是看到日记一点都记不起来,而且连装日记的箱子也找不到钥匙,把锁撬得一塌糊涂,实在有点可笑。后来,我想,我为什么要记得以前不开心的事?把怨恨写在沙滩上,让时间的潮水冲走,只留下快乐的回忆,是不好的!这么长时间,找不到钥匙也是很正常的事,而且这也为她探寻少女时代自己的秘密,添上了一种更美丽的色彩,就像人生的每一扇大门(可能是挫折,可能是疑问)找到打开门的钥匙都不容易,正因为不易,所以更显得珍贵,也能学到更多人生的哲理。

书中另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是糖糖。“活泼到癫狂的小糖,是班上的孩子王,是第一个打击我的人,是第一个肯定我的人。”小糖大概是小末人生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是她,给了小末自信。虽然她总说小末虚伪,但我知道小莫并不虚伪,只是胆小,只是不自信。正是因为这样,她不能在大家面前展现出最真实的自己,小末终于有了朋友“两个女生要好到被班主任强制拆散,大概也是绝无仅有。

”“干吗老把眼睛遮起来?它们这么好看还被嫌弃!”糖糖清脆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

正如后来夏达自己认为的:“可是,你知道吗,假如你当初没有撩开我的头帘儿,对我说‘你还不知足吗’,我可能连向前一步的勇气都没有。谢谢,你知道,在见到你之前,小末只是个不会说话的哥斯拉。

”看着这本书,我觉得书中的小末,其实跟我自己真的有点像,14岁的她的初中生活引起了即将步入初中的我的强烈好奇。对于一向胆小的我,面对的又将是陌生的班级,陌生的同学,我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

陪小端走过她今年的旅程,其实我也有点感动。比如,她期末考试忘了带文具,就向同桌借了。当她下午还的时候,她不在乎,因为那不是她自己的事。相反,她冒雨走过几个街区,用零花钱又买了一个几个月。看着小末的一个个同学,伴随着他们的有欢乐,有悲伤,小糖、南南、阿社……我至今记得,南南邀请小末一起去上厕所时小末激动的神情,记得“那是小末人生中唯一一次旷课,那天早晨的感冒延绵成了一场三周不退的高烧,然而,这些比起南南的愤怒来,又算得了什么?

”从中足可以看出小末是非常重视自己的朋友的,她那么渴望朋友,可以为朋友改变自己的一切“自从与南南做朋友后,小末一次也没有迟到过”,看似高傲且叛逆的南南,其实却隐藏着旁人不易察觉的忧伤,她同样很孤独。虽然小末和南南只是“用最粗糙的方式靠近,用最笨拙的方式疗伤”,最后因为不知道南南——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喜欢有人上门,而惹南南生气了,但这次与南南的交往仍然是小末人生中很宝贵的经历。

不过这次经历给小末造成了很大很深的伤害,“小末从这以后的最大愿望是变成透明人”,也许是这段时间整天泡在画室,为她未来成为漫画家打下了基础。

我会想起我的童年。虽然我不经常迟到或和男孩子打架,但我总是胆小。从幼儿园,到小学。当我们一起玩耍嬉戏时,我只是静静地坐着。

也许,我不那么幸运,“怎样交朋友,有人天生就知道答案”,我却现在才有点明白,我觉得夏达说得对“与其关心,我在他(她)眼中是怎样的,不如关心他(她)怎样了。”就像现在的我,有点不幸运,交到了好朋友,但很快就要毕业,不知以后是否还有机会联系。虽然时间很短,但和她在一起的时间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她梳着两条翘辫子戴着眼镜,看上去很优雅。

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我变了,她变了。大概是,都变得开朗起来了吧。我回忆起自己小时候,上幼儿园时,因为那时的记忆还比较模糊,中途从钱塘转学,也是一样,只有这次从学军毕业才有机会留下点留念,让我们像夏达一样,都记住些快乐的往事,把不开心丢到脑后吧!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篇9】

十四岁的小末很寂寞,很苦恼,只能在时光的推动下挣扎前行,但是十四岁的小末很真实,很可爱,在这里,我想起了我渐行渐远的十四岁。

你有没有想过,在没有遇到某些人之前,你只是个不会说话的哥斯拉,自卑迷惘,不敢在班里大声说话,不敢跟欺负自己的男生吵架,不敢跟班主任提出换同桌的要求,默默承受着孤单和无助,对一切束手无策。然后,生命中出现第一个她,她主动邀请你一起去吃饭,一起放学回家,也许她只是一个寂寞的孩子。相处之后,你发现你跟她一样,是寂寞的同类,就这样,你的生活远离了孤单。跟她一起发现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在班里大声说话,跟讨厌的男生吵架甚至打架,跟老师要求:我想和她一起坐。

回想起来,幸好在我们的成长中遇到这些同类,我们都是很普通,有点小自卑,有点内向懦弱,还有点敏感的哥斯拉,但是我们在一起了,无比强大。

很想我十四岁,不管是十四岁的我还是她,都是我成长的岁月里,不可遗忘的,因为游客他们,我不再害怕自己一个人,不再觉得自己孤单,学会自己勇敢寻找自己的同类,开始营造自己的生活,尽管一路波折,我还是会好好地把一路风景记住,一一打包,不留点滴,然后送到下一个我的手中,再由下个我开始接力旅行。

我好想告诉十四岁的我,我现在很好,也好想告诉那个一直在陪伴着十四岁的我的她,我现在好想你,尽管我们现在被时间冲得稀疏寥落,越来越远,但是我感谢你,还感谢十四岁的一切,更加感谢夏达,让我带着如此微妙美好的心情回想我的十四岁,让我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很幸运。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篇10】

在工作繁忙之余,我还是忍不住借来了这本书,偷闲了半个下午,用微凉的手指翻阅着,感受着一个懦弱、别扭而又倔强的、幼小的灵魂,在那个泛着青白色的十四岁的时光里,如何呐喊,狂奔,挣扎,却又决不妥协。在不被理解的岁月里,如果没有一双手撩开她的头帘对她说“你还不知足么”大概连向前一步的勇气都没有。

我也曾跌跌撞撞地长大,在模糊中也经历过记忆的目的,像你那样卑微和渺小,逃避和奢靡。

在十七岁的路上回头看着那个点点斑驳的曾经的自己,当年的自己是怎么让人无奈地固执着,当年的自己咬牙切齿地发誓如今是否实现,当年的伤痛如今又是否被时光抚平,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抿起点缀着嫩粉色唇膏的嘴角,笑着曾经如此倔强可爱的自己。

也许时间在不经意间为我削尖了棱角。

曾经我们不愿意平庸寂寞,却依然那么容易被平庸抹去;

曾经的我们,找不到一个可以一起上厕所的伙伴,却***雨水冲刷泪痕的清凉;

曾经的我们,莫名其妙地要喷火自保,在无意识中也燃烧了所有的岁月,但那是帷幕的尽头。

曾经的我们如此相像,如此相像……

“对不起,旧时光的我,你过得好吗?”多年后的你隔着时光机,只能远远望着那个小小的她,看着曾经的自己,无助的哭泣,你的心无比的疼痛。

把手伸向窗外,碰到只是被撕碎的笔记本,发黄发卷的页面上,是她写给你的信,仅仅只有短短的几个字:“未来的我,真想快点见到你。” 即使多年以后的你也难以给现在的你一个拥抱。

而我,也同样不敢想象将来的自己又该如何面对这段忐忑不安的花季呢?花开得寂静,淡然,不知是该冷眼旁观,还是轻吻这片青涩呢?曾经那个拉我们走出孤僻的墙角人,即使现在不知所踪,但她们仍然是你我心中最柔软的那部分,“希望你会喜欢未来的你送来礼物。

”我们一起蹑手蹑脚地走过这过渡中的青春,那样不舍但挣扎着,直到学会“成长”这个奇妙的东西。

我们“虚伪”地维护着不容践踏的稚嫩的心,躲起来,静静哭泣。

通过我狂妄奔放的外表,你拥抱了我假装坚强的心,保护它不受光的波动。我不断修饰着自己的光环,你的瘦弱,你的平凡,我的孤独,我的敏感,我们并不相同,却如此相像,原来过去的我们如此渴望成为现在的自己,原来现在的我们如此渴望走进虚妄的未来。

如果那个人能看到,我真的希望将来能给她写封信。每个人都期待着与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对话。每个人都会在心里刻上一段时间。

“那就请继续加油,未来的自己。”

2025洛克菲勒读后感(实用九篇)


我们根据您的意愿为您整理了一篇有关“洛克菲勒读后感”的文章,感慨从作者写的作品中获得了很多感悟时。 读后感是对自己思想成长的见证和归纳,敬请您留心阅读该文!

洛克菲勒读后感【篇1】

洛克菲勒写给儿子的38封信中,有许多成功的秘诀,人生格言,这正是我们现在所需要的心灵鸡汤。

正处于学习阶段的我们可能会对这些不感兴趣,认为没有用或者不太重视,但恰恰相反,从中我们能学到不少在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洛克菲勒先生从每月三美元的小职员到世界大名鼎鼎的石油大王的亲身体验都写到了书当中,坚持不懈,智慧,决断已经成为洛克菲勒先生的代名词。

传闻都说都说富不过三代,而洛克菲勒家族打破了这个不可能,已经富过了六代。

书中有写到过一片发臭的油田,让任何人都不愿意购买它,那时这种油的市场价才三毛钱,但洛克菲勒先生不顾董事会的反对,愿意自己一人承担所有的后果,这种胆量与勇气,使他够买下了这片油田,而他请的化学家也完成了实验,使发臭的油田不再发臭,利润直线上升,给洛克菲勒先生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长时间的磨砺,远非常人能企及的智慧与胆量,这就是洛克菲勒成功的秘诀,他手底下所领导的人似乎战无不胜,不管多强大的对手都能将他打倒在地,正如洛克菲勒先生所说的那样,金钱的魅力的确很大,但人不仅要有金钱,更重要的是责任感,一个人只要有了责任感,就会奋不顾身,竭尽全力打倒对方。

成功的秘诀有很多,但你要学会运用适合自己的方法。

洛克菲勒读后感【篇2】

《洛克菲勒自传》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

这本书前半部分是洛克菲勒分享自己生活中的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当然不至于过多地暴露自己的隐私,又可以阐述一些被曲解的事实。

其中涉及到对友谊的认识(有一种朋友,再你需要帮助时,总是有理由不帮你)、对家庭教育的描述(父母的严谨记账对自己的影响)、在父亲那借贷的事、标准石油公司的建立和兴起以及经营理念(通过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扩大客户群)、商业原则(诚信经商)、以及后面两章的内容都再阐述赠予的艺术。

都是从很琐碎的一些细节说起,引出一些在今天看来都很经典的论断。例如“唯一妨碍美国人民进步和幸福的事,便是这么多人总是愿意把时间和金钱花在增加竞争性产业,而不是用在开发新领域,把钱用在社会所需要的行业中发展。”

他是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才有这么高的境界?还是有这个境界,才有财富的不断积累?还是交叉的双螺旋?

书的第二部分是洛克菲勒给他儿子的信件。共摘取了22封,实际的信件远不止此。信件更多像是一个朋友的善意提醒和讨论,自始至终都是平等的对话。在当下,这些信件的态度和内容都非常值得我们的学习,并在下一代的身上践行。每封信的主题都很明确,我总结出来罗列如下:

1.生命的价值: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怎样利用;一个人可以活很久,却一无所获;生命带给人的满足取决于人的意志。他对小约翰的建议是:坚持家族严格记账的好习惯。

2.读书与择业:一定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并且能发挥特长的行业。不要因为暂时的光辉,就贸然决定投身其中。有个观点很震撼:对于那些生命都耗在艰苦劳累的工作中的人,“他们是可悲的,于是我下决心誓不与这种人为伍”,真是明智之举,不能更赞。他甚至还说“与其对教育制度发无用的牢骚,还不如学会去钻制度的空子”。

3.金钱观:如果只知道攒钱,生活就成了一个紧缩的保险箱,东西进不去,也出不来。金钱毕竟还是生活的核心,但金钱的确不是最重要的,它与生命的真意毫不相关。一个人对金钱的处理源于金钱观,而不在于他拥有多少钱。有时候为了前进,必须损失钱财,勿做守财奴。读后感·有时候前进的需要比一个铜板更为重要,这种进步值得我们倾囊而出。

4.应对挫折:你要善于观察、学习、思考和总结,你不能逃避,也不应该一位地苦干、埋头拉车,这会导致一个人原地踏步,总是重复过去犯下的错误。

5.创造思维:通过建立一种制度、一种理念或者文化,来增加创新的概率和提高创新带来的价值。

6.诚信:许多父母由于自身的不良行为,以微妙的方式教给幼小的心灵去欺诈别人,孩子长大后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这会影响一个孩子未来的人生。

7.给予:要去挣钱,光明磊落地挣,然后明智地花出去。

8.合作投资。

9.资金管理:财富并不是呢拥有多少钱,而是你赚的钱可以让你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10.勇于担当。

11.-21.主要针对勇气、抉择、领导力、权责、以及演讲等方面的建议和探讨。

22.临终嘱托:沉默的力量,追求完美的执着。“我从不在小事上浪费时间”“我从来不会对雇员发脾气,也不会大喊大叫,更别提什么污言秽语或做出什么不雅的事来”。

所有的信件都没有家长对孩子的说教,更多的是讨论和建议,洛克菲勒拿自己年轻时候的错误来分析,给儿子建议,还给他采纳与否的自由。

洛克菲勒读后感【篇3】

在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洛克菲勒分享了他生活中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这不会暴露他的隐私太多,但也解释了一些被曲解的事实。

其中涉及到对友谊的认识(有一种朋友,再你需要帮助时,总是有理由不帮你)、对家庭教育的描述(父母的严谨记账对自己的影响)、在父亲那借贷的事、标准石油公司的建立和兴起以及经营理念(通过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扩大客户群)、商业原则(诚信经商)、以及后面两章的内容都再阐述赠予的艺术。

都是从很琐碎的一些细节说起,引出一些在今天看来都很经典的论断。例如“唯一妨碍美国人民进步和幸福的事,便是这么多人总是愿意把时间和金钱花在增加竞争性产业,而不是用在开发新领域,把钱用在社会所需要的行业中发展。”

他在一定程度上有这么高的财富积累吗?还是有这个境界,才有财富的不断积累?还是交叉的双螺旋?

书的第二部分是洛克菲勒给他儿子的信件。共摘取了22封,实际的信件远不止此。信件更像是朋友友好的提醒和讨论,它们总是平等的对话。

目前,这些信件的态度和内容非常值得我们下一代学习和实践。每封信的主题都很清楚,我总结如下:

一。生命的价值: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如何使用它;人可以活很长时间,却一无所获;生命带来的满足取决于人的意志。他给小约翰的建议是:坚持家庭严格记账的好习惯。

2.读书与择业:一定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并且能发挥特长的行业。

不要因为暂时的光辉,就贸然决定投身其中。有个观点很震撼:对于那些生命都耗在艰苦劳累的工作中的人,“他们是可悲的,于是我下决心誓不与这种人为伍”,真是明智之举,不能更赞。

他甚至还说“与其对教育制度发无用的牢骚,还不如学会去钻制度的空子”。

3.金钱观:如果只知道攒钱,生活就成了一个紧缩的保险箱,东西进不去,也出不来。

毕竟,钱是生活的核心,但钱不是最重要的。这与生命的真谛无关。一个人对待金钱的方式来自于金钱的概念,而不是他有多少钱。有时为了前进,我们必须赔钱,而不是守财奴。

阅读之后,有时向前看的需要比铜板更重要。这种进步值得我们努力。

洛克菲勒读后感【篇4】

约翰·洛克菲勒,十九世纪首位亿万富翁,人称“石油大王”。

首先我个人想谈谈关于此书的“真实性”,因为有些朋友提出这本书可能不是洛克菲勒本人所写的,我想说的是我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什么,在这里,我不证明,我也不说真假,我只谈内容本身,但我没说真假这个问题不重要,首先,这本书对我个人来讲是颇有收获与心得的,所以我推荐大家阅读的原因是它有值得你花时间去阅读它的价值,我自以为不管你现在处于人生的迷茫期也好,又或是目前遇到了生活/生意的瓶颈也罢,你都可以买来看看,或许还值得你一看再看,乃至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做一些笔记,这本书也许不能给你一个可以拿满分的教科书答案,但也许你能从中得到一点生命的启示。我想,就是莫大的收获了。

全书38封信,一字一句字里行间都是凝练的爱,是一位老父亲对爱子的谆谆教诲,作为父亲,这是他表达爱的方式。

作为读者的我,当我读完一封又一封书信时,我也渐渐地明白了这位老父亲的良苦用心,譬如书中有一封信写道在小约翰很小的时候,洛克菲勒就不愿让他的孩子知道自己身为富人的事,因为他担心他的孩子会因此腐化堕落、不可一世,在这一点上,我不禁赞叹,有这样一位明智的父亲,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我能给你财富,但给不了属于你自己的精彩的人生。

他是慈爱的父亲,更是一位开明的老师。

他是这样一位父亲:在你失意时给予鼓励,在你困惑时给予指引,在你成功时给予警醒

因为对于逆流而上的洛克菲勒来说,他十分清楚:“属于自己的人生,必须自己去走”,他送给孩子最大的礼物是夜里的一盏明灯,它是------生命的智慧。

洛克菲勒读后感【篇5】

有位智者说:教育包含很多方面,但它本身不教你任何一面。其实就是告诉我们如果你没有行动,哪怕世界上最美丽最实用的哲学在你那里也无法实践。其实有很多古语大道理都是说行动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出真知;其实并非任何行动都会带来积极的结果,而只有明智的行动才会使结果变得更有价值和意义。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中,不难发现,不打扰别人的人,不付诸实践的人,等别人指示才做事的人,不会受到赞扬的。所以,多实践,多行动,并且是立即行动,最好是有计划的行动。

幸运之神格外青睐勇敢的人。胜利绝非只属于强者,胆那些勇往直前、无所畏惧、小心谨慎、生气勃勃的人,获得胜利的概率也非常大。所以人要自信,要勇敢,一旦方向确立,就要勇敢的走下去。有些时候,明知不可能,但是是勇敢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可见,勇敢是多么的重要。所以,可以想想自己的每次幸运有多少是因为自己的勇敢呢?

洛克菲勒读后感【篇6】

自传的后半部分是洛克菲勒写给他儿子的信件,我本以为是凑数的,可是看过之后,不禁汗颜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些信件一共22封,但肯定不是全部,是经过了精心的筛选,每封信都有一定的主题,或是热情鼓励,或是循循善诱,足见其为人父母之用心良苦、拳拳爱意。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洛克菲勒十分重视家庭的教育,这也许是所有创业之主最基本的共同点吧,创业难,守成更难,所谓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是所有创业之主最担心不过的噩梦,洛克菲勒先生离开公司后,对公司的关注一日都没有放松,对继承人约翰的教育始终若即若离,总能在关键时刻给予最大支持,抑或当头棒喝。

但我在信件里看不出丝毫的严厉和控制欲,更多的是慈父的关心和规劝,可以想见他儿子拿着这些颇具温度的信件时的心情!这让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父亲,父亲的来信伴随着我求学的生涯,直至大学。每逢大考,鸿雁传书,字里行间,透着鼓励,每每为我之精神支柱,给我无限力量。

只可惜这些信件我没有好好留存,否则编成一本,真的非常有纪念意义。受到洛克菲勒的影响,国庆节前,提笔给刚读小学的儿子写了一封信,在**微信普及的时代,这种笔墨挥就的书信也许更能带给人以莫大的惊喜,而静坐桌前,思考着如何给一个人尤其是你的亲人朋友写信时,这基本上已经算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读别人的传记,能体会别样的人生,好像又多过了一辈子。毕竟,读一些传记是好的。记是是最糟糕的传记也能给你带来足够的收获。

洛克菲勒读后感【篇7】

洛克菲勒38封信读后感前几个月,爸爸送给了我了一本书,叫做《洛克菲勒给儿子的38封信》,是洛克菲勒生前给他儿子写的38封信,每一封信都讲述了一个人生的哲理,换句话说,就是自己的成功经验吧。

洛克菲勒是美国最著名的石油大亨,也是19世纪第一位亿万富翁,读了这38封信,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把侮辱当成动力”:

洛克菲勒出生在一个非常贫穷的家庭,但他的父母努力让他进入一所贵族学校并接受良好的教育。贵族学校的学生都是有钱人家的,所以他们自然穿的体的衣服。有一次,洛克菲勒的班级合影,洛克菲勒非常高兴,因为那是一个非常奢侈的行为在当时。

可惜摄影师是个唯美主义者。当他看到洛克菲勒衣衫褴褛时,他把他扔到衣边,不让他破坏整个画面的美丽。小洛克菲勒只好躲起来,像普通人一样愤怒。他握紧拳头,自言自语地说他将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让摄影师拍照,让大师的肖像画变得棒极了,这是没有用的!

长大后,洛克菲勒的誓言变成了现实!

没有洛克菲勒的**一直都很珍贵。当他处于人生的低谷时,没有他自己的**总会给洛克菲勒精神上的动力。

看完这个故事,“侮辱”一直对于我来说这个贬义词,突然地温暖到了我。侮辱的词面意思就是剥开尊严的利刃,可是对于洛克菲勒,以后的我来说,就是一股强大的动力,因为侮辱可以让一个普通的孩子变成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这并不过分,因为洛克菲勒已经把侮辱转化为一定的动力。

人们的生活一定或多或少受到了侮辱。我们不应该忘记它。这将成为我们脸上的耻辱,成为推动我们前进的氮气。每个人都可以,不把耻辱**回去,我们就是留着,留着,才能成为那每个人都向往的,都羡慕的一代“传奇”人物——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先生。

洛克菲勒38封信读后感我零零碎碎地看过这本书中的一部分,记忆尤其深刻的是关于《天上不会掉馅饼》这封信。信中提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个道理,自己印象深刻。

有一天,我碰巧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就把它借了回来。原本以为这本书肯定是艰涩难懂的,结果却相反写的通俗易懂。可能是因为这本书的中文版已经出了很多手稿,而且译文很容易理解。

教科书中的知识是由致力于学习知识的老先生编纂的。虽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理论依据,但很难直接帮助你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因此,你不应该过分依赖现有的理论知识和知识来解决问题,这是你未来生活的关键。

教科书上有的都是研究过去所得出来的结论,现在是在进行中,未来则是不可**的。所以,你可以参考教科书上写的。不过,你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走自己的路,不要认为你几乎可以用过去的例子来处理问题。

每天发生的事情都有些细微的差别的。没有任何事情是一模一样的,哪怕是一模一样的事情,处理的人不一样,结果也是不一样的。

有良好管理思想的人,或是能成就大事的人,胸怀宽广,懂得赞美人,使人感到信任和重视。这样的领导都有情感上的付出。

人是感性的,人只要喜欢被表扬,就不喜欢批评。这点和富兰克林说的很对。你可以对别人继续建议,但是不要指责。

在我做任何决定之前,我并不急于下结论,但我会冷静地思考和判断。一旦我做出决定,我会坚持下去。

在这个世界上,贫穷和财富都不能继承。只有奋斗才能成功。

收入不是工作的全部。当你把自己该做的工作做好的时候,就不愁没有理想的薪水。

我对任何人,不论是银行家、投资人、顾客,还是敌人,都是以诚相待,无论和谁都不讲假话,也不会捏造事实和顾左右而言他。我相信,在阳光下,谎言会无处藏身。

尊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由自己的能力创造出来的。尊严是衡量你能力的标准。每个人的尊严都来自他们自己,只属于他们自己。你认为你有尊严,就有尊严。

金钱可以吸引人才,但买不到人。

钱的确可以买来人才。但是,当你买来的人才发现更好的去处的时候,他就会远走高飞。你花时间和金钱去培养人才,最后却为别人做嫁妆。

为什么?因为很多老板认为你是从心底为我工作的。你是我的奴隶。我让你做什么你就要做什么。

当人满足吃饱穿暖之后,考虑的更多的是精神方面的追求。当你一个人提供的材料拿不住的时候,老板认为你是一只白眼狼。你可以发挥更大作用的时候,居然走人了。

有些老板和领导真的应该从自己身上寻找原因。

在我看来,一个人的朋友,以及他的社交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的性格和志向、身份和地位。

当你和消极的人交朋友时,你会跟随他们;当你和消人物交朋友时,你会不自觉地养成许多谦逊的习惯。

借口是一种思想病,失败者都会染上这种恶疾。成功人士和平庸人士最大的区别在于,成功人士几乎从不找借口。

思考越多、感觉最高贵、行为最正当的人,生活也必将幸福且有意义!

你纵使是尘世间的过客,也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闪亮人生。

我想让钱成为我的奴隶,而不是我的奴隶。

在一定时期内,你总是无偿地给一个人吃喝,很快他就会得到劳动报酬。因为,每个人从出生那刻起就有渴望被“照顾”。

在我看来,给一个人钱不是明智的选择,它会让那个人失去奋斗的激情,变得懒惰,不求进步,没有责任感。

这段话,我非常认同。现在中国,大多年轻人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子女的爱太多了。

哪怕他们结婚了,父母都特地搬去同住,帮助他们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兼带娃。很多小娃一出生就和奶奶或者外婆睡。老人的观点是年轻人白天上班,晚上带娃太辛苦。

外婆是心疼自己的女儿,而奶奶则是心疼自己的儿子。出于这样的目的,年轻一代的父母,不少人不用自己带娃。在年幼的时候,父母对小孩子不付出,等孩子大了,你再建立感情就难了。

孩子都是一把屎一把尿带出来的亲和听话。父母对于子女婚姻及生活的过度插手,其实间接夺去了子女的责任感和子女再一次成长的机会。在生了两个小孩子后,自己在带娃的过程中,觉得也是自我的一个锻炼和修行。

现在我对他人更加包容,会更加站在他人的角度看问题。我也明白了对孩子的责任,也明白了对父母付出的愧疚。同时,为了能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我在言行举止方面也注意了不少。

看书对孩子好,自己也就重新开始看书。不自觉中,看书变成我每天必做的事情。自己觉得想要培养一个优秀的孩子,你自己必须要先做一个优秀的父母。

你自己都做不到,为什么要求要求孩子做到?

精神粮食非常容易就能得到。例如,阅读书籍,就可以充实我们的心灵。书籍为后人指明前进的道路和方向,我们可以从众多的书籍中挑选任何我们想要的。

心灵经过书籍的洗涤,就能够重新开启和重新塑造。让我们从书本中学会聪明又谦逊,谦逊有聪明吧!

当然,文字商人的书不能读,因为他们的书会以讹传讹,散布着无耻的邪念和错误的信息,这些书只有浅薄无知的人才会拿来读。

俞敏洪说到:读书对我一生带来的最大影响超过了任何其它东西,因为可以说读书奠定了你一切的基础,知识的基础、情怀的基础、眼光的基础甚至是情商的基础。他问耶鲁大学校长皮特如何用最快速度提高自己的情商,应该怎么做?

他说,你们应该读**。知道为什么读**能增加情商吗?**中各种人物的个性、性格、心理活动的描述和人与人之间冲突以后、人与人之间解决问题方法的描述,他能对我们的现实生活起到理解人更深刻、谅解人更深刻的作用。

所以,大家看读书不光为了知识,读书也能够改变我们的个性、改变我们的眼光、改变我们的格局观和世界观。

假如你心存高远、野心勃勃,那么你就会拥有高入云霄的财富;如果你想得过且过,那么你就会碌碌无为,抱憾一生。

身边工作最努力的人几乎都是穷人。

一定要去最好的公司,并且成为最好的员工。因为只有最好的公司,才会让我得到最好的见识,给我最好的锻炼,也才能最好地塑造我的能力,此外还可以让我赢得未来开创自己事业的第一桶金。在最好的公司任职,让回让我学会以最好的公司的思维方式来处理问题,这点对我来说非常关键。

这本书看了两遍,第一遍仔细读了一遍,第二遍挑重点看了一遍。我认真看了近40本书,突然发现自己的阅读速度的确是上去了。我相信自己可以继续把读书坚持下去。

洛克菲勒38封信读后感你知道历史上最富有的美国人是谁吗?你知道是谁创造了石油王国吗?你知道他如何从一个家境贫穷变为最富有的人的?

其实我早就想了解,一直没有机会,正好最近公司组织学习《洛克菲勒写给儿子的38封信》,学***很有收获,如果把他一些经典的理论运用于工作生活中,一定也会收获很大,无论物质还是精神。现把深深触动我心灵的几点与大家分享。

第一,设计运气,就是设计人生。幸运是精心策划的结果,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设计者和建筑师,我们不能靠天赐的运气活着,但我要靠策划运气来使自己更发达。我们常常看到别人的做出的优异成绩,但是不知道别人付出的艰辛努力。

别人的幸运也是提前策划,努力奋斗的结果。不要相信奇迹发生,奇迹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第二,要有接受挑战的决心,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挑战,我们都要有钢铁般的决心,相信一定能成功,且要情绪高昂,乐在其中。就像亮剑里面李云龙说的“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强大,就算对方是天下第一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尤荣”。我们工作中也是一样的,一定要敢于接受挑战,勇于接受挑战,当然只有勇气还不行,还要有实力,就像书上说的拐杖不能代替强健有力的双脚,我们要努力磨练,强化和锻炼自己的双脚,再高的山还是要用脚去攀登。

只要我们双脚强壮有力,又有勇气,我们一定会成功。

洛克菲勒读后感【篇8】

约翰,洛克菲勒是世界上第一位亿万富翁,美国最著名的企业王朝的创建人,他从一个每周只拿五美元的薄记成长为世界巨富,成功的造就了,美国历史上一个独特的时代,被誉为“窥见上的秘密的人”。

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的,但是至今,洛克菲勒家族的财富已经传承到了第六代,且依然如日中天,独富天下。

《洛克菲勒写给儿子的38封信》主要记录了洛克菲勒留给儿子的38封信,每一封信,既是对孩子的谆谆教导和满满的父爱,更是作为一个商业帝国的缔造者,他所感悟到人生智慧,里面的道理教会了孩子们如何赚钱,更教会了,孩子们如何成为一个有尊严的人,如何成为一个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人。

要想在竞争中获胜,较为关键的是你要保持警觉,当你不断看到对手想灭你的时候,那就是竞争的开始,这时你需要知道自己拥有什么,也需要知道友善,温情可能会害了你,而后就是用所有的资源的技巧,去赢得胜利了,

思想上的不思进取,与肉体上的不思进取都将走向失落。思想的高度决定了行为的深度,不敢想,怎么能有勇气去做?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最初的梦想,就像是清洁工手中的扫把那样,将扫尽成功道路上的所有阻碍,勇于战胜自己,才能成为最大的胜者。

洛克菲勒读后感【篇9】

这周,我买回了一本叫《洛克菲勒教子法则》的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世界石油大亨约翰·D·洛克菲勒利用自己的经历教育子女的故事。我很快就看完了它,获益非浅。

洛克菲勒虽然出生贫苦,却野心勃勃,自幼养成了节俭、勤奋等许多优良品行,最终帮助他创造了庞大的商业帝国。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要数关于工作——天堂与地狱比邻这一节,洛克菲勒说:我的儿子,你视工作为一种乐趣,人生就是天堂;如果你视工作为一种义务,人生就是地狱。是的,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太喜欢自己的工作,总是梦想着免费得到一大笔钱,然后尽情玩乐,周游世界。可是这种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呢?只有天知道吧!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经历很多困难,才能到达胜利的顶点。

有这样一则寓言:在远古的欧洲,一个人在他死后,发现自己来到一个美妙而尽情享乐的地方。他刚进去就有一个侍者摸样的人走来问:“先生,你需要什么吗?这儿有你想要的一切东西!”这个人很惊讶,但是非常高兴,这不是我在人间梦寐以求的吗?于是,他就整天吃喝玩乐。直到有一天,他对这一切厌烦了,于是他找到侍者说:“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请你给我一份工作吧!”他没有想到,侍者摇摇头说“很抱歉,我们这里唯一不能向你提供的就是工作。”这个人沮丧极了,愤怒地说:“我还不如到地狱去好了!”“你以为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呢?”侍者温和地说。这则幽默的寓言告诉我们:失去工作就等于失去了快乐。

洛克菲勒还告诉他的孩子:工作以最卑微的储蓄表示出来,这奠定了幸福的基础。但人们必须先热爱它,工作才能给人们最大的恩惠、获得最丰厚的奖赏。

对于我来说,我的工作就是学习,如果学习不认真,图应付了事,不热爱学习,就不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就可能觉得学习就是地狱,就会觉得困难、无趣。

我要热爱我的工作——学习。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读完某作品后,我们经常会产生共鸣。撰写读后感对于我们的写作能力的提升至关重要,以下是编辑为您准备的“《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相关资讯,请将此文章收藏,以便下次查看!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1】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还是在高中,那时上基本能力课时,老师曾向我们推荐过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曾因本书而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因此我对这本书一直很期待,这次终于在寒假时有幸借阅。

《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共十卷,石油罗曼罗兰从1904到1913年以每年以一卷的速度完成的史诗般的巨著。他通过主人公一生的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了人道主义与英雄主义,描写了主人公的一生,从儿时的觉醒到青年时代的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与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

我喜欢读书,但却不擅长读书。当我获得一本好书时,我并不急于去读完它,而只是想慢慢的享受它,就像当我遇到一个朋友,我并不急于去了解她的全部,而想与她慢慢熟悉渐渐的去了解她一样。因此,我只在每晚睡觉前读几页,所以,对于这本书我只读了其中的七卷,但却已被主人公深深的折服,深深的感受到他是一位既伟大而又平凡的人。

约翰是平凡的,因为他想我们普通人一样有着平常朴素的情感。对于友情他是绝对坦诚的,在与朋友的交谈中他是毫无顾忌的。对待朋友他又是温柔的,例如,在他与儿时的朋友奥托的信中,他会亲切的称他为:我亲爱的,我的灵魂。同时他又是慷慨的,他曾这样说过:虽然我不富有,但是我还是有能力款待我的朋友,把我所有的一切都拿出来给我的朋友,这是我最大的快乐。但有时他对朋友也是严格的。由于他是那样的真诚,自己完全坦诚的对待朋友,同时也希望朋友对自己也是完全真诚,不允许有丝毫的谎言和虚伪。

在爱情方面他是纯真的,当米娜外出旅行沉浸在游玩的乐趣而没有按时返回时,他却在故乡终日思念,为她是否生病担心。当他与萨比娜单独在一起时,黄昏中,他们只是静静的坐着,甚至不说一句话。他心中的爱情犹如早晨带露的玫瑰,芳香而又清新,不染一丝尘埃。

在亲情方面他十分热爱着他的家人,尽管他们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对于父母他是一个孝顺的儿子,对于弟弟他是一个懂事的哥哥。由于父亲的颓废,家境衰败,以致他常常忍饥挨饿,甚至在十几岁时就担负起养活全家的重担。

约翰又是伟大的。因为他一生坎坷,遭受重重阻碍,但他却从未向困难屈服。为了追求真理,他不迷信权威,不虚伪奉承,甚至激烈的抨击那些在他看来高高在上的人物,而使他自身陷入舆论的围攻,但他却依然顽强的战斗着,在流亡法国时,面对各种低俗文化的影响,他依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保持着自己对美好信念和高尚优秀品质的不懈追求。在艰难的生活环境中,依然执着于自己的音乐事业,保持着乐观的精神。

坎坷的经历促成了他心灵的升华,一连串的危机震撼着他的心灵,荡涤他的灵魂,通过炼狱之路,他一步一步到达了自由的境地。他的奋斗史无不向我i们昭示着虽然人生既有明媚的阳光与,也有凄冷的风雨,但无论在何种环境下,我们都应坚信我们的信念,永远保持着一颗乐观向上之心,积极的迎接生活的挑战,在生活的风浪中磨砺自己,使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2】

做事不要太绝对,凡事留一线,有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不要让自己陷入绝境。

克里斯多夫,年纪轻轻,意气风发,有着横溢的才华,大公爵的宠爱,大好的前程,周围的人无不是恭恭敬敬,赞不绝口。这就让这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变得骄傲自满。他痛恨德国人的“虚伪”,殊不知这才是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他随意批评他人的“过错”,——他认为不正确的地方,不论在谁面前都失去了那份恭敬,那份谦虚。

他甚至可以在亲王们夸赞某个艺术前辈时,去诋毁他们,诋毁那些音乐成就远高于他的大师,换来的是大公爵冷冷的回答。“听你的话,先生,有时人家竟会疑心你不是德国人。”这也就注定了他人生一次巨大挫折的开始,也使他的性格发生了“质”的变化!

但毕竟克里斯多夫有着过人的音乐才华,即使他狂傲,社会的主流都在孤立他,但总会有人欣赏他的才华,为他所倾倒。可现实中的我们有什么呢?我们所谓的特长也只是强于身边的人而已,只是爱好。我们没有狂傲的本钱。做事之前一定要想清后果,权衡利弊,为自己留好后路。否则,我们不一定会像克里斯朵夫一样浴火重生,而会越陷越深,最后走向灭亡。

在生活中,要学会谦虚,懂得尊重他人,知道不能随心所欲发表言论,吸取克里斯多夫遭遇挫折的教训,少走弯路,做事留一线,顺利地走上人生巅峰!作文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3】

束缚是无形的链条,拴住你的思绪;束缚也是鞭子,鞭打你的神经。为的就是要让你臣服于它。世界是束缚,他给你生命,你需要付出的代价是为你的生命作出贡献,成为它的奴隶。

从孩童时期起,就会有来自父母长辈的各种行为上的约束;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校里约束着我们;成年之后,会有道德准则和法律条文约束我们。仿佛我们的一生到要受到束缚,而我们时时刻刻想要摆脱这种束缚,就像风筝渴望挣脱线的束缚,但谁都不知道,挣脱了线之后,风筝会是怎样一番光景。而我就像是那渴望挣脱线的风筝,不想被束缚,可不得不被约束,我希望可以快点长大,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但事情不是想怎样就能怎样的,各方面的情况都还不允许我挣脱束缚,所以我们也只能生活在束缚之下。

天空,那么蓝,我像是关在笼子里的鸟。水,那么清澈,但我是一个三英寸的鱼缸里的鱼;风,那么软,我被风筝抓住了。

我期待着挣脱束缚,但如果真的没有束缚的话。我们的行为会变得放荡,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混乱,我们的国家永远不会安宁。

束缚也是一种幸福。没有束缚,鸟没有翅膀就不能飞得高;没有束缚,就像没有绿叶的花朵,不会显得明亮美丽。

束缚,一个矛盾的存在&&

创新是超于当代还是无稽之谈?读《约翰·克里斯多夫》有感

创新是超越当代的产物还是一种无稽之谈?题记

被奚落的创新,被冷落的乐曲,毫无生机的观众,克里斯多夫的创新,让人难以理解。那么,创新,究竟应该怎样?

当涉及创新时,您总是将各种火灾视为大脑中的奇怪或高端事物。也正是这些创新,为推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创新也是需要有一定的分寸的,有一些属于超于当代的产物,即使一时不会被世人接受,但是总有一天会被理解;还有一种,则是一种无稽之谈,至始至终不会被后人所认同。

举个最常见的例子,相信每个人都用过智能手机,超大的屏幕,炫丽的动画效果,简约的风格,对每一个人都有极强的吸引力。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在大屏多点触控手机这种理念刚刚被提出来的,很多人对此根本不抱任何希望,认为这种产品不会被热销。批评手机上缺乏物理按钮将使输入和操作不方便;批评手机屏幕过大,容易破碎;批评手机造价太高,性价比很低等等。

但是,如潮水的批评在iphone4的出世后都烟消云散了,首日销售超过60万部,看起来大家都很喜欢。这一创新将我们的生活带入了一个大屏幕和多点触摸的时代。这是一个超越现在的伟大创新。

然而,克里斯托夫的这种创新似乎更像是一种胡说八道。

他刻意的创新使观众无法理解。演出结束时,不是嘘声或掌声,而是沉寂和死气沉沉。一个**家庭最悲哀的不是被创造出来的**被否定,而是观众听到后没有反应,也没有评价。这种创新,就像一种废话,永远无法理解。

所以,创新,超越当代是好的,如果变成废话,就不好!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4】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自己完成了一场马拉松。因为了它实在太长了。但读完后,我感触良多,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事。

克里斯托弗,他是坚强的,他是不屈的,他是孤独的,但在他孤独的灵魂里,他有英雄的血液。他的一生是一部英雄史诗。

他出生在莱茵河畔的一个音乐家庭。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受叔叔和祖父的影响,他对音乐有着强烈的感情。他很坚强,只有10岁就养家糊口,在这个艰苦而漫长的过程中,他的音乐素养更是深厚。但他的思想却不为世人所理解,他很孤独。

最后,他被通缉是因为他卷入了一场斗争,被迫流亡法国。

在法国,很多人看到了他的音乐天赋。同样,他们也不理解克里斯托弗对自己风格的坚持。因此,他四处碰壁,生活落魄。一个流亡的天才宁愿饿死也不愿屈服于所谓的上层阶级,这是多么伟大的感情啊!

克里斯托弗,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有许多缺点甚至缺陷,但他有一个高尚的灵魂,一种不怕挫折和无尽创造的精神。够了。英雄不是没有卑鄙的感情,而是没有卑它俘虏。

这本书给我的另一个冲击是克里斯托夫和奥利弗之间的忠实友谊。他们初识时,就对对方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好感。他们同住一间屋子的日子,每天经历着贫穷的煎熬和不得志的苦闷。

但这些日子却是他们一生最美好的时光,相濡以沫,无话不说,心灵相惜。鲁迅说:“人生的一知己足矣!

”虽然后来他们之间有过一些误会,但最终和好如初。他们之间那种情之真,爱之切,确实让人潸然泪下。

因此,当奥利维埃不幸惨死之后,他崩溃了,累了,那如火的热情消退了。这是他人生的另一个转折。他在瑞士隐居十年,潜心创作。

当他再次回到巴黎时,他发现他不再是人们谈论的那种沮丧的音乐家了。他名声大噪,大的音乐被人们争相演唱。面对这一切,他只是微笑,平静地面对这一切。

如果这发生在十几年前,他一定高兴坏了。

是啊,这时的克里斯多夫变了。他不再是当初那个易怒,暴躁的他了。他冷静了,升华了。现在的他,淡泊,无所争,生活中只有音乐和他最爱的人葛拉齐娅。

一本书之后,一个英雄的一生,平凡而伟大。充满了精彩,贫穷过,失意过,拼搏过,爱过,伤心过,满足过,成功过。这就够了。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5】

当我们还在11岁时,仍无忧无虑的玩耍,而克里斯多夫却早早地肩负起重任,他发誓要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去解决困难,面对令人气愤而烦躁的工作和贵族时常的羞辱,他选择忍受。

然而,他的愤怒和想法却无法被家人理解。后来,老约翰也去世了,这对这个贫穷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对孤独的克里斯托弗来说,这是晴天霹雳。作为一家之主,曼奇沃更加肆无忌惮,这让他陷入了无底的黑暗。正是因为这些与普通同龄人不同的生活经历,他才渴望比普通人更渴望的爱情、家庭和友谊。这时,奥多出现了,这无疑是黑暗中的一道亮光。

奥多的出现唤醒了他们久违的纯真,重振了克里斯托夫麻木的心灵,使他似乎看到了生命的希望。于是他开始像个孩子一样想想他们在一起的样子,把彼此理想化,把彼此视为生命的全部。等到又见面的时候,却又无法敞开胸怀,但最终又回归了自然。

正是因为他们太压抑,才突然放手,导致他们误把友谊当成爱情,最后因为相互猜疑和强烈的占有欲而暂时分开。

即便如此,奥多十几岁时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他让克里斯托夫从黑暗中看到了光明。

许多作家,词人写出很多作品,而从未有一篇为人关注,他们在失落沮丧的同时却仍在无休止的循环着,他们依旧写着编着,他们从不知道,读者对他们所作的作品从未有任何感触,在读者的心里完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压在箱底沉默于世的。这便是言之无物。

‘言之有物’这个道理是《约翰克里斯多夫》中小约翰的舅舅教会我的,高脱弗列特虽只是一个不懂艺术的小贩,从未接触所谓的上层人的生活,而他所唱的曲子却使得小约翰为之着迷。不用作者特别说明我们也能够知道,高托弗列特唱的一定不是什么高深的充满技巧的曲子,也许只是前人留下的,以及来自自然的普通的歌。这些歌曲要么讲述前人的历史,要么展现自然生物的美。它们不同,但有共同点:

内容丰富。我想这也就是这些曲子能被传唱的原因。**中提到小约翰曾让舅舅听自己作的曲子,这些曲子曾让他在祖父那里收到了夸奖在舅舅口中却成了无聊的东西。

舅舅的要求并不高,不是华丽的辞藻,炫耀似的技术,言之有物就够了。

言之有物,我认为人们常说的灵感一词有相近之处,人有了就灵感,就是有了想表达的东西,当他把灵感注于创作,一件独具匠心的富有灵魂的艺术品便形成了。

**中还提到祖父的创作,我认为他的创作只是为了创作,他工于名利,却无法找到自己的定位,他写的东西东西只能深藏在柜底,他所谓的作品只是单调的符号而已,内涵是空的,听得人听过一遍后马上忘记了。这不禁使我想起古代诗人与现代某些诗人的差距,古人的诗有离愁,有感秋,有立志,有咏物,读过后在心中总会掀起不小的波浪,而如今某些诗人除了表面的形式还能使他们的作品称之为试,其他诗的特质都不见了。

夜晚的一盏灯将照亮前方的道路,为那些沉沦、迷茫和受苦的人指明道路。

当克里斯朵夫成为一名少年后,他人生的又一幕开始上演。当一颗稚嫩的心在弥漫着黑夜的幻觉的浪潮中涌动,当情欲的巨潮把思想卷走,再把那心狠狠的拍打在荒唐的暗礁上,那颗稚嫩的心早已斑驳,陷入了麻痹的深渊,在黑夜的深渊中打转。

克里斯托夫经历了几次爱情,但都以失败告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爱别人的人不能被别人爱。之后他又遇上了阿达,也许没有获得的爱才能更让人刻骨铭心,阿达身上的缺点令克里斯朵夫恼怒;而她对克里斯朵夫思想的践踏,使他最终痛苦的离开了她。克里斯朵夫陷入了黑暗,陷入了令人作恶的烟草味道与残羹剩菜的味道中间,又犯了酗酒的毛病,四周已黯淡无光。

一盏灯的出现照亮了前方的道路,使疲惫的心看到黎明,从深渊中挣脱出来,看到满天繁星。高脱弗烈特对克里斯朵夫的一席话,敲醒了他,让他看到自己正像他父亲那样沉沦下去,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结局,父亲的那句“别瞧不起我”和舅舅的指引,使他醒悟,开始了他的反抗。

在他父亲去世的前几天,对爱情的失望践踏了他骄傲的理想。这就是他,克里斯托弗,为所谓的分手所能做的,即使是最爱的**也懒得提,把自己塞进自己的编织封面里,不想再面对这一切。

父亲还是去世了,那面孔同祖父当年如出一辙,生前壮硕如牛死后如秋叶一片,此时的他,什么爱情,什么弥娜,什么骄傲的挚爱的**,都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他看着它,仿佛许多年后看到了自己,从叽叽喳喳到变成一具尸体。哦,天哪,那该是怎样悲惨一生,直到终结竟然没有任何值得人们铭记自己无悔的事或人。那该是怎样的虚无,抑或是怎样的后悔,那仅有奏响华彩乐章的机会被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

“他看到人生是一场无休,无歌,无情的战斗。凡是要够的上能称为人的人,都得时时刻刻向无形的敌人作战。本能中那些至人死命的力量,乱人心意的欲望,暧昧的念头,使你自己堕落毁灭的念头,都是这一类的顽敌。

他看到他几乎掉进了深渊。他也看到,幸福和爱情只是暂时的欺骗,目的是要让你精神崩溃,抛弃自己。

与我,又何尝不是又一个克里斯多夫。面对成长、事业、爱情、金钱、名利,这些都面临着未来不可避免的障碍。如何对待他们,他们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答案不再重要。结一粒种子,发芽好,每片叶子都丰满,在最灿烂的时刻绽放最耀眼绚丽的花朵。

当秋天结出许多果实时,即是化为泥土也会滋养下一年的希望。

是的,我已经发芽了。我试着吸收大地的养分,种下每一片叶子,等待生命中的第一朵花。

做事不要太绝对,凡事留一线,有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不要让自己陷入绝境。

克里斯多夫,年纪轻轻,意气风发,有着横溢的才华,大公爵的宠爱,大好的前程,周围的人无不是恭恭敬敬,赞不绝口。这就让这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变得骄傲自满。他痛恨德国人的“虚伪”,殊不知这才是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

他随意批评他人的“过错”,——他认为不正确的地方,不论在谁面前都失去了那份恭敬,那份谦虚。

他甚至可以在亲王们夸赞某个艺术前辈时,去诋毁他们,诋毁那些**成就远高于他的大师,换来的是大公爵冷冷的回答。“听你的话,先生,有时人家竟会疑心你不是德国人。”这也就注定了他人生一次巨大挫折的开始,也使他的性格发生了“质”的变化!

但毕竟克里斯多夫有着过人的**才华,即使他狂傲,社会的主流都在孤立他,但总会有人欣赏他的才华,为他所倾倒。可现实中的我们有什么呢?我们所谓的特长也只是强于身边的人而已,只是爱好。

我们没有狂傲的本钱。做事之前一定要想清后果,权衡利弊,为自己留好后路。否则,我们不一定会像克里斯朵夫一样浴火重生,而会越陷越深,最后走向灭亡。

在生活中,要学会谦虚,懂得尊重他人,知道不能随心所欲发表言论,吸取克里斯多夫遭遇挫折的教训,少走弯路,做事留一线,顺利地走上人生巅峰!作文

一个人想要成长,想要成熟,那么最先发生转变的就是思想。把自己脑海中所存有的一切事物重新审视、重新定论。毋庸置疑,小约翰克里斯多夫正处在整个人生重要的转折点。

在经历了两次感情上的挫伤后,他还是对一切事物以一个崭新的角度去思考,去评价。把他以前崇拜的、仰慕的、视为经典的曲目重新定位。这一次他把整个世界弄了个底朝天

他把旧时的经典曲目认为是保守的、迂腐的;把新出的曲目视为激进的,不合时宜的;把女歌唱家充满情感的演奏视为矫揉造作;把指挥家的一成不变看做死板;把观众的鼓掌当做对低俗事物的信奉……一切的一切让克里斯多夫觉得不爽,相对周围的一切持批判的态度。当然,他的事业和剧目都不如以前。但是这又怎么样?

有谁能阻挡住他思想的转变,思想的升华。克里斯多夫的成熟,的成长。是阻挡不住的。

他只是通过哪些批判来告示这个腐朽的世界,我,成熟了。

的确,一个人思想的转变预示着一个人的成长。无论思想如何的转变,最终都是朝着一个方向去演变——越来越成熟。就像我们自己一样。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追求。

小时候的我们,觉得看动画片就是追快乐的时候;父母带我们上公园就会高兴的晚上睡不着;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零食就是我的唯一追求。上小学后,能够有个好点的初中就是我们的目标;初中时,拼尽全力有个好高中是我的梦想;现在我,拼死拼活能够考上理想的大学就是我的理想……

空暇时间,回味起自己的逐梦过程:儿时的追求;童年的目标;少年的梦想;青年的理想。一直在转变,而我们也一直随之长大,成熟。

所以说,一个人在思想上固步自封,永远就不会有长进。因为思想的前进就是你在人生之路上的前进。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还是在高中,那时上基本能力课时,老师曾向我们推荐过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曾因本书而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因此我对这本书一直很期待,这次终于在寒假时有幸借阅。

《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共十卷,石油罗曼罗兰从1904到1913年以每年以一卷的速度完成的史诗般的巨著。他通过主人公一生的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了人道主义与英雄主义,描写了主人公的一生,从儿时的觉醒到青年时代的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与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

我喜欢读书,但却不擅长读书。当我获得一本好书时,我并不急于去读完它,而只是想慢慢的享受它,就像当我遇到一个朋友,我并不急于去了解她的全部,而想与她慢慢熟悉渐渐的去了解她一样。因此,我只在每晚睡觉前读几页,所以,对于这本书我只读了其中的七卷,但却已被主人公深深的折服,深深的感受到他是一位既伟大而又平凡的人。

约翰是平凡的,因为他想我们普通人一样有着平常朴素的情感。对于友情他是绝对坦诚的,在与朋友的交谈中他是毫无顾忌的。对待朋友他又是温柔的,例如,在他与儿时的朋友奥托的信中,他会亲切的称他为:

我亲爱的,我的灵魂。同时他又是慷慨的,他曾这样说过:虽然我不富有,但是我还是有能力款待我的朋友,把我所有的一切都拿出来给我的朋友,这是我最大的快乐。

但有时他对朋友也是严格的。由于他是那样的真诚,自己完全坦诚的对待朋友,同时也希望朋友对自己也是完全真诚,不允许有丝毫的谎言和虚伪。

在爱情方面他是纯真的,当米娜外出旅行沉浸在游玩的乐趣而没有按时返回时,他却在故乡终日思念,为她是否生病担心。当他与萨比娜单独在一起时,黄昏中,他们只是静静的坐着,甚至不说一句话。他心中的爱情犹如早晨带露的玫瑰,芳香而又清新,不染一丝尘埃。

在亲情方面他十分热爱着他的家人,尽管他们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对于父母他是一个孝顺的儿子,对于弟弟他是一个懂事的哥哥。由于父亲的颓废,家境衰败,以致他常常忍饥挨饿,甚至在十几岁时就担负起养活全家的重担。

约翰又是伟大的。因为他一生坎坷,遭受重重阻碍,但他却从未向困难屈服。为了追求真理,他不迷信权威,不虚伪奉承,甚至激烈的抨击那些在他看来高高在上的人物,而使他自身陷入**的围攻,但他却依然顽强的战斗着,在流亡法国时,面对各种低俗文化的影响,他依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保持着自己对美好信念和高尚优秀品质的不懈追求。

在艰难的生活环境中,依然执着于自己的**事业,保持着乐观的精神。

坎坷的经历促成了他心灵的升华,一连串的危机震撼着他的心灵,荡涤他的灵魂,通过炼狱之路,他一步一步到达了自由的境地。他的奋斗史无不向我i们昭示着虽然人生既有明媚的阳光与,也有凄冷的风雨,但无论在何种环境下,我们都应坚信我们的信念,永远保持着一颗乐观向上之心,积极的迎接生活的挑战,在生活的风浪中磨砺自己,使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6】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长大了,明白了很多事,在书中,我看到了我自己,我看到了自己的胆小和不坚持,虽然约翰•克里斯多夫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真诚、坦荡、执着、坚强、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虽然他有一个孤独的灵魂,但他更有英雄的血液。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他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他把风声、水声以及自然界中的一切声响融入在他的音乐里,对音乐产生强烈的情感,虽然他才10几岁就要承担起养家的重任,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对音乐的追求,虽然所有世人对他的思想很不理解,而且卷入一场斗争而被通缉,被迫流亡法国。所有的不幸,反而促使了他对音乐产生了更强烈的情感,他的音乐造诣更深了。反过来看看我自己,从小就开始学习钢琴和长笛,虽然有良好的环境好老师,但有时怕吃辛苦,能少练的就少练,反过来看看约翰.克里斯多夫他流落在法国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音乐风格,宁可饿死也不肯像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屈服,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境界啊!

当他有一天功成名就,再也不是那个默默无闻、落魄音乐家了。他的作品都被人们争相演唱。然而,他仍然很淡定,坦然面对这一切,一点都不骄傲。显示了他的平凡和伟大。

读完这本书,让我更知道如何克服自己的不足,不放弃、不自卑的面对逆境和困苦;不骄不燥的面对成绩;用情之真,爱之切的心态去面对友谊。我相信,伴随约翰.克里斯多夫整整一生的音乐,从今之后,也会伴随着我,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我相信,音乐不仅让约翰•克里斯多夫的世界变得绚烂迷人,也会让我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

阿勒泰角落读后感汇总


在学习和工作中,大家都经历过写作,写作本质上就是文字交流的独特过程,善于观察生活,作文就会话写。写好一篇作文需要注意什么?也许下面的“阿勒泰角落读后感汇总”正合你意!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阿勒泰角落读后感(篇1)

去书店,看到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翻看,发觉不错。回家后,翻看,断断续续的翻看。这,又是一本不用记页码的书,也是一本不用一气看光的书。闲暇时打开来,读几节。读着,便会将心绪平静下来,便会想,那些遥远地方的风景和生活里的情趣。这一切,来源于作者的文字,干净、明亮、可爱、温暖。与安妮的蔚然不同,但也是够好的。

如她是这样描写男人喝酒的:

我家的柜台下的角落里至今还堆着一些无法处理的宝贝,包括五件皮夹克、几顶皮帽子、几根马鞭、一副皮手套、两三个手电筒,还有一个摩托车头盔、一大堆匕首、一叠身份证、一个户口簿、数不清的手表(有一半都不能走了)。更可笑的是,还有一双皮鞋……全是赊帐的酒鬼随手抵在这里的,估计酒醒后就忘掉了。

更可气的是晚上,那些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毅力,冰天雪地里能连续敲几个小时的门。他们越是这样,我们越是不给开;我们越是不给开,他们越是要坚持到底,不烦不躁,一直叮叮咚咚敲到天亮,就回家睡觉去了,一觉睡到晚上,吃饱了饭,再来接着敲。

经常是干活干到半夜,一出门,就给门口堵着的东西绊一跤。低头一看,又是一个醉趴下的,不知在冰天雪地里倒了多久了,于是赶紧把他拖进房子,扔到火炉边搁着,让他自己醒过来好回家。可气的是,这种人醒了以后,往往第一件事就是要酒喝,根本不为自己刚刚俭回一条命来而稍有害怕。

奇怪,为什么要喝酒呢?酒到有什么好喝,那么辣,而且还得花钱。

一个做裁缝的家庭,常年在那片土地上流动着,做着裁缝,所以对钱自有一点单纯的意识,写来也可爱。

来这里做衣服裙子的女人们,一个比一个可爱,可爱的简直都不忍心收他们钱了。哪怕是五六十岁的老妇人,撒起娇来,也跟小姑娘一样动人。她们会像念诗一样哀叹自己的青春,满脸难过,眼睛却狡猾地笑。

年龄小的就更难对付了,她干脆紧紧搂住我妈的脖子,拼命亲她,让她气都透不过来,再口口声声地喊她“妈妈”、“亲爱的妈妈”。

到了后来,我们的价格降的和“小上海”家的一个档次——实在是没有办法呀……

价格一降,我们的生意就更好了,也更忙了。冬天的是候,经常是深夜过去天亮了的时候才开始休息。

爱情会在任何地方发生,她写妹妹的恋爱亦是可爱的。

十七岁、十八岁,虽然只相差一年,但差别太大了。去年还是一个倔强敏感的少女,今年一下就开窍了似的。虽然这件事上我们都瞒得很紧,但她自己肯定感觉出了什么,并且还有所回应呢!第二天,赶在卢家小伙子过来接她之前,我们看到她把各破三个洞的球鞋脱了,换成压箱底的新皮鞋,还欲盖弥彰地解释:“噢,昨天汗出多了……那双打湿了,……湿透了”

到了第三天,又把灰蒙蒙的运动服换成了天蓝色的新外套——干活去穿什么新衣服啊?但我闭了嘴什么也没说。她自己都舍得我还多什么嘴。

一拍篷土的头发也细细地洗净了,从此做饭和倒煤灰时,头上会小心地包着头巾,下地干活也不忘包着。

不写了。

附言:

建议大家去买这本《阿勒泰的角落》读读。

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里面看到她的博客地址,这段时间没事就会过去看一看,读读哪些北疆的生活,感觉那苍茫的群山、荒凉的戈壁、寒冷而寂静的零落人家。

有篇文章写的,在阿尔泰山和天山山脉附近的阿勒泰地区,发现了恐龙化石,还有长颈鹿,甚至还有贝壳。真是沧海桑田啊!从地图上看几乎就是亚欧版块的最中央位置的'地方,居然当年也是一片汪洋,那是不是更或者,在现在大洋深处,当年曾经确实一片陆地,还能找到当年的城郭和村落。

亿万年过去后,世界在颠倒性的变迁着,我们也只是匆匆的过客,几十年或许只是白马过隙,转眼都会四散云销,或许谁都不再会记得。只有我们自己,记得身边经过的、爱过的人,也算我们曾经来过。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阿勒泰角落读后感(篇2)

小学的时候,大家都小,也不会很八卦的打听别人家的事。大家都很普通,基本都是留守儿童。一个班50多号人,基本上有40号人都是留守儿童。每年学校还偏偏会统计留守儿童的个数,班主任总是来教室,在讲台上问我们,留守儿童的举手。有一个女生和我同姓,因为姓黄的人没有很多。都是姓刘,姓李比较多。加上她成绩也很好,我就默默的关注她了。还没有到熟的地步,因为小学的时候虽然是同班,但是家都隔得特别远。都是好几公里外来学校念书的。所以如果不是交家庭作业,基本上是说不上什么话的,尽管是一个班的。

她一直都不是留守儿童,我就特别好奇。但是也不能去打听,感觉打听人家家里的事有一些莫名奇妙。有一次听班上另外一个和她看起来不同姓的,家也不在一起的男孩子说,她家庭条件不太好。那时候才知道她的情况。据说她父亲是种菜的,我们这叫菜农。她父亲很老实,很大年纪才结婚,结婚后,她妈妈生下她。他父亲每天都种菜去集市上买,挣得钱没有很多。但是一家三口过得也还有滋有味的。但是还是条件没有别人家盖新楼房那么好。她妈妈在她6岁左右,离家出走了,而且,还把她家的积蓄全部带走了,据说那天她父亲去卖菜了。回来发现人不见了。好在没有把她带走。可能她母亲也不想带着她一起跑吧。他父亲后来找不到他母亲。日子还是要过的,毕竟小孩也要读书。就又默默任劳任怨的养着他宝贝女儿。看得出来他父亲很喜欢她。因为她的衣服都是干干净净的,都是不破旧的,很讲究的。虽然也有可能是亲戚朋友送的。小时候我们穿的衣服很多都是亲戚朋友大姐姐穿过的。但是她衣服每次都很整洁。不像班里有些同学,每天都是脏兮兮的。她说话也特别温柔,做事很认真,都是我默默观察得出的结果。很多同学都和她玩,男生都让着她。成绩好,老师也特别喜欢她。我也很喜欢,我这都是默默喜欢。现在说起我的名字她都不一定记得。不过我记得她的名字就行了。

阿勒泰角落读后感(篇3)

《阿勒泰的角落》这本书读完有几天了,一直想写一个读后感,但都没来的及,今晚静下心来,开始写了这个拖了好几天的读后感。

再还未读完阿勒泰的时候,就很想去北疆看一看。

但我觉得我喜欢上的,大概是李娟笔下的阿勒泰吧,连通着真实的土地和我的想像。在城市住惯了的我,一定受不了干燥、风沙、暴晒,支撑不了长时间的劳作,那么再美好的风景和再有趣的人也都是隔生而徒劳的了。身体安定不下来,心怎么会踏踏实实地欣赏景致呢。

有时候我真的羡慕李娟,羡慕她怎么能那么安定满足地生活。虽然一直在走从未停下来,但这状态本身就是从容不迫的。依靠着大地,没有什么可怕的,它会满足我们所有的大的小的愿望,长出食物,长出牛羊,长出灵气的姑娘和少年。

她那么爱那片土地,蓝天下,到处都是沉默无语的善良。而我们总在苛求我们居住的地方,嫌这嫌那,从未餍足,我们的爱掺了私心在里面,希望土地、气候、人群,呈现出我们想要的样子。我们充满希望地抱怨它,改造它,让它更舒适,更方便,从来不为大地想一想,它只想保留本来的模样,却一次次地接受和承担了。我们活在它的面目全非里,却还在向往更好的地方。

是啊,我是多么羡慕她,她从来就生活在离自然最近的地方,用劳动和大地维持着亲密的联系,习惯它,感知它。电气、现代化、甚至舒适本身,从来都不是生活的必需,我们抛弃了天赋,扭曲生活的本质,歪解文明的本意。我们有多傻,可是我们却再也回不去了,我们像那些挑食的鸡一样刁,即使站在美丽的风景和复杂的生活质感面前,我们也始终是一个游客了,我们只能看看风景,然后遗憾着走掉。现代化的舒适像毒瘾一样无法戒掉,我们是它终生的奴仆。

对于风景,我始终没有足够的想象力,每当我读完一整段的描写,他们在我心里,依旧还是灰扑扑的。景色的奇妙是难以仅凭想像就了然于心的。于是阿勒泰的美震撼了我,我只知道它美,却不知道它是这样的美。美得那么漫无目的,不求欣赏和垂怜。我多希望李娟能有一部相机呢,能拍下夜晚边缘锋利的月亮,拍下一黑一红花朵一样美好的金鱼,拍下群山、牧场、眼睛明亮的哈族小孩,拍下蓝天底下渐渐静止的时光。所有透过她的眼睛和心看到的事物。可是转念一想,这个想法有多愚蠢!

在一个地方住下来,明知道最后一定会搬走,还是会当做一辈子一样来安排生活。安心的留下来,走的时候,也安心的走。离更久远的时光越来越近,快乐是被夯实的了没有一点疑虑的快乐。如果不拥有太多,就也不会怕失去,人自然就会勇敢,勇敢而单纯,最终如土地一样,天然而宽厚,对万物的爱,清澈而绵长。

以天地为背景,连命运,也退到很远的地方。

阿勒泰角落读后感(篇4)

清澈泉水叮咚响,隐藏着淡淡的忧伤—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

我似乎颠倒了阅读顺序,这本是早期作品,我是读了后期的《羊道》系列再读早些时候的《走夜路请放声歌唱》《九篇雪》,然后是《阿勒泰的角落》。好像站在某个点回溯她来时的路。正读的起劲,忽然就到了结尾了,有些失落“怎么这就写完了?”此书一如她的风格,这本早期作品朴实自然带着她特有的灵性,带着青春气息像清澈的泉水叮咚作响。不知为何在其中我体会到隐藏的淡淡忧伤。

1.她的序你一定要好好读,能看到她的真诚:“刻意地保持纯真,这本身就不是一件纯真的事吧?而真正的朴素也用不着去“保持”的。至于城市与现实的“污染”,我不相信还有人能避开这个时代的印记。我们都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不是穿越而来。而我,要么是强大的,不受这印记的主宰;要么是懦弱的,回避了这印记。”能看到她的谦虚,没有因为出书就沾沾自喜:“同样都是练笔之作。如果说有成书的必要,大约是因为它们所记录的这些与自己有关的游牧地区生活景观,还算是少有人记录的。如果说其中也有几篇漂亮文字,那倒不是我写得有多好,而是出于我所描述的对象自身的美好。哪怕到了今天,我也仍然只是攀附着强大事物才得以存在。”写作的事物比较新奇或新颖较容易被读者接受并喜欢,作者没有回避这点。2.灵气的语言好像泉水叮咚作响:“这棵栖满了孩子的树在下一秒钟内,像掉果子一样,扑扑通通,转眼间就掉得一个也没了。只剩一地的树叶。”

说胖

“胸脯像兜着一窝小兽,请再看她的侧面——她的厚度远远超过了她的宽度。这个老妈妈的屁股由于实在是太大了,大得只好举着屁股走路,举着屁股站立,并且举着屁股坐(至于睡觉是怎么个情形就不太清楚了),使这屁股跟一面小桌子似的,上面随便摆点什么东西都不容易掉下来……胖成这样,实在不容易呀。”

说美丽的孩子:

五岁的叶尔保拉提实在是一个漂亮的孩子,一团面粉似的雪白,眼睛美得像两朵花一样,睫毛又浓又长又翘。笑起来的时候从头发梢到脚趾头尖都溢着甜甜的细细的旋涡儿。这小孩牙齿雪白,嘴唇鲜红,眼睛亮得!幸好这眼睛总是在不停“骨碌碌”地转,要是它在如此热烈的情况下停了下来,专注地盯着某一点看的话,那地方过不了多久一定会渐渐地发黄,发黑,然后冒出一串青烟来。他侧过脸去的时候,我看到这孩子的额头高而饱满,眼窝美好地深陷了下去,小鼻梁圆润可爱地翘着,脸颊鼓鼓的,下巴好奇而夸张地往前探着。真是一个精致完美的侧影。这是只有年幼的生命——一切最初的、最富美梦时刻的生命——才会呈现出来的面目。

说孩子美艳的眼睛:

她眼睛的轮廓狭长,外眼角上翘,睫毛疯长着,零乱而修长,像最泼辣的菊花花瓣。迎着这样的瞳子看去,里面盛着一池碎玻璃,再一看,又全是钻石颗粒——晶莹交错,深深浅浅的绿晃着闪闪烁烁的银……被这小孩的美目正眼瞅一下,一定会失神片刻的。

说美丽的少妇呼之欲出:

库尔马罕的儿媳妇是我们这一带最最出众的两三个漂亮女人之一,她有着猫一样紧凑明艳的容颜,目光像猫一般抓人。举止也像只猫,敏捷优雅,无声无息。常年粗重的劳动和寒酸的衣着似乎一点也没有磨损到她的青春的灵气,反倒滋生出一股子说不出的鲜鲜的野气。

她眼里的景物:

一条珠光宝气的毛毛虫;这样的太阳,却像是在把人往白里照,越照越透明似的,直到你被照得消失了为止;花能散发香气,多么像一个人能够自信地说出爱情呀;一行大雁从北向南整齐地横过天空,是这大风中唯一无动于衷的事物。看着它们如此寂静地飞翔,像是通过天空的屏幕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情景。看得人动弹不得,仰着脖子想要流泪…金鱼在水里游,像是这世上没有的一种花朵。细致的鳞片在水波回旋处闪烁,世上永远没有一种宝石能够发出这样的光芒。它的鳍与尾袅袅款款,像是缭绕着音乐。金鱼就是浸在水中的舞蹈!它轻盈地上升,袅袅篷开绚丽的尾,像张开双臂一般张开透明的双鳍……又缓缓下沉,向我游来……鱼能在水里游,就像鸟能在天空飞一样神奇。充满了美梦。

她对生命的哲思:

我所面对的是一种古老的、历经千百年都没什么问题的生活方式,它与周遭的生存环境平等共处,息息相关,也就成了一种与自然不可分割的自然了。生长其中的孩子们,让我感觉到的他们的坚强、纯洁、温柔、安静,还有易于满足、易于幸福——这也是自然的。我们出于本能生活,老鼠难道不也在出于本能生活吗?只是,为什么受到比我们强大的事物的伤害,就是命运。而吃了老鼠这样弱的事物的亏,就仇恨它,认为全都是它的不对呢?世界上所有的不平等其实是在维护一场更为宏大的平衡。我妈和我外婆,在她们的那个年龄上,她们所渴望的幸福、她们对美好生活的理解,肯定和我是不一样的了。在红土地,我想的是:总有一天会离开的。而她们则想:就在这里一直待下去的话也不错呢…

这样生动轻灵的笔触就不一一列举了。这样的美好就如清澈的泉水叮咚随处洒落颗颗珠宝,不时给读者惊喜。心随着阅读开阔明亮悦动起来。

3.读了几本后渐渐在字里行间发现那隐藏的淡淡忧伤,它们来自于自身的经历、波折的生活。

“大约也因为从小生活动荡,才更贪恋宁静与一成不变;因为历经暴力,才更愿意描述平安与温柔;因为悲伤,才敏感于喜悦…作为我文字的起点,这本书,这些已经结束的故事,已经消失的生活,这些昨日的情感,将永远是我写作最重要的基石,支撑我生命中最沉重的一部分。”“经历过喀吾图的岁月的青春总是沉默的、胆怯的、暗自惊奇又暗自喜悦的。虽然我还见过另外一些喀吾图的女孩子们,面目艳丽,言语热烈。但是,她们粗糙的浓妆后仍是一副安心于此种生活的神情,放肆的话语里也字字句句全是简单的快乐。而我,却总像是不甘心似的,总像是在失望,在反复地犹豫…人静静地坐在缝纫机前,一点一点摆弄着一堆布,一针一针地缝,又一针一针地拆。时间无影无形,身心沉寂……用牙齿轻轻咬断最后一根线头,天亮了。无能为力的事情太多了。我像是刚刚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一样,又像是一个到了最后时刻仍然一无所知的人…远在人类诞生之前,世上就有花了,人类消亡以后,花仍将一成不变开遍天涯……便深深感觉到孤独的力量是多么深重巨大。我们和世界无关……那是死在愤怒中的事物,是有强烈的灵魂的。这灵魂附在植物上,植物便盛放花朵;附在河流中,河便改道,拐出美丽的河弯……自然总是公平的,总会平息一切突兀的情感。至于那些生来就对周遭万物进行着损害的,快乐而虚妄的灵魂,因为始终不能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有何不妥,也会坦然轻松地过完一生,又因为毫无遗憾而永远消失。让世界波澜不起。但愿如此。”

至于她对妈妈的描述让我们看到一个孤单的妈妈如何坚强勇敢乐观地支撑生活,李娟之所以成为现在的她,离不开妈妈的影响。只是我总能体会到她和妈妈的孤独艰难,从那往返冰天雪地的进货搬家,从搭建梦想中的房子,从那与不同民族村民的讨价还价,从娟的求学入学之难,从打工的一无所有,从景色壮美的草场森林里那旺盛生长又莫名忧伤的青春那样美好却无人欣赏……我们能从中看到很多自己的影子。当然,作品只把它埋在跳脱灵动的文字后面,不是大肆渲染的悲苦,不是昏黑恸哭的绝望,所以调和成的色调刚刚好。

是啊,生活未必总是亮色,哭过还要继续前行;既然绕不过去就尝试笑容多一些吧。像李娟一样,做戈壁上的一股清泉,在生活的角落洒下自己的美好。如果你喜欢她的清澈,来阅读吧;如果你能听懂她,来欣赏她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汇集十五篇)


阅读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它不仅可以让我们获得新知识,还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在不断读书的过程中,我们能够不断思考和分析,从而提高我们的个人思维能力。

当我们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时,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一些感悟和启示。作者的作品往往蕴含着深刻的思想和见解,通过细致的品味和思考,我们可以从中汲取智慧和灵感。

读后感是我们对阅读过程中的想法和感受的总结和记录。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整合自己的思维,把握自己的学习收获,并且加以吸收和应用。读后感的撰写过程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深入思考,还能够加深我们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和记忆。

[《乔布斯传》读后感]是一个值得推荐的网站,它提供了关于[《乔布斯传》读后感]的全面介绍和解决方案。我相信通过这个网站,您可以找到您所遇到问题的答案,并且获取到更多有关[《乔布斯传》读后感]的相关知识和信息。

总之,读书可以强化我们的个人思维能力,通过不断思考和反思,我们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智慧。同时,通过整合和记录我们的想法和感悟,我们可以更好地吸收和应用所学。通过[《乔布斯传》读后感]这个网站,您可以找到更多有关[《乔布斯传》读后感]的相关信息和解决方案。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

书不是我买的,是公司买的。那天早上我坐在青浦办公室角落里,神情恍惚,尽管是自己愿意调去新办公室的,内心还是有种被分离,被遗弃的感觉,我走到那边去打杯水喝,领导刚好从他办公室房间出来,然后他甩手把书递到了我面前,是乔布斯传,一本我想看的书,当时为之一震,内心泛起涟漪,他说了一句“恩,还是你先看吧”,眼睛望着另外忙碌着的几名同事,我心里“哦”了一声,于是你就看见了一位年轻的职场女性在短短时间内经历的失落、高兴再到平复的心情。

这本50万字的书,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有的地方看得还算仔细,有的地方就只能跑马观花了。因为是中文译本,所以文采上没多少可取之处,好在故事本身内容丰富,阅读无障碍,但苦于书本太厚,也有一些计算机专业术语加上驳杂的外国人名,要一口气读完,还是要有很大的肺活量的。好几次在阅读过程中停下,看看自己已经看了多少,占几分之几,刚开始很是让人沮丧。书在内容编排上有个很大的特点,将乔布斯的生平分成42个章节来回顾,按照时间和那段时间相关的重要人物或经历的重要事件或推出的重要产品,而且结合得相当好。作者是个写传记的老手,当然他的其他著作我并未读过,只是这本书,这本书如果细细读来,你会发现并不是乔布斯一个人的传记,而是可以说包含了相关领域很多大腕大咖的生平叙述,也甚至可以说描绘了一群赋有创新精神的人50多年来的奋斗史,甚至可以说叙述了整整一个计算机行业的诞生和发展史,鸿篇巨制。在阅读过程中,我也会对作者这种刻意扩大、对其他名人的大篇幅赘述嗤之以鼻,因为我认为他在借此提升这本书的价值,而使这本个人传记可能受到不那么纯粹的影响。个人看法。本书歌功却没有颂德,比较如实客观的展示了一位行业领袖、创业楷模的嬉笑怒骂、生老病死的人生轴卷。

2月17日晚,(读书笔记 )我把书带回住的地方,安安静静把书看完了,哭了半个小时,睡下了。

好吧,其实我不喜欢乔布斯,因为在他眼里我肯定是属于笨蛋、狗屎那一类的,乔是完美主义者,自己看得上的人就是天才,是座上客,看不上的就是傻瓜,一无是处。他让“天才”欣喜又惴惴不安,让“笨蛋”愤怒、绝望、沮丧。因为本能的,我会因为恐惧而逃避那些让我没有安全感,没有自信的人。可是,我又非常羡慕他,羡慕他的热情与执着,羡慕他少年成名,才财俱得,羡慕他留下了好看的印迹,为这个世界留下了科技与艺术结合的美好典范,是呀,多少人,书中的那些人,书外的同时代千千万有追求有梦想的人,是真的该对乔布斯多么羡慕嫉妒-恨啊。我不喜欢他,也不至厌恶他,尽管他自以为是、有功利心、控制欲强、甚至对亲人挚友撒谎背叛,我会同情他,因为一本书看下来,基本可以断定,他的人生是急迫的,是抑郁不安的,是操心过度的。书中多次提到他在无法承受的压力面前就是当众大哭,我第一次看到时觉得他还蛮孩子气嘛,蛮可爱的一面,渐渐你就会越来越同情他,他的内心那么急迫想要一件完美的署名于自己的产品,当他受到质疑,不被支持就会难以自持,他以自己的艺术品味为荣,对呆板僵化嗤之以鼻,殊不知别人也对他的冷酷暴戾、瞬间情绪化、磁场般的歪曲事实横眉怒对,我还是同情他,因为他飓风般的气场与做法伤害了一些重要的人也伤害了自己。作为代价的,他创造了苹果,如愿以偿的,他被称为“苹果之父”,这一点看来,他是成功的,但说不上是完美的、幸福的。在我的概念里,幸福的人是淡泊明志、从容不迫、能安享天伦的人,就是前几日有人空间里传的那位画画养花的老奶奶。

领导让我们看乔布斯传可不是为上述那些感想,主要还是站着公司层面来考量,如何挖创业之意志,创新之精神。我的领导能一目十行,但可能不愿意提笔写太多废话。他转发了一条最高层领导的短信给我,并敦促赶紧写一篇读后感。短信内容是这样:

——“刘老师,推荐速读《乔布斯传》,这书较客观记录了一个伟大公司的历程。我近一个月才读了3/5,现深感该书不但有助于公司研发部门,对我司营销、管理及技术业务开拓也大有裨益,尤其是乔在产品设计中强调的专注、价值、从繁至简,从复杂中找规律,注重细节等理念,将使未看该书的同事们受益。 吴桂昌敬上” 短信后面其实还有四个字“棕榈桂昌”。我们的领导就是更宽厚和善,我们喜欢这样也乐于这样,大底骨子里我们还是缺乏竞争意识的。(感觉我拿这条短信给自己贴金了,其实我也犹豫,但是吴董言辞恳切,其谦恭和蔼的形象跃然纸上,也无什么损害;至于我的直属领导刘老师虽然我很敬他,有时候怕他,但我很信任他,理解他,相信他也不会同我计较太多,只是他不曾想这读后感会是这样子。)

沃茨与乔布斯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一个天才般的闭门造车的技术人才而后者是发掘、利用天才的社会活动家&商人,慢慢建立品牌成为了企业家。创业跟创新这两类人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而能将这两种本事集于一身的人实在凤毛麟角,私以为盖茨可以算是其中一个。这本书的男一号是乔布斯的话,第二男主角可以说就是盖茨了。这不得不引申到封闭式系统vs开放式系统,独裁式管理vs议会式管理,感性vs理性,艺术vs技术,品味vs实用……这两个硅谷里成长起来的大树,盖茨正直有势,乔可能生在风口——风致有形。要理性有理性的光辉,要感性有感性的完美,合上书的那晚我之所以恸哭是因为,恩,因为我已泯然众人矣,没有牢靠的技艺擅长,没有持久的做事激情,可是却梦想着能挤入上流社会,然后又觉得为时已晚,痴人说梦,然后又开始纠结,到底是要急迫操劳、风光显赫还是要从容不迫、安贫乐道?其实这两种都算富足的人生。人生苦短,最可怕是一辈子劳碌困顿、一生嗟叹。

乔布斯这本书里出现了不少富有哲理的句子,我喜欢的一句是:过程就是奖励;有同事喜欢:预见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亲手创造它;比较经典的还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有可能真的做到;大繁至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最经典的,也越来越喜欢的一句就是:stay hungry,stay foolish ~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2

篇一乔布斯逝世了,我这次读的正是他的传记。这本书讲述了乔布斯从创业到死亡的奇妙旅程。苹果、next和pixar的名字在乔布斯的脑海里就像一座宏伟的里程碑。

它在胜利与失败中不断的超越世界,就让我们一起品读一下他的波澜壮阔的一生吧!

乔布斯的超长之处数不胜数,但他在苛求完美这方面做到了超出常人想象的境界。他工作非常细致,产品销售量大增。从乔布斯离职到乔布斯重返苹果,苹果的销量突然从0%增长到220%,表明他在工作中的认真态度。我们也可以从苹果产品的设计中看到,乔布斯的完美几乎让世界和他一起改变。

它独特的创新方式也是我们无法期待的领域。他的第二个优势是,他将坚持,当他被苹果开除时,他创建了next和pixar,后者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动画公司。虽然前者失败了,但它为苹果的生存铺平了道路。

我们要学***近似完美,在生活中,我们干什么事,都要尽力去做,能做好的要做到更好,做不好的也要尽量做好,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的超越自己,做到更好,我们要自己会的知识,掌握的最好,尽量不出错。

这是所有中国书籍中最合理的乔布斯传记之一。今天,国内互联网页如火如荼。乔布斯这位总被模仿二从未被超越的硅谷天才,他是我们无法绕过的一颗最闪亮的明星,我们总要总会想可以进入那些新的市场,但是只有会说不,你才能集中精力于那些真正重要的事情。

乔布斯,神一样的传奇。

篇二刚刚读完乔布斯的传记,属于那种文化快餐的袖珍版本,写得简略,甚至只写到了苹果手机一代的研发生产,没有后来的几代苹果的升级产品逐渐在中国年轻人之间掀起的狂热浪潮,但这已经不重要了,丝毫不会影响乔布斯的伟大成就,因为一个伟大的基石已经在重重夯实,虽然人们仍然在担心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还是不是苹果,但我想,在乔布斯回归苹果并带领它起死回生之后,苹果整体已经与乔布斯的精神合为一体,创新,激情,追求完美,它不再是单纯的一个公司架构,而是一头活物,在乔布斯灵魂的注入下,已经有了自己的意志,它会渐行渐远,引领着这个世界的前沿浪潮。

很偶然想看看乔布斯的传记,以前主观印象当中,乔布斯是一位卓越的创新型的技术天才,站在革命性的科技浪潮的巅峰。但从乔布斯的发迹过程,看到计算机从无到有,从诞生发展到辉煌并且还会继续走向辉煌的历程里,齐头并进的还有商业、互联网等几条让这个时代更耀眼的主线,这个伟大的时代里,他们做得更优秀!对于乔布斯的认识可能更具体了些:

懂技术并深谙此道,因为根深蒂固的追求完美的直觉和执念,将电子爱好者和怀揣发财梦的美国青年两个普通的角色糅合到一起,却塑造了一个这个时代里如日中天的巨星!

如果单纯论电脑技术,他不如自己少年好友沃兹,有经商意识但并不显得如何出色,在苹果发展的第一个巅峰时刻,因为他的独断专权青涩蛮横被扫地出门,自己成立和收购的两个公司(next和皮克斯)发展也遇窘境,这些磨难使乔布斯变得成熟务实,开始关注市场的因素,商业方面,或许是美国成熟的市场制度让他从技术性的天才在转向商业时显得游刃有余。对于市场的务实和依然追求完美主义将两者的结合体印上了乔布斯独有的光辉,并最终体现在乔布斯的产品上,大获成功。

当发生利益冲突时,人民代表大会为了关系密切的人,会选择欺骗、欺骗、伤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和关系浅薄的对方。乔布斯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大权在握排挤伙伴、朋友,但当苹果发展陷入窘境要被卖掉时,乔布斯不惜以低价让售next和种种让步,他只想挽救这个他一手创建的公司,掌控并带它再造辉煌,因此不能说乔布斯自私,他只是想证明和展示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公司和团队变成自己的手脚,充分贯彻执行自己的理念,对世俗的不忠诚,只是因为他太忠于自己的事业,并且重于一切!我知道需要更多方面更多角度才能够把事情做得说得更完美更全面滴水不漏尽量让更多人满意,但与其在这些虚与委蛇的劳什子事情上付出大量精力,我只需要从一方面开始做就可以,直达目的实用就好,真正实用好用的产品谁都会用,但让他们心悦诚服地说出口好,却是难上加难,所以“缺点”,随别人去说吧。

美国,是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国度,允许和包容各种个性,减少制约并提供发展的平台,各个行业角落都存在滋养个性的土壤,或许制度依然有很多不仅完美的地方,但解决和改善它的头脑,就孕育在不知哪个角落的土壤里。这就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吧,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就是由这些个数以万计的大大小小的公司支撑运行的,或许随着行进如星辰般在诞生陨灭,对于一国这不是不可承受之重,相反唯有如此充满竞争和活力,国力才能长盛不衰。

篇三刚刚读完本年度号称亚马逊销售第一的大俗书《乔布斯传》。我从来都不是苹果的粉丝。即使读完这本书,接受了一点苹果的理念和品味,我仍然不是它的粉丝,甚至不是它的粉丝。我唯一喜欢的是ipod classic。

乔布斯今年离开了世界,直到2012年。他的离去令人惋惜,他的成就令人敬佩。但他的性格,如果如书中所示,他不是一个可以相处的人。

为人刻薄,说话不顾及对方感受,生活***执,是一个非常难共事的人。假如人人都学***种管理方式和交流方式,那上班简直就是在地狱。他的成功很难被复制。

我一直觉得成功是不可能被复制的。如果有这样一个公式或规则,世界将成为一条管道。乔布斯身上必定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能让人聚集在其周围。

他言语尖锐,甚至粗暴,但只是就事论事,不会扩大,加上自身的强大气场,才能使得一大批优秀的工程师在苹果实现了他们的梦想。这东西很难用文字或者言语表达。只有和他在一起的人才有真正的感情。

学是学不来的。

如今的苹果大红大紫。今天,在上班的地铁上,我听到一对新婚夫妇在讨论购买苹果设备的事。起先老婆要买一体机,老公算了说要花费1。

5w,但能打75折(为什么这个折扣,我没有研究过。)。然后又说一个电脑不够两个人用,说要再搞了mac,最后干脆计划着再加个ipad。

《乔布斯传》读后感怪怪!似乎这是一整套解决方案。乔布斯在天上看到这场面,绝对欣慰。

我一直觉得,只有成功的产品,没有始终如一的成功。目前只能说iphone从第三代到4s都很不错,ipad2产品也很出色,但未来谁也不能肯定。没有常胜将军。

苹果使系统变得非常封闭和死气沉沉,这也是一个限制。这是一场开放与封闭的斗争,对错者未必有结果。谁也不可能彻底把谁打败。

两种不同层次的需求。当然,像苹果这样的封闭系统需要一直保持出色的用户体验,以避免输掉这场战斗。

我从乔布斯身上学到了什么?我似乎失去了一点:细节的重要性。

他对完美细节的追求,加上对艺术的品味,造就了一系列优秀的产品和服务。细节在当今似乎变得越来越不受到重视。为了追求利润,每个制造商都在努力实现利润最大化。

企业不能使自己的产品完美,或尽可能完美。我们生活中的所有商品都被定义为快速消费品。

我觉得现在的iphone产品也有类似的问题。它不会采用最好的硬件配置(例如摄像头分辨率)来做到同时期最优秀的产品。这也是苹果目前饱受诟病的原因之一,但在工艺方面,它绝对是最好的之一。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抓住细节,总的方向不会出错。但过分追求细节,会不会被人诟病,尤其是在国内,似乎马马虎虎,差不多,能忽悠,就是成功之道。

我钦佩乔布斯的一点是他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他不是最早做电脑的,但他能抓住用户需要什么样的电脑;他不是最早做数字****器的,但是他抓住整个数字**市场;他不是最早做智能手机的,但是他改变和引领了目前这个智能手机市场。别以为别人做的事没有价值去挖掘。你永远赶不上别人。

只要能有乔布斯嗅觉,一切皆有可能。

最后用一张**纪念伟大的乔布斯。感谢他和他的团队给我们生活带来的改变。但我不会神化他,更不会复制他(也没这能力),而要学着品味他身上某些特质。

篇四有人说,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中。苹果,世界技术潮流的标志词,全世界都为之着迷的品牌。然而令其有着如今的光辉的,就只有乔布斯。

也就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让苹果在97年时不足14美元的****到现在?成为一个奇迹;也就只有乔布斯,让创新的灵感得以体现在产品上;也就只有乔布斯,拥有过人的营销本领,只要他弄懂了一个东西,都能以最简单的方式介绍给普通人听;也就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追求梦想和事业的鼎盛中奔驰。他的奇迹是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没有人能超越的。

“领袖和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乔布斯的创新天分是无人能及的,他大胆的设想、与众不同的管理。人的成功不仅仅要有天时、地利,还要人和。乔布斯的那个时代,刚好是崛起的时代,这无不为乔布斯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然而,他和史蒂芬沃兹的合作就是更有利的,两个史蒂夫改变了一个世界。从他们的发展历程看,我明白想要成功,就要有过人的胆识,超人的想法,还有和对的人的合作。乔布斯就明白这点,他懂得了市场的需要,他一步步的让沃兹改造一部能适应时代的电脑,他们能在四天四夜完成一部作品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地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这是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2005年毕业典礼上的演讲所涉及到的,人的一生也只有几个十年,没有多少十年给我们挥霍。

我们要学会总结前人或者身边周围的人的经验、教训。

结合在自身,时常告诫自己应该怎么做或者不该怎么做,不要走别人的错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你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有原则的人并不意味着保守。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是站在别人的肩上看世界。

我们也一样,之所以有成功的人和普通的人,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追求不同。抓紧时间,用你有限的去赚取无限的,这就是硬道理。“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

乔布斯的身体状况一直都很差,有一天他被告知自己得了胰腺癌,他感悟了很多。假如我们时日不多,我们会怎么过生活,好好安排吧,不要像现在这样无所事事。每一天起床,要问问自己今天要怎么过,把自己变得充实起来。

还有请记住你即将死去,珍惜好你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甚至每一件物品。时间就是把软尺,撕下去了就没得回头了,身边的亲人、爱人、朋友都是爱你的,没有人会对陌生人给予频繁的关爱。

请好好善待身边的人,要学会感恩,感恩世界、感恩父母、感恩爱人、朋友。让他们也知道你也爱他们。乔布斯的点滴都是财富,从他身上我们能学到很多,酸甜苦辣是人生道路的点缀,没有它们可能活下来就没有意义。

最低谷、最高峰都是人要经历的,而有想法的人则会重整目标,调整脚步,整装出发;平庸的人就会停下脚步,满足于现状。乔布斯“你想用卖糖水来度过余生,还是想要个机会改变世界?”。

没错,取决于你。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3

乔布斯,一个标准的美国式个人英雄主义者,一个被父母遗弃的私生子,一个只能忍受六个月大学生活就退学的叛逆者,一个曾经吸食**的“瘾君子”,更是一个“不创新就等于死亡”的践行者。读他的传记,我获益匪浅。

孩子一开始非常崇拜起自己的父母什么都能干,什么都能解决。但是总有一天他会发现父母也不是什么都能搞定

而且自己却很聪明,他会尝试着自己去做。做父母的要捕捉到这点并给孩子最大的宽容和支持。

胆子要大,要勇于尝试。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只有他自己的一个人在房间里学习,那他就不是乔布斯了。他为了自己的一些实验用品,

他会不客气地给那些大公司打电话要一些关键部件。

社交要广泛。那时候各种面对高中生的派对和协会非常多,他们也认识了很多的同道中人。正是这些人的互动促进了思想的火花和实现。

对个人的认知是一个曲折的过程。乔布斯从初中起就开始思考各种生活问题。他犹豫了一下,参加了宗教协会(苹果庄园,也叫苹果),独自去印度寻找禅宗。

一.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上世纪90年代乔布斯重返苹果时,他的ipod成为历史上最成功的音乐播放器。

按乔布斯自己的话说,做ipod是为了自己。

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却向我们传达了一种认真思考的需要。

我们工作是为了什么?我们生活是为了什么?

乔布斯热爱音乐,所以打造一个完美的音乐播放器是他的梦想。这是他一直想做的事,

人对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是会乐此不疲的。

乔布斯曾经有一段时间是拿着年薪1美元的工资在苹果公司做事,

后来,他成功了,苹果董事会自然给了他应得的份额。

这种气魄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然而,现代社会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

这就很麻烦了。

吸引力法则告诉我们,宇宙是有求必应的。

你想要什么?在心里祈祷,告诉宇宙,世界上的一切都会朝着你想要的方向改变和发展。

但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这种混乱的思维也会让你在混乱中度过一生。

弄清楚你喜欢做什么,然后坚持下去。再过五年,十年,你就会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

没有一个领域是不赚钱的,前提是你在这个领域已经做到足够好。

像wordpress这样的免费开源程序也可以支持国际公司,

所以,赚钱并不是目的,它是事业的一个附属品。

但如果你赚钱赚钱,很容易迷失自我。

二.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

谈到乔布斯,你可能会羡慕他的财富,或惊叹他的事业。同时,你肯定会喜欢他带来的ipad和iphone。但我认为有必要研究乔布斯走过的道路,思考他成功的关键。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在乔布斯眼里,生命就是一场战斗,这个略显偏执的信念,激励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不止步。

今天,随着苹果推出的每一款新产品,全世界的人们都疯狂地趋之若鹜。当人们对乔布斯的不断成功感到惊讶时,他们不可能用任何语言来过分赞扬他。但,回过头追寻他走过的路,会发现这并非坦途。为了追求卓越,他不惜付出任何代价,也不怕失败。

在创新途中,他曾经被董事会赶出了自己一手创办的苹果公司达13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他收购并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抛弃……

乔布斯经历了或多或少的起起落落,但与普通人不同的是,他无所畏惧,在内心理想的指引下,坚持把每天战斗作为人生的最后一天,以此来要求自己的努力。

我们总是惊叹美国的科技,惊叹美国引领世界it潮流,究其根源,是因为美国有成千上万的乔布斯,他们在用自己的全部心血追求理想,全身心投入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业中去,甚至不怕用生命的代价去追求与众不同。微软的盖茨,为了坚守爱情事业,在中途辍学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并最终成为电脑操作系统的绝对王者。在西雅图,在102栋办公楼里,数万名世界顶尖工程师在他创造的世界里日夜辛勤工作,盖茨本人也已经成为世界首富;甲骨文的埃利森也是一个it狂人,谁能比得上每天近20个小时的工作量?

他的数据库已经成为这个行业的绝对领导者。在硅谷,他买下了一个海洋公园,几栋圆柱形建筑,给人以种高耸入云的感觉。

三.史蒂夫乔布斯---活着就为改变世界

乔布斯还是一个癌症幸存者,为什么本人能这么成功?能做出这么多深受众人喜欢,引以为时尚的产品?

1. 信仰

这里所说的信仰,并非关于宗教和哲学。而是个人的精神探求和行为准则。就是一个人的思想。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于他的独特童年。他生于加州,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关于他生父母,本书没有详细介绍。

她母亲生他时,估计他时个无辜的女孩。在20世纪50年代,有单亲家庭或选择堕胎是不光彩的。结果,乔布斯被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收养。他的养父是个蓝领工人,在海军工作,后来当过汽车推销员。

在加州硅谷的环境中,可以接触到大量的电子产品。乔布斯对这些电子产品着迷,再加上对自己生活经历的怀疑,使他经常思考生命的命题和对科学意义的追求。想想如果你18岁的时候发现你的父母不是你自己的,你会有什么感觉。这也让他迷上了东方哲学。

并且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

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我无法读出,到底是什么感触。很多去过**的人都说,看到那些雪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震撼。

后来,乔布斯上了大学,接触了禅宗,这进一步改变了他的生活。是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书上讲,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

(禅,本是一个中国的国粹,却被日本人保留并发扬,这又是一部文章可写的东西)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倾听内心的声音。

他特殊的领养身份造就了他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期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对禅宗的热爱。所有这些都给了他一种我们无法理解的思想品格,一种坚定的信念。

2. 性格

一个人的童年,往往影响他今后的人生。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孩子在得知事情真相后会非常敏感和自卑,经常会做出很多惊人的举动。而且这种敏感和自卑可能会贯穿这个人的一生。

父母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大。父母的职业、对职业的态度、对生活的看法,一直影响着孩子的思想和习惯。乔布斯的老爸,是个极富说服力的销售员。

这无形之中也传染给了乔布斯。因为他不喜欢第一所高中,他极力说服父母搬家。话说,我们都是从小被惯坏的80后独生子一代,小时候基本上要求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但有人说服过爸妈,进行搬家的吗?

这种可怕的说服力,使得日后的乔布斯在创业道路上所向披靡。在appleⅱ上市之初,他陆续从intel强行挖来了mckenna来做广告宣传(看看最近英特尔本身的广告吧,可以用创意非凡来形容)还说服了markkula来做市场营销。没有执著和必杀的说服力,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

此外,乔布斯性格的另一标签就是tough。手下有一名程序员需要到租用的服务器公司去拷贝数据,但是该公司的老板拒绝了他,理由是苹果公司没付到期租金,其实心理怀恨的是乔布斯之前对他不敬。后来乔布斯到了现场,答应这个老板会给他付钱,并叫手下去拷了数据。

数据拷取完毕后,现场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只见乔布斯走到那老板面前说,你的服务器上没有我们的备份数据,我不会付你一分钱,and you could go to hell~!

3. 品位

苹果产品什么如此欢迎?不知为什么一见到苹果手机就感觉特别高级特别华丽的。这就不得不提一下苹果公司卓越的工业设计。

在介绍苹果产品的视频中,经常能看到一个光头,络腮胡渣的中年男子。他就是jonathan ive, 苹果工业设计团队的副总裁。手中苹果的外形,质感,材料都出在他的手里。

苹果产品所散发的优雅,后现代感均出自于他的灵感。

正是乔布斯本人的独具慧眼,使得ive,能够在1996年进入苹果设计权力中心。后来凭借一系列富有创意的设计帮助苹果度过了财政危机。

除了优秀的设计团队之外,乔布斯本人也是个非常有品位的人。在一次访谈中,他评价微软是这样说的:they just have no taste!

如果同学们稍微有一点审美素养的话,仔细看看微软的设计,真的是无法与苹果相比的。

除此之外,乔布斯对于设计的理解也非常独到:design is a funny word. some people think design means how it looks.

but, of course, if you dig deeper,it's really how it works. to design something really well, you have to "get it". you have to really grok what it's all about.

1970年代,苹果最早是卖电脑的,而且它才是最早的pc机市场霸主;

2004年,苹果进军了数码终端领域,凭借ipod,从一个电脑公司变成了数码电子设备商;

与此同时,他创造了itune模式,在网上购买音乐并下载,改变了整个industry。

1986年,乔布斯本人传奇般地被自己开创的公司扫地出门后,创立了next公司,后来又创建了

pixar动画工作室,先后制作了史上最卖座的动画系列: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超人总动员。

2005年,pixar被出售给迪士尼公司,乔布斯成为迪士尼董事会成员之一,好莱坞最有影响力的大亨之一。

书本的结尾讲到,apple was no longer a computer company; it was a music company, a digital media giant.

《乔布斯传》给我的感觉就是在看一部宙斯诸神的人间版。真正高智商的人,他们的特点就是能在很年轻的的时候就搞定很牛的东西,而这本书中的人是真正的高智商人物,他直接能颠覆和定义一些行业的方向,要命的是,很多人那时还不到30岁。乔布斯也许脾气怪异,盖茨估计也没好到那,我发现两个人的共同点是评论他人的成果,这就是一堆x,略有不同的是盖茨可能要温和点,而相同的是两者的员工大部分都担心自己在他们面前不是那么聪明,实际上这些能接近他们的员工在其他公司估计都是顶尖的人物了。

看到书中讲沃兹十几岁就搞出了蓝盒子,除了惊叹、惭愧,只能是无语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国内也有一些人二十多岁就胜任了ceo之类的职位。

关于销售、研发和艺术,本书最后乔的遗言中写到一旦一个公司由销售人员主导,那只能是一家赚短命钱的企业。这句话没错,就像桌面操作系统公司销售当了ceo后,虽然没有垮掉,但是逐步丧失了竞争优势。国内有很聪明的人,但是普遍浮躁、急功近利,所以他们上市后市值很少超过100亿美元,为什么中国没有苹果,有htc?

做好一个东西,要真正去爱它,而不是首先为了钱,要真正的掌握所需得交叉技术,同时有足够的人力和决策,这些在国内很难做到。

关于成功学,我们的急功近利体现在一窝蜂的搞一个东西从一个角度。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巧合,就像捕鱼一般,一条鱼从河流中穿过,每个人手里都有一张网,但乔抓住了,这也是必然的。这条鱼从河中走,代表着时代的机遇,那些在鱼还没有游经身边时就已死的人没机会,鱼到了每个人身边的时候,有的人看不见,有的人看见了抓不住,有的人抓住了,有的人不屑于抓,第一种人能力根本就不行,看不见机遇,第二种人能力有欠缺,把握不住,第三种人则刚好,第四种人需要祈祷但愿那条鱼不是未来的方向。

实际上同样一个思路不同的时候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使用,结果是不同的,我们永远记住一个成功的背后是千千万万的失败做背景的,所以一定不能是一个人成功了,我们倒推他的方法然后模仿,因为这可能是个例。

看了很多书评,关于他是否能称呼伟人争议很大.我觉得他很真实.一个真实的人类.

他更多的作为一个改革着站在了这个行业的舞台,人们会因此记住他,但他能不能最后成为大家所铭记的伟人,要看未来苹果公司能否成为一个伟大的公司.这是一本任务传记,那些想要从本书能看到一些苹果公司内幕和未来发展细节的人估计要失望,这就是一本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其它特别的,可以把他更多的当故事来看.

这本传记也就是美国it发展腾飞历史.很多现在一流的公司贯穿其中:惠普,施乐,intel,微软等等等等,他们之间相互交织,就像一张巨大的it网.

每当读到这些情节的时候,就想起一句话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看完真本书,才发现乔的缺点是如此之多。从常规上讲,但是实际上很多伟大的发明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这也是他们在某些领域不平庸的关键。

乔的父母是平凡的人,是伟大的人,乔的周围有一堆天才,而乔也把他们组织的很好,因此才有了苹果。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4

苹果产品的优雅和后现代主义都是受到他的启发。除了优秀的设计团队,乔布斯本人也是一个很有品位的人。在一次访谈中,他评价微软是没有品味的!

如果你注意比较,仔细看一下微软的设计,确是无法与苹果相比。设计优秀的产品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和享受幸福。与其说这是一个想法,不如说是一个深深扎根于乔布斯血液中的创新基因。这是乔布斯和苹果的独特dna。

无论对苹果公司、it产业还是广大用户而言,乔布斯的身份已不只是“企业领导者”那么简单,他更是尖端it技术的研发者、全新经营模式的倡导者和“苹果式生活”的缔造者。在乔布斯的观念中,“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这并不是指消费者不清楚自己“正缺少什么”,而是指他们不了解自己“将缺少什么”。

的确,当爱迪生在研究**和电报的过程中无意间发明留声机的那一刻,就连他本人也不会料到这种“副产品”竟会激发人们的购买欲;而在苏格兰人约翰·贝德创造第一台电视机之前,谁都不会产生“足不出户,洞察世界”的念头。对于科技产品,消费者的远期需求历来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聚合。因此乔布斯始终坚信苹果公司必须通过自己的产品向用户传递一股可引导的消费冲动,免去他们在“定义”远期需求上的反复纠结。

如果说,此前的it产业普遍遵从“市场的即期需求决定产品**”的定律,那么在乔布斯领导下的苹果却自行制定了一条截然相反的规则。是的,他想用这个产品创造属于未来的潜在需求。而创造需求的“最高境界”无疑是改变人们的生活,使产品成为他们不可或缺的生活资料。

所以在“乔布斯语录”中,使用率最高的一句话是:“我们**的不仅是产品,还包括全新的生活体验。”乔布斯有句话很有趣,他同意偷,但不能山寨式得偷,偷的应该是灵感。

对于死亡,乔布斯显然看得很开,他曾这样说:“没有人愿意死,即使人们想上天堂,也不会为了去那里而死。但死亡是我们共同的归宿,没有人能逃脱。

死亡是生命中最好的一个发明。”

即使伟人远离我们,我们人类也可以继续享受苹果产品带来的非凡体验。有时候生活会给你正面的打击,但永远不要失去信心。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5

最近抽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了目前很火的乔布斯传,结合自己销售工作的思考。有以下感悟,请大家指正讨论。

(1)生与死的问题

乔布斯能够看透生死,所以他热情十足,动力十足。而人总是会死的,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需要做一些事情,那么在有限的生命里面应该尽可能创建一些我们可以做到事情,并且以此来实现自己的想法。这个是努力工作的动力来源,他不是为所有别的人工作,他是在为自己工作。他相信物质是不重要的,因为物质及其体系都会随着时间的漂移而被人们忘记。而精神和灵魂却是可以一直存在的。就像我在初中时候做的那样,就像我在蔡司这几年努力拼搏做到的那样。追求物质可能让人陷入迷茫,而追求精神可以让人一直努力下去。

(2)与成功的人在一起

乔布斯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一直跟成功的人在一起,例如最开始的“沃兹尼亚克”,正是与他这位天才的合作,才使得乔布斯能够开创个人电脑产业,他与乔布斯是多么的互补。他在皮克斯的成功则归功与拉塞特的合作,拉斯特的天才创意真是他在动画领域成功的关键所在。麦金塔的成功是由于比尔。阿特金森。IPOD是由于法德尔加盟,艾佛是后期苹果的主要创意,乔布斯的天才在于他能够发现天才,而且能够尽量与之合作。这也印证我的概念”选择比努力更重要”“总是与成功的人在一起”

(3)专注的概念进一步加强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乔布斯20xx年重返苹果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专注的概念。他砍掉了很多与他业务不相关的事情。专注而且是长期关注在数字化浪潮的这个领域,他是多么的专注,热情。而且他所做的每一件产品都做到极致。专注做擅长的事情才能成功。成功必须要找到优秀的人合作才更容易获得成功。

(4)坚持的概念,如果成功就必须要坚持,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坚持是他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可以做到最成功的事。要做到这件事的关键必须要有很强的洞察力,看到坚持所能够带来的美好前景,那么坚持就能够获得最大回报。

(5)乔布斯可以做的更好的地方是如果他能够更加认真的对待下属,在骂他们的同时,可以弥补他们之间的裂痕,那么阻力可以更少。乔布斯也会更加成功。乔布斯如果可以更加好的安排他的生活,他的健康状况也不至于那么糟糕,也许可以获得更大的成功。

人生的意义在修炼以获得更好的灵魂,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获得更大的影响力,给这个世界提供更好的精神遗产。而修炼需要通过努力实践来获得,在事业上的成功和给别人精神上影响可以更好的控制别人,提供更多的精神上影响。这就是最重要的追求。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6

不管你是否使用苹果的产品,你必须承认乔布斯改变了世界,这是一个伟大而有才华的人。正是这样一个伟大的人,一年前带着生命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激情,平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令人难忘。乔布斯以其不可思议的成功,在世界各地掀起了学习他的热潮,特别是在中国,中国渴望实现复兴,涌现出自己的工作岗位。

我有幸阅读乔布斯的传记,了解他走过的道路,思考他成功的关键。

阅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并非一帆风顺,他的经历非常丰富,也非常坎坷。乔布斯从小被亲生父母抛弃,养父母对他呵护备至,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把他送到了俄勒冈州波特兰里德学院,而他却在一个学期之后退了学(但之后他开始去“蹭”那些感兴趣的课程),他吸毒(年轻时候很多人都会尝试大麻)、印度之旅(旅行是美国人了解世界的途径之一,建立了自己的信仰)、参禅(学会让自己的心灵平静)——这些看起来很cool的经历,雅皮士的作风,都为他的人生增添了些许色彩,让整个故事更加传奇。然而,在他不羁的年轻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并不是一个颓废的年轻人。相反,他以自己的兴趣和热情,学习和改进了自己的知识和思想,为以后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乔布斯从不退缩。在他深邃的理想指引下,他坚持把每天战斗作为人生的最后一天,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他的成功带给我很多的启示。

一、坚定的信仰: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并享受其中的快乐。与其说这是一个想法,不如说是一个深深扎根于乔布斯血液中的创新基因。这是乔布斯和苹果的独特dna。

乔布斯坚定的追求设计出色的产品,并始终遵从内心的感觉,这种信仰的坚持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

二、不惧怕失败: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

“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

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

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

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3、 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具有非凡的说服力和领导能力,吸引和聚集了大批优秀人才,共同改变世界理想。

四、生命就是一场战斗,在前进的道路上永不止步。沿着乔布斯的人生道路走下去,你会发现这真是一场无休止的战斗。他永远不安于现状,在他终有所获之前,始终战斗着不肯停下自己寻觅的脚步。

乔布斯以其独特的坚持和追求,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改变了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等行业,深刻地改变了世界。尽管他有许多缺点,但毫无疑问,他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让我们记住乔布斯的一些话来提醒自己,鞭策自己吧。

1、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2、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

3、人这一辈子没法做太多的事情,所以每一件都要做得精彩绝伦;

4、成就一番伟业的唯一途径就是热爱自己的事业;

5、只要敢想,没有什么不可能,立即跳出思维的框框吧;

6、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

乔布斯曾经在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说过:“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你们的时间很有限,所以不要将它们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

不要被教条束缚,这意味着你生活在别人思考的结果中。不要被其他人喧嚣的观点掩盖你真正的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你需要有勇气去遵循你的指觉和内心的指令——它们不知何故知道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而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

”生活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7

2001年,苹果发布了****器ipod,销售十分火爆,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后又推出了itunes,实现了ipod和imac的无缝对接,极大地促进了ipod的销售,但是乔布斯并没有到此为止,他注意到人们用ipod**的歌大部分都是从cd拷贝过来的**或者是盗版歌曲,音质不好,而当时各唱片公司又都发愁盗版对正版**的打击,于是他联合个唱片公司推出了itunes商店,专门供ipod的用户上网**正版歌曲,唱片公司和苹果都可以借此盈利,而用户也有机会以便宜的价钱快捷的速度**的自己喜欢的**。如果再加上后来在ipad上推出的数字出版,乔布斯用他的商业头脑创造并推广了这两种商业模式。难怪作者会说他改变了世界上**和数字出版的现状和格局。

《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记录了在富有开创性的数字化商业时代,一位令人羡慕的业界风云人物的经历和生活,乔布斯本人在生活和创业过程中经历的大起大落在本书中有详尽的讲述。历经各种挫折之后,他又回到苹果公司,像拯救“濒临灭绝的恐龙一样”把世界的电脑产业带出低谷,并创造出了一个个令人咋舌的革命性的“i”系列产品。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他凭敏锐的触觉和过人的智慧,勇于变革,不断创新,引领全球资讯科技和电子产品的潮流,把电脑和电子产品变得简约化、平民化,让曾经是昂贵稀罕的电子产品变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

他的朋友、敌人和同事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毫不掩饰的视角。谈到与他共事过的人和竞争对手,我们都知道他直言不讳,甚至刻薄。他的激情、活力、欲望、完美主义、艺术修养、残酷和对控制的迷恋,创造了一个全面的商业哲学观。

在我看来,乔布斯是一位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他有过山车般的精彩生活,性格犀利凶猛,对完美充满激情,坚忍不罢。他创造了六大产业,包括个人电脑、动画电影、手机、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这些都是颠覆性的变化。

《史蒂夫·乔布斯传》,有很多感人的细节,比如在他和妻子的20周年结婚纪念日,他亲自打**到举行婚礼的酒店预订当时的房间,而得知房间已被人预订使用,他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放弃,并提出愿意为他们支付另一个周末的费用。在那里,他翻看着自己的iphone,泣不成声地诵读祝愿,“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感觉走,你让我着迷的飞上了天……我的双脚从未落回地面。”他想让孩子们知道自己“曾经年轻过”。

这个不得不经常直面死亡的人,有着一颗眷恋人生、热爱人生的心灵。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8

在乔布斯这个商界精英去世后,找到一本《乔布斯传》学习了一下。感觉到。

乔布斯的个人魅力是苹果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它可以被欣赏和研究,很难被模仿。年轻的嬉皮士、才华横溢的推销员、讲师、具有领导气质的精神修炼者,这些能力与精神元素的高度统一是乔布斯的个人时代和美国时代。东亚和欧洲等非美国文化不可能产生这样的领导人。

成熟、丰富、健康的商业环境,不仅是苹果、乔布斯,包括微软、比尔·盖茨等一系列商业成就的温床,也是其成长发展的沃土。到处是创业的激情,层次丰富的投资人+企业管理导师,灵活的推出机制(能够保证随时卖出),强大的人才支撑,所有这些,也是上世纪70年代到本世纪初911前,美国神话成功的关键。反观身边,到处是**污吏,到处是权力寻租,到处是管制、审批、准入,身边看到的国企领导群为代表的搜刮者不光吃肉,连骨头都要吃掉,肉渣肉汤也要砸吧干净。

这样的环境,更不用说工作,是一个简单的小企业,没有腐败和关系,也没有合同。

全面的竞争。乔布斯的经历告诉我们,苹果等企业成长的环境是多么恶劣,上百亿美元的销售额,转眼就衰退到70亿左右,原因就是个人台式电脑的发明者苹果公司在和的pc竞争中失败导致,同样的例子还有曾经风光无比的王安电脑。有死亡,就有发展,这才是王道。

可惜,这在中国是无法想象的,起码国有企业是不可以的,要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读完《乔布斯传》,感觉美国的商业环境,鼓励创业、扶植创业,鼓励商业发展,积极促进竞争。这样的产业环境,一方面保证了优秀人才和商业模式的产生和成长,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大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给消费者带来利益,建立起强大的企业。

新一轮世界经济危机远未结束,或许才刚刚开始。此外,经济危机可能产生深远的政治影响。一个没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一大批人才能够和谐稳定地渡过如此巨大的经济衰退,这是不可想像的。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9

首先,创造精美产品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满足未来客户的需求。

这看似细微的差别,却会在生产管理的各个细微环节中产生巨大的不同。

福特曾经说过,如果你问客户需要什么样的交通工具,他会说我需要一组更快的马,但当你把车放在他前面时,他会欣喜若狂。

因此在打造一个新的产品的时候,考虑的不仅仅是现在的市场需求,更重要的是如何满足顾客将来的潜在需求。

第二,许多人建立一个公司是为了虚荣或**。

这样做的时候,这个公司永远做不出好的产品,或者说永远成不了伟大的公司。

这样的公司都是为了赚钱而存在,他们不是打造一个精致的产品,也不是打造一个百年老店,所以很多传承到百年的企业,他们并不谋求上市,更不会去谋求买一个公司,转型一下,卖掉这种投机行为。

第三,所有的产品都是艺术和技术的结合,而不仅仅是艺术品或产品。

乔布斯不是一个卖手机或电脑的人,而是一个注重极致美和艺术感与产品结合的人。米开朗基罗不是一个纯粹的艺术家。他还知道如何开采矿石。列奥纳多不仅是一位画家或数学家,而且还是一位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

从这点来看,小米虽然也是在学乔布斯的产品及封闭式销售,但仅仅学了一个皮毛,虽然小米所有的产品外观做的也很好,但相对于苹果的追求极致的这种精神差了很多,因为它的主要目的还是放在了如何赚钱的目标上,而且他在艺术与产品的结合过程中过于呆板了。

第四、创新是永远的主题

一个公司顽强的生命力和价值在于它不断进取的创新能力。只有颠覆行业,颠覆竞争对手,甚至颠覆自己的优质产品,实现自我创新和进化,公司才能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和长期生存。

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及人类都不断的进行创新的努力,如果不能站立在潮头激流勇进,那你一定就是被浪头打下去而淘汰掉。

第五,对现实扭曲地位和多数派代表性的理解和诉求

乔布斯有很高的智商和洞察力,但也有敏锐的思考和预见未来的能力。所以当他怒吼的时候,他的心是非常清楚的。他通过自己的情绪控制和感染他人。他通过自己的产品和平台来控制客户,实现自己的梦想。

因此,一个人一定要多读书,才能在瞬间掌握事物的本质,掌握他人的思响和目的,通过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影响他人,达到自己的目的。

《教父》中有一句话,一秒钟就能看透一个人的本质的人和半生看不透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命运。

所以要时刻提升自己的见识,以及认知能力,交流能力和把控能力。

第六、诚实是进步的阶梯

其实,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有虚伪。真正诚实的人很少,但虚伪和谎言也是社会需要。但长期以来,很多人沉浸在自己编织的谎言中,无法自拔,无法认清自己,最终陷入了虚假的梦境陷阱。

因此,一个人必须对自己诚实,一个企业必须对自己的产品诚实,不能制造虚假产品,不能制造虚假销售。总之,你可以愚弄别人,但不要愚弄自己。愚弄自己的结果就是毁灭自己。

因此,实事求是地认识自己是进步的阶梯。

人生是一个爬山的过程。山脚下是人最多的地方。这些人平庸,没有斗志,互相算计,八卦。

一个人只有通过努力学习,刻苦奋斗,才能逐渐脱离这个阶层,在提升自己向上攀爬的过程中,在不同的高度会遇到不同的人,阶层越高的地方,获得的资源,权力,财富,知识和见识就越多。

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计算、社会交往和与底层人的纠葛上。只有这样,才能使生活更加精致和完善,才能更快地达到更高的境界。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0

经公司推荐我有幸阅读了《乔布斯传》,很快我就被乔布斯的生平所吸引,一出生就被人收养,几乎每年选择了一所学校才把大学三年读完(这在中国不可能发生),21岁就自创公司发布了applei,30岁被自已游说回的ceo斯卡利挤走。 42岁,乔布斯回归苹果,至今上演了一场改变世界的惊人演出,回顾乔布斯的36年的职业生涯,我深深被乔布斯的创新精神所打动,特别是乔布斯办公室里的一条标语,值得我们所有的人铭记。如果说这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原则,铭刻在每一位员工心中,那也是大有裨益的。

现摘录如下:“东方佛学中有一句话:永远保持初学者的心态;有初学者的心态真是太神奇了。

”在当今工作充满竞争的时代,必须要一直保持着学习的姿态,不断地从工作中吸取生存经验,才能增强自己的生存能力。在这个知识与科技发展一日千里的时代,只有时刻怀抱初学者的心态,才能不断地充实自己,渐渐成长,最终在职场上站稳脚跟,打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有这么一个关于乌鸦的故事。很久以前,一个虔诚的传教士带着几只乌鸦去了非洲的一个小国。几年后,传教士死了,乌鸦却一代一代地长大,而且越来越多。

这些乌鸦满是黑色的羽毛,很烦人。结果,当地人开始向它们开枪,许多乌鸦***。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乌鸦很快就会从这个国家消失。

幸存的乌鸦像受惊的鸟。它们一见到人就下意识地跑了。后来,乌鸦干脆躲在树林里,但这并不能保证安全。为了生存,它们把自己的羽毛染成了像树枝一样的灰色,并向当地的鸟儿学习鸣叫,渐渐地,叫出来的声音也没那么难听了,而是轻轻的,听起来就像是有人在微弱地哀求着。

当乌鸦改变颜色和声音时,当地人停止向它们射击。这样,乌鸦就可以在那个国家继续繁殖。

面对瞬息万变的世界,你需要做的就是学会如何改变,如何改变,才能更好地适应环境,保证自己的生存。

当危机来临时,乌鸦可以学会改变自己并生存下来。人类也是如此,作为融入社会的一员,必须根据环境的变化来不断学习、不断改变自己,主动地去适应工作环境,否则成功将无从谈起。如果把人看做一棵树,学习就是树的根,也就是人的生命之根。

看一个人是否具有竞争力,不是看这个人在学校时的成绩好坏,也不是看他的学历有多高,关键是要看他会不会一直不断地学习。

现在要找到工作并不容易。 找到令人满意的工作更加困难。 如果找到工作,就必须站稳脚跟并努力工作。如果不能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以提高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就算你曾是公司的三朝元老,就算你是硕士、博士甚至博士后,你不能应付自己的工作,不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那么,你就很有可能面临被扫地出门的命运了。

当你的老板或老板不注意你时,那是因为你没有努力学习的能力;而后你痛下苦功,通过学习使得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他当然会对你另眼相看的。如果你还在抱怨老板不注意你,最好冷静下来,想想你还有什么没做,然后及时纠正。没有知识,就没有能力。能力是知识、工作经验、生活经验和教师教学的结合。

能力的培养离不开不断的学习。只有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才能在起跑线上取胜。

是金子,又何愁不会发光?恐怕你还没有把自己变成一块真正的金子。职场人士应时终保持初学者的心态。

通过在工作中的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作为一名员工,无论他在职业生涯的哪个阶段,学习的步伐都停不下来,而公司应该被视为学习的殿堂。你的知识对于所工作的公司而言是很有价值的宝库,所以你要好好自我监督,别让自己的技能落在时代的后头。

只有当你更好地适应环境学习了一段时间之后,你会发现,现在的自己跟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而成功的殿堂离你也越来越近。

史蒂夫·乔布斯的成功不仅仅是保持了那种初学者的心态,还有诸如坚毅、执著、强势、果敢、激情四射……看来保持初学者的心态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学会向身边每一个人学习,只要有这样的心态,就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我工作是为了我自己,广泛的说是为公司尽一份微薄之力吧,有可能现在没有得到我想或者我应该得到的结果,但是我会继续,因为我坚信我付出都终会得到回报,无论物质或者不能看到的能力,我想我们都会得到,只要我们能这样想!

所以,要快乐,快乐,自信的工作。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1

大繁至简澄澈清朗

乔帮主——乔布斯去世已一年多了,怀念如风而过,感怀却如影随形,人终将消失于滚滚历史长河中,苹果公司、苹果产品终有一天也绝迹于江湖,什么将留下?什么将继续发光发热?

怀着异样的心情,我重新翻开了这本《乔布斯传》,寻找想要的答案。是的,他从来没有写过自传。这本书记录了别人对乔的言行。但现在它打开了,这意味着他的书将永远关闭。

他是一个天才。这是一个怪诞的人,性格古怪,外表一般,不注意衣食。这与富人对世界的印象相反。当然,与他对穿着这些俗物的好不经意相比,他的人生显得华丽了许多。

他曾经辍学。大学没有给他他想要的东西。狮子被囚禁在监狱里只不过是一场悲剧。所以他选择越狱。历史告诉他,我们知道乔布斯不必仰望天空。

他对电子产品很着迷。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找到了生命中的爱。后来,他在这一领域的才能显现出来。艺术家的灵感与现代科技的灵魂在他的头脑中相遇和融合。他的产品很成功,他的事业达到了第一个高峰。业内人士认为他是成功的模板。

他被解雇了,这似乎更像是一个国际笑话:一个成功的行业典范在他创立的公司里被自己的公司解雇了。世人无不为此叹息,担心他的前途。

他,也犹豫了:未来何去何从?很快,他又找到了答案,他爱他的产品。

而这种奇怪的经历,似乎注定了他的人生不会一帆风顺,不会平庸。

他开了第二家公司,是的,来得太快了:几个月后,他开了两家公司,其中一家,你不应该忘记,是他的皮克斯动画电影公司。这充分说明他的艺术感并非空穴来风。这家公司的世值无法与世界上最大的苹果相比。但作为对生活低潮的反击,任何人都不能忽视它在乔布斯生活中的作用。

后来,失意的苹果重新请回了他,给了他一个烂摊子,他,这次没有犹豫,用他的智慧和理念拯救了老东家,后来的故事大家都应该了解了,随着iphoneipad这些富有现代化理念和简约的艺术感的产品横空出世,这个曾经濒临倒闭的公司市值不断膨胀,他,也被成功的光环所笼罩。然而现在的他,脱去了年少风发的青涩,留下了传世的眼神和瘦弱的身板。

合上书本,发现乔布斯就这么经历了一个有着巨大人生起伏的人生,人生的低潮没有让他沉沦,高峰也没有给他留下傲慢,除了谦逊,他的执着信念让我折服。当人生的低谷来临时,不要被那张丑陋的脸和嘲笑所压倒,要向伟大迈出坚实的一步。因为从某种角度来说,成就你的不是你的高峰,而是你回首望去发现你走过如此漫长且充满艰辛的路。

放宽心,更让我钦佩的是,在经历了如此多的磨难,一个被凌厉的北风一吹就会被掀翻的人在成功的带有刀剑的暖风却昂首,笑对他们的阿谀之词。

作为一个已经工作两年的年轻税务干部,也许这一辈子都不可拥有乔布斯那样跌宕的人生起伏、那样耀眼的旷世奇才、那样的夺目的巨大成就,但是,乔布斯的坚韧、执着、创新的精神却值得我学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踏实走好自己脚下路才是一个人的价值所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才是一名税务干部的成就所在,不断总结提升、开拓创新才是一名国税人的意义所在。平凡的工作,平凡的岗位,平凡的生活,我会用我的爱回报我爱的工作。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2

不要让他人的观点掩盖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要有勇气跟随你的内心和直觉

当我第一次听到乔布斯的名字时,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觉得他是一个普通的富人;当我再次听到这个名字时,他已经去世了。很遗憾,我没有从他的一生中看到他的成就,而是通过他的成就意识到,这是一个真正的伟人。这可能是我思维中的顽疾。幸运的是,这种顽疾很可能会随着乔帮主的离开而逐渐消散。

2011年10月29日,周六,晴,刚刚步入了高三,感觉生活没有变得像传说的高三生活那样忙碌,早上起来,跟往常一样的节奏,来到了图书城看看书,不经意间看见了 《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著的销售海报,这下我似乎记起来,前段时间,这个貌似很有名气的美国人与世长辞了,抱着好奇的心态,我也买了一本,从此他尘封在了我的书架上。

2012年10月1日,周一,晴,结束了第一个月的大学生活,我回到了我那思念了一个月,远在1000公里外的家,感觉一下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在这个暖暖的或者说是还有点热的下午,浏览网页的时候被铺天盖地的弹出广告激怒了,离开电脑,来到卧室躺下,回忆起了刚刚过去不久的高三生活,回忆我那如今已在各地求学的昔日同窗,不经意间眼睛被那本崭新的书吸引了,没错,正是《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是我第一次阅读这本书,七天的假期,我沉浸其中,兴趣让我把他带回了大学,慢慢的我读完了他,感觉书写一个很严谨的故事,让我意识到,原来乔布斯在传奇的苹果后面还有这么多故事,仅此而已。

很快,两年过去了,我们不得不承认,岁月的积累将改变人们的性格和思想。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再看一遍时,我发现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上了两年多大学,我常常想知道为什么有些人会如此成功。曾经我一度认为,那些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生在了一个好的时代,好的时代给他们提供了好的机会,所以,他们成功了;我曾经还认为,那些成功的人,是因为他们艰苦创业,筚路蓝缕,耐住了苦楚与寂寞,所以,他们成功了;我曾经还想,那些成功的人,可能都是上帝的安排,是命运决定的。然而,什么样的年代是一个好的时代呢?

又是什么样的创业能称得上是艰苦创业呢?或者上帝为什么安排他代替我成功?诸多的问题,在时光的冲刷下,都变得憔悴,渐渐的他们演变出一个答案,可能就是,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在自身阅历的基础上发现了这个时代的机遇,用行动去把握好机遇,一路走来,他们成功了。

而那些发现这个时代机遇的人都是疯狂的,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没错,他们做到了,好比乔布斯。

当机会不出现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抱怨上帝的不公平,而没有去考虑自身原因。自身原因是什么呢?可能就是阅历吧。

从出生,经过童年,青年,直至长成大人,我们都经历很多,有一样,也有不一样的,而乔布斯似乎真的不太一样。被遗弃。被选择。

很特别。这些观念成为乔布斯的一部分,影响了他对自己的看法。也正是以为这些,他来到了硅谷,通过汽车修理接触到了电子设备,在童年里就与西屋电气的工程师接触,被洛克希德公司的高科技震撼等等,慢慢的,命运安排了他走向了他的车库创业。

我不得不承认史蒂夫的智力真的很特别。四年级快结束的时候,希尔太太对工作进行了测试,发现他上的时高中二年级。这项测试的结果也间接导致他们搬到另一个地方,并进一步导致他接近佛教禅宗,然后有一个印度之旅。

到这里我感受到了,这个人的主见与执着,自然的发展,自然增长着自己的阅历,品性也正在一步步的形成。从养父身上看到了在某个环境下生活乃至是生存所需要的技能,从第一个老板那里学会了如何将个人魅力转化为说服力,通过个性力量进行劝诱、胁迫以及扭曲事实。在印度的7个月让他明白,通过精神的集中而直观体验到智慧和认知。

而将公司名称定为苹果或许就是来自这种思想。后来,garage成立了,apple i诞生了,乔布斯在上世纪80年代与新任首席执行官约翰斯库利(john sculley)的权力斗争后辞去了苹果的职务。在这个时候,30岁的乔布斯身家过亿,是个成功的人。如果他停下来,他可能会过着非常舒适的生活,但他永远不会拥有今天的世界。

三十而立,用在乔布斯身上可能再适合不过。被苹果扫地出门是一个打击,但也可能是另一个机会。next计算机公司的成立,皮克斯数字动画业务的开创,玩具总动员的诞生,一步步,乔布斯为自己回归苹果奠定了质与量的基础。

十年过去了,到了不惑之年的他可以说已经阅尽世间百态,积累了思想,等待的只是一次机会,来实现自己在心中构筑的梦想。命运总是如此巧合,1996年苹果公司经营陷入困局,其市场份额也由鼎盛的16%跌到4%。与之相对应的是乔布斯公司由于《玩具总动员》而名声大振,个人身价达到10亿美元。

成功的乔布斯需要回到一个更大的平台,于是他在苹果危难之中重新回来,大刀阔斧改革,停止了不合理的研发和生产,结束了微软和苹果多年的专利纷争,并开始研发新产品imac和os x操作系统。1997年,苹果推出imac,外壳颜色的创新透明设计使产品畅销,让苹果度过了金融危机。然后苹果推出了mac os x操作系统。

2000年科技股泡沫,乔布斯又提出将pc设计成“数字中枢“先进理念,并先后开发出itunes和ipod,同时也开始在黄金地段开设专卖店并大获成功。随后,苹果电视、itunes store等一系列产品受到市场的好评和认可。

再过十年,乔布斯在完成苹果复兴的同时,将自己推向了更高的水平。经过20年的积累,2007年6月29日,苹果推出了自己设计的iphone,使用ios系统,然后发布了新一代iphone 3g和iphone 3gs。很快,苹果制造风靡全球。

2010年6月8日发布的iphone4,苹果制造业的巅峰,彻底改变了我们的思维、生活方式和世界。

这一刻我们可能还在想,乔布斯给我们带来的下一个传奇是什么。只是,命运早就做好了安排,他已经走到人生的巅峰,下一步就是无情的终点,2011年10月5日,他选择了到另一个世界世界去奋斗,我们尊重他,送他安详的离去。

故事结束了……

但当我再次读到这个故事时,我觉得它不仅仅是一个故事。因为在这个故事里,我似乎看到了什么——我和乔布斯的年代不一样了,阅历也肯定不一样了,人生的发展轨迹也完全没有必要一样,重点是,如果只把他看成一个质点,那么他的人生轨迹是值得我们捉摸的。我已经有了自己二十几年阅历,人生也在进行之中,机遇虽然还没有出现,但是经历的世事却从未停息。

可能我刻意的给自己安排一些经历,当然也会有诸多偶遇,无论在那个过程中,只要用心去感受,相信是会有收获的。每一个时代都会她自身的特点,也会有很多机遇,当我用心生活,阅历达到了质与量的积累,就会发现属于我这个时代的机遇,用行动把握住他,一路走下去,或许某一天我们真的就成功了。

乔布斯已经离我远去,但他似乎已经改变了我很多,体会着他的人生轨迹,我着眼于当下继续前行。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3

它讲述了乔布斯辉煌而短暂的一生,并客观地评价他,把他作为一个真正的乔布斯呈献给读者。56岁的他已经不在人世了。他带着生命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激情,平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令人难忘。他——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经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倒。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了解苹果的人都知道,每一件苹果发布的产品或者系统软件,都凝聚着乔布斯的心血,也只有乔布斯才让苹果的产品如此完美无缺。整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乔布斯的性格和他评价事物的方式。他的性格中对简约和完美近乎偏执的追求成就了他.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于他的独特童年。他生于美国加州硅谷,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她母亲生他时,估计他时个无辜的女孩。在20世纪50年代,有单亲家庭或选择堕胎是不光彩的。

所以乔布斯被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收养。他的养父是一名机械工程师,二战后移居旧金山。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在他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 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

“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后来,乔布斯上了大学,接触了禅宗,这进一步改变了他的生活。使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

禅宗强调摒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生命的自我实现状态,强调直觉。这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倾听内心的声音。

他特殊的领养身份造就了他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期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对禅宗的热爱。所有这些都给了他一种我们无法理解的思想品格,一种坚定的信念。

在所有伟大的硅谷企业家中,乔布斯永远是我们无法绕过的一颗璀璨之星!原因很简单,没有乔布斯,今天的世界就一定是另一副模样,就没有1977年的apple2、1984年的macintosh、1988年的imac、2001年的ipod、2007年的iphone和2010年的ipad.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不屈不挠的坚韧。1985年,乔布斯因为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创立的苹果公司。在30岁的时候,这个打击对几乎所有人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

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 company被苹果收购后,他回到苹果,奉命再现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比普通人更有激情和创造力,这使他一次次在失败的打击下走向成功。

当他被诊断出患有胰腺癌并且被告知他只有几周的生命时,他说没有什么比死亡更集中了。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发表演讲时说,没人想死。

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

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

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

乔布斯性格的标签是“强硬”。他的一个程序员需要去一家租用的服务器公司复制数据,但公司老板拒绝了他,因为苹果公司没有支付到期的租金。事实上,他讨厌的是乔布斯以前不尊重他。后来,乔布斯来到现场,答应老板给他工资,并让他付制数据。数据复制后,现场所有人都在等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乔布斯走到老板跟前说:“如果你的服务器上没有我们的备份数据,我一分钱也不给你,你可以下地狱~!

苹果产品所散发的优雅,后现代感均出自于他的灵感。除了优秀的设计团队,乔布斯本人也是一个很有品位的人。在一次访谈中,他评价微软是这样说的:

they just have no taste! 如果同学们稍微有一点审美素养的话,仔细看看微软的设计,真的是无法与苹果相比的。设计优秀的产品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和享受幸福。

与其说这是一个想法,不如说是一个深深扎根于乔布斯血液中的创新基因。这是乔布斯和苹果的独特dna。

乔布斯对于设计的理解也非常独到:design is a funny word. some people think design means how it looks.

but, of course, if you dig deeper,it's really how it works. to design something really well, you have to "get it". you have to really grok what it's all about.

从某种程度上说,乔布斯就是一个**者。乔布斯被认为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顽固坚持设计唯美,以及用户体验至上, 在乔布斯闪耀的成就背后,是他与无数人的“战斗”,就算身边的朋友和员工,也不能阻碍他的计划——要么完全五体投地、死心塌地,要么扫地走人,否则因为你的“不忠诚”,迟早会成为他的眼中钉甚至敌人。

有苹果员工称,苹果的产品在设计等方面精益求精,因此问世之后总是让人“惊艳”。所以,不难理解苹果的产品为何总是如此精致,这是一种“**”才能达到的效果。

无论对苹果公司、it产业还是广大用户而言,乔布斯的身份已不只是“企业领导者”那么简单,他更是尖端it技术的研发者、全新经营模式的倡导者和“苹果式生活”的缔造者。在乔布斯的观念中,“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这并不是指消费者不清楚自己“正缺少什么”,而是指他们不了解自己“将缺少什么”。

的确,当爱迪生在研究电话和电报的过程中无意间发明留声机的那一刻,就连他本人也不会料到这种“副产品”竟会激发人们的购买欲;而在苏格兰人约翰·贝德创造第一台电视机之前,谁都不会产生“足不出户洞察世界”的念头。对于科技产品,消费者的远期需求历来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聚合。因此乔布斯始终坚信苹果公司必须通过自己的产品向用户传递一股可引导的消费冲动,免去他们在“定义”远期需求上的反复纠结。

如果说,此前的it产业普遍遵从“市场的即期需求决定产品供应”的定律,那么在乔布斯领导下的苹果却自行制定了一条截然相反的规则。没错,他要用产品营造属于未来的潜在需求。而创造需求的“最高境界”无疑是改变人们的生活,使产品成为他们不可或缺的生活资料。

所以在“乔布斯语录”中,使用率最高的一句话是:“我们出售的不仅是产品,还包括全新的生活体验。”

乔布斯有句有趣的话。他同意偷窃,但他不能像个模仿者一样偷窃。他应该偷点灵感。 中国缺少什么?“创新”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它不单单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风气,山寨文化的冲击背景下,国家应当整整专注在这个上面的,它才能实现,它需要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我相信,在这中国看似飞速发展的时代之后,如果不创新,必将无法强大,无法真正强大,时机正是现在这个时代,改革开放那是给暴发户的,而现在是在这个时代使我们改变世界的时代,一个真正发展的时代,行动起来吧!

对于死亡,乔布斯显然看得很开,他曾这样说:“没有人愿意死,即使人们想上天堂,也不会为了去那里而死。但死亡是我们共同的归宿,没有人能逃脱。

死亡是生命中最好的一个发明。”

即使伟人远离我们,我们人类也可以继续享受苹果产品带来的非凡体验。有时候生活会给你正面的打击,但永远不要失去信心。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4

有人说,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中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中。苹果,世界技术潮流的标志词,全世界都为之着迷的品牌。然而令其有着如今光辉的,就只有乔布斯。也就是乔布斯,才能让苹果在1997年时不足14美元的股票上涨到现在,成为一个奇迹;也就是只有乔布斯,让创新的灵感体现在产品上;也就是乔布斯,拥有过人的营销本领,只要他弄懂了一个东西,都能以最简单的方式介绍给普通人听;也就是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追求梦想和事业的鼎盛中奔驰。他的奇迹是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没有人能超越的。

少年时代的乔布斯,有缘结识了不少电子工程师,从而对物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学期间,乔布斯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电脑天才沃兹,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人得成功不仅仅要有天时、地利,还要人和。乔布斯的那个时代,刚还是崛起的时代。这无不为乔布斯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76年,年仅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成立了一家电脑公司,这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苹果公司。他们的事业,是从设计制造第一块电路板开始的,并因此积累了第一桶金。1980年,苹果公司在华尔街上市。一夜之间,乔布斯成为一名年轻的亿万富翁。之后,随着企业的壮大和发展,他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但他的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85年,因决策上的失误频出,乔布斯从苹果出走并成立了NEXT公司,取得了不俗的业绩。1996年,在苹果公司负债累累的时候,乔布斯毅然回到苹果,拯救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并通过改革促使苹果扭亏为盈。

“领袖和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乔布斯的创新天分是无人能及的,他大胆的设想,与众不同的管理拯救了苹果公司。从乔布斯的发展历程看,我明白想要成功,除了要和他人合作外,就是要有过人的胆识,超人的想法和持久的勤奋努力。而今,我们处在学习紧张的初三阶段,今天我们努力学习,为了自己的梦想苦一点、累一点就是为了以后的展翅而飞做准备,坚持住就能飞往更广阔的天空。无论你选择什么,关键就在现在好好奋斗,这样才能把握未来。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乔布斯的身体状况一直都很差,有一天他被告知自己得了胰腺癌,他感悟了很多。假如我们时日不多,我们会怎么过生活,好好安排吧,不要像现在这样无所事事。时间就是把软尺,撕下去了就没得回头了,身边的来人,朋友都是爱你的,没有人会对谋生人给予频繁的关爱。

乔布斯的点滴都是财富,从他身上我们能学到很多,酸甜苦辣是人生道路的点缀,没有它们可能活下来就没有意义。最低俗,最高峰都是人要经历的,而有想法的人们会重整目标,调整自己脚步,整装出发。平庸的人就会停下脚步,满足于现状。乔布斯说过:“你想用卖糖水来度过余年,还是想要个机会改变世界?没错,取决以你。”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5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乔布斯

17岁时,乔布斯读到一则格言:“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就会轻松自在。”这对乔布斯影响深远,在接下来的的33年里,他每天早上都会照镜子自问:

“如果今天是此生最后一日,我要做些什么?”每当他连续太多天都得到一个“没事做”的答案时,乔布斯就知道他必须有所改变了。

在乔布斯看来,生命是有限的,时间是有限的,事业是无限的。这种矛盾就像一场战斗。这个偏执的信念,强烈的危机感与紧迫感培养了乔布斯时不待我的创新精神,帮助他战胜疾病、死亡和挫折,创造了it行业一个又一个的神话,更激励着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不止步。

强烈的紧迫感是史蒂夫乔布斯成功的要诀,也是我阅读《乔布斯传》的最大心得。“谁对时间越吝啬,时间对谁就越慷慨”,古今中外的许多名人经历给予我的启示是:人的生命长度也许是不能控制的,但生命的“宽度”则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中。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们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生活在竞争激烈的21世纪,我们每个人都要不断增强紧迫感,有强烈的焦虑感,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优势。

《左传》有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鲁迅先生也曾说过:

“危险令人紧张,紧张令人感到生命力”。居安思危,才能明白自己的差距,明确自己的责任,明察面临的困难,不敢松弛懈怠,保持旺盛的工作学***,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自己的目标。

同学们,失去的时光不会再来,珍惜它,它会给你带来成功。反之,你将会为虚度光阴,浪费精力而懊悔。乔布斯虽然只活了56岁,上帝给他的时间是很短的,他却在这短短的生命历程里给世人留下了:

用ipod颠覆了**,用iphone颠覆了手机,用ipad和imac颠覆了电脑。

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兴趣,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当他回顾过去时,他不会为自己的平庸和浪费时间而后悔。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通用


写好作文是每个学生必须掌握的一种基本能力,俗话说,脑越用越活,文章越写越好。一篇优秀的作文一定要注意写作的方式,你最喜欢的一篇作文是写什么的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通用”,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1)

《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已经读过许多次了,一直想写点什么,却总没动笔,我追求,所以我高贵。但每次捧起她时,都深深地被她感动和激励,于是,再次阅读之后,终于忍不住提起笔来。

我一直觉得,艺术家是一类很“特别”的人,他们是英雄,却是多半不被人认可的英雄。时代似乎总是跟不上他们的步伐,如果他们走运的话,还有可能在活着的时候享受尊崇,如果他们不幸(也许是幸运)的话,就只有穷困潦倒,在死后被人顶礼膜拜了。英国哲学家卡莱尔说过:“他们不是带来光明的英雄,而是探索光明的英雄。正因其探索而无止境,正因其无止境而崇高,所以艺术也就比任何人类的文明更接近永恒。”罗曼.罗兰说,艺术家,尤其是音乐家,是人类中最崇高的一类。

约翰.克里斯多夫的命运无疑是具有传奇色彩的,年幼的时候被称为神童,七岁时就开始承担家庭生活的重担,这个时候社会给予约翰.克里斯多夫的更多的是认可,他还小,还不够坚强,还需要从社会得到欢呼和褒奖,而他也没能大踏步地走到社会认知的前头。但生活的艰难给予他比别人更多的责任,也给予了他比别人更多的灌溉。约翰.克里斯多夫很快就走出了所有人的视线,再也没有人能理解他了,但真正的英雄在吸引朋友的同时也不惮于制造敌人。于是,约翰.克里斯多夫孤孤单单地走向不朽,身边环绕着的是冷眼和打击。他离开了祖国,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朋友,他离经叛道丧失了人伦.但每一次约翰.克里斯多夫都如凤凰涅磐般从死难中复活,一次比一次更坚强。他老来时那种平和和冲淡的意境,已经如皑皑雪山,安详而不可动摇。

约翰.克里斯多夫是不是理想中可望而不可及的呢?其实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告诉我们--英雄就是从不向命运低头的人。他喜,他怒,他悲,他痛,但是,他不沉沦。他的生命是为着自己的理想而点燃,他的一切是为了追求而执著。

当绚烂的春花开遍山崖,当炎炎的夏日灸烤地面,当金黄的落叶堆满胸前,当呼啸的北风如刀锋般掠过颈边,我对自己说:我追求,所以我高贵。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2)

这一卷的名字是‘女朋友们’,确实是,这一卷,最多最精彩的部分是关于女人的,几个不同的女人:雅葛丽娜、塞西尔、法朗梭阿士、亚诺太太等。她们的成长背景,她们的现在,她们的爱情,她们的需求,她们的事业……

首先是雅葛丽娜・朗依哀。她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巴黎家庭里,但是父母亲只管各自的寻欢作乐,疏于对她陪伴;精神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姑妈,却早早的去世了。这个执拗、混乱、精神脆弱的少女在最孤独狂乱的时候认识了奥里维,马上把他当成救世主一般,非他不嫁了。

他们结婚了。但是当爱情的蜜月期过去了,被爱情吞掉的两个人结果就是开始在爱情里相互毁灭:

“可怜一个人对幸福太容易上瘾了!等到自私的幸福变了人生唯一的目标之后,不久人生就变得没有目标。……然而老是抓住幸福究竟是不可能的……宇宙之间的节奏不知有多少种,幸福只是其中的一个节拍而已;人生的钟摆永远在两极中摇晃,幸福只是其中的一极;要使钟摆停止在一极上,只能把钟摆折断……”

雅葛丽娜由于姨妈的遗产,更有钱了。然而更多的钱并没有让夫妇俩更快乐。精神脆弱的雅葛丽娜开始更烦恼,开始抱怨,开始攻击奥里维,开始在失望中煎熬,找不到活着的意义,最后甚至勾引克里斯多夫……

雅葛丽娜在父亲故世后,和奥里维的关系有所好转,随后她有了孩子,然而孩子并不能充实她的生活,“她所处的可悲的环境终于使她完全迷路。”她的精神病了,她的爱也变成了恨。而由于塞西尔的事情,加速了事情的演变。

塞西尔,克里斯多夫的女性朋友,一个音乐家。她也间接认识了奥里维夫妇,成了他们的朋友。这是个快乐的姑娘,她成了雅葛丽娜和奥里维黑暗的日子中的一道阳光。人可能本性是趋光趋暖的罢,奥里维对塞西尔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并且记录了下来。

在雅葛丽娜正想与奥里维重新开始时,她发现了奥里维写给塞西尔的那些信……

他们俩彻底完了,雅葛丽娜不久就抛弃了奥里维和年幼的孩子,跟情夫走了……

唉,读完她的故事,一声长叹:可怜的雅葛丽娜!她跳进了火坑,毁了她的家,也毁了她自己!

在雅葛丽娜的故事里,摘录一些作者的妙语:

“一半要靠你……――一个人愿意幸福的时候一定会幸福的。”

“其实,倘若一个人的被爱要靠他本身的价值而不是靠那个奇妙与宽容的爱情,那么够得上被爱的人也没有几个了。”

“艺术家是大地的声音。一个有钱人不能成为一个大艺术家。”

“噢,微尘般的幸福,你还留下些什么呢?……我们的心简直想不起你了:因为你在的时候,时间是不存在的。”

“倘若艺术没有一桩职业维持它的平衡,没有一种紧张的实际生活做它的依傍,没有日常任务给它刺激,不需要挣取它的面包,那么艺术就会丧失它最精锐的力量和现实性。”

“因为结了婚的男人只剩半个男人了。”

“但谁去关切女人们的生活和无穷的欲望呢?这些亿兆的生灵,怀着一股热烈的力量,自从有人类起,四千年来老是毫无结果地燃烧着,把自己奉献给两个偶像:爱情与母性,――而母性这个崇高的骗局,对千千万万的女人还靳而不与,对另一部分的女子不过是充实了她们几年的生命……”

“……殊不知只要心不变,肉体的堕落是不足道的。要是心变了,那就一切都完了。”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3)

《约翰克里斯多夫》可以说是一部经典著作,其作者罗曼罗兰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小说讲述了德国音乐神童约翰克里斯多夫传奇的一生,从小出生贫苦的小约翰,因父亲酗酒而屡遭毒打,他的父亲原本是宫廷乐师,娶了妻子后落魄不已,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当时法国的现状,小约翰的童年的是苦涩的,逃学,打架,充满仇恨,但对从小具有音乐天赋的小约翰来说,是音乐改变了他的一生,他从父亲和祖父那里学习钢琴,在当时小有名气。长大后,约翰来到巴黎,感受法国的浪漫,法兰西的音乐风情,小说最后说到:“歌颂生命,歌颂伟大!”使整篇小说主旨升华。

读一本书,你就像与一个知己在谈话,用心灵去沟通,用文字诠释伟大,当书中的言语对人有所触动时,那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如果吸取,那对人生的发展是十分有用的。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4)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像跑完了一场马拉松。因为了它实在太长了。但读完后,我感触良多,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事。克里斯多夫,他坚强,他不屈,他孤独,但他孤独的灵魂里,却有着英雄的血液,他的一生就是一部英雄的史诗。

他出生在莱茵河畔的音乐世家,对应音乐有着过人的天赋,又受他舅舅和祖父的影响,对音乐产生了强烈的情感。他很坚强,才十多岁就要养家糊口,在这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中,他的音乐造诣更深了。但他的思想却不为世人所理解,他很孤独。最终他因卷入一场斗争而被通缉,被迫流亡法国。

在法国,很多人看到了他的音乐才华,同样,他们对克里斯多夫坚持自己的风格不为理解。因此,他四处碰壁,生活落魄。一个流落他乡的天才,宁可饿死也不肯像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屈服,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情操啊!

克里斯多夫,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有很多毛病甚至缺陷,但他有一个高尚的灵魂,有一种遇挫不怕,创作不休的精神。这就够了,英雄不是没有卑劣的情操,只是没有被它俘虏罢了。

这本书给我另一个震撼是克里斯多夫和奥利维埃之间忠贞的友谊。他们初识时,就对对方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好感。他们同住一间屋子的日子,每天经历着贫穷的煎熬和不得志的苦闷。但这些日子却是他们一生最美好的时光,相濡以沫,无话不说,心灵相惜。鲁迅说:人生的一知己足矣!虽然后来他们之间有过一些误会,但最终和好如初。他们之间那种情之真,爱之切,确实让人潸然泪下。

因此,当奥利维埃不幸惨死之后,他崩溃了,累了,那如火的热情消退了。这是他人生的另一个转折。他在瑞士隐居十年,潜心创作。当他再次回到巴黎时,他发现自己已不再是当年那个人们谈中格格不入的落魄音乐家了。他名声大噪,大的音乐被人们争相演唱。面对这一切,他只是笑笑,泰然面对这一切。如果这发生在十几年前,他一定高兴坏了。

是啊,这时的克里斯多夫变了。他不再是当初那个易怒,暴躁的他了。他冷静了,升华了。现在的他,淡泊,无所争,生活中只有音乐和他最爱的人葛拉齐娅。

一本书完,一个英雄走完了他的一生,平凡而伟大。充满了精彩,贫穷过,失意过,拼搏过,爱过,伤心过,满足过,成功过。这就够了。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5)

克拉夫脱,一个在贵族世界边缘的家族,一个昔日风华荣耀而如今却落魄到极致的家族,一个可悲的家族。克拉夫脱家族的祖孙三代,都是被现实所逼的可怜之人。

约翰-克利斯朵夫,他是幸运的,从小生在音乐世家,受祖父和父亲的影响和熏陶,再加上自身的音乐天赋,再年仅七岁的时候就拥有了一场自己的专属音乐会,十三岁的时候便成为了亲王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他是不幸的,没有一个天真的无忧无虑的童年,并且有一个是嗜酒成性的父亲,被生活所逼的他不得不在少年时期就挑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在外面受尽了世俗的折磨后,回到家还要忍受父亲的胡闹。他是孤独的,没有人能理解他的处境,只能默默地独自承受一切。他的孤独,虽败犹荣。

约翰-曼希沃,从小也是个音乐天才,深受父亲爱戴,对他肆意放纵,不管不顾,使他养成了叛逆任性的性格,为了给父母作对,便娶了一个仆人的女儿,但是对她毫无感情基础,婚后无法面对现实的他只能依靠嗜酒来医学专用自己,他不是无恶不赦的,只是比较懦弱,只能通过这种办法来逃避自己的内心。

约翰-米希尔,由于无法面对落魄的现实,由于对过往的荣耀愈发追忆,那种强烈想过上流社会生活的情绪就越发强烈。所以在几岁的孙子乱作的曲子中添加自己的成分,借以使他那日后辉煌的孙子和世人不会忘记他。如他所盼望的那样,他的孙儿十分争气,但却不让他省心,最后只能抱憾而终。临死前,他从灵魂深处呼喊的名字竟然是“妈妈”.一个有儿孙的人,临终前的每句话,按我们常人的理解所想应该是未了的心事或是对子孙的寄托,而他却从灵魂深处呼喊出人的一生中最初喊出的名字。在面对生活的压力及心灵的折磨,看透了世界本来的面目及所在社会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时,从内心深处挖掘人生最初的真实,寻求母爱,希望能够以出生的第一句纯洁无瑕的话来安慰那颗疲惫而随时都可以停止的心灵。人生就是如此,但有多少人能够在追逐了一生之后会想要找回最初真实的自己呢?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6)

一个人想要成长,想要成熟,那么最先发生转变的就是思想。把自己脑海中所存有的一切事物重新审视、重新定论。毋庸置疑,小约翰克里斯多夫正处在整个人生重要的转折点。

在经历了两次感情上的挫伤后,他还是对一切事物以一个崭新的角度去思考,去评价。把他以前崇拜的、仰慕的、视为经典的曲目重新定位。这一次他把整个世界弄了个底朝天

他把旧时的经典曲目认为是保守的、迂腐的;把新出的曲目视为激进的,不合时宜的;把女歌唱家充满情感的演奏视为矫揉造作;把指挥家的一成不变看做死板;把观众的鼓掌当做对低俗事物的信奉……一切的一切让克里斯多夫觉得不爽,相对周围的一切持批判的态度。当然他的事业,他的曲目,以经大不如从前了。但是这又怎么样?有谁能阻挡住他思想的转变,思想的升华。克里斯多夫的成熟,的成长。是阻挡不住的。他只是通过哪些批判来告示这个腐朽的世界,我,成熟了。

的确,一个人思想的转变预示着一个人的成长。无论思想如何的转变,最终都是朝着一个方向去演变——越来越成熟。就像我们自己一样。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追求。

小时候的我们,觉得看动画片就是追快乐的时候;父母带我们上公园就会高兴的晚上睡不着;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零食就是我的唯一追求。上小学后,能够有个好点的`初中就是我们的目标;初中时,拼尽全力有个好高中是我的梦想;现在我,拼死拼活能够考上理想的大学就是我的理想……

空暇时间,回味起自己的逐梦过程:儿时的追求;童年的目标;少年的梦想;青年的理想。一直在转变,而我们也一直随之长大,成熟。

所以说,一个人在思想上固步自封,永远就不会有长进。因为思想的前进就是你在人生之路上的前进。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篇7)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完了卷一,明白了傅雷先生强烈推荐的理由,刚读了这些,就觉得很惊艳!

瘦弱、苍白、胆小而又坚强的妈妈鲁意莎;事业失意、世故而又不甘心当过指挥家的爷爷老约翰-米希尔;健壮、懦弱、粗鲁、自私、严厉的酒鬼爸爸曼希沃-克拉夫脱;以及到卷一后面才出现的弱小、而又见解独特热爱大自然的舅舅高脱弗烈特,一个个的人物形象都刻画的如此形象立体,通过文字,你可以想象得出那么个人在你眼前。

富有哲理性的句子:

“一室有如一国;一日有如一生。”

“在几步踏级之间,他仿佛过了整整的一生。”

“家……是抵御一切可怕的东西的托庇所。”

“最难受的痛苦就是儿童第一次发现别人的凶恶……”

“你想编些歌,为的要做个大人物;你想做一个大人物,为的要编些歌。你倒像一条狗追着自己的尾巴打圈儿。”

看到克里斯多夫第一次被太太家的两个孩子欺负而后反抗,最后挨了爸爸的打,真替孩子冤枉,这也提醒自己责备孩子前一定要搞清楚,不能太伤孩子的心了!

还有家里日子难过的时候,才六岁的约翰克里斯多夫竟然以不饿为借口,让弟弟们多吃一个面包!多么懂事的孩子,多么让人心疼!他和妈妈拥抱在一起,“他们一句话也不多说,可是彼此心里很明白。”看的人想哭!

爱喝酒的爸爸,时不时醉得不省人事, “那一夜,鲁意莎在发烧的克里斯多夫的床头坐了好久。酒鬼却躺在地上打鼾。”多么的生活化!要是家里也有爱喝酒的人,恐怕对这一场景毫不陌生。

还有那些大篇的克里斯多夫的心理描写,多么的贴合,使人感同身受!还有哪些关于音乐的,那些奇妙的各种的声音,那些大自然的合奏曲,那些精妙的比喻:

“涟波吮着柳枝,唧唧作响。”

“他听见父亲试音的时候,从中奏出一组轻快的琶音,仿佛阵雨之后,暖和的微风在林间湿透的枝条上吹下一阵淅沥的细雨。”

“而多少音乐又跟着那些节奏忙上来,像葡萄藤沿着树干扶摇直上:其中有钢琴上清脆的琶音……”

读起来,是一种享受。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访问